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亞偉 | 聽魯迅文學獎資深評委說評獎內幕

劉亞偉

筆名亞子,1953年生於山東曲阜,北師大研究生學歷。自由作家,獨立學者。著有《我是一個兵》《五十年謀殺》《拾麥女》《旱》《吉他手》《報社》《今夜與誰同眠》等長中短篇小說,歷史紀實《孔府大劫難》等,另有散文、隨筆、文學評論等散見於各報刊雜誌。近期有微講座《自我啟蒙與救贖》系列。

個魯獎能給人帶來很多無形資產,政治的、物質的。跑獎其實是跑政績,跑政績為的什麼,陞官?所以最終,跑獎也就是跑官。

有一年在某地,偶遇北京一位老友,在全國作協,他算得上德高望重人士,曾多次擔任各種文學獎項的評委,握手寒暄之餘,話題扯到了當時圈內對剛出爐的某屆魯迅文學獎的反應。

我說:「聽到圈子裡傳一句話,去組織部跑官,到中宣部跑獎。」

老友說:「我也聽到了。一個獎能給人帶來很多無形資產,政治的、物質的。跑獎其實是跑政績,跑政績為的什麼,陞官?所以最終,跑獎也就是跑官。」

果然是資深評委,一句話就道破了跑獎的實質。

老友問我:「你們省的某某某,你認識嗎?矛盾文學獎得主,現在是你們省作協還是省文聯的副主席?」

我說:「這個名字聽說過。」

老友接著說:「他就是一個很典型的例子。你知道他寫過什麼嗎?」

看我搖搖頭,他接著說:「很多人都像你一樣,不知道他寫過什麼。他得茅盾獎的過程,我是聽一位出版社老總說的,那位老總說,某某那真是有韌性。那是上個世紀90年代中期,當時送禮還不像現在送紅包啊,購物卡啊。那時送禮還處於初級階段,某某從家鄉背來一大袋土特產,每個評委挨家送,中午就在出版社辦公室打個盹。功夫不負有心人,在出版社通力合作下,那年他果然摘得了茅獎的桂冠。聽說不久他就升任了省文聯副主席,成了副廳級高官。這樣的例子比比皆是,不信你查查,不敢說全部,起碼大多數,得了茅獎或者魯獎的,後來都當上了領導。」

老友點了一些人的名字,我一想,果然是。

「應該說,魯迅文學獎最初設立的初衷無可非議。」老友話題一轉,道:「89年之後就沒有評過獎了,89年前曾有兩年一屆的全國優秀短篇小說獎、全國優秀中篇小說獎、全國優秀報告文學獎,全國優秀詩歌獎、評論獎,推出了一大批的作家,新時期活躍的那些作家差不多無一例外,那時獎金也很少,300元吧。」

「設立魯迅文學獎,提出來是96年,第一屆頒獎是98年。那屆的散文雜文獎有一點花絮,有一個獲獎作者是某個地市的領導,他用了點錢,用錢的方式呢,就是:小說、詩歌、報告文學評委會住的是普通賓館,兩個星吧,散文雜文評委會住的就比較高級一點;我們其他評委會勞務費一兩千,散文雜文評委會的勞務費也比我們多一些。大家當然也知道是誰掏的錢。」

「那年報告文學獎也出了點問題,那次報告文學獎21個評委,其中7個評委是部隊的,初選名單出來之後,發現有幾個好作品初評沒有,特別是其中有一個寫黃河移民的,兩三萬字,寫得很深刻,涉及到三門峽工程的弊病、後遺症。移民們上訪、請願、生活非常苦。原來移民區的生活很好,解放初很多家有自行車,那時候有自行車還了得。後來要求響應黨的號召,敲鑼打鼓,就把人家遷走了。影響了幾輩人的生活,後來庫區廢了,人家要回來,回到原地來,又不讓人家回來,連戶口也沒有,很慘。遺漏的那個報告文學就寫這個的。發表後引起有關部門重視,幫他們解決了問題。這篇作品居然初評沒有,而把凡是部隊的作品統統畫了圈,好像商量好了,不知道是怎麼做的工作。在我的強烈要求下,後來那篇寫三門峽移民的終於評上了。」

老友話匣子打開,我坐一旁靜靜地聽。

「這之後,隨著各個獎項與權力、金錢綁得越來越緊,就慢慢變味了。再加上評獎不僅與作者有關係,而且與作者所在的那個協會以及出版社的政績也有關係,政績又跟陞官綁在一起,就使得情況越來越複雜。比如前幾年一位省市級的主要領導就放話,你拿個魯迅文學獎來,我就獎給你一套別墅。有高官可做,有別墅可住,又是領導的號召和期待,焉有不積極響應之理。於是每逢評獎,作者、出版社、省級作協,就在一起商量,打聽行情,探聽路子,制定方案,各負其責,分頭出擊,聯合作戰,呵呵,真跟打仗差不多。」

