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魂伴侶與塵世婚姻完全是兩回事

自從「戀愛」這個詞語橫空出世以來,靈魂伴侶似乎成了很多人的追求。更是有無數的文藝女青年,包括文藝男青年,把尋找到靈魂伴侶作為自己婚姻的底線,很多人有幸找到了另一半,婚後也幸福,還有一批人,覓得靈魂伴侶,但是在現實生活中兩個人過得雞飛蛋打。

更多的人,因為渴望追求所謂的靈魂伴侶,拒絕其他的可能性,把自己禁錮起來,錯失了一段段可能會好的婚姻,在沒有尋覓到靈魂伴侶後,如一朵花一樣枯萎或者絕望。

寫此文,特意想說:戀愛與婚姻是兩碼事,「靈魂伴侶」也不一定能夠解救塵世婚姻。想要有靈魂伴侶的去戀愛就好看了,只有肯接受塵世生活的人,才適合結婚,並更加能夠在婚姻這種組織形態中幸福。靈魂契合的,有些只是適合做朋友,能夠感人感受生活溫暖,知冷知熱的,才是生活伴侶。

生活伴侶就是,冷了,遞一條毛巾過來,把你裹得緊緊的,或者用一個大手套捂著你的凍得通紅的小手;熱了,買了冰鎮西瓜與你分享,共同抵抗炎炎夏日;累了,抱著你,述說他的心裡話,然後呼呼大睡。

愛,有很多種,包括與你有同樣的才華,愛好詩歌攝影,能夠與你對答如流,侃大山,情人節送來溫暖的玫瑰,每天發送一條你兩個獨自知曉的小情書,你們的眼神交匯、心靈溝通,也就是所謂的靈魂交流。

同時,愛也有其他的形態:天打雷了,擔心你沒帶雨傘,淋雨感冒;知道你每日工作繁忙,回家後,讓你打遊戲或者坐在沙發上看電視,另一半把飯菜做好;每日幫你準備好的飯菜,為你把衣服洗得光亮,每天都有乾淨的衣服去上班,穿著這些清爽的衣服走出家門,就感覺一股自信洋溢在心頭;深夜下班後,坐地鐵回家,知道有一盞燈火為你而明,就感到心裡踏實等。我們常常只看見前面一種愛,忽視後面一種愛。後一種愛屬於藏在生活中的愛,很細微,不動聲色,很安靜,不愛表現,有很少動聽的情話,不像戀愛那般激動人心、波瀾壯闊,卻實實在在地溫暖人心。

戀愛與婚姻從來不是一回事

戀愛需要浪漫,需要相互取悅與追逐,享受過程的美,享受的是過程足夠爽,至於結果如何,也許並沒有那麼重要。也許沒有結果,不需要用經濟承諾與未來去負責。

戀愛中的兩個人走散在人群中,或者一個人突然玩失蹤,留下另外一個人垂淚到天明,也是經常發生的橋段。戀愛很多時候只是滿足一時的需求。我聽過一個非常狗血的橋段,一個男生與一個女孩談戀愛後,有一天趁女孩不在家,把女孩出租屋裡的首飾、電腦、值錢的物品全部清空,並且從此消失無蹤,杳無音信。

但是婚姻是一輩子的惺惺相惜、命運與共、經濟共擔。更大程度上,婚姻是一種最小的社會組織,關乎一個人在社會上的面子問題、經濟能力以及兩個人相處是否舒服的問題,更是關乎吃飯睡覺這些繁瑣的實實在在的事。即既是面子問題,又是里子問題。

如果把世界分裂為「苟且」與「詩與遠方」的話,婚姻多是與前者有關,更關乎生存生活,愛情多半與後者有關,虛無縹緲、掛在空中。

不接地氣的結果是,很多愛情,最後都是以失敗告終。明明是兩個靈魂契合的人,最後卻是「橋歸橋,路歸路」,散落天涯,各自天涯路。

靈魂伴侶與塵世婚姻完全是兩回事

經過戀愛與失戀的人都知道:戀愛與婚姻完全是兩碼事。當然,婚姻需要愛情,由愛情而結婚更加容易幸福。可是,大多數沒有經過混混烈烈的愛情,最後也是能夠細水長流。

比如,一些身邊的長輩,並沒有經歷過自由戀愛的經歷,夫妻之間依舊相互關愛了一輩子。婚後的幸福與情深,很大程度上是在一飯一菜一蔬中,在日日的吃飯里,在夜夜的同眠中培育出來的。情深似海,不動聲色,卻細水長流。

