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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靈論(三)第二章 - 聖靈洗的預言與應驗(下)

聖靈論(三)(資料取自唐崇榮牧師的《聖靈的洗與恩賜》)第二章 - 聖靈洗的預言與應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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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綱●

「聖靈的洗」的應驗

五旬節「聖靈的洗」與教會的成立

一、教會成立的根基 -- 正確的基督論

二、教會正式成立的時間 -- 五旬節

三、教會的成員 -- 聖徒:被基督救贖、藉聖靈洗凈

教會整體性的經歷與聖徒個別性的經歷

四次領受「聖靈的洗」的經驗

聖靈的洗 -- 一次性的,生命的改變聖靈充滿 -- 多次性的,生活的改變

一、五旬節領受聖靈 -- 教會的成立與擴展

二、撒瑪利亞人領受聖靈

三、哥尼流家裡的人領受聖靈 -- 福音突破狹隘民族主義的限制

四、以弗所信徒領受聖靈

有關「領受聖靈」的幾種錯誤教導

絕對的原則與相對的現象

 

在第一講裡面,我們已經查考了聖經中總共七次有關「聖靈的洗」的記載。「聖靈的洗」真正的意義就是 -- 「神的第三個位格,將他聖潔的本質分享給他所救贖的人,使他們有聖潔的可能,可成為聖徒,並在主里成為基督的身體。」

在第二講,我們要來思想,當基督升天,以聖靈來洗凈聖徒的時候,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我們也要來思想使徒行傳中四次實際發生「聖靈的洗」的記載,這些記載彼此間有什麼不同點,在這些不同點的背後又有什麼重要的原則是一致性的,是我們要明白的?這就是我們接下來所要思想的主題。

「聖靈的洗」的應驗

我們先來看使徒行傳第一章和第二章,在一章5節,耶穌基督提到了全本新約聖經中,論到聖靈洗的第五次預言,他說:「約翰是用水施洗,但不多幾日,你們要受聖靈的洗。」(徒一:5)接著第二章就記載:「五旬節到了,門徒都聚集在一處。忽然,從天上有響聲下來,好像一陣大風吹過,充滿了他們所坐的屋子,又有舌頭如火焰顯現出來,分開落在他們各人頭上。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按著聖靈所賜的口才說起別國的話來」(徒二:1-4)

剛才所看的這兩段聖經,第一段是基督預言:不多幾日,「聖靈的洗」這個經驗要臨到門徒的身上。在第二章開始的時候,我們看見果然就有一個很特殊的日子來到 -- 五旬節那日,門徒都被聖靈充滿。

為什麼第一章提到「不多幾日,你們要受聖靈的洗」,第二章馬上就記載「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為什麼第一章提到「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徒一:8),第二章馬上就記載「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按著聖靈所賜的口才說起別國的話來」?因為第二章的經歷,可以說就是第一章預言的應驗。雖然第一章所提「聖靈的洗」這個詞在第二章並沒有出現,但第二章出現了「聖靈的洗」這件事情的應驗。

五旬節「聖靈的洗」與教會的成立

使徒行傳第二章是很特別的一章,它不單單記載一百二十個人在耶路撒冷的那個樓上等候、禱告,十天之後領受聖靈的充滿;它更記載這些人被聖靈充滿後就站起來作見證,結果那一天在耶路撒冷,又有三千個人受洗並領受了聖靈。什麼地方提到這三千個人領受聖靈呢?在37-38節:「眾人聽見這話,覺得扎心,就對彼得和其餘的使徒說:『弟兄們,我們當怎樣行?』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因為這應許是給你們和你們的兒女,並一切在遠方的人,就是主我們上帝所召來的。』」當天就有三千個人受洗加入教會。

現在我要問一個問題:「基督耶穌的教會到底是哪一天正式成立的?」

一、教會成立的根基 -- 正確的基督論

耶穌基督在地上的時候,他不講教會的問題,直等到門徒對「基督論」有正確的認識,而且成為一個公開的信仰告白時,耶穌才說:「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太十六:18)這個時候,耶穌才第一次提出「教會」這個名詞。

當耶穌問:「你們說我是誰?」的時候,彼得代表了歷世歷代各國、各族、各民、各方的聖徒 -- 也就是在神永恆旨意中間所揀選、所預定,要因基督羔羊的寶血被洗凈歸於神的百姓 -- 講了一句話:「你是基督,是永生上帝的兒子。」(太十六:16)當耶穌基督聽見彼得宣告這個「基督論」的時候,他知道這個信仰告白乃是神賜給彼得的,人能認識神乃是因為神向人啟示他自己;而這個建立在「啟示」基礎上的基督論,就是教會整個信仰體系的中心。所以耶穌就回答彼得說:「西門巴約拿(約拿的兒子西門),你是有福的!因為這不是屬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太十六:17)這是按照神所啟示的真義,對基督論正統信仰第一次嚴肅的表達 -- 「你是基督,是永生上帝的見子。」耶穌聽了這句話後,就說:「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在希臘文裡面,「彼得」是 Petros,「磐石」是Petra,兩個字是不一樣的。所以,真正的磐石不是彼得,真正的磐石是耶穌基督。彼得自己在彼得前書第二章也很清楚地說:基督才是那「磐石」(參:彼前二:8),而我們這些成為「基督身體」(就是教會)的人,就像活石被建造在這磐石上面成為靈宮(參:彼前二:5)。

