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賀 | 學術規範與學術共同體之關係【徐南鐵主編 粵海述評第13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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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規範與學術共同體之關係

——賀「學術批評網」創辦十五周年

文/王 賀


2001年3月15日,由中國政法大學楊玉聖教授創立的「學術批評網」開始運行。這是國內為數不多的幾個民間學術批評網站之一。其以推進學術交流、學術進步為宗旨,加強學術批評與學術規範、學術共同體之建設,先後開設「學術規範」「學術批評」「學術評價」「學界觀察」「新書報道」「期刊評介」等眾多欄目,發表了大量的相關論文、隨筆,以後更集結成叢書、專書出版,在學術界以及全社會產生了重要影響。不覺已將迎來十五周年慶。

十五年間,網站雖然遇到不少問題和挑戰,但仍在楊教授的堅持和學術界同仁的支持下,一路奮力前行,使廣大用戶深感受益匪淺。作為忠實的網站用戶,定期瀏覽此網站,已成為我生活、工作、學習的重要內容。我本人也從當時才中學畢業的青澀少年,變成一躬耕於學術園地的耕夫,思之令人感慨。古人云:「求木之長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遠者,必浚其泉源。」值此之際,特奉上小文二篇,敬表賀意,也向主持者楊玉聖教授致以謝忱,希望網站能夠克服困難,繼續發展、壯大,吸引更多的學者來此訪問、討論,永遠地嘉惠學林。

一、任一研究都需要文獻綜述

——讀趙逵夫先生《古典文獻論叢》增訂本小札

關於學術論著中的文獻綜述,也即研究回顧、學術史考察是否必要,有位先生曾經撰寫過文章,認為是受了「西式論文」的影響,似不可取。是耶?否耶?有據乎?無據乎?近讀著名古典文學研究家趙逵夫先生的《古典文獻論叢》增訂本(北京中華書局2014年版),深感先生持說之透闢。

趙先生認為:「按照海內外學術研究的慣例,一篇有分量的人文社會科學論文,首先必須對當前的研究現狀有一個簡單概括的回顧,說明在此問題的研究上目前學術界進展到何種程度,還遺留有什麼問題。國內在此問題上作法比較靈活,但一般的學術專著和博士、碩士學位論文則一定要有這部分內容。為什麼要有這個要求?第一,說明自己在該領域掌握的信息有哪些,是不是對重要研究成果都有所了解;第二,說明這個課題有沒有研究的必要;第三,說明可供利用的成果和主要材料有哪些,必須要推翻的舊說是什麼。所以,對一篇有所創新的嚴謹的科學論文來說,這部分內容是不能少的。」[1]

我完全同意趙先生的說法,稍稍可以補充的是:其一、如果說論文需要有研究回顧是一慣例,那麼,這一慣例並非古來有之,而是學術發展至近代才形成的,且其主要地是在西方形成。中國學術的近代化,正是受了西方近代學術的影響,才得以發生、發展。其二、無論是人文學術、社會科學,還是自然科學,都也類似的要求。其三、學術回顧的「簡單概括」與否,當視論題及寫作體式之不同而有所分別。一篇數萬字的專論和一本專著的學術史回顧,其側重、篇幅必然有別。當然,趙先生這裡所說的是論文,則「簡單概括」亦無不妥。

不過,這讓我想到某些學術刊物的作法。它們要求每一篇論文在正文開始之前,先作一學術史回顧。這種做法未免過於機械。事實上,只要要求有這一方面的內容即可,並無必要就其在一篇論文中所出現的位置、存在的狀態作硬性要求,這樣「一刀切」,好處是看著比較規範,但卻扼殺了學術寫作的自由和創造性,極易導致趙先生所謂的「科八股」,「無論需要不需要,都先引述一大堆材料,自己卻並無新見。」或「學報體」等等僵化、刻板的學術文體。文獻綜述的做法可以很多,這一點,趙先生也注意到了,「有的學者是將前人的有關看法分散地在有關地方標出;有的論文雖然並無對前人看法的綜述,但對學術界此前情況了如指掌,論文圍繞前沿問題,所辨析很有針對性,也未必要在文前先作回顧。這主要是一個學風和意識的問題,不純粹是論文的格式或寫論文的方法問題。」[2]

