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周末---英國和歐盟:註定艱難的「離婚」
公投脫歐只是滿足了脫歐的前提條件,何時正式拿出這一條件通知歐洲理事會觸發《里斯本條約》第50條脫離歐盟,則是可近可遠的事。而一旦觸發,則沒有回頭路。卡梅倫顯然不打算承擔這一重大責任,而是推給了下一任。而即便到了那個時候,由於英國政壇因為脫歐問題進入了風雲變幻的不穩定期,何時觸發脫歐還有個時機的問題。
脫歐是一個持久戰英國公投宣布脫歐,在國內外迅速引發了一系列連鎖反應。在英國內部,蘇格蘭政府首席大臣斯特金已經表態「極有可能」舉行第二次獨立公投;而兩大主要政黨保守黨和工黨內部都爆發了大地震,由於卡梅倫宣布10月辭職,保守黨內黨魁繼承之爭已經箭在弦上,據報道已經有7個人在摩拳擦掌,其中最有實力的是前倫敦市長鮑里斯·約翰遜和現任內政大臣特蕾莎·梅;在野工黨的劇情更為狗血,由於對黨魁科爾賓在公投中的表現不滿,影子外相本恩帶頭密謀逼宮,企圖趕走黨魁科爾賓;科爾賓先下手為強,宣布革除本恩,引發影子內閣7人辭職抗議。目前,工黨內部已經大比數通過了對科爾賓的不信任動議,科爾賓能在黨魁的位子上待多久也成了問題。
面對民間要求舉行二次公投的呼聲,首相卡梅倫已明確拒絕,表示要尊重民眾之前的選擇,但同時表示,英國政府在現階段不會觸發有關脫歐的《里斯本條約》第50條,「在我們這樣做之前必須確定希望和歐盟保持何種關係,這需要由下任首相和內閣來決定。」這意味著大多數脫歐派以為的第二天醒來英國就不再屬於歐盟的想法不切實際。
《里斯本條約》第50條明文列出了歐盟成員如欲退出所需的規則、程序及期限,要點大致如下:先由打算退出的成員國通知歐洲理事會其退出意向;歐洲理事會代表歐盟與該成員國談判退出的條件和雙方關係的各項安排;談判結果要得到理事會多數成員(不包括英國)和歐洲議會的批准;自成員國提交通知之日兩年後,歐盟各項條約和法律就停止適用於該成員國,標誌著雙方關係正式終結,除非歐洲理事會一致投票同意延長談判期。
顯然,球現在到了英國政府手中,公投脫歐只是滿足了脫歐的前提條件,何時正式拿出這一條件通知歐洲理事會觸發《里斯本條約》第50條脫離歐盟,則是可近可遠的事。而一旦觸發,則沒有回頭路。卡梅倫顯然不打算承擔這一重大責任,而是推給了下一任。理論上,英國政府可以不理會公投結果,無限制推遲和擱置脫歐進程,但這在現實層面並不可行,因為對任何政客來說,罔顧民意都是政治自殺。綜合各種情況,英國政府認真考慮脫歐這件事情,無論如何要等到今年10月新內閣產生之後。
而即便到了那個時候,由於英國政壇因為脫歐問題進入了風雲變幻的不穩定期,幾時觸發脫歐還有個時機的問題。因為在觸發之前,英國朝野還需要就談判的條件達成共識,就英國目前的情況看,這一點很難做到,屆時政府很可能要作出很大的妥協,和脫歐派想要的結果南轅北轍。而一旦觸發,更艱難的談判還在後頭。因此,脫歐是一個持久戰,遠比人們設想的要複雜和漫長。但無論如何,磕磕絆絆已經超過半個世紀的英歐關係,將迎來充滿變數的新時代。
三心二意的英國二戰結束後,歐洲一片廢墟,國際地位下降。為應對這一局面,英國保守黨領袖丘吉爾於1948年10月的保守黨年會上提出了「三環外交」的構想,第一環是英聯邦,包括英國及其自治領、殖民地;第二環是英語世界,包括英、美、加拿大等講英語的國家;第三環是聯合起來的歐洲。而英國恰恰居於三環的交接點,起著重要作用。「三環外交」後來成為了戰後英國外交的基本方針。從這一構想就可以看出,聯合起來的歐洲只是英國需要借重的對象之一,英國並不打算把所有的牌都押在歐洲身上。這是有其歷史淵源的:作為孤懸於歐洲大陸之外的島國,英國幾百年的外交戰略是堅持「光輝孤立」「離岸平衡手」的角色,歐洲大陸的聯合併不是它願意看到的事情。
而歐洲大陸各國的想法則有所不同,它們從兩次世界大戰中得到了慘痛的教訓,決定重拾歷史上經久不衰的歐洲聯合的思想。1951年4月,西歐6國(法國、聯邦德國、義大利、荷蘭、比利時、盧森堡)簽訂了建立歐洲煤鋼共同體條約,歐洲經濟一體化從此邁開步伐。英國當時也獲得了邀請,但它拒絕了。1957年3月,6國正式簽署《羅馬條約》,歐洲聯盟的前身歐洲經濟共同體誕生。為對抗歐共體,1960年1月,英國與奧地利、丹麥、挪威、葡萄牙、瑞士、瑞典6國正式簽署了《歐洲自由貿易聯盟條約》。由於成員國經濟水平參差不齊,又實行鬆散的政府間合作,該聯盟很難與歐共體抗衡。在勉強支撐了一段時間後,1972年底英國退出聯盟。
1956年的蘇伊士運河危機標誌著英法主導的舊世界的徹底結束,美國和蘇聯這兩個後起的超級大國開始全面走上歷史舞台。與此同時,殖民體系逐步瓦解,英國的昔日榮光急劇褪色,在政治身份的歸屬上,英國人到底要不要做歐洲人,便上升到了至關重要的地位。看到了歐洲共同市場的影響力,英國決定不再猶豫,於1961年和1967年兩次申請加入歐共體,但都遭到了時任法國總統戴高樂的否決,戴高樂看穿了英國人的心思,認為英國並沒有真的認同歐共體的理念,再加上英美特殊關係,接納英國就等於在歐共體內部植入了一個特洛伊木馬,因此放下狠話:「英國或許有朝一日將加入共同市場,但毫無疑問那時我將不在位了。」
事實也果真如此,1970年戴高樂去世,1973年1月1日,英國終於與愛爾蘭和丹麥一道正式成為歐洲經濟共同體的一員。時任英國首相的愛德華·希思說:「這(加入經濟共同體)可以讓我們不僅在歐洲市場,而且在世界市場上,都更有效率,更具有競爭力。」事到如今,當人們談起退歐的好處時,理由大抵也差不多如此:脫歐可以徹底避免布魯塞爾高高在上的盛氣凌人,自由能夠讓英國更有效率,更富競爭力。只是脫歐派恐怕沒有仔細推敲過,倘若真的脫了歐,布魯塞爾還會以優渥的條件放任英國人進入歐洲市場嗎?