「基督的身體」也就是「教會」,這個教會是什麼時候建立起來的?當耶穌基督聽到門徒對基督論有準確的認識,並且以純正信仰告白表達出來的時候,耶穌就說:「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這個「磐石」就是「正確的基督論」。所以我們都因為對基督真正的認識,而建立了我們對神的信仰。

感謝上帝,當彼得說:「你是基督,是永生上帝的兒子」的時候,就結束了猶太歷史中,幾千年來在律法裡面的揣摩。於是,猶太人就清楚知道,整箇舊約獻祭中,贖罪祭的祭物真正預表的就是上帝那位無瑕無疵、被殺的羔羊。他們就能借著這位被殺的羔羊,建立起對神的信仰,這就是整個教會、整個信仰的根基。

純正的、救贖性的基督論是建立在啟示性真理的上面,它將成為我們的一個試金石,用來檢驗一個教會的信仰是出於正統或是出於異端。如果一個教會不按照神的啟示來承認救贖性的基督是神人中間獨一的中保,有神性又有人性,是人類獨一的救主,那麼因著這種錯誤的基督論,這個教會就不能成為真正的教會。如果這個教會按照神的啟示,是建立在純正的基督論之上的話,這個教會就是正統的、純正的教會。

保羅對救贖性的基督,作了最精闢的闡釋。他領受了比別的使徒更深、更多的啟示,所以就比別的使徒寫了更多論到基督奧秘的真理。若不是啟示聖經的聖靈,誰能把人帶到對基督這樣正確而又豐富的認識中間呢?聖靈不單啟示了聖經,更光照那些讀經的人,使他們能夠明白聖經。聖靈整個啟示的中心乃是高舉、榮耀耶穌基督;而人們在聖靈的光照之下,就成為跟隨主、相信主,領受救贖恩典的人,這些人就被歸納在基督身體裡面,成為基督身體的一部分,而基督的身體也就是教會。

二、教會正式成立的時間 -- 五旬節

耶穌雖然已經提出了「教會」這個名詞,但在升天以前,他並沒有告訴我們這個教會要在什麼時候成立。耶穌基督即將升天的時候,他講了幾句很重要的話:「你們要受聖靈的洗。」(徒一:5)「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徒一:8)這樣,基督把這個預言講完了以後,他就離開門徒升天去了。

那麼,當耶穌基督升天的時候,教會成立了嗎?教會的生日是哪一天?基督的身體是什麼時候組成的?這一個屬靈的團體是什麼時候誕生的呢?就是在使徒行傳第二章五旬節的那一天。那一天,耶穌已經預備齊全了,當聖靈降在門徒身上,他們就從罪人的身分被潔凈、變化,成為聖徒的身分。這些成為聖徒的人就組成了一個聖潔的教會,這個聖潔的教會就是基督在地上分別為聖、歸順他的團體;這個團體也就是基督的新婦,是被揀選出來、被預備整齊,等候永遠與基督合一之大日的一群人。

五旬節以前,那隱藏在歷世歷代中間的奧秘還沒有顯明出來;而五旬節以後,教會就成為向這個世界見證基督的一個屬靈的團體。聖父預備救恩、聖子成全救恩,而當道成肉身被釘在十字架上的基督復活升天坐在父的右邊之後,聖靈就被差遣下來,把已經預備好、已經完成的救恩施行在世上。聖靈是賜生命的靈,所以聖靈就用叫基督從死里復活的那個大能,把新的生命分享給那些神所預定要領受救贖的人 -- 他們聽了福音就悔改、領受新生命,這些人就組成了教會。

五旬節之前,耶穌預言:「不多幾日,你們要受聖靈的洗。」所以,五旬節的時候,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了。五旬節應驗了耶穌基督升天以前的預言,換言之,五旬節的經歷可以說就是教會領受「聖靈的洗」的經歷。所謂「聖靈的洗」是指「罪人被潔凈成為聖徒」,這些被潔凈的人就成為教會,這群人被上帝分別為聖,被差派到全地去作見證。

三、教會的成員 -- 聖徒:被基督救贖、藉聖靈洗凈

「教會」到底是什麼?教會不只是指某個地區、某個部落、某種語言、某個團體或者環境中間,有一些人所建立的一個禮拜堂。教會不是一個禮拜堂或組織,教會是一群人,這些人被主的寶血所洗凈,領受聖靈所給他們的新生命,從罪人的地位被凈化成為聖徒的地位,由這批人所組織的屬靈團體叫做「教會」。

教會是聖徒所組成的,教會就是聖徒聚集之會。而「聖徒」包括哪些人呢?聖徒包括不同種族,不同社會階層,不同背景、經歷、膚色、語言的人,這個叫做無形的、普世的「大公教會」。教會是屬靈的,是超時代、超地界的基督的身體。教會是無形的,卻由一些有形的人所組成;教會是永恆的,卻由在暫時的各時代中間表白信仰的一群人所組成。教會是指「人」而不是指「組織」,教會是指「人」而不是指「建築物」。這群蒙揀選之人所組成的屬靈團體,就是耶穌基督在地上的身體,也就是「教會」。

