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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篇  蚩與尤原是後世人們的議評  被誤解錯釋訛傳成為其字之涵義  妭和魃乃為原始犮字之含義  見

第五十九篇 蚩與尤原是後世人們的議評被誤解錯釋訛傳成為其字之涵義

妭和魃乃為原始犮字之含義 見真實史料演繹變作神話之事例

甲骨文「蚩」字象形的原始原本涵義,是為「象蛇一樣地快速與敏捷的人群群體」,作為人群群體名稱的「專用」名詞,古代諸多文字學大師們考證出蚩字包含有的「蟲名、無知、痴愚、欺侮、悖亂、海獸、譏笑」等之涵義,原本當是不會有,他們不可能稱說自己是為無知、痴愚、欺侮、悖亂之人群。所以筆者認為,「蚩」字里的這些涵義,應該是後世人們對「蚩」人群群體的議論而說他們為無知、痴愚、欺侮、悖亂,並譏笑之。後來卻被後世人們融合到「蚩」字的涵義裡面。

那麼後世的人們,為什麼會要議論「蚩」人群群體是為無知、痴愚、欺侮、悖亂,並譏笑呢?已如第56篇里辨析說過,「蚩」人群群體作為由炎(帝)人群群體分離出來的子輩部落聯盟,炎(帝)人群群體是為「宗主」,「蚩」人群群體一直是將炎(帝)人群群體最高首領者死後祭祀為自己的最高神靈「帝」。後來「蚩」人群群體首領認為自己已經發展得與炎(帝)人群群體一樣壯大強盛,提出自己的最高首領死後,也應該被祭祀成為最高神靈的「帝」,卻是遭到炎(帝)人群群體最高首領的拒絕。按照我們現在的常規觀念,既然兩個都是獨立自主的部落聯盟,並且相隔千里,「蚩」人群群體的首領完全可以自行中斷與炎(帝)人群群體之間的「宗主」關係,不再祭祀分離之後的炎(帝)人群群體最高首領死後之「帝」,只需繼承祭祀分離以前的炎(帝)人群群體之最高首領死後的「帝」為自己的最高神靈,將自己最高首領死後祭祀為最高神靈之「帝」。這樣做不僅完全正常,不會發生後來造成「九隅無遺」的慘烈戰爭,也不會發生隨後的炎(帝)聯合黃(帝)兩個人群群體共同打敗「蚩」人群群體之戰爭,已經炎(帝)首領殺戮蚩尤俘虜,頒布斷絕對於蚩人群群體的「宗主」血統關係。可是「蚩」人群群體的首領們卻是死死抱著遵從炎(帝)人群群體是為自己的「宗主」,又死死堅持要使自己的最高首領死後被祭祀成為最高神靈的「帝」,而且在商討不成情況下,死死要以戰爭勝負謀得自己的最高首領死後能夠被祭祀成為最高神靈的「帝」。從而導致炎(帝)聯合黃(帝)的共同攻擊,和慘烈失敗犧牲。後世的人們對於「蚩」人群群體首領們的這種做為,認為是無知、痴愚、悖亂、欺侮,因而譏笑,以及將「蚩」字的象形誤訛傳說成為蟲名或海獸,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只不過這些原本應該是為後世人們對於「蚩」人群群體的議論,卻是被誤解錯釋訛傳而成為是「蚩」字所包含的涵義。

