趕屍:恐怖民俗背後的倫理與人情

辰州地方是以辰州符聞名的,辰州符的傳說奇蹟中又以趕屍著聞。

——沈從文,《沅陵的人》

在影碟機時代,林正英的殭屍片是很多孩子難以抹去的童年陰影,那些僵硬的屍體在符咒的作用下,通過蹦跳的方式前進,它們沒有生命,因而不能被殺死,在不受控制的情況下可以輕易取走人們的性命,是極為恐怖的存在。

這些殭屍和「Zombie」(喪屍/殭屍)的概念很有些相似,但又不完全相同,可以說是一種中國特產的概念。

林正英的殭屍片是一個時代的經典

在歷史上,這種趕著屍體行走的事情確有記錄,但似乎僅限於民間故事和口頭相傳之中,並無確切史料記載。關於清朝掌故遺聞的彙編集子《清稗類鈔·方伎類》中曾有記載,「黔、湘西有送屍術,則以死屍而由人做法,進止聽命,可曆數月。」沈從文也曾在他的散文里提到湘西以趕屍而聞名。

湘西這片土地有著迥然不同於中原地區的風土人情,趕屍就是其中最有代表性的風俗之一。這種可怕的習俗究竟是怎麼回事呢?

傳說的起源

在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瀘溪縣的民間傳說中,趕屍傳統來自於苗族祖先蚩尤與黃帝炎帝的征戰歷史。面對屍橫遍野的戰場,蚩尤命令阿普祭祀使用法術將戰死的士兵運回故鄉。傳說阿普祭祀通過符節和咒語控制屍體,讓它們如同生者一般列隊前行,這就是趕屍的由來。

在苗族的民間傳說中,趕屍起源於蚩尤與黃帝的戰爭

在另一種說法里,趕屍起源於明朝。相傳明朝的死囚遭到處決後,要讓家屬前來收屍,要將客死異鄉的屍體運回原籍需要很多的人力,而且往往途中屍體便會腐爛發出惡臭。為了解決這個問題,臨刑前一天,死囚的同鄉便會湊集銀兩給老司,請他們幫助運送屍體。老司的解決方法很簡單,先把砍下的人頭縫回屍體,然後在人的七魄(即腦門、背心、胸膛、手心和腳心)處塗抹上辰砂,再用辰砂封住三魂出入之口(耳鼻口),最後使用神符做法讓屍體自行走動。

還有一種觀點認為,趕屍只是20世紀的事情,正是在外謀生的湘西人多了起來之後,客死他鄉的事件逐漸增多,催生了把屍體運回家鄉安葬的趕屍的習俗出現。

趕屍的限定條件

並非所有的屍體都可以趕,按照湘西的規矩,有「三趕三不趕」之說。

所謂三趕,是指砍頭的、絞死的、站籠站死的可以趕。因為這些死者都是被迫死去的,他們思念家鄉惦念親人,可以用法術勾住其魂魄,通過符咒鎮於屍體之中帶回故鄉。

站籠是清代常用的一種處死犯人的酷刑

所謂三不趕,指的是病死的、自殺的以及雷劈火燒導致肢體不全的。其中病死是因為魂魄已離開身體,法術無法將穿越鬼門關的靈魂召喚回來。自殺者的靈魂處於糾纏狀態,如果將其召喚可能會影響投生的過程。而雷擊火燒的死者往往因為生前罪孽深重,這樣是不能夠進行趕屍做法的。

辰州符

就像沈從文的散文中敘述的一樣,趕屍在沅陵地區最為有名。在湘西,人們一聽到陰鑼的聲音,便知道趕屍匠來了,會進行迴避。相傳在湘西還有不接受普通人住宿,專門為趕屍人設置的死屍客棧。

趕屍陰鑼

但是沅陵的風俗中,最重要的還是奇特的符咒「辰州符」。辰州本為沅陵古稱,最早是獠人、濮人的祖居地,後為夜郎國統治。這裡有發達的巫術和眾多的巫師,為了讓法術在巫師離開之後仍然發揮效用,巫師們發明了符咒,用以保存法力。由於最早是辰州巫師所創,所以便被稱為辰州符。

辰州符的最主要作用,是「保護」與「鎮守」,在趕屍過程中,它可以將死者的靈魂禁錮在屍體之中,進而幫助巫師控制已死的驅殼。

另外,辰州符還有役鬼遣神、禳災遠害、鎮壓驅邪等多種作用,把它貼在不同的地方,可以起到不同的效果。比如用在畜欄之外,可以確保六畜興旺;用在田間地頭,可以保護五穀豐登;用在道路門廳,可以保佑出入平安等等,可以說是湘西居民獨有的一種風俗。

有著不同功用的辰州符

辰州符也非萬能,它的功效有著嚴格的地域限制,最北到常德而不過洞庭,向東只能到達靖州,向西則至涪州和巫州,向南最多到雲貴一帶,傳說這個範圍以內的地方是鬼國轄地,出了這個範圍,任誰也無法趨勢殭屍行動了。