教會不分地界、不分時代,所以全宇宙中只有一個教會。這個教會不是長老會、衛理公會、浸信會、聖公會、歸正教會、聚會所。。。,這個教會是耶穌基督的身體;但這個教會有些人來自長老會,有些人來自衛理公會、浸信會。。。。各宗派或各種不同的信仰體系中,那些信仰純正、符合聖經啟示的人,他們不是因為加入某個宗派或某個信仰體系而得救的,他們也不是因為加入某個禮拜堂而得救的;他們是因為被基督寶血洗凈,借著聖靈被潔凈成為聖徒,然後才得到新生命以致得救的,這一點要弄清楚。

我們來自不同的宗派和教會,但我們不能愛自己的教會過於愛上帝,因為我的教會不過是大公教會中間一個小肢體,你的教會也不過是基督身體裡面一個很小、很小的細胞而已。把全世界所有的教會加起來,那些真正屬於主的人的總集合就是耶穌基督的身體。所以如果我愛我的禮拜堂過於愛上帝,我就是在一面事奉、一面犯罪;如果你愛你的區會、愛你的母會,或者愛你的本會過於愛上帝的話,你就是在得罪上帝。因為不是我那一間禮拜堂拯救我,也不是我那一間禮拜堂的牧師為我死,而是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為我釘死在十字架,為我擔當罪的審判,為我流寶血,為我捨命,為我戰勝掌死權的魔鬼,為我從死里復活,為我開了一條文新又活的道路,才使我得救的。

我們能夠進入這無形的、永恆的、宇宙性的、獨一的教會裡面,是因著耶穌寶血的救贖,因著聖靈給我的新生命而成為教會的一份子。但是在有形教會中間,我就可能是和一批與我同鄉、同語言、同文化的人一同聚集,一同敬拜。我們這樣一批人在一起敬拜的時候,我們也是教會,但是這個教會不等於整個基督的身體,這個教會只是基督身體裡面很小的一部分。在這一小部分中,有教會的功用、有教會的成員,但是不等於整個教會,因為教會是「聖而公」的。所以《使徒信經》說:「我信聖而公的教會」。「聖而公的教會」你不要把它簡稱為「聖公會」,「聖而公的教會」是聖潔而又大公的教會,是上帝在全世界、在歷世歷代中所揀選的一切聖徒的總體,這叫做「聖而公」的教會。

教會整體性的經歷與聖徒個別性的經歷

我們每一個人是不是因為個別經歷到聖靈的洗、藉此被潔凈之後,我們的名字才被放入這個聖而公的教會中呢?從某一個層次來說,每一個聖而公的教會裡面的人,都是經過潔凈,然後才成為聖徒,才成為教會裡面的成員。但是從整體來說,耶穌基督的教會早在五旬節那一天就被成全了、被潔凈了,所有超時代、超地界、超種族、超社會階層的基督身體裡面的每一個成員,都在教會成立的時候就已經被洗凈了。所以保羅才用過去式來表達,保羅提到這個教會的時候說:「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林前十二:13)因為我們已經藉聖靈被洗凈、被帶入基督的身體裡面,所以保羅在這裡專用的是過去式。那麼,這個「過去式」是指哪一件事情呢?就是指使徒行傳第二章的這件事情。

我舉一個相同情況的例子來說明這種「整體性」與「個別性」的關係:基督在特定的日子為人死,羅馬書五章6節說:「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所定的日期」就是指上帝在歷史中安排了一個特定的「時刻」,讓他的獨生子在那個時刻為人死。這樣,當我「與主同死」時,基督並不是再死一次,而是把我歸到那一個已經為我死的日期去與基督同死。

信基督是「與主同死,與主同活」,那麼,主是什麼時候死的?你說:「我與主同死是在我十七歲那年經歷到的,所以就等於說我十七歲那一年,耶穌就和我同死了。」那麼,如果我比你早一年與主同死,這豈不是說耶穌在早一年又死了一次嗎?你看到聖經的原則了嗎?基督到底死了幾次?一次!在基督死了一千九百五十七年以後,我與主同死,那是聖靈把我帶回基督的死裡面與他同死。其實一千九百五十七年前,我根本還沒有出生,所以我「與主同死」到底是什麼時候?是在一九五七那一年,那年我經歷了一次很特殊的聖靈的感動,聖靈把我帶到基督的死裡面,也就是把我帶回歷史中間神所定的基督為人死的那個特定的日期、時刻裡面。

馬偕醫生在台灣傳福音的時候,有些人受感動,接受耶穌,耶穌與他們同在,他們與主同死。他們「與主同死」是在十九世紀,可是,耶穌是什麼時候死的?耶穌是在一千八、九百年前死的,而那些在十九世紀與主同死的人,是被聖靈帶回到十九個世紀以前上帝所定的那一天與主聯合。

基督為我死的那個日子是神所定的日子。在基督死以前一千年,大衛就曾經提到那個日子,他說:「這是耶和華所定的日子,我們在其中要高興歡喜!」(詩一一八:24)耶穌基督曾經照著猶太人的規矩,在逾越節那天唱詩篇一一八篇,表示他很樂意按照神所定的日子為我們受難,那是歷史上很獨特的一天,基督就在那一天死了。然後,在傳福音的過程中,聖靈就在各時代、各民族、各階層、各地區、各角落中間做感動的工作,來應驗耶穌所講的:「這天國的福音國要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證」(太二十四:14)。

