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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易混淆的音同字

兩個或幾個字,讀音相同,容易混淆錯用。這些字,讀音雖然相同,形體結構卻不一樣,只須仔細辨形、析義,便可明了使用的正誤。

1.川——穿

川,象形字,本義「河流」。

穿,由穴和牙組合而成,會意為「破透」。引申為「通過」(穿針)、「貫串」(把珍珠穿成項鏈)、「衣著」(穿衣)。

川與穿本不該混淆,但成語「川流不息」常錯寫作「穿流不息」,這是不了解「川流不息」的含義所致。「川流不息」形容行人車馬如同水流連續不斷,穿字無「水流」義。

2.仆——撲

仆,人字旁,本義「頓首」,音pū。引申為「向前傾倒」。成語「前仆後繼」的「仆」,含義就是倒下,前面的倒下了,後面的繼續前進,形容不怕犧牲奮勇向前。仆還是「僕」的簡化字。僕,音pú,本義奴僕。疊用(僕僕),表示勞累,如「風塵僕僕」(旅途勞累)。古代文人用「仆」作謙詞,如司馬遷《報任安書》中有「仆雖罷駕」句,「仆」是司馬遷自謙,即「我」。這就是說,仆既是「仆倒」的「仆」,又是「僕」的簡化字,是一形二字,兩個仆字音義皆異。

撲,是「撲」的簡化字,手字旁,本義「以杖擊背」,漢代有「撲刑」,即杖擊。引申為「打擊」(摧撲)、「拂拍」(清風撲面,採茶撲蝶)。

撲也有「向前沖」的含義,如「撲向進」。此義與「仆」的「向前傾倒」義接近,所以容易混淆錯用,常見將「前仆後繼」錯寫作「前撲後繼」。

3.訂——定

訂、定二字雖同音,形、義的區別卻很明顯。但「預訂一預定」、「制訂一制定」、「審訂一審定」含義十分接近,使用時往往難以把握。

選用哪個詞,要從語意出發:

預訂,預先訂購。預定,預先約定。

制訂,突出擬訂、草擬、創製。制定,突出確定、正式實施。

審訂,突出審閱修訂。審定,突出審閱認定。

與「約定」相關,還有「訂單一定單」、「訂購一定購」、「訂婚一定婚」,本來這些詞都應該用「訂」,表示預先約定。後來人們為了強調確定性,常改「訂」為「定」,其實是不必要的。

4.向——響

「嚮往」常錯作「響往」,是因為不了解向、響二字的含義。

向,本義「朝北的窗戶」。古代的房屋,門朝南,窗朝北,為的是讓空氣對流。後引申為「方向」。向還是「嚮」的簡化字,因而又有了「趨向、歸向」的含義,「嚮往」(嚮往)就是心所趨向的意思。

響,是「響」的簡化字,本義「回聲」。「響應」(迴音相應)、「影響」(如影之隨形,響之相聲)都是本義。引申為「發出聲音」,如「聲響」、「響徹雲霄」。沒有「趨向」的含義。

5.井——阱

井、阱同音並不同義,使用時務必注意。

小篆井字,寫作「丼」,中間有一點。井是欄乾的象形,中間的一點表示井口,這個「井」是汲水的井,又叫做「水井」。小篆楷化後,把中間的一點省略了。形狀像井的東西也可以「井」命名,如「油井」、「礦井」、「探井」、「天井」。

阱,井左加了個阜(阝在左),阜本義土山,在此處表示地面,在地上挖穴,叫做「陷阱」,是用作陷捕野獸的。阱字很少單獨使用。「陷阱」不可寫作「陷井」。

6.孚——負

「深孚眾望」和「不負眾望」,都是褒義;但是,如果將這兩個詞語中的「孚」和「負」對調一下,褒義便變成貶義。在出版物中,這樣的錯誤極為常見。為什麼一字之差,褒義便變成貶義呢?這要從孚、負二字的含義說起。孚,是孵的本字,被後造字「孵」替代後,便用引申義:信。《說文解字》解釋說:「雞卵之必為雞,人言之信如是矣。」所以古代文人認為:「誠信曰孚。」「深孚眾望」的意思就是:深得大家的信服和敬佩。錯作「深負眾望」,意思就正好相反。

