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熱點:「假論文」背後的「真問題」

  近年來,學術「抄襲門」屢見報端。3月21日,又有媒體曝光某高校歷史系一名碩士研究生的學位論文涉嫌抄襲,且從題目、摘要到參考文獻與被抄襲論文幾乎完全一致。大跌眼鏡的同時,我們更應反思:一篇「假論文」是如何矇混過關的?

  實際上,高校對學術論文的撰寫有著嚴格的規範。一篇學位論文的創作,至少需要經過開題、初稿、修改、查重、答辯等多道程序。如果說某個學生的抄襲行為尚可歸結為個人學術品行不端,那麼抄襲者居然能堂而皇之地通過學校設立的各道關卡,拿到學位,便是一個學校的醜聞。開題審查不嚴、導師應付了事、查重監管成擺設、評審答辯走過場……執行層面存在嚴重漏洞,又缺乏第三方的審查、監督機制,抄襲者自然有機可乘。

  懲治乏力,是論文作假現象屢禁不止的另一原因。早在2012年,教育部就印發了《學位論文作假行為的處理辦法》;去年12月,國務院辦公廳也發布了《關於優化學術環境的指導意見》。但這些規章制度或只是行政手段,或缺乏具體細則,對論文作假的處罰仍然存在較大的彈性空間。因此,違規成本不明確、懲治措施不嚴厲,難以震懾學術不端行為。

  論文抄襲的根本癥結在於學術評價機制的僵化。不可否認,在拿學位、評職稱都需要發表論文的硬性制度之下,無論是作者還是學術機構,都難以擺脫對論文發表的數量的過度追求。因此,改革單一僵化的學術評價標準,建立多元學術評價體系,對不同專業不同發展方向的學生制定不同的考核評價方式,不再以一文定學位,論文抄襲亂象才能從源頭上得到根治。

  《 人民日報 》( 2016年03月31日 18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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