所以,所謂「與主同死」,是不是在你接受耶穌的那一天,耶穌要再死一次?不是的,而是當你重生悔改的時候,聖靈就把你歸到歷史中基督為你死的那個時刻、那個功勞裡面。彼得前書三章18節說:「基督也會一次為罪受苦,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什麼摩西第二次擊打磐石的時候(參:民二十:11),上帝向他發怒呢?因為他不明白,基督只能被擊打一次,不能兩次。所以第二次摩西擊打磐石的時候,神大發怒氣,甚至決定他將來不能進迦南,他只能在尼波山看見迦南美地,而不能親身進去。為什麼呢?因為他不明白,他只是靠經驗行事。第一次擊打磐石是預表基督死,基督死只有一次,不可重複。當摩西再一次擊打磐石的時候,他已經把聖經重要的原則破壞了而他卻不知道,他不在眾百姓中間尊主為聖,所以神就刑罰他。這是我們需要很注意、很嚴謹地去謹守的原則 -- 基督為教會受死、受審判只有一次,但是這個功效是永永遠遠的。所以希伯來書九章25-28節也告訴我們,基督並不是多次將自己獻上,而是一次被獻,擔當了多人的罪。第十章12-14節又說:「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上帝的右邊坐下了。從此,等候他仇敵成了他的腳凳。因為他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這些話在原文都有「已經完成卻還繼續不斷有功效」的意思。

這樣,「聖靈的洗」和「基督為我們死」就顯出相通的意義。誰是領受聖靈洗的人呢?你說:「就是那些被上帝的第三個位格 -- 有聖潔本質的聖靈 -- 所感動,以至於成為聖潔、分享神的本性而成為聖徒的人。」這些人是什麼時候受聖靈的洗呢?就是在五旬節那一天。

聖靈潔凈歷世歷代所有的罪人,把他們變成聖徒的這種「聖靈的洗」的作用,是什麼時候出現的?出現幾次呢?只有一次,就是在五旬節那一天。聖靈洗凈整個普世聖而公的教會只有一次,所以,那一次的洗是「地位」的洗。聖靈潔凈我們,把我們帶到耶穌基督的身體裡面,那是聖靈在歷史上做成的一個很大的工作。只有聖靈才能產生聖徒,只有聖靈才能使人成聖。

但是,就我們個人的經歷而言,是不是就是兩千年前的那一天呢?你說:「那一天我還沒有出生啊!正像基督為我死的那一天我還沒有出生一樣。」你「與主同死」是歸入兩千年前的那一天,但是,你與主同死的「經歷」乃是在你生活中間的某一天,並不是耶穌基督上各各他被釘十字架的那一天。照樣,我們受聖靈的洗的那個經歷,是在我們生命中的某一天,而不是在五旬節教會成立的那一天。

如果你說:「有一天聖靈感動我,進到我裡面,我領受了他,他充滿了我、他潔凈了我,使我有一個新的看法,使我有一個新的地位,使我開始一個新生活。」那一天就是你領受聖而公之教會的聖靈在你生命中間的分享,使你成為聖徒的日子。按照地位而論,你已在那一天成為聖而公之教會裡面的一份子。

聖經中到底有哪一些的經文印證這樣的事情呢?

四次領受「聖靈的洗」的經驗

全本聖經提到有關聖靈降臨使人領受「聖靈的洗」的現場經歷,一共有四次。這四次分別記載在使徒行傳第二章、第八章、第十章和第十九章。使徒行傳第二章,聖靈降在使徒以及一百二十個門徒的身上。到了第八章的時候,聖靈降在撒瑪利亞人的身上。第十章的時候,聖靈降在哥尼流家裡聽彼得講道的那些外邦人的身上。第十九章聖靈降在以弗所那些門徒身上,那些人聽過亞波羅所講的道,領受過約翰的洗禮,但還沒有受聖靈,一直等到保羅對他們傳講信息,為他們按手禱告時,聖靈便降臨在他們身上,他們才領受聖靈。除了這四次以外,聖經沒有提到別的有關「領受聖靈」、「聖靈的洗」現場性的記載。

但是,這不等於說沒有別人受聖靈,而是說聖經沒有記載。例如:使徒行傳二章38節中提到:「你們。。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所指的對象是那三千個將要受洗的人。也就是說,除了使徒行傳第二、第八、第十和第十九章所提的這四批人以外,還有另外一大批接受福音的人也領受了聖靈,只是聖經沒有把當時的現場經歷記錄下來。因為聖靈是賜給所有順服真理,領受上帝的道,信從耶穌基督的人。

保羅在加拉太書三章14節已經很清楚地告訴我們:「使我們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以弗所書一章13節說:「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所以,領受聖靈的不單是這四批人,所有真正照著聖經的原則來到主面前,求主拯救的人,都已經領受聖靈了。

