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類火災的事故案例

各類火災的事故案例

一、無證違章操作釀火災的事故案例

導讀:當火災事故發生的時候,掌握基本的火災逃生知識是十分必要的,下面我們就來分析一起火災事故。

1、事故經過

2000年12月25日晚,聖誕之夜。位於洛陽市老城區的東都商廈樓前五光十色,燈火通明。台商新近租用東都商廈的一層和地下一層開設鄭州丹尼斯百貨商場洛陽分店,計劃於26日試營業,正緊張忙碌地繼續為店貌裝修,商廈頂層4層開設的一個歌舞廳正舉辦聖誕狂歡舞會,然而就在大家沉浸於聖誕節的歡樂之時,樓下幾簇小小的電焊火花將正在裝修的地下室燒起,火勢和濃煙順著樓梯直逼頂層歌舞廳,釀成了本世紀末的特大災難,奪走了309人的生命。(風險管理世界網-安全員之家)

2、主要原因分析

①著火的直接原因是丹尼斯僱用的4名焊工沒有受過安全技術培訓,在無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的情況下進行違章作業。

②沒有採取任何防範措施,野蠻施工緻使火紅的焊渣濺落下引燃了地下二層傢具商場的木製傢具、沙發等易燃物品。

③在慌亂中用水龍向下澆水自救火不成,幾個人竟然未報警逃離現場。貽誤了滅火和疏散的時機,致使309人中毒窒息死亡。

3、主要預防措施

①焊工應持證上崗;在焊接過程中要注意防火。

②焊接場所應採取妥善的防護措施。

③要設專職安全員監視火種。

④易燃品要遠離工作場地l0m以外,如移不去應採取切實可行的隔離方法。

⑤備有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材,如砂箱、泡沫滅火機等。

⑥事故發生後應立即報警,爭取時間把火災損失減到最小。

⑦要加強僱員的職業道德教育。

二、黑龍江「9.20」特別重大火災事故案例分析

1.事故概況

2008年9月20日3時30分,黑龍江省鶴崗市興山區富華煤礦發生特別重大井下火災事故。初步核查,當班入井44人,其中13人安全升井,31人遇難。

該礦為私營煤礦,設計生產能力6萬噸/年,屬低瓦斯礦井,煤層具有自然發火傾向,煤塵具有爆炸性。該礦為國有大礦礦區範圍內的小煤礦,按規定應予關閉。

2.事故原因分析

由於事故礦井井下火區未滅,調查組人員無法進行現場勘查。事故調查組通過詢問事故當班倖存者、參加救援的救護隊員等相關人員,查閱有關資料和進行技術分析,初步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該礦二段暗風井布置在鶴崗礦業集團富力煤礦已采11號煤層的底部,巷頂殘留煤柱破碎、裸露、漏風,引起煤炭氧化升溫自燃,導致火災事故。

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該礦採取壓入式通風,防滅火檢測手段落後,未能及時發現煤炭自然發火徵兆;易自燃煤層永久巷道錨噴封閉不嚴,存在自然發火條件;該礦進風井第四聯絡巷煤層自燃引發火災事故。

事故的間接原因:一是富華煤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安全管理、技術管理不到位。從事具體管理工作的生產、安全、機電、通風運輸礦長和技術負責人都沒有煤礦管理人員安全資格證,均屬無證上崗。二是鶴崗市興山區煤礦安全監管部門監管不到位,對長期存在的重大安全生產隱患失察,未發現富華煤礦存在易發火煤層巷道長期裸露、四名副礦長未經培訓上崗等重大安全隱患。三是鶴崗市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對該礦日常監管不到位,履行工作職責不到位。四是地方政府監管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及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履行工作職責情況監督不到位。

經調查認定這是一起責任事故。

3.事故相關責任人責任追究情況

公安機關已對該礦的董事長、投資人王慶雲,法人代表王懷志,投資人王慶福,副礦長劉平海,技術負責人劉寶岩,副礦長王英林6人刑事拘留。

9月23日,鶴崗市委常委會決定,免去金國生興山區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免去吳沈義同志興山區委副書記、常委、委員職務,建議免去興山區區長職務;撤銷張榮超同志興山區副區長職務。

