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尋找刑事案件辯護要點

一、找准切入點的重要性,制定切實可行的辯護策略、方案。

無罪辯護(無罪證據、破解證據不足)、罪輕辯護(定性、量刑);2、對當事人生命、自由的尊重。舉例:作為被害人的委託代理人,十多年後,被告人歸案,被害人的目標是讓被愛人受到嚴懲。當事人提出的要求,我們需冷靜分析,考慮一切風險,是否可以判處死立決,經閱卷後,發現被告人有重大立功。一般來說,判處無期可能性大。庭審時,被告人翻供,辯解防衛完全出乎我們的意料。假如我作為辯護人,會爭取被害人諒解,被告人翻供沒有證據和理由,最終被判死緩。應該結合案件所有材料,分析案子存在的空間,最具有實際可能性是什麼?當事人系非專業人,主要是依賴於律師,我們理性分析案件後,為當事人提供可行切實的辯護方案。

二、如何找到辯護要點。

1、實體和程序方面。

實體上,從最直接的來源於刑法的內容,總則、分則內容。一是總則,如既遂未遂,自首立功,主從犯等等,總則是所有的案件都需要首先考量的。二是分則,婁律師書中的將能想到的案件的犯罪構成等都有所體現。

2、因為每個案件都不一樣,切入的點肯定也是不同的。如曹律師追求毒品案件的精細化,肯定有很獨到的見解,毒品犯罪的主體,含量,特情因素等特殊的考量點。又如職務犯罪的賄賂,其職務要件,利用職務之便的理解,如何區分職務之便和工作便利?還有一系列的,如瀆職案件,多因一果,社會危害的考量。挪用類案件,主要考量用途上,立案的標準,是否有歸還情形等,都要進行考量。侵佔類案件,對侵佔的不同表現也是不同的。還有如稅務類,走私類,及證券類,知識產權類案件。

3、刑法最大的魅力在於涉及了社會的方方面面,其律師不但了解刑法、刑訴法,還要了解太多太多的內容。如經濟類案件,還要了解其他部門法的規定和要求。拿到案子後,要了解很多,如潛規則、行規都要了解,才能區分究竟是犯罪行為還是違規行為,還是屬於符合法律及被法律允許的行為。如不是做的法律禁止的行為,當事人就是無罪的。案例:現在做的組織領導傳銷罪,婁律師走訪了很多國家職能部門的人員,了解了傳銷的很多內容,從最初的直銷證,後來的禁止傳銷條例…….,對傳銷的司法意見。這些法律的變更,及其的背後,大家是否理解其變更的真正目的,法律要打擊的究竟是什麼?近年來,辦理很多經濟案件,做得很辛苦,除了案卷多,更多的是涉及行業領域知識的把握最費心力。

4、法庭質證階段,對於程序方面的質證意見非常重要。控方的責任是舉證,辯護方的任務是破控方的證據鏈。如證據是否具有合法性,證據有三性,合法性、真實性、關聯性,進行質證時合法性排在首位,如果證據不合法,如刑訊逼供等也應予排除。合法性對刑辯律師非常重要。律師的堅持很多來源於當事人的支持與理解。刑事案件的成功,答案在自己的心中。儘力做了,問心無愧,肯定有所收穫。用心作案時,案子中肯定很多辯點。

5、電子證據。電子數據在一個案件當中的取證過程是非常重要的。也是我們在一個案件當中存在電子數據所應該注意的問題。比如對於走私類,先不說新的刑訴法有新的要求,對電子類取玣有明確的要求,你在進行電子數據提取時要做一個對於案子本身,你的案由、提出時間、方法,相關的在場人員,都要有相關的要求和規定。控方的情況說明,我們對此的認識,很多證據是不可補證的。

6、對鑒定意見的質證非常重要。很難要求一個辯護律師具有醫學、會計等方面足夠的專業知識,但我們可以求助有鑒定意見的專家。首先我們要了解其中的問題,發現其中的問題,如火災現場物品可能消亡,這時候的鑒定意見依據什麼呢,如果你能抓到一些細枝末節的東西,移送的是否原物,你對這個證據整個的鑒定方法是否符合法律的規定,可以求助具有專業的人員。除此還有兩大法寶,一是申請鑒定人出庭,如果你提出幾點問題,鑒定人是可以出庭的,等鑒定人出庭後你向他發問很多問題就能清楚了。

2014年7月20日主講:婁秋琴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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