聖靈的洗 -- 一次性的,生命的改變聖靈充滿 -- 多次性的,生活的改變

另外一個很重要的問題:雖然領受聖靈的不只這四批人,而是還有很多人;照樣,被聖靈充滿的,聖經中也還有許多次的記載。但是,請注意,同一批人中,有沒有人領受了好幾次聖靈的洗呢?從來沒有。同一批人中,有沒有人多次受聖靈的充滿?有。「聖靈的洗」是不是等於「被潔凈,成為聖徒的地位」?是的。那麼,「聖靈的洗」是不是等於「聖靈充滿」?不是。「聖靈的洗」為什麼不等於「聖靈充滿」呢?因為「聖靈的洗」沒有重複的必要和可能,但是「聖靈充滿」卻有重複的可能。所以聖靈充滿是可以重複的,而聖靈的洗只有一次,不再重複。那麼,總歸納起來,「聖靈的洗」和「聖靈充滿」最大的不同是在哪裡?-- 「聖靈的洗」是地位的改變,從罪人成為聖徒,一生只有這一次在地位上的轉變,這是「聖靈的洗」;而「聖靈充滿」乃是在生活中繼續不斷順從聖靈,所能享受到的一種靈程高處的境界,也是我們事奉中非常需要的。

「聖靈的洗」只有一次,「聖靈充滿」是常常可以重複的。我舉一個很簡單的比喻,一對真正恩愛、白頭偕老的夫妻,他們只需要結婚一次,但是他們經常充滿彼此相愛的經歷。你不需要和你太太結婚好幾次,但是你可以和她天天彼此相愛,常常享受婚姻中的喜樂。

照樣,上帝把聖靈賜給人是永永遠遠的,聖靈將永遠與我們同在,這是耶穌基督特殊的應許:「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叫他永遠與你們同在。」(約十四:16)所以這位永遠的靈、永生的聖靈,是住在我們裡面永遠與我們不分開的,這是地位的印證,這是「質」、這是「印」。皇帝的印一打下去,果效是不能廢除的;照樣,神用永遠的靈當作墨水寫下他與我們的約,用永遠的靈、永生的聖靈,將他自己那永不改變、永不凋殘的產業和生命放在我們裡面,使我們永遠屬於主,這種地位是不改變的,這種果效更是永不廢除的。在地位上,你既然成為聖徒,就永永遠遠是聖徒;但是在生活上,卻不一定是聖徒,很可能是糊塗。地位上是聖徒,生活上是糊塗,那怎麼辦呢?今天教會的毛病就在這裡了!

按地位而論,我們應當是聖潔的,應當是神公義、慈愛、聖潔和良善的表彰者和見證者。但是按實際的生活和行為來看卻不是如此 -- 神是慈愛的,我們所反映出來的卻是仇恨;神是公義的,我們所反映出來的卻是不義;神是良善的,我們所反映出來的卻是邪惡;神是聖潔的,我們所反映出來的卻是污穢。所以我們失去為主作見證、使人從我們的身上看見上帝榮美的這個機會,這是很可惜的。我們的地位是聖徒,我們的生活如果與地位不相稱的話,我們就失去了見證神榮耀的這個權柄,我們就掉在給魔鬼留地步、被魔鬼利用的這個悲慘的狀況中間。所以,領受了聖靈洗的人,應當經常被聖靈充滿,他的生活才能真正成為上帝的見證人。

一、五旬節領受聖靈 -- 教會的成立與擴展

現在我們回頭來看第二章所發生的這個被聖靈潔凈的經驗。這些人是耶穌基督的門徒,他們照著基督的吩咐聚集在一處,禱告、等候、仰望了十天。忽然間,在五旬節那一天,「從天上有響聲下來,好像一陣大風吹過,充滿了他們所坐的房子,又有舌頭如火焰顯現出來,分開落在他們各人頭上。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按著聖靈所賜的口才說起別國的話來。」(徒二:2-4)這段聖經給我們看見的是聖靈的洗嗎?是。是聖靈的降臨嗎?是。是領受聖靈嗎?是。但是這一段聖經都沒有出現這三個詞,沒有提到「聖靈降臨」,沒有提到「領受聖靈」,也沒有提到「聖靈的洗」;但是卻提到「從天上有響聲下來,好像一陣大風吹過,充滿了他們所坐的房子,又有舌頭如火焰顯現出來,分開落在他們各人頭上。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按著聖靈所賜的口才說起別國的話來。」直接的詞句沒出現,間接的意思卻已經表達出來了,那的確是聖靈降在他們身上,使他們領受聖靈,耶穌所講的「不多幾日,你們要受聖靈的洗」,果真就應驗在他們身上。使徒行傳第二章說這些人「就都被聖靈充滿」,可是前面我們不是才說:「聖靈的洗」不等於「聖靈充滿」嗎?為什麼這裡把五旬節這一次「聖靈的洗」稱為「聖靈充滿」呢?後面我們會再說明 -- 「聖靈的洗」也就是第一次的「聖靈充滿」。

好!現在請注意一件事情,這些人是不是曾經奉父、子、聖靈的名而受洗的人呢?聖經從來沒有講。有誰曾經為彼得按手,奉父、子、聖靈的名為他施洗呢?我們不知道。彼得是不是受過施洗約翰的洗呢?很有可能。耶穌在世時,彼得為人施洗嗎?是的。雖然聖經沒有明文提到彼得為人施洗,卻間接提到:耶穌的門徒為人施洗,比約翰還多(參:約四:1-2)。那麼,耶穌基督還沒有從死里復活以前、還沒有頒布大使命以前,彼得奉誰的名為人施洗呢?是不是奉父、子、聖靈的名為人施洗呢?聖經沒說。耶穌有沒有先作一個榜樣來為人施說呢?聖經也沒說。