對趕屍的解釋

作為現代人,我們可以輕鬆地做出判斷——並不存在能夠讓屍體自行運動的辦法。針對趕屍的解釋也有很多種。

1949年曾發生過一次解放軍戰士對趕屍的目擊事件,兩位士兵在被派往湘西的警察分駐所的途中,遇到一位趕屍人住店,其中一位戰士去旅店查夜時看到的確是一名趕屍人和門角落的一具屍體,但是發現桌子上有兩副剛用過的筷子和餐具,於是第二天緊跟趕屍人,才發現跟昨夜住店的趕屍人不是同一個人。

根據有限的證據得出的結論認為,在趕屍匠搬運屍體的過程中,只留下屍體的頭和四肢而拋棄軀幹,而另用稻草等扎一個新軀幹。而搬運時,兩名趕屍匠輪流背著屍體前進,屍體和人一起套上黑布以掩人耳目。為防止死者家屬看穿,趕屍匠會獨辦收殮,只讓家屬粗看屍體。這是一種搬運屍體和防腐的可行辦法,但沒有對同時搬運多具屍體和屍體蹦跳進行解釋。

台灣有研究認為,趕屍匠運送屍體的方法是使用竹子,用竹子穿過死者大袖壽衣的腋下,將數具屍體排在一起,前後兩名趕屍匠便可抬竹子運屍。屍體的雙臂被綁在竹子上,大袖使得竹子可以被遮住;而竹子的韌性使得前進時會上下晃動,帶動屍體同樣上下晃動,遠觀便有如屍體蹦跳狀前進了。而防腐則依賴苗醫的處理,具體而言主要是依賴辰砂。

對趕屍方法的一種解釋

無論究竟是採取的哪種方法,用現代人的眼光看來,趕屍一定不是什麼神秘巫術作祟,如果破解開來,可能只是一些趕屍匠不外傳的巧妙技術再加上一些障眼法罷了。那麼,趕屍這種習俗存在的價值是什麼呢?

恐怖習俗背後的倫理與人情

趕屍這個已經消亡的湘西民俗,在被現代人演繹和誇大之後,呈現出了一種恐怖而猙獰的面貌。其實究其根本,不過就是體現出了一種希望客死他鄉之後能夠葬入祖墳,得到祖先庇佑的人之常情。而這往往也是死者的親屬希望能夠給予死者的最後安慰。

湘西古人的世界觀是泛神的,人們不僅相信靈魂能夠在死後存在,還相信萬物有靈。敬畏鬼神,是維護這個世界運轉的基本契約,今天我們認為的迷信和落後,往往是原始宗教和人倫的常態。

靈魂崇拜是原始宗教的雛形,是人類作為自然之靈的抽象思維能力的體現。在面對亡者的時候,人類的感情大抵是相似的,一方面是愛與眷戀;另一方面則是對死亡的敬畏和恐懼。這兩種情緒混雜在一起,導致了喪葬儀式和祭祀慶典的出現,無論是兩河流域、埃及、印度還是中國,原始社會出現喪葬儀式,往往代表了文明的曙光。

雖然風馬牛不相及,但木乃伊代表的,其實是和趕屍相同的人類情感

趕屍的存在和古埃及人製作木乃伊有著相同的功效,是不同的世界觀下對於亡者世界在現實世界投射的一種想像。這種儀式對普通人往往會產生強烈的震懾作用,震懾的結果便是禁忌的產生。

弗洛伊德認為,禁忌對於人類來說有著雙重的作用,一方面它代表了神秘、危險與不潔;另一方面它也代表了不可觸碰的崇高和神聖。在這兩種作用趨勢下,人類因為禁忌而遵守行為規範,這也為社會提供了秩序的保障。

禁忌體系儘管有一切明顯的特點,但卻是人迄今所發現的唯一的社會約束和義務的體系。它是整個社會秩序的基石。社會體系中沒有哪個方面不是靠特殊的禁忌來調節和管理的。

——恩斯特·卡西爾,《人論》

結語:魂歸故里的渴望

隨著社會的發展和觀念的變遷,現代社會已經不存在趕屍的行為。然而趕屍這種風俗曾經存在的意義並沒有消失,因為人們內心深處葉落歸根的願望沒有消失。在交通不便而且缺乏防腐技術的年代,正是這種恐怖民俗的存在,給了那些客死異鄉的人們最後的安慰。看似故弄玄虛的趕屍匠和辰州符,其實正是那片窮山惡水之中人類對不可抗拒的自然規律的最後反抗。

2007年趙本山主演的電影《落葉歸根》講述了一個現代的趕屍故事

趕屍,是那個仍然敬畏鬼神的時代,無法抗拒死亡命運的人們對安寧的一種渴求。在它令生者毛骨悚然的儀式感背後,是泛神世界觀的直觀展現,是期頤祖先護佑的美好願景,是最合乎常理的倫理與人情——對魂歸故里的強烈渴望。


推薦閱讀:

鄧安慶 | 啟蒙倫理再反思
孔德:倫理學是一切科學的頂點(筆記)
道教戒律的倫理道德思想
公共空間倫理視域下公德研究的兩個基本問題
吳光:儒家道德倫理:中國對人類文明的重大貢獻

TAG:倫理 | 民俗 | 恐怖 | 背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