不同的做法背後,還隱藏著另一個重要的問題:究竟我們應該以什麼樣的標準,去評價一個文獻綜述的好與壞?實難有定論。只掌握了重要研究成果,而未提及一般平庸之作,不幸這些平庸之作的作者若忝列評審委員,他就要表示老大的不高興。然而,舉凡一題目,自古至今、自中至西的所有研究論文、著作、演講甚至未公開但可以搜集到的材料,都看過一遍,才能下筆,下筆時統統都提到,就是好的文獻綜述嗎?這既不可能做到,也並無必要。猶記得歷史學家嚴耕望先生談及自己的治史經驗,就曾表示,自己做研究,並不是看完所有的二手資料才進行的,相反,二手資料如果裝得太多,頭腦里成了別人思想的跑馬場,很影響自己的獨立思考、批判。而嚴先生的說法與作法,提示我們注意下述的區別。

此即體現在論著寫作中的學術史考察,並不意味著學術研究工作的起步乃是始自閱讀研究作品。何以故呢?一言以蔽之,學術寫作的步驟、方法絕不等同於學術研究的步驟、方法。現在大學中的文史教育不甚理想,加上量(惡)化的學術生產與評價體系的刺激,大讀特讀近人、今人的學術作品等等「二手資料」而遠離原典、一手資料的風氣非常盛行。文學專業不通讀中外文學經典,史學專業不通讀《二十四史》甚至其中一部史籍者,所在多見。一篇以章太炎文學觀為題的學位論文,作者可能未必讀熟《章太炎全集》而有其一得之見,但對當代名流、學術明星的著作,網站上能下載到的相關論文,卻可能滾瓜爛熟,甚至「熟能生巧,」巧而複製、粘貼入自己的文字之中。豈非本末倒置?

基於對上述問題的思考,趙先生強調凡作一研究,必得有文獻回顧,至於其做法,不妨多種多樣,這「主要是一個學風和意識的問題,不純粹是論文的格式或寫論文的方法問題。」而學術回顧之為必要,首先並不在於它姓「西」姓「中」,或姓「社」姓「資」,只是建立於一個最基本的事實之上,亦即:「所有的研究都是在前人的基礎上進行的,尤其學術上的重大成果、重大推進和突破,無不藉助於前人所奠定的基礎,或從前人的研究中受到啟發。」[3]正是在這個意義上,無論是對一學術領域的了解,還是對前人研究成果的尊重,無論是在研究中註明其所採用的前人的主要觀點、說法,還是專辟一章節檢討既有之研究等等,既構成了學術工作的基本規範,也是學術工作者應該嚴守的職業道德。

而在我看來,文獻回顧之於研究工作的切要,絕不僅僅是為了發表「學術上的重大成果、重大推進和突破」,更關係著學術傳統的綿延與學術共同體的建構。這是因為,一切學術,尤其近代的學術研究,最終都要落實在學術寫作之中,因此,這些旨趣、追求,首先都要在正式、嚴肅的學術寫作中顯現出來。在學術寫作中,自其所徵引的文獻(可以是公開出版物,亦可以是私人信件)、文獻之批判(可長可短,有時甚至可以是一注釋),至具體的文字表述,甚至標點符號等等,只有符合共同體擬定的作業規範,預告了一定的專業技術水平,才能為共同體所接納,這還是就其消極的功效言之;而就其積極的一面來看,尚可以為同行、讀者理解其研究節省時間,初步保證了可能的「對話」的有效性,而非無的放矢,避免出現「雞同鴨講」的尷尬。