耶穌是在升天以前、在最後那個大使命裡面才吩咐說:「奉父、子、聖靈的名為他們施洗。」耶穌沒有說:「你們要先彼此相洗,然後再為別人施洗。」所以我們不知道彼得、約翰、雅各、拿但業。。這些門徒有沒有奉耶穌的名先受過洗,然後再為別人施洗,這並不是很重要的問題。但是,五旬節這一天,聖靈降臨在他們身上的時候,他們就都敢為別人施洗,乃是照著大使命中耶穌基督的吩咐:「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二十八:18-20)。

在使徒行傳第二章結束以前,門徒就為那三千個人施洗,施洗以前對他們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徒二:38)所以,第二章受聖靈的人可以分成兩批:第一批一百二十個人領受聖靈,第二批三千個人領受聖靈。所以使徒行傳第二章不是只有一百二十個人在那一天領受聖靈,乃是三千一百二十個人領受聖靈。在那一天聖靈分兩次降在他們身上:第一次是代表聖而公的教會降臨在地上,那超地界、超時代、超歷史的、永恆的教會按著神的旨意建立在人間,預表全教會的人受聖靈的洗,從罪人變成聖徒,成立了教會。第二次是代表教會的擴展,第二批領受聖靈的人,是聽了第一批領受聖靈的人所作的見證以後,悔改受洗歸入基督的那三千個人。

二、撒瑪利亞人領受聖靈

請注意,第二個受聖靈的經驗是第八章撒瑪利亞信徒的經歷;第三個經驗在第十章,哥尼流的家裡;第四個經驗在第十九章,是以弗所的信徒所經歷的。這四次的經歷到底有什麼特別重要的意義?這四次的經歷(從使徒行傳第二章一直到第十九章)其間相差二十八年,這不是很短的時間,我們不要以為這四次的經歷是今天你、明天我,好像是每天都在發生的事情。當然我們相信,在那個時候每天都可能有很多人領受聖靈,因為當人願意接受基督福音的時候,聖靈就會臨到他們身上。所以,領受聖靈是每天都在發生的事,但是,聖經並沒有把每次領受聖靈的經歷都記載下來。

新約聖經這四次記載相隔二十八年,這僅有的四次很有預表性,這四次正好預表著世界歸主的步驟,符合使徒行傳一章8節的四個見證的範圍 -- 「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徒一:8)。聖靈是逐步擴大宣教的範圍,先以猶太人為中心,直到預表「地極」的以弗所。這其中有一個總原則我們要特別注意,就是「福音是先傳給猶太人,後傳給外邦人」。這樣,神先揀選猶太人,使他們領受聖靈的洗和聖徒的地位,然後外邦人才領受聖徒的地位。

接著我們還需要注意另一個原則,彼得是被差遣到猶太人中間作使徒的,而保羅是被差遣到外邦人中間作使徒的。上帝曾吩咐保羅說:「我已經立你作外邦人的光,叫你施行救恩,直到地極。」(徒十三:47)所以保羅知道他是蒙差遣作外邦人的使徒,而彼得是蒙差遣作猶太人的使徒。但是有一件很特別的事情發生在這四次的經驗裡面:第二章中沒有一個人帶頭叫別人受聖靈或受聖靈的洗;第八章是彼得跟約翰去撒瑪利亞叫他們受聖靈;第十章是另外一個階段的開始,也是外邦人領受聖靈的第一次,但是,卻不是派保羅這個外邦人的使徒去講道,而是派彼得去。現在我們要特別注意這其中有幾件很奧妙的事情。

第二章的經歷是發生在猶太人中間,第八章是在撒瑪利亞人中間,第十章跟第十九章是在外邦人中間。為什麼神不讓彼得作第二章和第八章的帶領者,再請保羅來作第十章和十九章的帶領者呢?彼得沒有辦法在第二章作帶領者,因為第二章不是彼得勸人領受聖靈,連他自己也是正在等候上帝所應許聖靈降臨的那個大日,他是領受者,他不是吩咐別人領受的帶領者;他是在神面前禱告、等候聖靈來臨的被動者,不是主動者。但是他領受了以後,耶路撒冷教會就派彼得跟約翰到撒瑪利亞去,那個時候他就站在一個特殊的地位,吩咐別人:「你們要受聖靈,你們要領受聖靈的洗」

三、哥尼流家裡的人領受聖靈 -- 福音突破狹隘民族主義的限制

在第十章領受聖靈的是外邦人,為什麼上帝還是派彼得而不派保羅去呢?原因是什麼呢?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猶太人和外邦人是不應當分隔的。而且,如果是派保羅去的話,保羅是在第九章才悔改接受主的,到第十章的時候,他的權威和他在整個教會裡面的分量,還沒有足夠的資格代表教會到那個地方去,所以神差遣彼得去。但最重要的原因是為了告訴猶太人:福音不應當被狹隘的種族主義所限制、捆綁。