「我最後當那屆評委時,評獎之前,有個作者開著個麵包車到北京來,給評委各家送禮,送到我家,我問是什麼東西,挺沉的。他說,老師啊,到時候多關照啊,以後您到我那裡玩,需要怎麼接待我就怎麼接待。」

「前段時間,我去一個地方開會,當地有人送我兩本詩集,其中一本作者王某某,是個縣級的主要領導,我翻開看了,覺得詩寫的也還可以。作家出版社某個領導說,你要得獎,你詩集的印數得高啊。因為中宣部有規定,獲獎作品得有一定的讀者面。於是就印了3萬冊,詩集印3萬冊,可能嗎,舒婷的詩能印幾千冊就不錯了,這不是搞假嗎。我有權就可以多印,反正也不用我自己掏錢,願意出錢的有的是。那位縣級領導詩人還說,你這次讓我得了獎,下來贊助商有的是。言外之意,3萬冊算什麼,錢以後還多的是。」

「現在做評委工作可不是打個電話、送點土特產了。現在是幾年前就開始做工作。有人說,現在作家協會會員越來越多,圈子卻越來越小,的確是這樣。開小說討論會、詩歌討論會、報告文學討論會,每次就那十個二十個人,圈子就那麼大。比如一個人喜歡寫詩,手頭有權或者有錢,詩呢寫的也還可以,但未必就能得獎,他怎麼做呢?多少年前就開始了,某某老師,請你到我這裡玩一下。去了,給個紅包:別客氣,一點零花錢。再就是書出版了,請大家來開個討論會吧,反正他有錢,每人一個紅包。其中有可能是下屆評委的,紅包就比其他人要大要厚。這都是提前一兩年前,事先就做了充分的工作。好吃好喝好玩,還拿了你好幾千塊錢,你說到時候你能不投他的票嗎?你得了獎,當地的領導還喜歡你,他的政績啊。評獎的這種腐敗在中國現實中,是個很小很小的問題。」

「這樣一來,什麼事都做出來了。比如評委會是有紀律的,評委對某部作品發表的意見應該是保密的。有一次,一位在全國作協做領導工作的作者,面臨著跟趙瑜的競爭。那個領導此前已經得過兩次了,趙瑜一次沒得過。趙瑜前些年的《馬家軍調查》就該得的。我發表意見,分析兩人作品的優劣,說趙瑜的文筆顯然比他的要好得多,應該趙瑜得獎。初評11個評委,他只得了3票,被刷下去了。但是很快,他居然得到了反對他的8個人的名單。」

「後來,評獎就越來越像搞政治了。評委裡面也是要做工作的,比如按照上面的意見,要保的是那兩篇,一般要保一兩篇。再加上其他干擾,比如主旋律要有一部吧,趕上紀念什麼多少周年要有一部吧,趕上大災,抗災的題材要有一部吧,剩下的才是投上誰是誰。按理說,作協的文學獎應該與中宣部的「五個一工程」獎有所區別,可是後來界限越來越模糊。」

老友說:「是人就有感情,有感情就會有傾向性。何況文學圈子就那麼大,轉來轉去就是那些人;文學又不像其他產品,不好用硬指標來衡量,每個評委的趣味也各有不同;文學評獎也不能像高考閱卷那樣,搞個匿名閱卷,因為每個作者的風格、筆調、敘述語氣,評委都能一眼看出來這是誰的作品。所以做到完全公平也很難。我想,即便是諾獎也迴避不了這個問題。」

我說:是啊,但是這裡有個很關鍵的區別,就是看你是不是想方設法去減少這個傾向性,堵塞作弊和暗室交易的渠道,是不是做了這個努力,這個努力是不是有效。這就涉及到一個評選程序正義的問題。

我接著說,這需要從三個方面來考量:

第一,評選對象的完整性如何保證,使好的作品進入評委會的視野;

第二,進入視野的作品用什麼辦法,什麼遴選機制,來保證把其中的優秀作品遴選初選出來;

第三,人都是有感情的,文學圈子就這麼小,大家多互相認識,在這種情況下,有什麼措施,從程序上來減少人情的影響。

老友說:「你說的很對。魯獎的評選,至少從表面上看,做了一些規定,比如,現行的徵稿辦法,規定出版社、省作協都可以推薦按三本,三個評委就可以聯合提名備選篇目。似乎也考慮得很周到了。但大家都明白,那都是些大的原則,不抵事,因為沒有從細節上去著力防範,具體操作起來就很難把握。」

這時,一直坐在一旁只聽不說的的一位記者終於開口說:「於是這些大的原則反倒成了運作的空間。現在評獎都成了運作的機會了,只要拿到獎,尤其是全國性的獎,只要拿到,回去就可以升官發財,所以他才捨得進行前期投資,他知道,後面他能撈更多的。」

話題越來越深入了,可是這時吃飯的時間到了,只好到此為止。

寫著上面這些文字時,我想,評獎,無論是什麼獎,都脫離不開社會這個大環境。而現在所有的社會問題,追根究底,你會發現,最後都會歸結到體制、制度上,一切的癥結都在這裡。魯迅文學獎也逃避不了這個制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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