 三、寶成旅客列車火災事故的成因

1、事故概況

2000年9月7日15時57分,成都分局寶成線8次旅客列車(編組 19輛,總重1051噸,計長 45.4;馬角壩 機務段SS3B191號機車牽引)運行至寶成線東壩線路所K396+ 500處,機後第一位郵政車UZ25B8051發生火災。緊急停車後,將郵政車甩下,有關人員立即進行滅火,16時40分滅火完畢,17時05分8次列車開出。事故造成郵政車UZ25B8051中破;耽誤8次本列1小時08分;直接經濟損失15.12萬元。構成旅客列車火災大事故。

2、原因分析

經過對事故現場的認真勘察和分析,並經成都市刑事科學技術研究所鑒定後認定,郵政車前倉前端左側底部郵包內裝有一級易燃物品,造成郵包陰燃起火。

3、事故責任

責任單位:由於郵包的安全檢查、裝卸、押運均由成都市郵政局負責,因此事故責任單位為成都市郵政局。

4、採取措施

①通報全局,要求提高安全防火意識,加強對站車、貨運、倉庫等處所的防火工作,抓好消防設備、器材的使用和管理,杜絕火災事故的發生。

②車輛部門加強對郵政車的日常檢查和維修,對電氣設備、消防設施要重點檢查,確保出庫質量。

③客運部門嚴格按照規定,認真組織對旅客列車始發前的「三乘聯合檢查」;列車運行中,車輛檢車人員加強對車輛技術狀態運用情況檢查,防止因郵政車超載、偏載發生彈簧、旁承壓死;客運、公安值乘人員加強對郵政車監督、檢查,防止郵政車私帶閑雜人員、裝運非郵件物品。違章使用電氣設備。

④郵政部門認真查找在郵件的承接、檢索、裝卸、押運等作業環節上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制定出郵件運輸安全卡控措施,杜絕類似事故的發生。

四、天堂錄像廳「3.29」火災事故案例

1.基本情況

天堂錄像廳位於焦作市山陽區解放中路,原為焦作市蔬菜副食品總公司二分公司東風商場。1998年6月,該市棉麻公司下崗職工韓本余(男,54歲)在商場租賃部分場地開辦電子遊戲廳。1999年6月,韓本余把商場全部租賃,將商場中間部分改造為錄像放映大廳,並將南門封死,將東側部分轉租給王峰。王峰將這部分改造成16個音像放映包房,並將東側鐵門鎖閉。韓本余、牛玉文(女,36歲)夫婦共同負責經營錄像大廳,王峰負責經營16個音像放映包房,兩家合稱為天堂錄像廳,均屬個體私營性質。

韓本余串通市蔬菜二分公司經理宋志平,於1999年7月為其出具假證明,謊稱天堂錄像廳是該公司的下屬企業,屬全民性質,並以該公司的名義印發文件,聘任韓本余為天堂錄像廳負責人。1999年7月,韓本余持市蔬菜二分公司出具的假文件、假證明,找到市文化市場管理辦公室主任陳有桐。陳在未向省有關文化管理部門申報的情況下,擅自越權指使下屬為韓辦理了放映許可證。1999年8月,韓本余委託市蔬菜二分公司經理宋志平到焦作市工商直屬分局辦理天堂錄像廳營業執照。

直屬分局在申請人沒有衛生合格證公共場所消防安全證(以下簡稱消防安全證),且放映許可證和治安合格證的內容又相互矛盾、嚴重失實的情況下,違反規定為其核發了營業執照。至此,由於韓本余弄虛作假,市蔬菜二分公司和文化、公安、工商等管理部門有關工作人員的違規違法、越權審批、玩忽職守,為其編造、塗改、發放了營業執照,致使一個根本不具備放映資格,不符合衛生、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的私人企業矇混過關,開張營業。

2.事故經過

2000年3月28日夜至29日凌晨3時,該錄像廳連續播放《武則天》等具有淫穢內容的影碟,在此觀看錄像的康爰賓、羅春華進到錄像廳15號包房,羅感到天冷,康便從14號包房取出1個石英管電熱器,拿到15號包房,接通電源取暖。凌晨1時許,康和羅離開15號包房時未將電熱器電源關閉。此後在此觀看錄像的孟芳和韓志斌離開時仍未將電熱器電源關閉。3時05分左右,天堂錄像廳15號包房長時間使用的石英管電熱器烤燃臨近沙發,繼而燒著牆壁裝飾材料和房頂木樑等易燃材料,導致火勢蔓延。火焰竄出15號包房,迅速向11號、13號、16號包房和過道蔓延,引發了特大火災。由於錄像廳沒有消防設施和安全通道,加之當夜播放淫穢影碟,為逃避檢查,錄像廳於凌晨關閉了惟一一扇大門,致使觀看錄像的人員無法自救和逃走而被燒死,其中80%屬一氧化碳中毒窒息死亡,20%屬一氧化碳中毒後被燒死。

