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建築商行賄孫中山陵墓工程

楊杏佛與中山陵有著很密切的關係因為他是籌建「中山陵」的直接主持者。 1924年10月楊杏佛前往廣州,任孫中山秘書。11月隨孫中山北上。1925年3月,孫中山在北京病逝,孫中山治喪處隨即在北京成立,楊杏佛是治喪處秘書之一。

1925年4月18日孫中山先生葬事籌備處在上海正式成立,楊杏佛被推定為孫上山先生葬事籌備處主任幹事(負籌備處執行全責)。自此,楊杏佛為孫中山先生的陵寢——中山陵的建設傾注了大量心血,可謂事必躬親,鞠躬盡瘁。

遵守孫中山先生安葬南京紫金山的遺願,楊杏佛多次來到南京紫金山實地勘察墓址,會見江蘇省省長韓國鈞以及蘇皖宣撫使盧永祥,和他們反覆商談中山陵墓地的範圍,並與測量員、照相技師等人一起攀登紫金山,進行觀察、測量和攝影,擬定墓地的大體範圍,在為中山陵墓地的征地過程中,楊杏佛分不問類型,認真辦理。對屬於國有的荒地和地方政府或社會團體所有的公地,楊杏佛同有關部門商量,在取得一致意見後,方加以徵用。至於對民地的圈購,他專門制定了「孫中山先生陵墓圈購民地規則」。這個規則規定:征地時先征陵園馬路必經之處的土地,對於馬路路線之外的民墳暫時加以保留:對所圈購民地里的各種樹木、房屋,則由專門成立的圈購民地委員會會同地方人士議決,按詳細收購價格處理。如熟地,每畝 20至30元,視土質及種植物而定。生地,又分平地和山地,平地每畝10至15元,山地每鹵8至10元。桑樹,每株1至8角,視樹之大小而定。草屋遷讓費,每間10至20元,視房屋人小而定。雜樹及青凸,山收地員按照實值給價。這些規定緩急得當、合情合理,為圈地工作打開了局面。為保證圈地順利開展,楊杏佛又提議聘請了馬路附近的數名村長擔任馬路監丁助理員,還公宴鄉長藉以聯絡感情,他的這些措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楊杏佛還參與了中山陵墓採用何種圖案及建築師與監工、包丁等問題的討論。他既要把各方面的意見向孫中山先生葬事籌備委員會和孫中山的親屬報告,又要把葬事籌備委員會意見加以集中並進行比較。1925年4月18日至1929年6月 18U,孫中山先生葬事籌備委員會為中山陵建陵共舉行了69次會議,楊杏佛參加了其中的55次會議,是葬事籌備委員會委員中參加會議最多者,並親自擔任會議記錄近50餘次。會後,楊杏佛總是把會議的決定一一付諸實施,並在卜次會議上詳盡彙報執行情況。

尤其值得稱道的,是他在巾山陵陵墓招標工作中表現出的廉潔作風。中山陵陵墓最初的工程費,定為30萬兩,到1925年11月招標時,改定為肋萬兩。這在當時可以說是一項很大的工程。不少營造廠(現在稱建築公司)以為有利可圖,紛紛想找門路承攬這項工程,許多人就把目光盯住了擔任葬事籌備處主任幹事的楊杏佛。於是,請客送禮等各種手段一起用上,然而他們在楊杏佛面前卻碰了壁。有一些不法廠商不甘心,便搞起丁迂迴戰術,竟然把財物送到楊杏佛家中。楊杏佛的夫人趙志道不肯接受,卻又推不掉,就只好讓丈夫回來處理。楊杏佛將禮品列出清單,讓夫人妥善保管好。到了公開招標開標之口,楊杏佛將所有的禮品以及清單帶到招標會上,向新聞界和與會者公開展示出來,嚴肅批評這種行為,並讓送禮的廠商上來收回禮品。

面對清正廉潔的楊杏佛,那些送禮的廠商只好紅著臉收回了自己的禮品,溜之大吉。剩下沒有送禮的7家營造廠公開參加投標,最後由經驗豐富、實力雄厚的上海姚新記營造廠中標承建。楊杏佛拒不收賄這件事傳開後,孫中山葬事籌備委員會作出決定,規定「委員會及籌備處職員,不得有收受回扣及任何饋贈之事」。1925年 12月31閂,中山陵第一部工程(中山陵工程共分三部進行)合同正式簽訂,楊杏佛與中山陵設計者日彥直一起作為合同證人在合同上籤了字。

1926午3月12日舉行的中山陵奠基禮,雖只有幾個小時,但楊杏佛卻花費廠好幾天時間,做了很多具體丁作。如奠基禮的內容、經費以至請柬的發送、會場布置,他都親自過問。為了安排人批上海人士到南京來參加奠基禮,楊杏佛又幾次來往於上海和南京之間,為他們聯繫旅館、安掉專車。在「孫中山陵墓奠基禮專車」從上海開出後,他又陪同宋慶齡、孫科從上海乘車趕往南京。12口上午,楊杏佛又接受宋慶齡、孫科的委託,代表家屬在紀念會卜答謝。在奠基禮上,他照應整個會場並在典禮卜發表講話,向大家報告了陵墓擇地的經過、工程計劃以及招投標情況。

1927年5月,楊杏佛被推為孫中山先生葬事籌備委員,主任幹事一職由夏光宇接任。但他仍一如既往地關心中山陵的工程,關心中山陵園的建設。1929年1月14門,國民政府為辦理孫中山先生遺體的奉移安葬,下令成立總理奉安委員會(孫中山奉安人典足國民政府唯一一次運用國家政權舉行的「黨葬」,因孫中山在中國國民黨的最高職務是總理,故為總理奉安委員會),蔣介石為主席委員。楊杏佛擔任總理奉安委員會辦公處專任幹事。1929年5月28日,孫中山靈櫬山北京奉移至南京中央黨部靈堂暫厝。

5月29日至31U,國民政府在中央黨部舉行了二天公祭。5月29日第一日公祭,下午二時五十分,楊杏佛與蔡元培率中央研究院全體職員30餘人參加了公祭。奉安大典後,國民政府義明令組織總理陵園管理委員會,楊杏佛又擔任總理陵園管理委員會委員。1929年7月2日,他同胡漢民、孫科、林森、吳鐵堀等8名委員在南京:號浮橋主持召開廠總理陵園管理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會上議決委派夏光寧為總理陵園管理委員會總務處處長,劉夢錫為工程組主任,傅煥光為園林組主任,以及其他職員的委任,並通過了中山陵第三部工程招標方案、陵園建築計劃方案、陵墓人馬路加澆柏油亡程招標方案等。此後,楊杏佛還多次參加了總理陵園管理委員會會議,繼續辦理陵墓未竟丁程及陵園各項建設事業,直到他1933年 6月18日不幸遇刺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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