同樣,蚩尤的「尤」字也是人們對於「蚩」人群群體的評議講說。正是因為炎(帝)最高首領頒布斷絕對於蚩人群群體的「宗主」血統關係,於是「蚩」人群群體也就喪失了是為炎(帝)人群群體後裔的身份,但是他們畢竟是由炎(帝)人群群體分離出來的子輩人群們。這就如同人身上所生長的「肬」一樣,既是為自己身體所生長出來的東西,卻又不是自己身體正常原本應該有的東西。從《漢語大字典》「尤」字搜集到的甲骨文鐵五〇·一、甲二五二一、甲二四二七,及金文等的「象形」,(見附圖十五)可知甲骨文字的發明創造者乃是以人們會看見到的極少之人手上生長出的第六個指頭之「象形」,喻義表達指為「贅肬」,這才是為「尤」字的原始原本涵義。後來是在金文演繹成為籀文的附加「偏旁部首」過程中,尤字中的這一涵義被附加上「月」字傍(準確應說為骨肉傍),就是身上生長出來的多餘的並不需要的「骨或肉」,也就是「肬」字的專有涵義。至於尤字還具有的特異的、突出的、過失、罪過、怨恨、責怪、多、親近、喜愛、尤其、更加、還、尚且,等等之含義,當是後世的人們作為評議「蚩」人群群體而說:「蚩」人群群體原本是為炎(帝)人群群體的親近喜愛,由於發展特異突出,人員壯大眾多,作為子輩人群群體而要求炎(帝)人群群體將其最高首領祭祀為「帝」,產生怨恨與責怪,尤其是由此而爆發衝突戰爭,通過戰爭威脅「宗主」炎(帝)人群群體的首領,是為罪過,所以被殺戮,並且被斷絕宗主血緣關係。也正是這些是為對於「蚩」人群群體的專有評議,後來的人們將其「尤」字與「蚩」字並列在一起而記說提及,於是即形成為「蚩尤」一詞,實質上尤字只是對於「蚩」人群群體歷史面貌情況的記述講解而已。不過「尤」作為一個字,被使用包含「贅肬、特異的、突出的、過失、罪過、怨恨、責怪、多、親近、喜愛、尤其、更加、還、尚且」等等之涵義。到了秦漢時期,很多沒有研讀過三《墳》、五《典》、八《索》、九《丘》的學士們,甚至包括非高級史官出身的普通道家學派學子們在內,已經不能夠知曉上述「蚩」字與「尤」字的原始原本涵義,以及其含義的所形成產生與由來,更是不知道「蚩」字與「尤」字從畫像符號到象形文字,從甲骨文到金文、大篆、秦篆、隸書等等完整過程的演繹變化情況,只能夠是依照「蚩」和「尤」字的這些種種的涵義,誤解錯釋訛傳以致形成出將「蚩尤」說成是為一個暴烈的侵凌其他人們的「君主」者。司馬遷就是在這一基礎之上,在《史記·五帝本紀》里記述為「蚩尤作亂,不用帝命。於是,黃帝乃征師諸侯,與蚩尤戰於逐鹿之野,遂,禽殺蚩尤」。然而司馬遷的所說,是與歷史的原本真實面貌相差太大太多。

了解了上述有關「蚩尤」歷史原本真實面貌情況之後,進而我們也就能夠知曉,《山海經·大荒北經》里記述:「蚩尤作兵,伐黃帝。黃帝乃令應龍,攻之冀州之野。應龍畜水。蚩尤請風伯、雨師。縱大風雨。黃帝乃下天女,曰魃。雨止。遂,殺蚩尤。」《山海經·大荒東經》里記說:「大荒東北隅中,有山,名凶犁(即是黎之誤訛)土丘。應龍處南極。殺蚩尤。」這些長期以來一直只能是被認為是「神話故事」,其歷史史話的原本真實面貌。就是黃(帝)人群群體屬下名稱為「應龍」的部落人群,是居住生活在當時黃(帝)部落聯盟的領地,即今京、津、唐及周邊地區的最南部,即所謂「處南極」,也就是大約今保定市以東的地區。正是因為毗鄰蚩尤人群群體領地的邊境,雙方人群們之間為了爭鬥食物資源或領地時而爆發有衝突爭鬥,因此蚩尤人群群體首領曾經組織率領戰鬥隊伍攻打過黃(帝)人群群體屬下的應龍等的人群們,即所謂「蚩尤作兵,伐黃帝」。故而當黃(帝)人群群體首領決定配合與炎(帝)人群群體共同攻打蚩尤人群群體時,應龍人群為了復仇而積極「請纓」,黃(帝)人群群體首領便決定以今保定市東北徐水縣之徐水作為進攻蚩尤人群群體的「戰場」,因為應龍人群對這一地區的地形地貌熟悉,而命應龍人群首領參與戰場指揮,並派出「嚮導」為其他戰鬥隊伍們引領行路,即所謂「黃帝乃令應龍,攻之冀州之野。……遂,殺蚩尤」。這就是《辭海》「釜山」詞條考釋說的「(釜山)約在今河北懷來東,一說在今徐水西」,實際「懷來東」乃是為黃(帝)人群群體等與太昊人群群體決戰的地方,而「徐水西」才是黃(帝)人群群體與蚩尤人群群體決戰的地方。後世人們不能夠知曉這一歷史的原本面貌,誤解錯釋訛傳成為「徐水西」是為釜山,是應龍「殺蚩尤」,甚至將應龍理解為是存在於天上的能夠呼風喚雨的神「龍」。實際應龍只不過是黃(帝)部落聯盟屬下的一個部落人群的名稱,而「徐水西」亦正是黃(帝)人群群體配合炎(帝)人群群體攻打蚩尤人群群體的「冀州之野」之戰場。並且攻打和所謂「殺蚩尤」者,是為黃(帝),而不是應龍,應龍只不過是類似於後世稱說的「先行官」角色罷了。

