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分辨是否有真信心?
除了在基督里的信心之外,就沒有叫人得救的信。可任何宗教包括自稱信仰耶穌的異端也都有信。而這種信是宗教性的,源自人的信,也就是說,人是信心的主體,所信對象是信心的客體。此信心實際上與人在日常層面的自信本質相同。世人的自信心,會給他所要達到的目標起到促進與支持作用。很多產生巨大影響或成功人士都是很有自信的。甚至世人把人的自信高舉到一個地步,說『有信心一定成,沒信心一定敗。」此種信心在宗教裡面便表現為,以自己的信心來指揮他所信的神,成就自己所想要得到的。比如求財、病癒、平安順利、聰明、能力等等諸如此類。可《聖經》啟示,得救之信心卻剛好與人的理性和慣常思維相背相反。第一、人不是信心的源頭或主體,而是信心的接收者或客體。第二、真信不是人自己可以產生的,而是上帝賜下的,上帝才是信心的主體。第三、真信心是上帝白白的恩典。既然是上帝的恩典,就不根據人的行為和功勞,而是上帝自己預定的旨意。
另外廣義上來講,每個人都有著上帝在普遍啟示(恩典)中賜給人的原初信心。即人與生俱來在良心裡,相信並知道上帝的事情。因為「上 帝 的 事 情,人 所 能 知 道 的,原 顯 明 在 人 心 里。因 為 上 帝 已 經 給 他 們 顯 明。」 只是人的墮落犯罪使人故意壓制和阻擋,上帝早已顯明在人心的真理。(見:羅1:18-21)
就如前面所說:「上帝藉著普遍啟示,使每個人內心都知道他的存在,這正是我們接受並明白上帝特殊啟示,從而得蒙上帝拯救的前提與基礎。如果上帝的不藉著普遍啟示,使人良心裡相信並知道上帝的存在,那特殊啟示就毫無意義了。」同樣,『原初信心』(即上帝顯明在人心中的真理),雖不能使人得救,但是卻是得救信心的前提和基礎。所以經上說:「然 而 人 未 曾 信 他,怎 能 求 他 呢?未 曾 聽 見 他,怎 能 信 他 呢?」 (羅10:14)上帝藉著所賜給基督徒的得救之信,使他看見並正確認識到,上帝早已賜給每個人原初信心。這樣便使他在基督里的得救之信更加穩固,並歸榮耀給上帝。所以無論是上帝賜給人的原初信心,還是上帝在基督里賜給人的得救之信,都是上帝的恩典。一個是普遍恩典,一個是特殊恩典。
還有,源自人裡面的宗教性自信,也更加顯明了上帝把原初的信心放在了人的裡面。因為若人心中根本就沒有對上帝的原初信心,人也就不會有宗教性(求告與敬拜上帝的渴求)。可宗教性的信卻不是源於上帝,而是因人犯罪對上帝所賜原初信心(上帝顯明在人心中的真理)的抵擋和壓制,從人裡面產生出來的。故意壓制和抵擋真理,使人落入兩種悲慘中:1、產生錯謬的宗教性自信,2、對上帝理性上的否定與不信。
我們知道人得救之信與建基於其上的對上帝的信靠與仰望,都是上帝賜的特殊恩典。可我們看到在《聖經》中主耶穌常責備門徒的小信。我們也知道對上帝的小信與疑惑是罪。真信既為上帝所賜,那主耶穌為什麼還要責備門徒的小信呢?其實門徒的小信與疑惑,並不是上帝沒有把信心賜給他們。而是因人的罪性會使他抵擋與攔阻,上帝已經賜給人的真信心。這就如不信者會故意壓制和抵擋,上帝早已放在人裡面的真理或原初信心一樣。
b、信心的依據不同其他宗教和異端之信,源自人,建基於人自己對信心的持守,是對自己信心的信心。也就是說,我相信我所信的,是因我認為我所信的是正確的。所以此信心的依據或支點,便是人自己的理性。前面談到人的理性被罪所污且是有限的,這一點是連很多非基督徒也都承認的。這樣出於人的信心就必然不可靠,不穩固。我們看到宗教的數目遠較國家和民族數眾多。而且永遠爭執不休,誰也無法說服誰。人們總認為自己所信的是真理,他人都是錯誤甚至是愚蠢的。可實際上,只有一個正確答案,只有一個信仰是真理。
所以我們看到,人所信的是否正確,是否為真理,本身是超越人理性的,是不能以人類理性為依據和標尺的。人們都說自己信的才是真理,可誰能百分百確定自己信的一定對呢?另外,誰又能夠確定,到了明年此時,自己是否會改變,甚至離棄原有信仰?在這裡我並不是要否定理性的功用,理性本身是好的,是上帝賜給人的,可人的理性是有限的,更為罪所污染,變得異常狹隘與狂妄。請問你信的是真理嗎?你說當然是。那我再問,你依據或憑著什麼,確定自己信的絕對真確呢?你說是我的經驗、理性,或某權威專家這樣說。可你依據的無不是非絕對,有限有罪,且必會出錯的人。你的信仰依據是非絕對,又怎能給你帶來自己所信的是絕對的結論呢?所以出於人的宗教性的信,雖然都有宣稱的信仰對象,但實質上信仰的對象或基礎還是人自己。
真信心是上帝所賜,是上帝放在人裡面,並建基於上帝自己的保守和恩典之上。也就是說,我的信不是出於我,乃是上帝放在我裡面的。因此這個信心就是絕對真實的。上帝又藉著他賜我的信,使我產生以聖經為根基的正確信仰,並轉向正確的信仰對象,就是上帝自己。我知道我所信的是真理,並非建立在我理性之上。而是建立在上帝啟示的話語與應許即《聖經》之上,所以是絕對穩固和可靠的。請問:是你可靠還是上帝可靠呢?《聖經》告訴我們,上帝是永不改變,絕對信實,全知全能,絕不後悔的。同樣上帝的揀選也是絕無改變與後悔的。他一切的預言與應許,必然成就,必然作到,必然實現!