五、湖南金泉大酒店火災事故案例分析

導讀:2001年1月9日,位於湘潭市雨湖區車站路16號的湘潭市金泉大酒店發生特大火災,造成12人死亡、12人受傷,燒毀建築1053平方米,以及中央空調、傢具等物品,直接財產損失79萬元。

1、起火單位基本情況

金泉大酒店於1995年建成投入使用,是一棟集餐飲、住宿、娛樂為一體的多功能綜合樓,樓高21米,共七層,總建築面積4200平方米。整個大樓自下而上均採用了木龍骨、三夾板、海綿、牆紙等可燃材料裝修,地面鋪人造纖維地毯。起火樓層是三樓,建築面積675平方米,共有21間客房,中間設一走道,走道南面西起第一間為辦公兼財務室,第二、三間是居室兼辦公室,走道北面東起第一間是美容美髮廳,其餘均為客房。

2、起火經過及原因

2001年1月9日13時左右,三樓美容美髮廳鐘點工謝美雲將3條濕毛巾用電暖氣進行烘乾,期間一直無人照看。20時左右,睡在320房間的張虹燕在看電視時感到煙氣嗆人,就跑到美容美髮室報告老闆段緣明。段緣明發現走道上有很多煙,便跑回美容美髮室拿盆,在衛生間接水出來後發現322房間屋頂上全部是火,地上也有火,就往房頂潑水滅火。由於火勢已大未能撲滅,段緣明只好跑出來,並與其他人一起逃離了現場。

經調查,該起火災系322房間的電源插座板與導線接觸不良,在通電負載情況下局部接觸電阻過大發熱引燃導線絕緣層和可燃裝飾材料所致。

3、主要教訓

①消防法制觀念淡薄,違規違章現象嚴重。金泉大酒店從開業前裝修到開業都沒有向消防機構報批,存在許多先天性火災隱患。在其開業後,湘潭市消防支隊和雨湖區消防大隊及街道辦事處、居委會、派出所數十次前去檢查,共下發《消防檢查意見書》7份,《重大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1份,《停業整改通知書》1份,但金泉大酒店的法定代表人存有僥倖心理,對整改意見拒不執行,使火災隱患久拖不改。

②消防安全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亂。金泉大酒店自開業以來,一直沒有明確專人負責消防工作,也沒有及時制止承租戶段緣明在酒店內隨意改造和裝修。1月9日,火災發生前,金泉大酒店的管理人員發現使用電暖氣烘烤毛巾時長時間離人,沒有及時提醒和制止。發生火災後又沒有及時組織搶救和疏散人員,以致造成重大人員傷亡。

③消防安全培訓不到位,從業人員素質差。金泉大酒店對員工及承租戶未進行相應的消防培訓,從總經理到職工普遍缺乏消防安全意識。發生火災後不知道及時組織撲救和疏散人員。

六、裙房發生火災事故的案例分析

導讀:圍繞高層建築建設若干裙房,可以充分利用土地資源,增加建築物錯落有致的美感,彰顯建築師的藝術風格。然而鱗次櫛比的裙房建築也為消防安全埋下了隱患。請看下面案例。

事故案例

案例一:溫州溫富大廈裙房火災

2007年12月12日,浙江省溫州市鹿城區人民路溫富大廈發生特大火災,造成21人死亡,2人重傷。這是我國2007年度一次死亡人數最多的高層建築火災。

溫富大廈是一幢獨立的商住樓,共28層,高達101m,曾是溫州市區的第一高樓。其中1~3層為商業用房,4~28層為民用住宅。大廈周圍建有3層裙房,均為商業用房。

據溫州市安監局局長介紹,這次火災首先著火的部位是一層裙房經營塑料花的朵朵鮮花店。當時,花店後牆牆根處的明設電線冒出火花,迅速引燃花店裡的包花紙和塑料花。火苗迅速蔓延,導致大量的濃煙擴散至二樓的舞廳。當時舞廳內有200人左右,大部分人逃生,但有19人因一氧化碳中毒窒息死亡,其中中老年人居多。花店共有9人,7人逃生,2人死亡。在21名罹難者中,12人為男性,9人為女性。2名重傷者均為由3層跳樓逃生導致骨折而致。

