晒傷的肌膚增患皮膚癌風險
導讀:日晒傷,又稱日光性皮炎,為強烈日光照射後引起的急性皮膚炎症,是由於中波紫外線過度照射,在皮膚上發生的急性光毒性反應。多見於春末夏初,女性和兒童易發病。
晒傷的肌膚增患皮膚癌風險:
急性的破壞,是我們平日所說的晒傷,即皮膚會出現帶紅、疼痛、脫皮、起水泡,嚴重的甚至會出現發燒、頭痛等情況。
至於慢性的破壞,則包括皮膚提早衰老、面黃、乾燥、起斑、出皺紋等。這是因為陽光中的紫外線會破壞皮膚的組織,減慢皮膚的新陳代謝速度,令死皮積聚在表皮的時間更長。此外,長期暴晒亦有機會引致皮膚癌,若然嬰兒時曾受到嚴重的晒傷,更會增加患皮膚癌的機會。
陽光對身體的慢性破壞固然令人害怕,可是急性的破壞也令人十分困擾。若晒傷的情況不太嚴重,不妨嘗試冷敷皮膚或進行冷水浴,然後再塗上較滋潤而不含刺激性物質的潤膚霜(最好含維他命e)。若皮膚出現水泡時,最好經由醫生診斷後,才塗上消炎藥膏。此外,晒傷人士亦可嘗試自然療法,可有效舒緩晒傷後的不適。
如果皮膚表層開始脫落,不要手癢將皮慢慢撕落,應讓死皮自然脫落。因為皮膚剝落表示新的皮膚已開始生長,如果新皮膚還沒有完全成長,便用手將死皮扯落,反而會使未長成的嬌嫩皮膚太早暴露在空氣和陽光下,這會使新皮膚形成黑斑。
光線性皮膚病,要重在預防。應注意以下幾點:
1、盡量避光,尤其要避免上午10時到下午3時的日晒,這樣可減少大部分中波紫外線的輻射。較長時間暴露於日光下時,盡量穿長袖、長褲,戴遮陽帽或打遮陽傘,騎自行車者戴手套。
2、外出塗防晒霜,即使有遮陽傘或帽,也要塗用防晒霜,防止地面、水面的光反射到暴露皮膚。
3、不食或少食、不接觸已知的光感性物質。
4、適當進行戶外活動,建議選擇在上午9時前和下午4時後,以小劑量地接受光照,逐步提高機體對紫外線的耐受力。(責任編輯:林雨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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