蚩尤人群群體在遭受到黃(帝)人群群體的攻擊時,於是邀請名稱為「風伯」與「雨師」的人群給予援助,他們就是前面第50篇提及過《韓非子·十過》和《論衡·紀妖》里記載的同蚩尤一起援助黃(帝)人群群體在「釜山」打垮太昊人群群體,然後在「西大山上」舉行歡慶勝利活動所說的「風伯」和「雨師」,即所謂「蚩尤請風伯、雨師」。所謂「縱大風雨」,就是雨師和風伯人群都派遣了比較強大的戰鬥隊伍援助蚩尤人群群體,因此雙方戰鬥激烈,致使黃(帝)的戰鬥隊伍遭受到重創。於是黃(帝)人群群體首領邀請名稱為「犮」的人群給予援助。(筆者註:雨師、風伯、犮,應該都是為人數較少的獨自立的部落聯盟,應該被稱為人群群體。因為沒有他們的更多史話史料,筆者且以「人群」稱之,此處的「人群」非是本文中一般所說的部落組織或者胞族組織之人群)

《漢語大字典》「犮」字解釋說:「《說文》:『犮,走犬貌。從犬而丿之。曳其足,則刺犮也。』段玉裁改作:『犬走貌。』並註:『刺犮,行貌。』①犬跑的樣子。②同『跋』。踩;踏;登。《玉篇·犬部》:『犮,與跋同。』元周伯琦《六書正偽·曷末韻》:『犮,凡犮涉、犮履,皆用此字。別作跋者,後人所加也。』③通『拔』。清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泰部》:『犮,假借為拔。』《周禮·秋官·序官》:『赤犮氏』漢鄭玄註:『赤犮,猶言捇拔也。主除蟲豸,自埋者。』」又,《漢語大字典》「拔」字解釋說:「(一)ba1、抽拔,連根拽出。2、挑選,選取。3、超出,高出。4、挺。5、攻取。6、移易;動搖。7、吸出(毒氣等)。8、脫離,擺脫。9、裂。10、解救。11、盡。12、回,轉。13、輔助;扶持。14、箭的末端。有名括。15、猝然;急速。16、通『(上廣下犮)』。舍止。17、地名。在今山東省兗州縣(現為市)西。18、姓。《姓觿·黠韻》:『拔,《千家姓》云:琅琊族。』(二)bo把。(三)bie 除去糞臭。(四)fa 草名。(五)bei 1、枝葉茂盛貌。2、拂取。」又,《漢語大字典》「妭」字解釋說:「(一)ba1、美婦《說文·女部》:『妭,婦人美也。』2、天子射擊。《玉篇·女部》:『妭,天子射擊也。』3、通『魃』。傳說中的旱神。《字彙·女部》:『妭,與魃同。』《文字指歸》:『女妭,禿無發;所居處,天不雨。』清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泰部》:『妭,假借為魃。』(二)bo古代羌族對婦女的稱謂。《集韻·末韻》:『羌人,謂婦曰妭。』」又,《漢語大字典》「魃」字解釋說:「1、古代傳說中造成旱災的鬼。《說文·鬼部》:『魃,旱鬼也。』《詩·大雅·雲漢》:『旱魃為虐,如惔如焚。』毛傳:『魃,旱神也。』孔穎達疏引《神異經》曰:『南方有人:長二三尺;袒身;而目在頂上;行走,如風;名曰魃。所見之國,大旱。』2、鬼婦。《篇海類編·人物類·鬼部》:『魃,鬼婦。』」又,《漢語大字典》「(上廣下犮)」字解釋說:「1、同『茇』。屋舍。《說文·广部》:『(上廣下犮),舍也。』《玉篇·广部》:『(上廣下犮),草舍也。今作茇。』2、下。《玉篇·广部》:『(上廣下犮),下也。』」又,《漢語大字典》「茇」字解釋說:「1、草木根。2、在草舍止宿。3、拔除。4、用同『跋』。登山。5、木名。6、姓。《萬姓統譜·勿韻》:『茇,見《姓苑》。』」又,《漢語大字典》「跋」字解釋說:「(一)ba1、仆倒。2、踏,踩。3、踏草而行或越山過嶺。4、扭轉。5、火炬,火把。6、足後。7、文體的一種,寫在書籍或文章的後面,多用以評介內容或說明寫作經過。8、姓。徐珂《清稗類鈔·姓名類》:『僻姓……脫、跋、殺、察……』五代梁有跋異。」