負,由人(人字的變形)和貝組合而成,本義為「恃」(自負)。引申為「依仗、憑藉」,如「負隅頑抗」。隨著漢字的演變發展,負字更多地表「背」義,如「背負」、「負重」、「擔負」、「負籠」、「負薪」、「負債」等。引申為「擔負」(身負重任)、「享有」(久負盛名)、「虧欠」(負增長)、「違背」(負約,負義,負心)、「失敗」(勝負)和「等於零」(負數)。「不負眾望」的意思是:沒有辜負大家的期望。錯作「不孚眾望」,意思就正好相反。

7.坐——座

坐,兩人席地而坐,造字意圖十分明顯。坐相對於走,是靜態。所以,建築物的位置叫做「坐落」,能確定一個點在空間的位置叫做「坐標」,固定在一個地方叫「坐地」,對別人的成敗採取靜觀態度謂之「坐觀」。

座,坐上加廣(廣表示房屋),在屋裡就坐,會意為「坐具」。「座位」、「座右銘」、「座上客」、「高朋滿座」的「座」,都是坐具的意思。引申為「器物的托」,如「瓶座」、「爐座」。用作量詞表示器物或建築物的單位,如「一座檯燈」、「一座石碑」。常見將「坐落」、「坐標」的「坐」錯寫作「座」。

8.蒼——滄

蒼,草字頭,本義草色,即翠綠色。如「蒼松翠柏」、「蒼山」。「蒼松」是長壽的象徵,故「蒼」又用作形容老人,如「白髮蒼蒼」。

滄,水字旁,本義「寒涼」,如「滄滄涼涼」。後假借形容水色,即藍色。常用以形容海,如「滄海」。

9.沙——砂

沙、砂都指碎石粒,但在使用時,沙比砂含義寬泛。沙子、與沙子有關的事物及沙狀物,都用「沙」,如「風沙」、「沙漠」、「沙灘」、「沙荒」、「豆沙」。砂主要用於磨料,用作磨料的金剛石、剛玉、碳化硅等的碎粒,統稱「金剛砂」。粘有金剛砂的布叫做「砂布」,是用來磨光金屬器物表面的。研磨工具也用「砂」命名,如「砂輪」、「砂紙」。此外,建築用的灰漿叫做「砂漿」,鑄造用的模型叫做「砂型」,鑄造過程稱作「翻砂」,鑄件內部或表面的小孔(一種鑄造缺陷)叫做「砂眼」,鳥類的胃叫做「砂囊」。

10.冽——洌

冽、洌二字,形似音同,它們的區別在於形旁(起表義作用的偏旁)不同。

冽字的形旁是冰(冫是冰的本字),本義「寒」。如「凜冽」(刺骨的寒風)、「風冽」(寒風凜冽)、「冽厲」(寒冷而猛烈)。

洌字的形旁是水,本義「水清」。如「清洌」、「洌清」(水清潔凈),「酒洌」(酒清而醇)。常見將「清洌」錯寫作「清冽」。

11.泄——瀉

泄、瀉二字同音,都是水字旁,都有「外流」的含義,所以要特別注意二字本義的區別。

泄,本義「溢」,即水滿外流。

瀉,本義「水向下傾注」,水流急而快。

「發泄」、「泄漏」、「泄露」、「泄密」、「泄氣」與「一瀉千里」、「上吐下瀉」含義的區別,明顯地反映泄、瀉二字本義的區別。

12.徇——循

徇、循二字形似音近,且「徇」的「依從」義與「循」的「依照」義接近,所以極易混淆錯用。

徇,右旁是旬,古義「巡視」。古文里有「徇師」一詞,即巡視軍隊。今義「依從」,如「徇私」(為了私情)。「不徇私情」反其義,即不曲從私情。

循,右旁是盾,本義「順道而行」。引申為「順著、沿襲」,如「循序」、「因循」。又引申為「遵守」,如「循規蹈矩」、「遵循」。由循序引申為「有步驟」(循循善誘)、「事物周而復始地運動」(循環往複)。