事實上,我們都知道,讓學術傳統得以綿延下去的因素、條件固然很多,但沒有什麼比學者的每一次的寫作、閱讀更重要。一個有尊嚴的學術傳統,委實需要一代代的學術共同體去維護;一個學術共同體,最先需要一群志同道合的專業學者,其次需要他們能夠充分熟悉、尊重彼此的研究,然後展開嚴肅、認真、細緻的討論,不斷地提出新說,共同推動學術進步。而這一切,都要最終在寫作中體現出來。從這個角度來理解任一學術研究工作都要有文獻批判、綜述、學術史考察之類的內容的觀點,就沒有什麼疑難了。

太炎先生的高足、國學大家湯炳正先生對趙先生的學術工作有一定影響。在趙先生眼中,「他(指湯先生——筆者注)沒有一篇論文是隨感式的論述,都是扎紮實實,進行嚴密論證」。這又何嘗不是趙先生本人學術工作的寫照?幾十年來,他為先秦文學、敦煌學、文獻學等領域,貢獻出一篇篇文獻足徵、論證嚴密的專題研究論文,使人欽羨。也許是經歷過1949-1979年間那種「極端學術」(這是一位友人的發明,不敢掠美)時代的緣故,與那種提倡「不破不立」「破字當頭」的學風相反,趙先生一再申說著「有繼有立」的重要性。察其所謂「有繼有立」,似亦可謂「守正創新」,不過是說:凡為學,須先有繼承,才能有所創造。乍聽之下,固然卑之無甚高論,但使每一學者篤行之,談何容易?

雖然並不容易,但每一個潛心向學、對學術有抱負的人,都應該沿著他們所開闢的道路堅定地前行。

二、學術寫作的引用問題及其他

——答南京友人書

在《當明引不當暗襲》[4]《網路時代的學術規則》[5]等文中,謝泳先生曾扼要地說明過「明引」與「暗襲」的不同。據我理解,他的意思是:我們見到某書引用一條材料,不去核查原始材料,卻直接注了原始材料的最早的來源,用古人的話說,乃是「暗襲」。這當然是不道德的行為,必須「明引」,寫明是從某書中「轉引」而來。然而,謝先生或有所不知,在西方的學術規範中,就連化用他人的觀點、用自己的文字表述,而不加註釋,也被視作為「抄襲」,更何況原始材料?

顯然,就學術寫作中的引用問題之根本而言,沒有什麼「明引」「暗襲」之別,只有「抄襲」與「原創」的區分。其所謂的「暗襲」,如果單單是說「轉引」而不承認一項,則不甚容易判定。道理是很簡單的。假如我經由某書看到一條材料,然後我去核查了原始材料,則又何必注釋同樣引用了這一材料的某書呢?首先、這一材料是公開的、可以方便獲得的(這也是梁任公所謂「學術者,天下之公器也」的一層要義);其次、是我做了和我所見某書作者一樣的工作,都查閱、研讀了此一材料。更不用說,這也是符合近代(更準確地說,是18世紀的德國所形成的)學術規範的。

如果說明人、清人做考據,間或亦利用二手資料,可以一手資料不易得,作為自己辯護的理由,降至近代,隨著印刷技術與通訊技術的變革,圖書文獻資料的獲得極為方便,因此,學者做研究,總要查原書(非是物質性意義上的原版書,而是其完整、系統的版本),查原始資料、一手資料,已成為不易之理。假如查不到,只有轉引,若能查到,自不必轉引,因為轉引不僅容易出錯,而且勢必無法理解引文所在原文之語境,造成一定的誤會,更重要的是,以文史研究而言,似只有獨立準備史料、資料,反覆核查原文,獨立思考,並與已有之學術成果對話,才有可能產生新的洞見;至於理論、方法之類,合則兩利,似亦不必強求。這隻要看一看郭沫若、翦伯贊、范文瀾、楊榮國,與陳寅恪、錢鍾書、錢穆、呂思勉、繆鉞、施蟄存等人的著作在今天的流傳程度,就可以明白。

