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氣貓 | 外國人在日本的權利和地位

文和氣貓

日本最有名的一個政治現象是,日本的首相經常是走馬燈似的換。過去40年中,美國出了7位總統,英國出了7位首相,而日本出了23位首相。對於外國人來說,經常是還沒記住日本首相的名字,就換人了。不過這幾年情況有點不同,安倍第二次組閣已有5年零3個多月,在任期間之長已經是日本憲政史上第三位,如果今年9月份的屆滿之時能再次當選,則安倍可能將是日本憲政史上任期最長的首相。

日本的在野黨各黨對安倍的長期政權早就不耐煩了,他們天天在國會上奮力搏擊想把安倍拉下馬。圍繞拉安倍下馬,可以說各種博弈眼花繚亂。當然了,憲政下的政黨政治,各黨都以執政或至少是擴大國會席位為目標進行活動,方法手段可以說是五花八門,而大家的底線是遵守憲法和法律,誰都不能鬧得太離譜。

就在最近這幾天,我聽到一個生活在日本的中國朋友激動地說:「安倍是個惡人,我們要把他拉下馬,我考慮要提起刑事訴訟告他有罪!」我提醒他說:刑事訴訟不是誰都能提起的,在日本只有檢察官才能提起刑事訴訟。並且,如果你要反對日本特定的政治人物,作為一個外國人,你這是介入了對日本政局有影響的政治活動。而外國人的政治活動如果是影響到政局了,在簽證延期的時候,很可能日本政府會拒絕給你延長簽證。我給這位朋友介紹了一個案例,這位朋友聽了以後,激動的心情明顯冷靜多了。

1978年,美國人馬克林要求取消日本法務大臣對他的簽證不予更新的行政決定的訴訟在日本最高裁判所(即最高法院)被駁回。馬克林1969年得到為期一年的簽證入境日本,從事英語教師的職業。1970年馬克林申請簽證延期,日本的入國管理局(法務省的下設機構,相當於美國的移民局)拒絕給他續簽,只給了他120日的寬限,限他按期離境。馬克林不服,提起了行政訴訟,要求取消拒簽決定,官司一口氣打到三審最高裁判所。這時候人們得知,馬克林拿著英語教師的簽證,在1969-1970年的如火如荼的第二次安保抗爭(反對政府和美國簽訂日美安保條約的日本左派發起的大規模抗議活動)中,馬克林參加了12次以上的示%威游%行活動,並在其中有發傳單、絕食抗議等熱情活動。

日本給外國人簽證的時候,都要求籤證持有者在簽證允許的範圍內活動。比如你申請簽證時候填寫說自己要從事軟體工程師的工作,那麼你的工作就必須和這個申請時候的填寫有關,如果入國管理局發現你實際上在菜館炒菜,或者在做代購販賣嬰兒尿不濕或奶粉,那對不起,簽證就會被取消。馬克林申請簽證當初是說自己教授英語,可是實際上他主要的精力在積极參与各種政治活動,而這種政治活動顯然是對日本政治會產生一定的影響。馬克林的訴訟,一審判決馬克林勝訴,但是二審和三審中馬克林敗訴,為期數年的官司結束,馬克林黯然離開了日本。

最高裁判所馬克林判決是每一個學習過日本憲法的人都必修的案例,它的主要判旨是:1,憲法上不保障外國人入境和居留日本的自&由,是否允許一個外國人入境和居住是日本政府自由判斷範疇。2,法務大臣對外國人簽證延續與否有裁量權。3,外國人在日本的人權受到尊重,除只適合日本國民享受的基本權利和自&由以外的權利和自&由,對外國人也同等保障。4,法務大臣對進行政治活動的外國人不予以簽證延續的決定不超越裁量權。

日本的司法慣例是,一旦最高裁判所打出判決,那麼在今後可預見的時期內,一審和二審法院在審理同類事件時都會參照這個最高裁判所判決,不會有違背(即便違背了也會被上訴審糾正)。而最高裁判所今後對同類事件的審理也會依照這個判例,要變更最高裁判所的判例需要組成大法庭,就外國人簽證續簽的問題的判例來說,在可預見的將來,不可能有變更。

從馬克林判決我們可以知道,外國人在日本進行政治活動本身,比如遊行示威,只要是不影響日本政局的,是可以得到寬容的。比如2008年奧運聖火經過長野縣的時候,中國留學生和在日中國人高舉五星紅旗,長野街頭一片紅,這並不直接違反日本的什麼法律。但是在簽證續簽的時候,如果入國管理局拒絕給你續簽,你也沒有什麼好講了。

