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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媒:都接受「一國兩區」 兩岸差別何在

全國台灣研究會副會長許世銓在《中國評論》月刊五月號發表專文《「後九二共識」一中框架之探討》作者認為:「在構建兩岸和平發展框架的階段,兩岸的政治定位仍屬階段性的界定,而非最終的定案,可以稱之為「後九二共識」。」「兩岸都接受『一國兩區』,但分歧是:台灣明確兩區都屬於『中華民國』,而大陸則只說屬於中國,沒有涉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的問題,這是大陸自『九二共識』以來一貫的立場。化解這個分歧是取得「後九二共識」的核心問題。」文章內容如下:  自2008年5月以來,海峽兩岸在反對「台獨」和「九二共識」的基礎上,步入了國共兩黨2005年4月所確定的構建和平發展框架的歷史新時期。短短的4年多時間,兩岸關係取得了60年來從未有過的豐碩成果。這不僅順應了兩岸同胞的企盼,也得到國際社會的高度讚許。今年一月島內進行的大選結果表明,維護兩岸和平發展的民意基礎在島內進一步鞏固。然而,兩岸和平發展架構的構建,如果要從基礎到底層、再到高層逐步建起,兩岸必須同時破解進程中不可迴避的新老政治難題,需要在反對「台獨」和「九二共識」的基礎上,進一步深化和擴大雙方的政治共識,提升政治互信水準。  「九二共識」是當年兩岸就事務性商談所建立的政治基礎,雙方取得了一個中國原則的大同,而保留了在一個中國政治意涵上的小異。但是,當兩岸和平發展進程跨入更為深化的互利雙贏階段時,特別是在處理諸如台灣「國際空間」、建立軍事互信、結束敵對狀態、簽訂和平協定這些政治問題時,就必須破解、至少是縮小兩岸在一個中國意涵,也就是兩岸政治定位問題上的「小異」。筆者認為,在構建兩岸和平發展框架的階段,兩岸的政治定位仍屬階段性的界定,而非最終的定案,可以稱之為「後九二共識」。即便如此,兩岸要達成這樣的新共識也不可能畢其功於一役,需要通過由下至上不同層面的探討與協商,增信釋疑,達成雙方均可接受的方案。拙文擬就這個問題進行初步的探討。  必須首先說明,筆者要探討的「後九二共識」仍然是兩岸關係中的問題,不涉及國際層面,也就是「內外有別」。在構建兩岸和平發展框架期間,兩岸在國際上的定位,應維護一個中國的現狀。過去4年多的事實表明,兩岸在國際上為維護這一現狀所展現的諒解和默契,為兩岸關係改善提供了不可或缺的條件。雙方的共識與兩岸政治定位的基礎  從兩岸有關政治定位問題的權威論述中,筆者發現,雙方既有長期存在的分歧,也有重要的共識和接近的立場。雙方應當有可能在這些共識和接近立場的基礎上,經過平等協商找到新的共同認知和一致立場。雙方的共識包括兩個重要問題,應可以作為兩岸政治定位的基礎:  (一)「法理一中」  根據兩岸的法律文件,兩岸自1949年以來雖然處於分離狀態,但主權和領土仍然是完整的,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雙方都認為,這種分離狀態肇因於中國內戰。  胡錦濤總書記2008年12月31日在紀念《告台灣同胞書》發表30周年時發表的講話(12.31講話),對兩岸的法理地位提出了新的詮釋:「1949年以來,大陸和台灣儘管尚未統一,但不是中國領土和主權的分裂,而是上個世紀40年代中後期中國內戰遺留並延續的政治對立,這沒有改變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的事實。」  台灣方面則依照1946年在南京制定、翌年頒布的「中華民國憲法」,確認兩岸是一個中國,兩岸的分離肇因於中國內戰。2008年8月26日馬英九主席接受墨西哥《太陽報》系集團董事長巴斯克斯專訪時說:「我們基本認為雙方的關係應該不是兩個中國,而是海峽兩岸的雙方處於一種特別的關係。因為我們的憲法無法容許在我們的領土上還有另外一個國家;同樣,他們的憲法也不容許在他們憲法所訂的領土上還有另外一個國家。所以,我們雙方是一種特別的關係,但不是國與國的關係,這一點特別重要。」他在2010年元旦祝辭中說:「台海衝突肇因於國共內戰。」  從上述雙方對兩岸政治關係的界定可以看出,雙方都確認,在法理上只有一個中國,沒有「兩個中國」,更沒有「一中一台」,因此,任何分裂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的行為都是違反兩岸法律的。據此,筆者認為,雖然雙方確認一個中國的法律依據不同,但都維護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法理一中」為兩岸探討政治定位提供了法律前提。  (二)兩岸同屬中華民族  這本來是古今中外無爭的事實,但島內的分裂勢力卻企圖通過「去中國化」、製造中國人和台灣人的對立,達到「台獨」的目的,致使兩岸的民族認同成為是否維護一個中國原則的問題。馬英九在2008年5月20日的就職演說和2010年元旦祝辭中都說:「兩岸人民同屬中華民族。」他在祝辭中特彆強調:「中國文化和傳統是台灣文化的根源,我們不能否定自己的祖先。」在談到兩岸同胞在發生自然災害時相互支援的情況時,他曾說:「兩岸人民這種『血濃於水』的民族感情,讓我們對未來的兩岸關係充滿信心與期待。」(2009.10.10)大陸則一貫強調,增強兩岸民族感情、弘揚中華文化是解決兩岸問題的精神紐帶和感情基礎。兩岸同屬中華民族是現今兩岸的重要一致立場。台灣《中央日報》2009年4月23日的一篇點評就指出:「民族立場和內戰觀點,使兩岸關係有感情基礎和務實思維,足以排除爭得可能。」雙方接近的立場與可能協商達成的共同認知  在兩岸政治定位問題上,雙方接近的立場也有兩個,應當有可能通過協商達成雙方均可接受的共同認知或一致立場:  (一)「一國兩區」  大陸關於一個中國原則的定義,歷來有所謂「老三句」和「新三句」之說。