事發後,溫州市消防隊迅速調集10個中隊、33輛消防車、270多名消防隊員進行緊急救援,從火災現場救出143人。

發生火災的溫富大廈1~3層均遭嚴重燒毀,2層過火面積最大,達1270m2

由於高樓的煙囪效應,住在4層以上的居民,有14人因吸入有毒煙氣產生不適,導致吸入性肺損傷,其中有老人、孩子,也有孕婦。幸虧消防救援及時,才使他們躲過一場劫難。

案例二:北京京民大廈裙房火災

2004年6月9日,北京京民大廈發生特大火災,造成11人死亡,37人受傷。這是一起典型的高層建築裙房特大火災。

京民大廈是位於北京市朝陽區亞運村的一家三星級酒店,始建於1987年,總建築面積為3萬5000m2,其中主樓高17層,坐南朝北,左右接建的裙房建築面積約5000m2。起火的西側裙房1995年接建,1997年投入使用,建築面積3114m2,為鋼筋混凝土結構,共5層(含地下室1層),高度為20m,長約45m,寬約20m。其中1~2層為游泳池,3層為餐廳和會議室,4層為辦公室和職工宿舍,共有13間職工宿舍,189個床位。起火時,1~4層約有120人,其中位於1~3層的約有60人,位於4層的約有60人。死傷者大部分是被困在4層樓內的。

火災由大廈西側裙房1~2層游泳池裝修引發,游泳池在塗刷聚氨酯防水塗料時,同電氣焊交叉作業是導致火災的直接原因。起火前,2層平台上有4名電焊工在焊接不鏽鋼扶手,1層游泳池內有4名油氈工在做聚氨酯防水作業。當時,1名工人還衝樓上喊:「我們在塗稀料,你們怎麼能幹焊接活呢!」樓上的電焊工說:「不知道,你去找工頭吧!」結果,火災發生了。焊接火花及熔渣引燃了防水作業中的有機溶劑,有4名工人當場葬身火海。

七、德州百貨大樓大火災事故

導讀:2002年2月27日2時10分左右,德州市德州百貨大樓(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百貨大樓(以下簡稱德百大樓)發生火災,直接經濟損失685.4934萬元,無人員傷亡。

事故發生後,根據國務院有關規定和國家安監局的要求,山東省人民政府成立調查組,對這起事故進行調查。經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營業現場未能做到完全禁止吸煙,留下火種,當班清潔工未按企業隨滿隨倒的規定將垃圾及時傾倒,遺留在垃圾車內未熄滅的香煙陰燃起火,是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一樓通廊內違章存放商品,是導致這次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

(三)當班保安人員及帶班人員未及時發現火情,延誤了滅火時機,導致了火勢蔓延,是發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四)德百大樓安全防護設施不完備,部分營業區沒有自動報警、自動噴淋和未採取防火分隔措施;搶救現場的電工違犯操作規程,切斷消防用電,致使已安裝自動噴淋和防火捲簾門營業區的上述設施也不能正常運行,失去防護作用,導致了火勢擴大,是發生事故、造成重大損失的重要原因。

(五)企業安全管理制度和責任制不落實是發生事故的重要原因。

企業負責人對安全生產工作重視不夠,規章制度不健全,隱患整改不徹底,是這次事故發生的一個重要原因。

企業內部職能部門負責人防火意識淡薄,規章制度執行不嚴,安全措施落實不到位,也是發生事故的一個重要原因。

(六)德州市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對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日常管理和監督不力,事故隱患整改措施督查落實不夠,也是造成這次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

德州市政府有關部門雖然與企業簽訂了安全生產責任狀,多次到企業進行安全生產檢查,對檢查出的事故隱患也下達了整改通知書,但對企業安全生產的日常管理和監督不夠,對企業事故隱患整改措施落實督查不力。在企業不能確保安全經營的情況下,沒有及時向政府提出建議,並採取果斷措施。