綜合以上《漢語大字典》搜集到的古代文字學大師們對於犮、拔、妭、魃、(上廣下犮)、茇、跋等字的考釋,限於篇幅,這裡只能簡略說之。我們知曉,各類各種的動物們都有著各自的特有本能,例如獵豹的奔跑速度最快,熊的力氣最大,老虎勇猛無畏且動作靈巧,獅子強壯有力,等等。與獵豹、熊、老虎、獅子等大型兇猛動物們相比較,獵狗的身材是小得很多,而且力量、速度、靈巧、威猛更是遠遠比不了它們。但是獵狗則是依靠群體的「團隊」協作精神和無畏無懼的勇敢,以及可以長時間不停息奔跑的堅韌「耐力」,每每地總是從獵豹甚或獅群的口中奪取食物。我們中華上古先民們正是因為產生有了這樣的認知,某一人群於是就以「象堅韌不懈奔跑的獵狗一樣勇敢與團結協作」,作為自己人群的名稱。我們現今知曉,獵狗之所以具有長時間奔跑不懈的耐力,是因為它的心臟相對其它器官的比例,比其它動物們為大,然而古代人們不能夠知曉這種情況和原因,在後世的文字形成產生與演繹過程中,商殷甲骨文字的創造者們則是以「犬的象形」加上一「丿」,其「丿」就是甲骨文字造字中通常具有的「特定指事符號」。那麼此處的「特定指事符號」為什麼不是一般所使用的「丶」,卻是為「丿」呢?應該是「丿」不但表達指為獵狗具有長時間奔跑的耐力,同時還假借表達獵狗的群棲、群攻之習性與生活狀態。這就是秦篆「犮」字的象形由來及其原始原本涵義所在。(雖然未能搜集有甲骨文、金文、大篆等的犮字,秦篆亦是象形。)

黃(帝)人群群體獲得「犮」人群援助的同時,炎(帝)人群群體的戰鬥隊伍也從魯中地區抵達冀中地區發動對蚩尤人群群體的攻擊。故而當雨師和風伯人群們獲悉黃(帝)人群群體得到了「犮」人群的援助,同時還有炎(帝)人群群體的攻擊,他們明白戰場形式很不利,自己與黃(帝)及炎(帝)人群群體之間並沒有直接的怨仇,無需再進行明知必然會是失敗的戰鬥,於是他們撤離戰場返回自己領地。《山海經·大荒北經》里說的「黃帝乃下天女曰魃,雨止」,實質就是黃(帝)人群群體得到「犮」人群援助後,雨師和風伯人群們即終止了戰爭,其「止」的涵義不僅是停止戰鬥,還包括全身撤離戰場,非是被敵人殺戮打敗後的逃亡。由此,蚩尤人群群體遭受失敗,其殘剩的人們不得不紛紛離開原本領地,逃亡到晉北地區,就是所謂「殺蚩尤」。不過其「殺」字,乃是「敗」字之誤訛,就是在蚩尤與黃(帝)的戰場上,蚩尤人群是為離開逃亡的「失敗」。如前面第56篇里所說過,在蚩尤與炎(帝)的戰場上,是炎(帝)將俘獲的蚩尤俘虜予以殺戮,並且宣布斷絕與蚩尤人群群體之間的宗主血統關係,即「絕轡之野」,其才是所謂的「殺」蚩尤。