所謂的「新三句」見於2000年8月25日錢其琛前副總理會見台灣《聯合報》系訪問團時發表的講話。他說:「就兩岸關係而言,我們主張的一個中國原則是: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大陸和台灣同屬於一個中國,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分割。」從那時起,「新三句」一直是大陸在兩岸關係中所堅持的一個中國原則立場,並以法律形式見諸於《反分裂國家法》中。在錢副總理講話之前,已故海協會會長汪道涵曾就兩岸關係發表過著名的「86字方針」。1998年10月14日他在上海會見已故海基會董事長辜振甫先生時說:「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目前尚未統一,雙方應共同努力,在一個中國的原則下,平等協商,共議統一。一個國家的主權和領土是不可分割的,台灣的政治地位應該在一個中國的前提下進行討論。」  根據以上情況,筆者認為,大陸的一個中國原則,涉及到兩岸政治定位的,有兩點重要內涵:  (1)「新三句」中有「就兩岸關係而言」這個條件子句,也就是把兩岸關係和其他關係,如國際上的關係區分開來,忽略了這個子句,在解讀「新三句」時就可能出現某些困擾。(2)兩岸同屬一個中國,應當可以理解為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大陸也是中國的一部分,這和台灣「國家統一委員會」1992年8月1日通過的「關於『一個中國』的涵義」是接近的,即「台灣固為中國之一部分,但大陸亦為中國之一部分。」大陸還明確,這兩部分可以平等協商,共議統一。  有人統計在台灣的法律文件中,有56條,特別是《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條,都明確把兩岸定位為「一國兩區」,但這兩區都是「中華民國」的兩個地區。  很明顯,兩岸都接受「一國兩區」,但分歧是:台灣明確兩區都屬於「中華民國」,而大陸則只說屬於中國,沒有涉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的問題,這是大陸自「九二共識」以來一貫的立場。2000年7月13日,錢其琛前副總理在北京接見台灣媒體負責人訪問團時說過,一個中國並不是「非此即彼」,兩岸只要堅持一個中國,不必在一個中國到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還是「中華民國」上打轉。化解這個分歧是取得「後九二共識」的核心問題。  (二)主權和治權分開處理  馬英九主席主張,兩岸在法理上互不承認,但在事實上互不否認,用把主權和統治權區分開來的方式解決兩岸法律和政治分歧。2009年5月,他在接受美國《時代》周刊採訪時說:「兩岸處理這項問題(主權)可以在法律層次上相互不承認,在務實的層面卻相互不否認。」他在接受德國《國際政治》雙月刊(2010年1-2月)書面採訪時表示:「我們同德國一樣將主權和統治權加以區分,用此方式解決(兩岸)法律上與政治上的困擾。」  大陸至今沒有公開對馬英九主席的上述主張予以回應。大陸對兩岸法律和事實現狀的基本立場一直是胡錦濤在中共十七大(2007年10月)所做政治報告中的描述:「儘管兩岸尚未統一,但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的事實從未改變。」解決兩岸問題的途徑是「正式結束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定,構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框架,開創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新局面。」大陸認為兩岸是處於「尚未統一的特殊情況」,而且根據「一國兩制」的基本政策,兩岸統一後台灣同胞還是自己管理台灣的內部事務。因此筆者認為,只要確認兩岸同屬一個中國,在統一前,兩岸將繼續各自管理內部事務。所以,在探討兩岸政治定位時,把主權和治權分開來處理應當是兩岸可以討論的一種解決辦法。  筆者認為,在具備上述兩個共同認知和兩個接近立場的情況下,兩岸只要都有誠意和願望,是能夠逐步破解兩岸政治定位這個難題的。為此,兩岸應繼續秉持求同存異的包容與務實思維,找到互利雙贏的解決辦法。  在兩岸政治定位這個問題上,雙方對1949年以前的中國沒有異議,雙方都確認法理上的一個中國,雙方對中華民族的中國沒有分歧,雙方可以通過討論以將主權和治權區分開的辦法,找到「解決法律上與政治上的困擾」的共識。問題的癥結還是一個中國的政治意涵,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的問題。筆者建議,在兩岸之間,雙方確認兩岸同屬一個中國,在有關兩岸關係的文件和聲明中不再涉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的政治分歧。在構建兩岸和平發展框架期間,兩岸認知的一個中國是中華各族人民共同鑄造的具有五千餘年璀璨文明的中國,是兩岸同胞的中國。自1949年以來,作為中國內戰遺留的問題,兩岸雖然尚未解決政治分歧,但雙方均明確,中國的主權和領土並沒有分裂,是完整的。任何企圖分裂中國的行為都是非法的。  此外,如果雙方通過討論同意用把主權和治權區分開作為處理兩岸政治定位問題的一種辦法,那麼就必需對「治權」做一個明確的界定,以避免可能出現的「法律和政治上的困擾」。筆者建議把它界定為「管轄權」(jurisdiction)意義上的行政權。