德州百貨大樓(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雖然實行了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了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對政府及有關部門查出的事故隱患,也正在採取措施整改,但對安全工作重視不夠,規章制度不健全,執行不嚴,安全生產責任制不落實,安全設施不健全。已安裝的消防設施在火災發生時因錯誤操作導致設備不能有效發揮作用,致使過火面積進一步擴大。

這起火災事故的發生,造成了重大財產損失,暴露了有關部門和企業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教訓十分深刻。有關部門和企業在今後的安全生產工作中要強化以下措施:

(一)要進一步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強化監管力量,完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加大對政府有關部門和企業的督察力度,確保安全生產。

(二)各有關職能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依法加強對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和管理,加大對事故隱患整改的督查力度,對發現的問題要跟蹤檢查,並採取切實措施,一抓到底。

(三)企業要認真吸取事故教訓,全面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正確處理安全與效益的關係,切實把安全生產放在企業工作的首位來抓。要舉一反三,建立健全並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要對本企業安全生產設施進行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確保不留事故隱患。新建設施要嚴格按照「三同時」的要求建設,確保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不得營業。

八、湖南長綜合樓火災事故案例分析

導讀:2000年4月2日,長沙市八一路116號綜合樓發生火災,燒毀建築720平方米及大量汽車配件,7家門店受災,燒死7人,直接財產損失230萬元。

1、起火單位基本情況

長沙市八一路116號綜合樓是一棟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建築物,共8層(地下1層,地上7層)。南臨八一路,周圍200米範圍內有4個室外消火栓,火災現場位於綜合樓一樓西側的湘東汽車配件部、新大汽車配件部、大興汽車美容護理中心、沁心苑休閑中心等7家門店。德美之星汽車配件部以西的門店在其內部均用龍骨及木板搭建了閣樓,用於存放物品或住宿;大興汽車美容護理中心在洗車台、休息室的上部搭建的閣樓上存放汽車配件,且在大廳和北側用木龍骨分隔成7間小房。4月1日晚大興汽車美容護理中心住有8人,沁心苑休閑中心住有5人。

2、起火經過及原因(風險管理世界網-安全員之家)

4月1日23時,大興汽車美容護理中心大廳內只有員工蔡麗敏在看VCD,其他員工早已睡覺。次日1時50分左右修理工何仕松被爆鳴聲驚醒,發現火苗從休息室飄向其宿舍。員工張亞輝、皮學文等6人驚醒後,紛紛從床上跳下來逃命。第一個跑出來的張亞輝跑到捲簾閘門處,發現閘門已上鎖打不開,便又跑到拉閘門處,發現拉閘門也已上鎖,便與皮學文一起使勁拉拉閘門,終於將拉閘門的下部拉開一個小缺口,遂從缺口中逃生。其他4人見火勢比較大,躲在宿舍內,被活活燒死。

該起火災起火部位為大興汽車美容護理中心休息室;火災系員工蔡麗敏吸煙不慎引燃休息室內的布沙發所致。

3、主要教訓

①長沙市八一路116號綜合樓業主及各門店擅自採用大量木龍骨、夾板、塑料扣板等可燃材料進行裝修或搭建閣樓,且門店與門店之間無防火分隔,導致火災發生後迅速蔓延;

②經營門店嚴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存在嚴重的「三合一」問題,導致嚴重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③店主及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淡薄,缺乏必要的自防自救能力及消防安全常識;

④發現起火後未及時報警,延誤了撲救初起火災的有利時機。

九、乙炔氣管漏氣發生火災事件

導讀:乙炔氣管(新氣管)破損很容易發生嚴重火災事故,氣管使用前、使用過程中的檢查不足,氣管質量缺陷是該次火險的另一主要原因。

1、事件經過

2009年2月12日上午10時左右,x x隊木工二班在進行鋼背帶切割作業,過程中乙炔氣管(新氣管)破損,乙炔氣泄漏,切割產生的火星噴濺引燃泄漏的乙炔氣,同時引燃一段乙炔氣管與氧氣氣管,此次火險隨後被在場作業人員撲滅,未造成人員傷亡。

2、事件關鍵點

a. 高處切割作業,火星防護措施不足,火星下落;

b. 易燃氣體泄漏沒有被及時發現;

c. 動火作業點下方,火星控制措施不足;

d. 氣管使用前、使用過程中的檢查不足,氣管質量缺陷是該次火險的另一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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