神差遣彼得去時,他用革命性的方式來把彼得那狹窄的民族思想、打開來,使他知道他沒有辦法限制聖靈叫全世界都領受福音的這個自由。所以當彼得要被差遣到哥尼流家裡去之前,他在中午禱告的時候,看見一大包不潔凈之物降在他的面前,神吩咐他:「起來,宰了吃!」彼得三次回答說:「凡俗物和不潔凈的物,我從來沒有吃過。」神回答說:「神所潔凈的,你不可當作俗物。」(參:徒十:9-16)這是革命性的行動,正像舊約時上帝使亞伯拉罕看見審判大地的是耶和華而不是諸神;使法老王知道上帝是萬國的上帝,而不只是以色列國的上帝;使尼布甲尼撒知道,但以理的上帝是審判萬國的上帝,是諸神之神,他不是眾神中間的一個,他是最高的神。不但如此,耶穌基督也已經打破了階級、疆界的限制,他說:「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又說:「。。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這就是漸進啟示(Progressive Revelation),從舊約時代就開始,之後耶穌進一步頒布大使命,現在,上帝更進一步打破猶太人的禁忌,吩咐彼得到外邦人家裡去。

所以,我們也要知道,福音是給萬國的,不是只給你我的,不是只給一族的,不是只給台灣的,而是給全世界的,所以台灣一定要派人到世界各地去。今天台灣派很多人到世界各地去投資,去做生意,到外面去賺錢,相較之下,台灣派出去的傳道人太少了。

我們一定要從以前的捆綁中間出來,一定要從過去的限制中突破,否則就不能明白福音的普世性。約拿是一個逃走的先知,為什麼他要逃走?因為他內心裏面沒有外邦人的地位,因為他的思想中間沒有普世性的觀念,因為他整個狹窄的意志裡面只願意在神面前為以色列做一些工作。神說:「你到尼尼微去!」他馬上認為這個異象、這個負擔和他整個奉獻的心態是不符合的。約拿畫地自限,我們應當從約拿這種限制中出來。

所以,外邦的聖徒第一次領受聖靈的時候,上帝並不是差遣保羅去,而是差遣彼得去,要讓彼得先把這個普世的觀念弄清楚,奠定教會的合一,免得因為有彼得派、保羅派。。。,各有自己的羊群、有自己的宣教範圍,以致引起聖而公的教會的分裂和不合一。所以彼得一定要被派去外邦人中間作見證,親眼看見神是公義的。這件事,後來在使徒行傳十五章8-9節,彼得很驚奇地承認:「知道人心的上帝也為他們作了見證,賜聖靈給他們,正如給我們一樣;又借著信潔凈了他們的心,並不分他們我們。」這是外邦人領受聖靈成為聖徒,接受「聖靈的洗」的第一次。

到了第十九章,外邦的使徒保羅就派上用場了,神親自差遣他去以弗所作見證,使他們領受聖靈。

四、以弗所信徒領受聖靈

使徒行傳這四段經文,是全本聖經僅有的四處記錄,提到聖靈降下,人領受聖靈成為真正歸主之人的經歷。第二章是使徒們自己領受聖靈,然後作見證,使另外三千人受洗悔改也領受聖靈。第八章是耶路撒冷的教會聽見有很多撒瑪利亞人歸主、受洗了,但是還沒有領受聖靈,就差遣約翰、彼得去叫他們要受聖靈。第十章,哥尼流家裡的人還沒有受洗,他們也沒有聽過福音,他們從來不知道什麼叫耶穌的道,只知道要敬畏上帝,結果神差遣一個使者叫他去請彼得來傳道。他們只是等上帝的話,什麼都不明白,但彼得一開講的時候,聖靈就降在他們身上,然後他們才受洗;彼得並不需要按手,他一開講,他們就受聖靈了。第十九章那些以弗所的信徒是已經聽了亞波羅所傳的道,已經受了約翰的洗禮,但是保羅來的時候問他們:「你們信的時候受了聖靈沒有?」「我們沒有聽過什麼『聖靈』。」「你們受洗了嗎?」「我們受洗了。」「你們受的是什麼洗?J「約翰的洗。」「那不夠,你們要再奉耶穌的名受洗。」然後保羅就按手在他們身上,他們就受了聖靈。

有關「領受聖靈」的幾種錯誤教導

這四處的聖經,如果你沒有統一的研究、比較、思考,去明白裡面的原則,你一定會在神學思想上亂七八糟。有一些不負責任的人從這四段經文製造了一些很危險、很不可靠的教義。有些人教導:「要叫人領受聖靈時,一定要按手,『能力』才能從身上出去。」他們只引用其中的一兩段經文來佐證自己的理論,而這個理論背後的思想是 -- 「能力在你身上,你不把能力流出去,新的就不進來,所以你要把能力流出去,神才會把新的流給你。」他們認為要繼續不斷得到新鮮能力的秘訣就是要為人「按手」。現在許多年輕人以為這就是真理,所以剛剛信主不久就這裡按、那裡按,連老人的頭他也亂按一通。新加坡有一些年輕的「小組教會」領袖就是這樣做,印度尼西亞有許多極端靈恩派的人也是教導這種「能力釋放」(Release of Power)的道理,這種思想只是根據某一兩段聖經延伸出來的。