兩岸都接受一國兩區 差別何在?

  中評社快評/全國台灣研究會副會長許世銓在《中國評論》月刊五月號發表專文《「後九二共識」一中框架之探討》作者認為,很明顯,兩岸都接受「一國兩區」,但分歧是:台灣明確兩區都屬於「中華民國」,而大陸則只說屬於中國,沒有涉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的問題,這是大陸自「九二共識」以來一貫的立場。2000年7月13日,錢其琛前副總理在北京接見台灣媒體負責人訪問團時說過,一個中國並不是「非此即彼」,兩岸只要堅持一個中國,不必在一個中國到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還是「中華民國」上打轉。化解這個分歧是取得「後九二共識」的核心問題。  我們要指出,許世銓在此言簡意賅,完全清楚地指出了兩岸對「一國兩區」的共識與區別。共識在於:兩岸都是認可的。區別在於:台灣只強調「中華民國」,大陸則放在兩岸同屬於一個中國的大概念中來立論。  我們於是知道,大陸是留下了兩岸包容共進的空間。台灣沒有留下這樣的空間。所以,大陸對只有「中華民國」的「一國兩區」持保留看法。  但是,台灣因此加強了一個中國概念,也有利於防止台獨藉此空間發展。對此,大陸比較認可。大陸的態度是,不擴大分歧,盡量尋找共識,用時間與空間來處理。

兩岸推和平發展 應創熱烈討論大氣氛

  中評社快評/全國台灣研究會副會長許世銓在《中國評論》月刊五月號發表專文《「後九二共識」一中框架之探討》指出:馬英九主張,兩岸在法理上互不承認,但在事實上互不否認,用把主權和統治權區分開來的方式解決兩岸法律和政治分歧。大陸至今沒有公開對馬英九主席的上述主張予以回應。  大陸對兩岸法律和事實現狀的基本立場一直是胡錦濤在中共十七大(2007年10月)所做政治報告中的描述:「儘管兩岸尚未統一,但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的事實從未改變。」解決兩岸問題的途徑是「正式結束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定,構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框架,開創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新局面。」大陸認為兩岸是處於「尚未統一的特殊情況」,而且根據「一國兩制」的基本政策,兩岸統一後台灣同胞還是自己管理台灣的內部事務。  因此許世銓認為,只要確認兩岸同屬一個中國,在統一前,兩岸將繼續各自管理內部事務。所以,在探討兩岸政治定位時,把主權和治權分開來處理應當是兩岸可以討論的一種解決辦法。如果雙方通過討論同意用把主權和治權區分開作為處理兩岸政治定位問題的一種辦法,那麼就必需對「治權」做一個明確的界定,以避免可能出現的「法律和政治上的困擾」。建議把它界定為「管轄權」(jurisdiction)意義上的行政權。  我們認為,許世銓對兩岸政治關係大膽思考,提出了切實可行的推進措施。  在探討兩岸政治定位時,把主權和治權分開來處理應當是兩岸可以討論的一種解決辦法。這是大陸重量級專家對馬英九主張深入思考之後的結論。十分好。  我們必須認識到,兩岸關係是兩岸的關係,首先是兩岸人民的關係,其次是兩岸都有責任與義務來共同討論的關係。不要一方完全把另一方的主張與意見都否定掉,而是應該共同辨識合理的部分,取長補短,汲取精華,共議合作。這樣的話,兩岸就能夠越來越心平氣和,越來越願意接觸與對話。  我們主張兩岸在共同推動和平發展的時期,要大膽觸及政治問題,應該創立大鳴大放、熱烈討論的大氣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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