然而,有些稀見的原始材料,比如某人發現的佚文、某書的某一版本等,確是文獻工作的重要成果。一般而言,其後利用這一佚文、版本做出研究的論著,都必須注釋出此前的文獻工作成果,也即原始材料的第二、第三重來源,而非其最早的來源。這在古代文史研究領域中也已是常識。譬如研究詞學的學者,引用一部已經公開發表、出版的詞話,本身頗難見到,但後來被收入唐圭璋先生苦心搜集、編輯的《詞話叢編》而為學界周知,自當引用唐先生的《叢編》;有人此後又發現一部新的詞話著作,在《詞學》雜誌整理髮表,自當註明是引自某人整理並交《詞學》重刊的版本。然而,近現代文獻史料的輯佚,很多來源於報章雜誌,早些年,學者須泡圖書館,搖膠捲機,吃館中老爺太太們的臉色,而近些年來,隨著這部分文獻的電子化、數字化在海內外的迅速發展,已使得我們查考十分方便,因此,是否要求研究者在引用時必須注釋其文本的第二、第三重來源,亦頗難有一律的標準。

不過,即便如此,如果所利用的原始資料,是已經公開發表的輯佚、考據成果,總以註明為好。這麼做的理由有二:其一、學界默認研究者完成一個研究,必先做文獻綜述,定會注意到該領域的研究成果和研究資料,這就包括文獻史料的發掘、整理,如未注意到,則是不合格(從這裡也可以看出「文獻綜述」並非「西式論文」之必需品,而恰恰應該是任一研究都必須做的工作;至於是否必須固定在論著的某一位置列出,當然是另一件事);其二、尊重他人的勞動成果。這不單是如《孟子·離婁下》雲「愛人者,人恆愛之,敬人者,人恆敬之」的意思,更是文獻史料工作獲得應有的評價、認可的前提。1980年代以來,舉凡輯佚、校勘、版本、目錄等專門之學,橫遭偏重時髦理論、擅長「以論代史」的學者的無情忽視與貶抑,而不能得到應有的評價、認可,這首先就表現在:學者們較少直接引用這些專門之學的成果,而將某人發現的佚文、某書的某一版本,考證所得某一結論視如己物,其實不客氣地說,那根本不是什麼「暗襲」,而是赤裸裸的「抄襲」,是嚴重的學術不端行為,一旦「抄襲」,沒有任何理由可講,所以,西方的學術寫作指南非常仔細地教大家注意,就連做讀書筆記,也要使用各種標註,避免造成無心的「抄襲」之過。

更進一步,在我看來,在學術寫作中誠實地、嚴謹地對待文獻引用問題,也是重建健康、有效的學術評價機制的重要前提。認真、公正地評價學者們不同層次、形式的學術工作,其重要性無論如何強調都不過分。竊以為,在某些國家和地區,之所以有太多學者熱衷於做官、經商,除了物質生活水平較低,政治力量的腐蝕,辦學和科研資源被某一集團掌控,很大一個因素就是,他們無法在自己所在的學術共同體內部獲得應有的評價、認可,其工作幾無榮譽、尊嚴可言。於是,他們不斷拉低標準,向崇尚權力、財富的世人看齊,拚命做些「幫忙」「幫閑」的工作,再從權力的增加、財富的累積中獲得身份認同,一時沒有能力反抗的人們,於是贈予他們「磚家」「叫獸」等等的徽號,甚至不惜揮拳相向,進而作為一爆炸性新聞進入大眾傳媒,被再度消費。斯文掃地,莫此為甚。是繼續加劇這一趨勢,還是站在維護學術共同體之尊嚴的高度上,誠實、規範地寫作,並接受嚴肅、認真的評價,以期建立學術獨立的傳統?端在我們每一個為學者的作為。

【注】

[1][2][3]趙逵夫:《古典文獻論叢》增訂本第22頁,[北京]中華書局2014年版。

[4]謝 泳:《趣味高於一切》第3-5頁,[重慶]重慶出版社2013年版。

[5]謝 泳:《網路時代的學術規則》,載《文匯報》2010年9月11日第8版。

(作者單位:華東師範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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