由上述辨析可知,徇的「依從」義和循的「依照」義是有本質區別的。

13.肖——蕭

蕭常錯作肖,是因為人們誤以為「肖」是「蕭」的簡化字。其實,蕭本身就是簡化字,它的繁體是「蕭」,草頭加肅,肅化作肅,蕭類推轉化為蕭。蕭和肖是兩個不同的字。

肖,由小和肉組合而成,本義「骨肉相似」,音xiào。「肖像」,「惟妙惟肖」,都是「相似」的意思。志趣同父親一樣的兒子稱作「肖子」,品行不端的子孫稱作「不肖子孫」。這裡的「肖」,也取「相似」義。用十二種動物代表十二地支表示人的生年,稱作「生肖」,是「相似」的引申義:相配。

蕭,本是一種蒿類植物,又叫做艾蒿。《詩經》「采彼蕭兮,一日不見,如三秋兮」中的「采蕭」,即割艾蒿。長滿蕭的地方,顯得荒蕪凄涼,所以有了「蕭條」、「蕭疏」、「蕭瑟」這類荒蕪凄涼的形容詞。蕭還是姓氏。肖也是姓氏,一說蕭是肅的俗字,一說肖是獨立姓氏。作姓氏時肖讀音同蕭。

14.粘——黏

粘、黏原是同字異形。《集韻》:「黏,《說文》:『相著也。』或從米。」《玉篇》也認為「粘,與黏同」。但是,粘字有兩音兩義,而黏只有一音一義。

粘,讀zhān 時,是動詞,義為「使連接」,如「粘連」、「粘貼」。讀nián時,是形容詞,形容某物所具有的性能(黏性)。

黏,音nián,含義與粘字的第二義項同,如「黏結」、「黏附」、「黏膜」、「黏液」、「黏土」、「黏合」等。

粘、黏二字在古漢語里通用,均讀nián。1955年發表的《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將「黏」作為「粘」的異體字予以淘汰,1988年發布的《現代漢語通用字表》又確認「黏」為規範漢字。從此,粘、黏二字各司其職:粘讀zhān,只表「使連結」義;黏讀nián,表具有使連接的性能。例如:「這種膠水具有很強的黏性,可以把斷裂的瓷磚粘連起來。」句子中的「黏性」是表使連接的性能,「粘連」是動詞,表使連接。

15.迭——疊

「疊」曾經簡化作「迭」,1986年重新發表的《簡化字總表》宣布:「疊」不再作「迭」的繁體字處理。這就是說,恢復「疊」的原字原義,疊和迭依然是兩個不同的字。

疊,含義是「重疊」,如「疊床架屋」、「層巒疊翠」,表示的都是「一層又一層」。迭,含義是「替換」,如「更迭」、「迭次」、「迭出」、「迭起」,表示的都是「一次又一次」。

16.爍——鑠

爍,火字旁,本義「光亮」,多用以形容星光、燈光。如「閃爍」(形容光亮忽明忽暗,也可形容說話吞吞吐吐),「爍爍」(形容光芒燦爛)。

鑠,金字旁,本義「銷金」,即將金屬熔化。「銷金」的結果,固體金屬熔化成液體,原來的形態消失了,因而引申出「消毀」、「削弱」、「毀壞」等義。在現代漢語里,鑠字的上述含義很少使用,但有時會出現「外鑠」這個詞,其含義是「滲入」、「操縱」。魯迅 1934 年在致楊霧雲信中指出,「中國的事,大抵是由於外鑠的」。他用「外鑠」這個詞,深刻地揭示了半封建半殖民地的舊中國局勢全由列強操縱。

17.殞——隕

殞,左旁是歹。歹,本義「殘骨」,今義「壞」,但作為合體字的偏旁仍表「殘骨」義,以「歹」為偏旁的合體字,大多與「死亡」有關,如「死」、「殉」、「殍」、「殃」。殞字的本義就是「死亡」,如「殞命」、「殞身」。

