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機關嚴懲瀆職犯罪
1.重點查處八類危害民生民利案件
放縱制售假冒偽劣食品、非法批准徵用佔用土地、違法批准和放任非法開採……
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枉法……人們漸漸意識到瀆職庸官離我們的生活並不遠。
制售假冒偽劣食品、藥品和假冒偽劣種子、農藥、化肥,這背後往往有瀆職官員的縱容;亂砍濫伐林木、重大環境污染事故,這背後有瀆職官員違法發放採伐許可證和環境監管失職;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這背後相關官員往往難辭失職、瀆職之咎。
今年3月,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邱學強宣布,全國檢察機關將開展為期兩年的嚴肅查辦危害民生民利瀆職侵權犯罪專項工作。八個方面的案件成為此次專項工作的查辦重點:
——放縱制售假冒偽劣食品、藥品和假冒偽劣種子、農藥、化肥以及其他商品的瀆職犯罪;
——社會保障和涉農領域危害社會保險、醫療保險、富民惠民、退耕還林、退耕還草、土地復耕和整理、水利建設等專項資金和政府投資安全的瀆職犯罪;
——違法發放林木採伐許可證、環境監管失職,導致盜伐濫伐林木和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發生的瀆職犯罪;
——非法批准徵用、佔用土地,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以及違法強制徵用土地、違法強制拆遷,嚴重侵害群眾利益的瀆職侵權犯罪;
——違法批准和放任非法開採、破壞性開採,放任非法違法生產,導致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瀆職犯罪,以及放任強迫勞動、非法使用童工,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瀆職犯罪;
——招收公務員、學生徇私舞弊,傳染病防治失職,動植物檢疫、商品檢驗徇私舞弊、失職等犯罪案件;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報復陷害、非法搜查、刑訊逼供、暴力取證、虐待被監管人員和破壞選舉等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的犯罪;
——徇私枉法,危害司法公正,以及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等瀆職侵權犯罪。
此次專項工作開展之前,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在關於瀆職侵權檢察工作的審議意見中,就已強調把嚴肅查處發生在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中的濫用職權、失職瀆職等違法犯罪案件,濫用司法權、行政執法權、行政審批權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案件,嚴重侵害群眾利益案件、群體性事件和重大責任事故背後的瀆職侵權犯罪案件作為重點。
最高人民檢察院瀆職侵權檢察廳廳長李文生認為,抓住保障和改善民生這個重點也就抓住了反瀆職侵權工作的主攻方向,抓住了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與和諧穩定的重點,只有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對保障和改善民生重要性的認識上,突出查辦和預防危害民生民利的瀆職侵權犯罪,才能切實承擔起保障民生、服務民生的責任,才能取信於民。
2.重拳出擊成效初顯
今年1月到7月,全國檢察機關立案查辦民生民利瀆職犯罪2918件3959人
在雲南省姚安縣「7·09」地震恢復重建中,官屯大村二標段有上百幢統建房大規模出現質量問題,先後被拆除重建。經鑒定,直接經濟損失高達827餘萬元,社會影響惡劣。楚雄州檢察機關查明祿豐縣政協副主席華啟學涉嫌濫用職權。華啟學在擔任祿豐縣經委副主任、縣企改辦主任期間,超越職權,在明知永達水泥公司無證生產以及被質監部門查處的情況下,違反國家禁止性規定,袒護、縱容國家明令關閉、取締的企業無證生產水泥,致使該公司無證生產銷售水泥長達4年之久,產量達到11萬噸。其中,該公司向姚安縣「7·09」地震恢復重建點大村二標段銷售了4批1165噸「木神」牌水泥,經過進場檢查有3個批次不合格,最終導致統建房大規模出現質量問題。
最高人民檢察院統計數字顯示,在近年來查辦的瀆職侵權案件中,發生在生產安全監管、食品藥品監管、生態環境監管以及社會保障資金監管、惠農政策實施和征地拆遷等民生領域的瀆職侵權犯罪案件占瀆職侵權案件的73%以上。
民生領域瀆職侵權案件多發高發,社會危害特別巨大,引起各地檢察機關的高度重視。檢察機關重拳出擊,查辦了一批在當地有影響的典型瀆職侵權犯罪案件,使群眾反映強烈的一些突出問題得到有效解決,成效初顯。
湖北省十堰市城市規劃管理局副局長黃少平任職期間,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超越職權,在房地產公司缺少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合法有效土地使用手續等實質性申報要件情況下,允許該公司進行商住開發,致使國家流失土地出讓金309餘萬元,並收受賄賂65萬元。
2008年至2010年間,廣西北流市糧食局副局長秦運榮與興民糧食直屬庫有限公司經理在組織實施直補訂單糧食收購時,夥同局長姚建明共同密謀採取虛構虛銷的形式入庫,騙取國家收購糧食專項補貼160餘萬元。
遼寧省營口市原石佛鎮鎮長劉士文、鎮農村經濟管理站站長張永財、建立村黨支部書記鄭庚庫濫用職權,虛報糧食直補土地面積2300畝,造成國家經濟損失54萬餘元。
廣西德保縣東凌鄉衛生院院長兼鄉新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主任羅佳將對本鄉衛生院及鄉「合管辦」的財務工作不履行監管職責,導致會計廖兵騙領醫療基金達104萬餘元。