另外有些人教導:「你看,這些以弗所人,他們已經聽了道、已經相信、已經受過洗,卻還沒有受聖靈的洗。所以你們在宗派裡面所受的洗根本是不合法的,你們所聽的道是那些從神學院畢業、滿腦子都是知識的牧師傳給你們的,他們就像亞波羅那樣,雖然很會講解聖經,卻沒有靈,所以你們受洗還不夠,你們還要受聖靈的洗。」這一種現代「重洗派」的錯誤思想,就是只根據一段聖經(十九章)產生出來的。

還有一些人教導:「第二章提到使徒們『說起別國的話來』,這不就是方言嗎?第十章46節豈不是告訴我們:『他們說方言,稱讚上帝為大』嗎?第十九章6節也說:『聖靈便降在他們身上,他們就說方言,又說預言』,這就表示聖靈降下一定會有方言。」他們就從三個經驗(不是四個經驗)中歸納出一個教義:「領受聖靈的洗、聖靈降在人的身上,一定會講方言,否則就沒有受聖靈。」

也有人教導:「奉耶穌的名受洗,還不等於得救,所以你需要第二次的經驗。」為什麼呢?「因為在撒瑪利亞,那些人聽了腓利所講的道,大受感動,就接受耶穌,而且奉耶穌的名受洗了,但是他們還沒有受聖靈。所以要彼得、約翰去的時候給他們按手,他們才受聖靈。」所以這些人就在許多教會裡面說:「你的得救是不完全的,你受洗以後還需要接受聖靈的洗才算完全,否則你所領受的福音不是全備的福音。」這一類的教訓都引經據典,但是都沒有一個統一性總原則的認識,所以其中都有很多漏洞。

請注意,第二章門徒領受聖靈的時候,他們自己奉耶穌的名受過洗嗎?答案是「不知道」。第八章,那些人在被彼得、約翰按手使他們領受聖靈以前,曾經奉耶穌的名受過洗嗎?是的,他們受過洗再加上按手才受聖靈。第十章,哥尼流家裡的人領受聖靈以前曾經受過洗嗎?沒有。他們從來不知道什麼叫做「耶穌基督」,什麼叫做「奉主的名受洗」,也沒有人告訴他們要怎樣受洗,他們是在聽道並領受了聖靈之後才受洗的。第十九章,那些人已受了洗,但保羅說:「不對!還要再洗一次。」他們重洗之後,保羅為他們按手,聖靈才降在他們身上。

你看!四段聖經,都是談領受聖靈,但每一次的情形卻都不一樣!如果你沒有把這四處都合起來一起研究,沒有用統一性的總原則去處理的話,你可能會斷章取義,以偏概全。例如:只根據第十九章便說:「你受過洗還不夠,你還要來我這裡再洗一次(聖靈的洗)才是全備的。」請問這些教義背後的毛病在哪裡?-- 他們只是根據一兩段聖經,而沒有把這四處都合起來看。其實第十九章在以弗所那些曾經聽過亞波羅解經而受洗的人,他們所聽到的並不是耶穌基督救贖和死里復活的道理,他們聽到的只是有關於施洗約翰的洗禮。所以他們是受了施洗約翰的洗禮,而不是奉父、子、聖靈的名(或是奉耶穌的名)受洗,所以他們不是「重洗」,請不要誤會。

此外,如果有人說:「一定要『按手』才能釋放你身上的能力,才會有新的能力流進來。」那麼為什麼第十章,也就是彼得在哥尼流家裡時,他沒有按手,甚至也沒有為他們禱告叫他們受聖靈,他只是開口講道,聖靈就降在外邦人的身上。這不是第二次經驗,不是「第二次祝福」(Second Blessing),不是得救以後再等等等,等了一段時間再受聖靈的洗變成「完備的」、「全備的」。

絕對的原則與相對的現象

我們必須好好比較這四處經文。當聖靈降在耶路撒冷,降在那些等候、祈禱了十天的門徒身上時,有什麼記號?有風嗎?有大響聲嗎?有舌頭像火焰降在每一個人身上嗎?有方言嗎?有。但是,同樣是受聖靈,在第八章中有風嗎?有大響聲嗎?有舌頭像火焰降在每一個人身上嗎?有方言嗎?有按手嗎?第十章,聖靈降在哥尼流家裡那些外邦人身上時,有同樣的現象嗎?在第十九章中,聖靈降在以弗所那些人身上時,有同樣的現象嗎?把四次的現象都列出來之後,我們會得到一個結論:有些是絕對的,有一些是相對的。相對的,你不可以把它絕對化,當作每個人必行的教義去逼每一個教會跟你走。絕對的,你不可以把它相對化,以至於放鬆、妥協,使教會沒有走在神的道路中間。求主幫助我們!

我們要再詳細比較這四次,看看哪些是四次都有的?哪些是有時有、有時沒有的?哪些是只出現一次的?哪些是出現好幾次的?為什麼有的是受了聖靈以後才受洗?為什麼有的是受洗了以後才受聖靈?這些都要去思索,然後我們才知道聖經不是可以隨著私意隨便解釋的。聖經是上帝永遠不變的道,是真理,是我們腳前的燈、路上的光,是我們生命中間所需要的教訓,它指出永恆的路線。在下一講中,我們要繼續逐段來探討這些問題,最後才來探討「聖靈的恩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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