當然,長野的時候的紅旗一片雖然令日本國民感到驚異甚至恐懼,但還不至於對日本政治有什麼影響,所以沒有中國人因此而被拒絕簽證更新。但是,外國人發起活動要拉安倍下馬,這是參與了直接影響日本政局的活動,以此為理由不給簽證延續是大概率的事情。另外,就算對政局沒有影響,對日本民間的情緒確是負面作用的。

日本人比較內斂,對外國人張揚的活動一般不會直接明確出來反對,但是內心反感的人是很多的。而直接表露出來的那類人經常被稱為「右翼」。很多中國人對右翼印象可能不好,但是右翼的絕大多數是守法的,這與在日中國人犯罪率居高不下的現象相比,是尤為明顯的。

一年前,日本有一家連鎖賓館APA GROUP,老闆是一個業餘的近代史愛好者,他自己寫了書放在自家賓館的客房裡。有華人客人看到了以後認為這是在歪曲歷史,非常生氣,發到YOUTUBE上抗議。這引發了中國從官方到民間的一致對APA的譴責,以至於中國的旅遊網站上一度把這家連鎖賓館消去。部分在日華人因此在東京繁華街頭髮起了遊行示威,人數不多的一群中國人抗議者在數倍於遊行者的警察的有力保護下,沒有一個人受傷地完成了遊行。

遊行示威在日本是家常便飯,日本人很習以為常。日本街頭,中國人在一片五星紅旗之下遊行,依然給很多日本人留下了不愉快的印象,很多日本人在自媒體上吐槽:怎麼不回自己國家去干這事?

合法居住的外國人在日本生活,他們的一切權利,包括入學、升學、就業、醫療、年金等一切社會福利全部是國民待遇,即和日本人同等待遇,差別只在於外國人沒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幾年前民主黨執政的短暫期間曾經討論過是否給外國人選舉權,但是很快被絕大多數的日本國民否定掉了。就像和氣貓大學時期憲法老師講的那樣:「外國人獲得日本國籍的條件並不苛刻,連日本國籍都不願意加入的人,為什麼一定要參與日本的政治呢?想參政,先入籍,這是個並不苛刻的要求。」

日本對持綠卡(永住簽證)者甚至遠遠比加拿大等移民國家要寬容。加拿大等移民國家對持綠卡者是要求其一年內在該國居住一定期限的,否則會取消綠卡。而日本沒有這個限制,一旦獲得日本綠卡,隨便你離開日本多久,隨便你多久沒有給日本納稅,等到老了回到日本,隱瞞在海外的資產,說自己沒錢,還可以在日本騙取低保拿補助,實際上也是有人這麼乾的。這種寬容,慢慢地被日本國民知悉,也引起一些日本國民的不滿。

如果一個外國人在日本定居5年以上,生活有基本的保障,那麼,只要他/她是個守法的沒有不良記錄的人,一般是能夠通過入籍手續取得日本國籍的,並且審查所需時間不是很長。日本對入籍的人非常寬容。像美國等國家入籍是需要宣誓效忠的,日本則不需要,只要在僅有一句話的保證書上簽字保證自己「遵守日本憲法和法律」就可以了。日本國不要求日本人對日本效忠,同樣也不要求入籍日本的外國人宣誓效忠日本才給入籍,這種寬容,遠遠超出了移民國家。

正因為這種寬容,有一部分入籍日本的人公然說「我不喜歡日本,我只是覺得拿日本護照出國旅遊方便而已。」還有人說「我只是為了做生意方便,人家看我拿日本護照就很信任我,我其實還是中國人,我愛的是中國。」日本是一個寬容的國家,即便電視節目上如此公開宣稱,觀眾或者哈哈一笑或者暗暗吃驚,但也沒有什麼不良後果。事實上,一部分大陸出國加入日本國籍者就是這種實用主義態度,而這種態度確實讓很多日本國民心冷。

相比之下,讓我印象深刻的是,台灣出身的金美齡女士在日本居住了50多年以後,經過了深思熟慮她加入了日本國籍,她說:「和一出身就是日本人的人不同,我是做了思考做了選擇的人。我入籍是基於這樣一種心情,那就是,我希望日本和台灣之間和平友好,但是萬一不幸發生對立甚至有戰爭,我會為日本而戰,對於我來說,國籍的選擇是這樣嚴肅莊重的事情。」

最後和氣貓介紹一位定居日本的埃及籍女性FIFI女士2018年4月21日在她的推特上的發言。1976年出生於埃及的FIFI女士,她父母都是埃及人都在日本讀過博士。她2歲時隨父母移居日本,然後基本一直生活在日本。她說「如果能有下輩子,我想生活在日本。我做女人也可以當然男人也可以,容貌不受歡迎、是外國人都沒關係,我想生活在日本,因為不管性別和容貌如何,日本都會給你機會。日本是比其他國家想像的更為寬容的國家。我雖然是外國人又長得不好看還是女性但我在日本感到了幸福。(對日本)我充滿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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