前面我們談到人是有限、善變、有罪、軟弱的,所以建基於人理性的自信心(宗教性的信)當然也是必會走錯與不可靠的。可上帝賜的真信心卻不是如此。基督徒知道自己所信是絕對正確的,知道基督信仰是真理。是因上帝是絕對正確的,上帝就是真理的本體。基督徒是以絕對無謬的聖經為至高權威、依據、標準。此時非絕對的人,便可開始絕對的辨別某些對錯是非了。這裡說『某些』是指上帝在人有限理性範圍內,要人知曉的。因著人仍然還是受造者與有限者。
唐崇榮說得好:「信仰的對象決定信仰的價值。」首先,我們信仰的對象是絕對可靠的上帝。第二、我們的藉以得救,並與上帝恢復正常關係的信心,卻不是出於我們,而是出於絕無錯謬與後悔,絕對信實的上帝。我們知道一個有真正信心的基督徒,是永遠不會在救恩中失落的。因為真正使我們信心持守並長進的不是我們,而是上帝。信心為上帝所賜,為上帝所保守,直到見他面的日子。以上我們看到,真信心即得救之信的穩固可靠,是一切出於人的自信(宗教性的信),永遠不能相提並論的。真信心比整個宇宙都可靠!因每一個基督徒,都是上帝在未創世以先,就早已預定要得救的。而上帝是永不改變的,他的旨意也是永不改變的!唯獨基督徒信心的本身,與信仰的對象是絕對真確的,無謬的。上帝賜他們真信心,又使他們信仰正確的信仰對象,就是上帝自己。
c、所求所望的不同出於人的信心,源自人,出於地,所以求世界上的事。包括今生、暫時、必要過去朽壞的一切事物。就如:錢、權、能力、地位、今世聰明,他人的尊重與高舉等等。簡而言之就是:眼目的情慾、肉體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見:約一2:16-17)可惜這種出與人裡面的自信,今日也混亂在基督教會裡面,混亂在基督徒的裡面。主說好樹結好果子,惟獨壞樹結壞果子。出於人的宗教性信心,也必會結出壞果子來。正如聖經所言:「他 們 是 屬 世 界 的。所 以 論 世 界 的 事。」(約一4:5)
出於上帝的信心,源自上帝,從天上來,所以求天上的事。就是上帝在基督里所預備的,那永遠的福樂和永不朽壞,永不衰殘的基業。而這是違背人天然性情的。因人墮落後的本性只會渴慕屬地的,今生的事物。上帝藉著他賜予人的信心使人看見物質世界的一切事物,都不能滿足人心,是虛空的虛空。所以人必須回到上帝裡面,得著永遠的生命,心靈才能得以滿足。真信心同樣也會使人看見,自己是何等的罪惡與敗壞,看到自己正落在上帝永遠的忿怒里,且根本無力自救的悲慘光景。真信心使人因著看到以上事實,產生竭力追求回到上帝裡面,得蒙上帝赦罪的巨大動力。使人不靠自己,而單單仰望信靠救主十架的救恩,使人情願拋棄萬事看為糞土,只為得著耶穌基督為至寶。(見:腓3:8)因為人惟有認識了子,才能認識了父,惟有得著耶穌基督,才能回到上帝裡面,得著赦罪,稱義,永生。(見:約14:6,約8:19)
而出於上帝的信心之偉大就在於此:上帝藉著信心扭轉改變我們,使我們活出重生的,屬天的生命。而這個生命將不會渴慕地上的事,而是追求渴慕屬天的,永恆的,人眼未曾看見,人心未曾想到,那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就是渴慕上帝賜給我們的一切。這正是為罪所污的人性看不到的,他實際真正需要的一切!簡而言之:出於人的信心,追求地上的事,喜悅肉體喜悅的一切;出於上帝的信心,追求天上的事,喜悅上帝喜悅的一切。如經上所言:「你 們 若 真 與 基 督 一 同 復 活,就 當 求 在 上 面 的 事。那 里 有 基 督 坐 在 神 的 右 邊。你 們 要 思 念 上 面 的 事,不 要 思 念 地 上 的 事。」(歌3:1-2)
審核:左琳
每日金句:她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里救出來。(太 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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