隕,左旁是阜,本義「墜」,即從高處而下落,如「隕落」。通常用於形容流星,如「星隕如雨」。流星體經過地球大氣層沒有完全燒毀而落在地面上的殘體,叫做「隕星」。石質隕星叫做「隕石」,鐵質隕星叫做「隕鐵」,完全毀滅了的叫做「隕滅」。

隕的「隕滅」義與殞的「死亡」義相似,因而在古代漢語里殞、隕通用。文天祥《癸亥上皇帝書》:「坐受斧鉞,九隕無悔。」「九隕無悔」即九死無悔。在現代漢語里,殞、隕在「毀滅」義項也通用,「殞滅」同「隕滅」。

18.潦——繚

潦,水字旁,本義「雨水大的樣子」。它有兩音兩義:大雨過後地上積水,叫做「水潦」,這個「潦」讀lào,義同「澇」。形容做事草率的「潦草」、形容頹廢失意的「潦倒」的「潦」,都是引申義,讀liáo。

繚,絲字旁,本義「纏」。引申為「迴旋」(繚繞)、「紛亂」(繚亂)。

19.備——倍

這兩個字似乎不易混淆,而事實上,「備至」、「備受」、「備嘗」常錯作「倍至」、「倍受」、「倍嘗」。這是因為「備」的「極其」義與「倍」的「更加」義都表示程度,加之二字同音。

備,兼有「具」和「懼」兩個含義。由「懼」引申為「預備」、「防備」。由「具」引申為「具有」、「設備」,又引申為「完全」。「備受」(全面受到)、「備至」(極其周到)、「備嘗」(嘗夠了)三個詞中的「備」,都是「完全」的意思。

倍,本義「反」,古文里常見用「倍」表示「反叛」。在現代漢語里,倍字的本義由「背」取代,而被假借表示「跟原數相等的數」,如「倍數」、「一倍」。引申為「程度比原來深得多」,如「倍加」、「倍增」、「事半功倍」。倍字沒有「完全」的含義。附帶提醒大家:用「倍」表示數量時,只能表示增加而不能表示減少,因為數量的增減都是拿原來的數目做基數的。如一的一倍是二,一的兩倍是三。數量的減少用百分比,或用「成」,如「減產20%」、「減產兩成」。

20.魚——漁

漁,本義「捕魚」。與捕魚相關的詞語均應用「漁」,如「漁船」(捕魚的船)、「漁網」(捕魚的網)、「漁港」(停泊漁船的港灣)、「漁場」(海上集中捕魚的區域)、「漁民」(以捕魚為生的人)、「漁村」(漁民聚居的村莊)、「漁火」(漁船上的燈光):由「捕魚」引申為「掠奪」,如「漁利」、「漁奪」。

「魚肉百姓」中的「魚肉」,是把名詞活用為動詞,意思是把老百姓當作魚和肉,比如用暴力欺凌、殘害百姓。所以,不可將「魚肉百姓」錯作「漁肉百姓」。

21.屈——曲

屈、曲二字,音同義近,容易混淆。

屈,本義「彎曲、使彎曲」,如「屈指」、「屈膝」。引申為「屈服、使屈服」(寧死不屈)、「委屈、冤枉」(訴屈,屈打成招)、「違心服從」(屈從)、「受壓迫,受侮辱」(屈辱)、「理虧」(理屈)、「大材小用」(屈才)等義。

曲,本義「不直」,如「曲折」、「曲尺」、「曲徑」等。不直有彎曲義,故彎曲的地方稱作「曲」,如「河曲」。又引申為「理不直」(是非曲直)、「錯解原意」(曲解)。

由上述辨析可知,屈、曲雖然都有彎曲的意思,但「屈」的「彎曲」與「曲」的「不直」不是同義詞,它們的具體含義是有區別的。

22.詭——鬼

詭、鬼二字,區別明顯,但「詭計」卻常錯作「鬼計」。

詭,義為「欺詐、奸滑」。詭計,狡詐的計策。

鬼,本義「迷信中的鬼魂」,其引申義也有「狡詐、陰險」的意思,如「鬼點子」、「鬼把戲」、「鬼鬼祟祟」。但同詭字的「欺詐、奸滑」義是有區別的。「鬼點子」不一定是貶義詞,要看所在句子的語境。

