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訟閱讀|《瘋狂的簡潔》: 法律人為什麼要做到簡潔?

文/趙志梅山西弘韜律師事務所本文由作者向無訟閱讀獨家供稿,轉載請註明作者和來源喬布斯已經成為很多人的宗教,而喬布斯的宗教則是「簡潔」。與喬布斯共事17年的肯.西格爾,作為喬布斯一直的御用廣告策劃人和創意總監,對喬布斯「簡潔」的理解非常深邃。這本書中,它不止講了蘋果產品的簡潔,這一點是大家都熟悉,而且講述了喬布斯領導下的蘋果從表達、流程、組織架構到命名、產品形態等各個方面的簡潔。簡單而言:簡潔是蘋果公司的核心價值觀。這本書2013年出版以來,一直受到創業者和管理人的追捧,我看的已經是第三次重印的版本。看本書的過程中,我一直忍不住在書頁空白處批註,以法律人的角色不停代入,簡潔的原則同樣適用法律人的工作。這和一般人想像的似乎不同,法律是一門專業繁複的學科,有拗口的專業辭彙,複雜的邏輯推理,這看起來似乎是和簡潔相背離的。簡潔讓蘋果公司成為一家偉大的公司,而法律人(以律師為例)想要有所成就,也應當借鑒簡潔原則。為什麼法律人也需要做到簡潔呢?1、一個不可否認的事實:簡潔比複雜更有力量從認知科學的角度而言,人腦天生喜歡「簡潔」的東西。任何時候,如果同時存在「簡潔」和「複雜」兩個版本,簡潔的東西一定更容易讓人們記住。尤其是現在,我們進入了「讀屏」時代,人們的注意力被切割的非常厲害,對現代商業或生活深度參與的人,幾乎不可避免的開始了碎片化閱讀的狀態,並且這一過程不可逆。信息的大爆炸,也讓人們更加感覺到時間的緊迫性,在單位時間內需要獲取的信息數量是上個世紀人們無法想像的。法律人的工作,簡單的來說可以歸納為一項「說服別人的工作」。尤其是律師,如果你不能說服法官,不能說服客戶,你的工作就沒有的達到預期的效果。你的被說服者,沒有那麼多時間來接受你的信息,所以,當你拿了厚厚的幾十頁上百頁的法律意見書給客戶或者法官的時候,他大概會皺皺眉頭,扔到一邊去了。是的,我們自己也有這樣的體驗,如果是很簡單的一頁紙,你可能立刻就拿起來讀了,如果是一本報告,那麼總是本能的存在「閱讀恐懼」的。最高法院姜強法官寫過一篇文章,《開庭陳述:三分鐘讓法官理解你的主張》,他提到在最高法院的二審案件、再審案件大多數是非常複雜的,但是不論多麼複雜的案件作為律師都應當在開庭陳述時間,用三分鐘把你的主張說清楚,而且他舉例說明這也確實是可以做到。信息過量和信息匱乏一樣糟糕。法律人如果不能簡潔的表達你的觀點,你所說的話就可能被忽略了,你所有的工作就被白費了。這大概也就是近年來,法律界出現的「可視化表達」風潮的原因吧。越來越多的律師,檢察官、法官都開始用圖表或其他可視化表達的方式,來解構法律關係,表達觀點。而你一旦開始用這種方法,你就再也無法接受冗長裹腳布一般的法律文書了。簡潔的表達是法律人的必然趨勢。2、簡潔的手段簡潔的原則一旦運用到你的工作中,就可以顯示出神奇的力量,是時候考慮一下簡潔原則在律師工作中的運用了,《瘋狂的簡潔》這本書中列舉了簡潔原則在喬布斯的蘋果公司的具體應用場景,我舉幾個方面,律師可以借鑒的簡潔手段。A.直接而坦誠喬布斯在與人交流時,所遵循的「直接而坦誠」的態度,讓他提高了工作的效率。在喬布斯這裡沒有虛偽的客套,他直切入主題,如果彙報者不能直接切入主題,毫無疑問,喬布斯會打斷他的。而直接、粗暴的做法為什麼還不至於讓人生厭,主要還必須伴有真誠的態度。律師團隊之間的溝通可以借鑒上述手段,節約大量時間,提高工作效率,當我們對小夥伴的工作提出建議的時候,只要態度真誠,直接說出真實的想法並不殘酷。和客戶溝通同理。B.小即是好喬布斯非常反對「大公司」模式,本書作者也以其他大公司做對比例證,從組織形態而言,喬布斯反對超過100個人的組織。