即便真的加入了歐共體,英國也從來不是一個老實本分的好夥伴。僅僅加入兩年後,英國就在1975年舉行過一次脫歐的公投,但最終選擇留在歐盟當中。1984年,撒切爾夫人通過談判,讓英國獲得對歐盟預算貢獻的部分退款;1997年,布萊爾計劃推行歐元,遭到了財政大臣布朗的反對,導致英國至今都沒使用歐元。英國也沒有加入開放邊境的《申根協定》;對簽訂《里斯本條約》,也以司法、社會政策等領域的「例外權」作為交換條件。2011年,英國拒絕簽署旨在加強歐盟財政紀律的「財政契約」。2012年11月,英國否決歐盟擴大預算的提案,令歐盟峰會以失敗告終。英國眾議院一份數據表明,歐盟制定的決定和法律只有很小一部分被英國議會通過。
英歐同床異夢的原因可以說,英國40年來一直是歐盟中的特權分子和遊離分子,只想撈好處,卻從來吝於付出。英國這樣做的原因,一方面是因為加入太晚,領導權已被法國和德國奪走了。早在1944年,時任美國國務卿斯特提紐斯就曾對時任美國總統的羅斯福直言:英國在任何一個自己不佔據領導地位的俱樂部里,永遠都是不舒服的;更重要的是現實的利益衝突,而這種衝突,在金融危機的艱難時刻表現得尤為明顯:首先,英國在自身經濟停滯不前的情況下,不得不拿出大量資金援助希臘等國家,這讓很多英國人感覺得不償失。其次,歐盟為救助危機而出台的一些舉措,例如開徵金融交易稅等,威脅到倫敦的金融中心地位。第三,自從2004年捷克、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等8個國家加入歐盟之後,東歐國家人口湧入英國相當的嚴重。根據英國統計局的統計,到2011年,東歐8國的就業人數佔到了英國就業人數的1.7%。英國普遍認為東歐人在英國的就業阻礙了英國低技術領域工人工資的增長,衝擊了英國人自身的就業。2015年歐洲難民危機爆發後,大量難民湧向了西歐國家,英國的就業和治安問題更加突出。
根據歐洲委員會和歐洲統計,2015年歐盟預算1450億歐元,其中德國貢獻達到21.36%,排名第一,其次是法國15.72%,然後是英國12.57%,大約為182.3億歐元。2014年英國貢獻大約是205億歐元。如果按照英國6000萬人口來算,平均每人承擔的成本接近300歐元/年。即使考慮歐盟的返還,英國對歐盟費用的凈貢獻仍然占歐盟的5.8%,僅次于丹麥排名的第二位。這還只是可見的直接成本。如果再加上管製成本、資源錯配的成本、失業成本、欺詐腐敗和浪費成本等隱形成本,據說英國作為歐盟成員國每年的成本高達2000億英鎊。高昂的成本是英國脫歐的重要原因。
另外,英國各階層在加入歐盟後苦樂不均,出現了嚴重分化。英國的金融業很發達,加入歐盟使其市場更為廣闊,賺得盆滿缽滿;而農業、漁業等競爭力不高的行業,要面對來自整個歐盟的競爭,很多人處境艱難。因此就如《衛報》所總結的,富人支持留歐,窮人要求退歐。另一種說法是:老年人和沒工作的人決定了年輕人和有工作的人的命運。
而未來英國與歐盟應該是怎樣一種關係,至今仍是問號。部分脫歐派推崇「加拿大路線」,加拿大經過和歐盟7年談判,於2014年達成了自由貿易協定,免除和歐盟間98%的關稅。但卡梅倫指出,如果英國需要從頭進行貿易協定談判,那對英國企業意味著「無法接受的未知」,因為投資人將有7年處在不知道英國和歐盟將形成何種關係的狀態。還有一種選擇是挪威模式,挪威不是歐盟成員,但加入了歐洲共同市場,挪威向歐盟提交預算,執行歐盟自由移動政策;在捕魚和農業政策上是完全獨立,也享有談判貿易協定的自由。而無論英國未來要和歐盟建立什麼樣的關係,都離不開艱難漫長的談判和討價還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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