23.繹——譯

繹,左旁是絲,本義「引絲」,即從蠶繭中抽絲。引申為「抽出或理出事物的頭緒」。常用的「演繹」一詞,是一種邏輯推理方法,即由一般性的前提推到個別性結論。

譯,左旁是言,本義「把外國的語言文字翻譯成本國的語言文字」。「演繹」不可寫作「演譯」。「翻譯」也不可寫作「翻繹」。

24.煉——練

煉,左旁是火,本義「用加熱的辦法使物質純凈堅韌」。煉鐵、鍊鋼、煉乳,都是通過高溫去掉雜質、提高純度。從對物質的冶煉提純,引申出對文字和材料的推敲斟酌,如「鍊字」、「鍊句」、「提煉」。「鍛煉」本義「對金屬的鍛造冶煉」,藉以形容人的強身和提高能力的過程,如「鍛煉身體」、「鍛煉提高」。

練,左旁是絲,本義「把生絲煮熟使之柔軟潔白」。寫文章要求「簡練」、「洗鍊」,這個「練」取「潔」義。由反覆煮絲引申出「練習」(反覆習)、「練筆」(反覆寫)。又引申出「經驗多、閱歷多」,如「熟練」、「老練」、「練達」。

常見將「簡練」錯作「簡煉」,將「鍛煉」錯作「鍛練」。

25.炷——柱

炷,左旁是火,本義「燈芯」。古人說:「燃燈不下炷,有油哪得明。」沒放燈芯,燈是點不亮的。因為「炷」和燈的關係密切,炷成了燈的代名詞。炷是名詞,活用為動詞時,相當於「點燃」,如「炷了香」(點燃了香)。還可作量詞用,是可燃柱狀物的單位,如「一炷香」、「一炷燭」、「一炷艾絨卷」,一炷即一支。

柱,左旁是木,本義「承梁之木」,俗稱「柱子」。後泛指柱狀物,如「台柱」、「中流砥柱」、「水柱」、「光柱」。「台柱」還借指戲班裡的主要演員或集體中的骨幹。「中流砥柱」本指黃河三門峽激流中的砥柱山,借喻堅強的、能起支柱作用的人或集體。

26.競——竟

競字小篆的寫法是:上部兩個「言」、下部兩個「人」(變形為兒)。楷化後寫作「競」,現在這個「競」是簡化字。本義「爭著說話」,有逞強求勝的意思。引申為「爭逐」,「競賽」、「競爭」、「競走」都是相爭相逐的意思。

竟,上部是「音」、下部是「人」(變形為兒),本義「盡」,想必是曲終人散之意。如「未竟」(沒有全部實現)、「歲竟」(一年終盡了)。引申為「究」(究竟)、「終歸」(有志者事竟成)、「全」(竟夕難眠)。

27.值——殖

值、殖二字,不易混淆,但「增值」和「增殖」卻容易混淆。

值,左旁是人,本義「為人正直」。「值得」表示的接近本義,意思是所作所為有意義。由此引申出「價值」、「恰逢」,如「增值」、「值此」。

殖,左旁是歹。歹,本義「殘骨」,故「殖」與死亡有關係,如「骨殖」(屍骨)。「腐殖質」指死去的生物體在土壤中經微生物分解而形成的有機物質,人們以為是腐爛的植物,所以錯寫作「腐植質」。死與生相反相成,古人取死的反義賦予殖「墾耕、繁衍」的新義。如「墾殖」、「耕殖」、「繁殖」。