最高人民檢察院統計數字顯示,今年1月到7月,全國檢察機關立案查辦發生在食品藥品、工程建設、土地管理、征地拆遷、礦產資源開發、生態環境、社會保障、安全生產和惠民政策實施等領域的瀆職侵權犯罪2918件3959人。重點查辦了「瘦肉精」、「假牛肉」、「染色饅頭」等食品安全事故背後的瀆職犯罪86件128人;查辦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內外勾結、賄選拉票等破壞選舉犯罪3件10人;直接派員參與「7·22」京珠高速路卧鋪客車燃燒事故、「7·23」甬溫線特別重大鐵路交通事故的調查工作。
3.剷除制假售假鏈條中的枉法庸官
在打擊制假售假等違法犯罪的同時,查辦瀆職犯罪極為必要
有法律專家指出,少數官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瀆職犯罪,通常是滋生一個地區制假售假長盛不衰的「暖房」。在打擊「黑作坊」、「黑工廠」、「黑市場」、「黑窩點」制假售假等違法犯罪的同時,結合查辦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瀆職犯罪極為必要。
最高人民檢察院瀆職侵權檢察廳楊書文說,以往查辦案件的實踐表明,一些地方之所以成為制假售假的生產地、集散地,成為假冒偽劣商品的多發地,與那裡的行政管理和行政執法部門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行政,個別負有市場監督管理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吃拿卡要、包庇縱容密切相關。要想查處「黑後台」、「保護傘」,檢察工作仍然面臨犯罪線索發現難、立案難、查證難、處理難這四個「老大難」問題。
「此次專項工作對提高反瀆職侵權辦案質量將是一次難得的機會,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發現難、立案難、查證難、處理難的狀況有望得到改變。」採訪中,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守良說。
在最高人民檢察院督辦河南省「瘦肉精」事件涉及瀆職犯罪案件中,玩忽職守突出。在立案調查的21人中,除4人外,都是玩忽職守犯罪。其行為主要表現為,有的不認真履行監管職責,對生豬飼養中長期存在的「瘦肉精」問題不予查處;有的是對生豬屠宰或者運輸外銷等活動不認真履行監管職責,擅自加蓋合格檢驗章,導致不合格產品流入市場;有的對病死肉豬不做無害化處理或者讓其流入市場;有的是與不法分子相互勾結,弄虛作假,應付上級檢查,導致問題豬肉得不到解決或流入市場等。
在河南省檢察機關的查處中,獲嘉縣農牧局太山鄉動物防疫檢疫中心站站長李貴歧玩忽職守,不認真履行監管職責,對飼養戶長期使用「瘦肉精」不予查處,使大量「瘦肉精」超標1000倍和3000多倍的問題豬肉流入市場,嚴重危害了食品安全。
一些基層檢察官反映,預防和及時查處瀆職侵權犯罪是避免枉法庸官造成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重大損失的捷徑,但目前尋找瀆職侵權犯罪的線索還主要依靠媒體報道和群眾舉報。
相關法律專家認為,玩忽職守、濫用職權等犯罪隱蔽性強,通常是出事後才被檢察機關發現,由於玩忽職守犯罪嫌疑人多是過失犯罪,相當一部分人對其危害認識不深,持寬容、理解心態,有些領導幹部甚至對其給予包庇,導致檢察官發現和查處更加困難。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儘早在制度設計上保障檢察官收集犯罪線索渠道暢通是當務之急。
什麼是瀆職侵權犯罪(鏈接)
瀆職侵權犯罪是指刑法規定的由檢察機關立案管轄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犯罪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瀆職犯罪。其法律含義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或者利用職權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妨害國家機關的正常管理秩序、活動秩序,致使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受到侵害、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或者國家機關信譽遭受嚴重損害的行為。
瀆職犯罪包括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等數十項罪名。瀆職侵權犯罪有四個顯著特點:
一是瀆職罪侵害的是國家機關的正常活動。這裡的國家機關,包括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及軍事機關。
二是瀆職罪表現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實施的瀆職行為。可以表現為作為,也可以表現為不作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包括在各級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軍隊中依法從事公務的人員;在中國共產黨的各級機關,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各級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依照法律、法規規定行使國家行政管理職權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或者在受國家機關委託,代表國家機關行使職權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或者雖未列入國家機關人員編製,但在國家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在代表國家機關行使職權時,亦屬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有的瀆職犯罪可以由單位構成。
三是瀆職罪多數罪由故意構成,少數罪由過失構成。有的犯罪,既可以由故意構成,也可以由過失構成。
四是瀆職犯罪必須是情節嚴重或者後果嚴重才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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