因為黃(帝)人群群體是在「犮」人群的援助下,產生出「雨師」和「風伯」人群們全身撤退出戰場,以及蚩尤人們逃離原有領地這樣的結果,這一情況被記錄記載於三《墳》的泰皇之《墳》里,後世人們將這一情況稱之為「拔除」敵人,即成為「犮」字裡面包含有著的「拔除」涵義,在金文演繹成為大篆的過程中,被「偏旁部首」化加上手字傍,成為使用手拔。在秦篆簡化成為隸書過程中,手成為扌,即「拔」字及其專有涵義之由來。

筆者在隨附的《致對「人類起源;中華文明起源;三皇、十紀、五帝、虞、夏、商、周傳說史話;氏族社會;酋邦社會;專制王朝」等話題感興趣朋友們》(續四)第十三節里辨析說過,我們中華現在的很多「姓」,實際是與「氏」相混淆了。簡要地說,按照摩爾根的「氏族社會理論」,氏族是為社會的基本單元,胞族就是表達部落內的一些氏族之間存在有著共同血緣關係。而跨部落甚至是跨部落聯盟的氏族或者胞族之間所具有的共同血緣關係,即是以「姓」表達之。也就是說上古時期的先民們是以共同的「姓」,表達為不同部落或不同部落聯盟之間的人群之間,是存在有著共同的血緣關係。人類是進步入到酋邦社會的「父系制」時期之後,由原本家族所分離形成出來的「家族」,被稱為「氏」,「氏」即是為分支或支系。所以說「姓」,實際乃是為血緣譜系的起源之人群的「名稱」,而「氏」,則是由姓的人群,更多則是為氏的人群所分離出來的「支系」人群。我國上古時期的許多加有「女字傍」的字,如姜、姬、媯、妘、姒、姚,等等,指的即是這種的「姓」或者「氏」的人群。同理,《漢語大字典》「拔」字解釋引「《姓觿·黠韻》:『拔,《千家姓》云:琅琊族。』」「茇」字解釋引「《萬姓統譜·勿韻》:『茇,見《姓苑》。』」「跋」字解釋引《清稗類鈔·姓名類》:『僻姓……脫、跋、殺、察……』五代梁有跋異。」其拔、茇、跋等姓的人們,就是「犮」人群分化出來的後裔所產生之姓氏,並且早在金文演繹成為大篆的過程中,「犮」字被附加上女字傍,成為「犮」含義中專指為「犮的人群」之涵義,即「妭」,也就是「妭」字的原始原本涵義。據之也就證明,《漢語大字典》「妭」字解釋引說:「1、美婦。2、天子射擊。3、通『魃』。傳說中的旱神。『女妭,禿無發;所居處,天不雨。』等說法並不正確。如袁珂先生譯註《山海經全譯》卷十七注69所說:郭璞云:「音如旱妭之魃。」郝懿行云:「《玉篇》引《文字指歸》曰:『女妭,禿無發,所居之處,天不雨也,同魃。』李賢註:《後漢書(張衡傳)》引此經,作妭,云:『妭,亦魃也。』據此,則經文當為妭,注文當為魃,今本誤也。《太平御覽》卷七十九引此經作妭,可證。」就是說,《太平御覽》與李賢等所看見到的原始版本《山海經·大荒北經》里,記載是為「妭」,其涵義即是為「象堅韌不懈奔跑的獵狗一樣勇敢與團結協作」為名稱的人群。而不是今傳《山海經》里記載的「魃」。

秦漢以後由於三《墳》佚亡,人們多不能夠知曉這一歷史的原本面貌,因此有人將「風伯」、「雨師」誤訛認為是掌管風與雨自然現象的「神靈」,是風神、雨神幫助蚩尤致使黃(帝)戰爭失利,進而將「妭」理解成為是與風雨相「拮抗」的乾旱之神靈鬼怪,即為「魃」。於是將《山海經》里原本的「妭」字,誤解錯釋改訛成為「魃」。這樣我們也就能夠知曉,《山海經》里記載的原本是為真實史話史料,是被誤解錯釋訛傳成為荒誕神話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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