由上述辨析可知:「增值」義為「價值增加」或「資本增長」;「增殖」義為「生物繁衍」。植物繁衍也用「增殖」而不用「增植」。

28.姍——跚

「姍姍來遲」常錯作「跚跚來遲」,這是人們以為來去與足有關係,又不了解「姍姍」的含義所致。

姍姍,形容走路緩慢從容的樣子。「姍姍來遲」形容來得很晚。

跚,義為「腳跛行走不便的樣子」,如「蹣跚」。跚字不能疊用。

29.振——震

振、震二字,不但音同,而且含義接近,都有「動」的含義。它們的區別在於:動因和動態不同。

振,手字旁,表示動跟手有關係,義為「揮動、搖動」,如「振臂」、「振翅」、「振筆」。引申為「奮起、喚起」,如「振作」、「振興」、「振奮」、「振聾發聵」。

震,雨字頭,雨代表天地,天地的「動」威力非常,故震字本義「霹靂」。如「地震」、「震懾」、「震怒」、「震驚」、「震耳欲聾」、「震古爍今」,「動」的程度非「揮動、搖動」可比。

「振動」、「振蕩」與「震動」、「震蕩」,很能反映振、震二字含義的區別:振動、振蕩,指物體通過一個中心位置,不斷作往複運動。震動、震蕩,指激蕩、顫動,如「春雷震動山谷」、「五洲震蕩風雷激」。

30.宵——霄

常見將「通宵」錯作「通霄」,將「雲霄」錯作「雲宵」。

宵,由宀、小、月組合而成,表示月上中天漸見其小而室內幽暗,本義「夜」。「通宵」,義為「整夜」。農曆正月十五舊稱上元節,那天夜晚稱作「元宵」。

霄,雨字頭,本義「雨霰(xiàn,雪子)」。雨霰從天而降,由此引申為「天際」,「雲霄」指的就是天際。古詩有「皎皎霄月」句,「霄月」即掛在天穹的月亮。

31.萃——粹

某詞典將「薈萃」釋義為「英俊的人物或精美的東西會集」,是欠準確的。原因是把「萃」、「粹」二字混同了。

萃,草字頭,本義「草叢生的樣子」,引申為「聚集」。薈、萃二字同義,同義反覆組成「薈萃」,表示「聚集」,並無特指含義。「萃華」才是「精英會集」。

粹,米字旁,本義「米純而不雜」,如「粹白」(純白)。引申為「精華」,即事物最重要、最有價值的部分,如「國粹」、「文粹」、「精粹」。

32.坦——袒

坦,土字旁,本義「道路寬闊平坦」。引申為「平安」(坦途)、「胸襟開闊」(坦蕩)、「心裡平靜無慮」(坦然)、「心地純潔,如實說出」(坦白)、「誠懇」(坦誠,坦實)、「直率」(坦率)等義。

袒,衣字旁,本義「脫去或敞開上衣」,如「袒胸」、「袒露」。「袒露」還有「敞開心扉」的意思,如「袒露心聲」;但沒有「坦白」、「坦誠」、「坦率」等含義。

33.渙——煥

渙,水字旁,義為「消散」,如「渙散」。引申為「消除」,如「渙然冰釋」,形容嫌隙、疑慮、誤會完全消除。

煥,火字旁,本義「光明、光亮」,如「煥發」(形容光彩四射)。「煥發」還有「振作」義,如「煥發革命精神」。又引申為「面貌一新」,如「煥然一新」。

34.副——符——付

這三個字本來沒有共同之處,是不應該混淆錯用的。「名副其實」、「名實相副」卻常錯作「名符其實」、「名實相符」,「副導演」常錯作「付導演」。出錯的原因比較複雜。

副,由畫、刀組合而成,本義「劈」,即將物體一分為二。與一分為二相對,是合二而一,由此引申出「相稱」的含義。「名副其實」、「名實相副」,說的就是名和實相稱。

符,竹字頭,本義「信」,即信物、憑證。古代用竹片做成符節,長六寸,上書文字,兩片相合,作為憑證。「符號」、「符合」都是「信」的引申義。「符合」與「相稱」含義接近,但不相同。由於許多人只知「副」的「副手、助手」義而不知「相稱」義,反而覺得「相符」是正確的。