一旦超過100人,組織架構必然發生變化,複雜就不可避免。「小型的團隊=更簡潔的關係。」一旦組織架構複雜,就會帶來辦事流程的複雜,這樣不僅會降低效率,而且工作質量也會下降。工作質量與參與人數是成反比的。我們自己也有體會,一個案件固然可以請許多人進行案件研討,但是3-5人的律師團隊效率和質量是最高的,一個案件一旦經手的人多了,每個人其實都不清楚案件的進程和關鍵信息,大家都以為別人在關注這個事情。律師界現在有一些律所在向航母式的方向邁進,但是無論多大的律師事務所,具體訴訟或非訴訟服務,必須仍然以3-5人這樣的小團隊為核心才能高效、高質的完成工作。否則,組織規模巨大,會帶來流程複雜程度的增加,效率會急速下降。C.少即是好許多做產品的公司總是以為「選擇越多,用戶就越滿意」,這其實是一件顯而易見的錯誤觀點。當人們面臨更多選擇時,往往不知道該如何選擇,而你給他兩個選項,絕大多數人會立刻給出你選擇。蘋果公司正是這樣做的,無論是電腦還是手機,每次發布只有兩種或者三種不同的型號。好吧,蘋果沒有想取悅所有人,它說,你選iPhone7還是plus?二選一,這顯然容易的多。越來越多的律師開始走專業化的道路,只需要10年的功夫,中國的律師市場,沒有專業定位的律師越來越難以生存,客戶也越來越傾向於案件尋找更專業的律師,而不是什麼都會的萬金油律師。儘管萬金油律師在中國初級法治環境中生存了幾十年並且有不錯的收成,但在未來,一定是少才是好的。業務範圍越窄,專業化程度越高,效率越高,質量也越高。才能滿足互聯網時代的「事多、錢少、質量要求高」的客戶需求。3、簡潔並不容易做到最重要的一條是,當你確信「簡潔」是律師工作必不可少的一個趨勢時,你要知道,簡潔並不容易做到。「簡潔不僅是一種目標,也是一種科技。」簡潔是一種能力,它並不會在你想到的時候,就真的能做到。丘吉爾有一次被問到:您演講需要準備多長時間?他回答說:「如果給我5分鐘的演講時間,我提前一周準備,如果給我20分鐘的演講時間,我提前2天準備,如果是1個小時的演講時間,我現在就可以開始。」是的,簡潔比複雜更不容易做到。簡潔並不是偷懶,事實上要做到簡潔需要花更多的時間,也需要更高的能力要求。把一個幾大箱證據材料的案件,概括成三分鐘的庭前陳述,還要把雙方的爭議焦點說清楚,把自己的觀點表達完整,這非常的不容易。我相信,大多數法律人更擅長把它寫成一份幾十頁的法律文書。所以,當外行人看到一個律師搞了非常厚的辯護詞的時候,有時難免有點「不明覺厲」,但這對於一個專業人士而言,並不算很難。難的是概括能力。為什麼法官辭職轉做律師時,比一般的律師更容易說服法官?除了我們常說的法官思維之外,他更具有概括爭議焦點、直擊要害的能力。表達要想做到極簡,需要做到邏輯極簡、要素極簡、語言極簡,而這務必會涉及到反覆雕琢的過程。我們自己的一個案子,有一次為了改一個庭前三分鐘陳述,花了整整六個小時。簡潔比複雜更花時間,而且也更痛苦。大成律師事務所張健律師所寫的一篇文章對我影響極深,《將火力集中於最有說服力的主張》。聽題目我們就能大概明白意思,要想簡潔的表達我們的觀點,有時候甚至得放棄次要的觀點和證據。而對於一個律師而言,放棄一種已經發現的證據和可能性不僅是一種痛苦,還意味著一種風險。好吧,既然是一本講「簡潔」的書,我放棄里講解文中作者為了說服自己的觀點而舉的例證,也放棄了一些的簡潔手段。最後用喬布斯的一句話來結尾吧:「簡潔可能比複雜更難做到。你必須努力理清思路,才能讓事務變得簡潔,但這麼做總歸是有價值的,一旦做到了簡潔,你將無所不能。」

編排/謝昊

責編/張潔 微信號:zhengbeiqing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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