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使用武裝部隊專用標誌進行詐騙的罪數認定

一、關於犯罪個數的認定

在非法使用武裝部隊專用標誌騙免高速公路通行費的活動中,存在幾個刑法上的危害行為,是對準確地認定犯罪性質的基本前提。在筆者看來,非法使用武裝部隊專用標誌本身就侵犯了武裝部隊對專用標誌的管理秩序,危害到國家的國防安全和利益,因而屬於一個危害行為;而行為人騙免高速公路過路費,數額很大的情形,則超出了危害國防利益的範圍,屬於另外一個危害行為。不過,以犯罪構成來衡量,上述兩個行為是否構成兩個犯罪呢?

有人認為,非法使用武裝部隊專用標誌,只有情節嚴重,才構成犯罪;騙免過路費,數額很大,正是情節嚴重的表現,因而上述行為活動僅僅構成非法使用武裝部隊專用標誌罪。筆者對此有不同的看法。上述兩個危害行為是符合一個罪還是符合兩個罪的犯罪構成,關鍵在於「嚴重情節」能否包括騙免任何數額應繳費用的情形。從刑法第三百七十五條第三款和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來看,非法使用武裝部隊專用標誌罪的基本犯與詐騙罪的基本犯在法定刑上是相同的;但在加重犯的情況下,詐騙罪的法定刑卻遠高於非法使用武裝部隊專用標誌罪,因而在數額巨大或者特別巨大的情況下,以刑法第三百七十五條第三款規定之非法使用武裝部隊專用標誌罪,不能全面地評價非法使用武裝部隊專用標誌騙免數額巨大或者特別巨大應繳費用的整個情形,相反,只有以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之詐騙罪來評價,才是合適的。因此,非法使用武裝部隊專用標誌騙免數額很大的應繳納費的情形,分別符合非法使用武裝部隊專用標誌罪和詐騙罪的犯罪構成,觸犯了兩個罪名。

二、關於罪數形態的認定

非法使用武裝部隊專用標誌騙免高速公路通行費,是兩個危害行為,且符合不同犯罪的犯罪構成,觸犯兩個罪名。那麼,應該如何認定行為的犯罪性質呢?此時,如何認識兩個犯罪之間的關係,顯然是問題的關鍵。筆者認為,行為人之所以非法使用武裝部隊專用標誌,除了獲得駕駛車輛時的某些方便之外,更是為了不繳納費用接受高速公路的服務,在高速公路上通行。也就是說,非法使用武裝部隊專用標誌只是手段,騙免應繳費用才是目的,因而非法使用武裝部隊專用標誌罪屬於手段行為,詐騙罪屬於目的行為,兩個犯罪行為之間具有手段行為與目的行為的關係,符合牽連犯的特徵,應認定為牽連犯。

對於此處的牽連犯,需要根據牽連犯的原則作出處理。關於牽連犯的處理原則,刑法在總則中並沒有給予明確的規定,在分則中以個別條文對特定情況作了規定。對於刑法沒有明確規定的情形,理論上通常認為,可「從一重罪處斷」,即按照處罰較重的犯罪來認定。此時,對上述牽連犯按照詐騙罪定罪,並酌情考慮來從重處罰,似乎沒有問題。不過,必須注意到,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4月《關於審理非法生產、買賣武裝部隊車輛號牌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2]9號)(下稱「第9號司法解釋」)對非法使用武裝部隊專用標誌進行詐騙的情形也做出了規定,該司法解釋是否適用與上述牽連犯的處理有著直接的關係。

三、關於「第9號司法解釋」第三條第二款的適用

關於非法使用武裝部隊專用標誌進行詐騙的問題,「第9號司法解釋」第三條第二款規定,使用偽造、變造、盜竊的武裝部隊車輛號牌,騙免養路費、通行費等各種規費,數額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而在2009年2月《刑法修正案(七)》第十二條對刑法原第三百七十五條增加了第三款,將非法使用武裝部隊專用標誌的行為規定為獨立的犯罪。這裡需要研究的問題是,上述前一規定是否因後一規定而失去效力。筆者的答案是否定的,理由如下:首先,如前所述,對非法使用武裝部隊專用標誌,情節嚴重或者情節特別嚴重的情形,無法依照後一規定對詐騙財物數額很大的情形作出全面的評價,因而前一規定仍有適用的必要。其次,《關於〈刑法修正案(七)(草案)〉的說明》並沒有指出,要通過後一規定廢止前一規定。再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在2010年12月13日決定廢止部分司法解釋和規範性文件時,並沒有將前一規定列入廢止範圍。

當然,非法使用武裝部隊專用標誌符合刑法第三百七十五條第三款的規定,構成犯罪。同時,即便該武裝部隊專用標誌是購買所得,而非偽造、變造、盜竊所得,但行為人明知無權使用而予以使用,使用行為仍具有非法的性質,若行為人進而騙免應繳費用,那就構成詐騙罪,兩個犯罪行為具有牽連犯的關係,屬於牽連犯,同時,也符合「第9號司法解釋」第三條第二款規定之精神與要旨,自然可以按照該規定來處理,即從一重罪來處斷。這樣的處理原則與刑法分則的個別規定也是一致的,如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條第四款規定,司法工作人員收受賄賂,實施該條前三款行為,同時又構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條規定之罪,則對其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即從一重罪來處斷。因而不能否認,適用「第9號司法解釋」第三條第二款對非法使用武裝部隊專用標誌騙免過路費進行處理,是合理的。

作者:高銘暄 黃曉亮(北京師範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

推薦閱讀:

全球武裝直升機市場淺析
用這十本書武裝自己,你也是牛媽!
俄式武裝直升機
狙擊手(負責隱蔽伏擊的武裝力量成員)—搜狗百科

TAG:詐騙 | 標誌 | 武裝 | 部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