付,由人、手(寸是手下加一點)組合而成,本義「交給、交出」,如「交付」、「託付」、「支付」、「付出」等。付字沒有副職、助手的含義。

副字的「副職、助手」含義,是假借義,跟它的本義無關。

35.迸——崩

「迸裂」與「崩裂」,都是破裂,但具體含義有差別。

迸,由辶和並組合而成,本義「散」,即分向各方散去。古文里的「迸流」即流散。引申為「飛濺、突然發生」,如「迸濺」、「迸發」。

崩,山字頭,本義「山體倒塌」,如「山崩地裂」。引申為「毀壞」,如「崩潰」。

由上述辨析可知:「迸裂」義為破裂而飛濺;「崩裂」義為分裂倒塌。

36.湎——緬

湎,水字旁,本義「酒形於色」,後作「沉迷於酒」解。在現代漢語里,「湎」泛指沉迷迷戀、放縱。

緬,絲字旁,本義「微絲」,即最細的絲。絲細綿長,引申為「遠」。「緬懷」即取「遠」義,意思是「遙想」、「追思」。

「沉湎」常錯作「沉緬」,「緬懷」常錯作「湎懷」。

37.維——唯——惟

維,絲字旁,本義「系車篷四角的繩子,叫做『四維』」,其作用是系住車篷。由此引申出「連接、支持、保護」等義,如「維繫」、「維持」、「維護」、「維修」。

唯,口字旁,本義「應答」。疊用(唯唯)表示「一味順從」,如「唯唯諾諾」。這裡的「唯」不讀wéi而應讀wěi。

惟,心字旁,本義「凡思」(浮泛之思)。《漢書?鄒陽傳》:「願大王詳惟之。」句中的「惟」即思考。所以「思維」也作「思惟」,但「思維」通用性強,應作首選詞形。

作語氣詞用時,在古文里,維、唯也通用。其實,無論是做語氣詞還是表「單獨、只有」義,都是同音假借,跟三字的本義無關。問題出在表「單獨、只有」義項,有的詞典選用「唯」,有的詞典選用「惟」,到底孰是孰非?其實,本來都是同音假借,並不存在孰是孰非。「唯物論」、「唯心論」、「唯物辯證法」、「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早已成為哲學專用名詞,因此,表「單獨、只有」義的詞語宜選用「唯」。「惟妙惟肖」與「維妙維肖」也通用,鑒於「惟」一般作詞綴用,故宜選用「惟妙惟肖」。

38.隔——膈

隔,左旁是阜,本義「障」,即「阻隔」。引申為「使不相通」(隔絕)、「距離」(間隔)。兩人思想上有距離稱作「隔膜」,感情上不溝通稱作「隔閡」。

膈,左旁是肉,指人或哺乳動物胸腔與腹腔之間的膜狀肌肉,也稱作「膈膜」或「橫膈膜」。「隔膜」與「膈膜」,形似音同,含義完全不同。「隔膜」是形容詞,「膈膜」是名詞。

39.辨——辯

辨、辯二字,不但音同,而且形似,左右都是「辛」,區別在於中間:一個是「刀」(變形為),一個是「言」。正是「刀」和「言」,決定著二字的不同含義。

還得從「辛」字說起。辛,本義「大罪」。後來,辛字的「大罪」義很少用,改表「辣」義,但作為合體字的偏旁仍表「大罪」義。例如:辜,本義「罪」,「死有餘辜」就的就是殺了也不足以贖其罪,「無辜」就是無罪。

辨,兩個「罪人」中間一把「刀」,表示必須識別區分。

辯,兩個「罪人」中間一個「言」,表示各自為自己辯解。

根據上述辨析可知,辨、辯二字含義的區別是:辨,義為「識別」,如「辨別」、「辨識」;辯,義為「解說」,如「辯解」、「申辯」、「辯論」、「辯護」。「分辨」與「分辯」,音同義異,「分辨」義為辨別,「分辯」義為辯解。「辨正」與「辯正」,都指判斷是非,但具體含義不同,「辨正」側重識別,「辯正」側重陳述。「辨證」與「辯證」,也是音同義異,「辨證施治」是中醫術語,意思是根據發病原因、癥狀、脈象等,分析診斷,對症治療。「辯證法」是哲學名詞,是關於事物矛盾的運動、發展、變化的一般規律的哲學學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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