處於戀愛期的人們,常常很用勁,嘗試著對另一個人好,足夠浪漫,渴望在對方眼中展示或者表現最完美的一面,成為一個完美的戀人。戀愛追求很轟轟烈烈,結果是很多勁兒撐不到婚姻,最後並沒有走入兩個人在最開始期許的婚姻殿堂。

直到有一天,恍然大悟:戀情與婚姻完全是兩碼事。一個人渴望一個熱情奔放的戀人,希望有一個風塵一樣的女子騎著大馬,飛奔過來,帶著他飛,也許最後卻選擇了一個看起來賢惠安靜的女人結婚生子。

你可能懷疑男人的真誠,可是他確實用心付出過,他曾經用自己的青春歲月做陪伴,陪伴她走過他們的青春歲月。只是在現實面前,在婚姻的臨門一腳面前,男人始終是理性、現實的,分得清戀愛與婚姻功能的不同。

男人,是一種比女人更加務實,更加物質的存在。世俗中,大家都喜歡說女人很現實,找對象總是找能夠給予物質或者安全感的伴侶,其實男人呢?也是如此,更甚如此。

也許,他需要一場戀愛,需要一場屬於青春的釋放荷爾蒙的刻骨銘心的愛情,可是他最後的婚姻一定是選擇一位更加接地氣的姑娘。這位姑娘也許長相沒有他的初戀美,才華沒有他的另個人情人高,但是,能夠做一手好菜、溫暖他的胃,晚上抱在一起睡夠溫暖,適合結婚。

曾經,他與靈魂伴侶之間有過很多曖昧的書信往來,或者煲電話粥的夜晚。他寫的文章,她會很好地品讀;他看的電影,她知道導演是誰,也能把情節說出一二;他的英文超級棒,她的英語也是口語比賽得過獎;他愛好攝影,走過很多地方,麗江的風光、灕江的風情、三亞的洒脫等都在他的鏡頭裡留過痕迹;她是攝影愛好者,拍攝過很多組攝影作品,對於色彩有著高度的敏感度;他們同樣喜歡卡夫卡,喜歡列夫·托爾斯泰,喜歡魔幻派加西亞·馬爾克斯的作品……

從某種程度上說,他們是世界上的另一個自己,是靈魂最有默契的人,是自己與這個世界的相同頻率,能夠引起共振,相互欣賞,琴瑟和鳴。

但是遠遠不夠,靈魂上的契合度並不能保證兩個人走到最後。

一個著名的例子是張愛玲與胡蘭成。張愛玲見到胡蘭成後,兩個人談天說地說了一夜,最後成了夫妻。他們兩個人都是有才華的人,應該說靈魂的契合度很高,能夠賞識彼此的才華。可是,胡蘭成最後跟著其他好幾個女人一起同居,張愛玲成了多餘的人。這段愛情是「低到塵埃里,也沒有開出花來」。

另外一組幸福的佳話則是李清照與夫君趙明誠的故事。李清照出嫁後與夫趙明誠共同致力於書畫金石的搜集整理。在太學讀書的趙明誠,當初一、十五告假回家與妻子團聚時,常先到當鋪典質幾件衣物,換一點錢,然後步入熱鬧的相國寺市場,買回他們所喜愛的碑文和果實,夫婦「相對展玩咀嚼」。他們在古老神秘的碑文中,享受特有的文化藝術享受,無憂無慮,琴瑟和鳴。兩個人不僅熱愛欣賞碑文,屬於精神伴侶,更是生活上的好助手、好伴侶。

如同《重慶森林》里的一句台詞,愛情是有保質期的,過了期的鳳梨,無人需要,隨手扔掉。戀愛的時候,我們都是住在仙宮裡的仙人,足夠浪漫,然而只有走下凡塵,接地氣,在「食色,性也」裡面用心經營、做足功課,最終才能迎來好的婚姻。足夠端著、足夠高貴、足夠難以取悅,都不能夠為自己贏得幸福。如果只能精神交匯、靈魂共舞,很難長久。能夠日久天長的,都是生活中相互扶持、相互滿足的伴侶。

用比較直白的話說,靈魂共舞可以發生在很多人之間,和朋友,和導師,和一個智者,一次智力比拼的講座、一次幽默風趣的辯論、一首帶我們進入歷朝歷代偉大詩人的世界裡的詩歌,都可能有靈魂交匯與顫抖的瞬間。而生活更需要一點溫度。比如,摸著她的手、摟著她的腰入眠,比什麼都安穩。

真實里的生活與劇本里的世界是兩回事

很多女孩,都有喜歡愛瓊瑤阿姨的電視劇或者劇本的**慣。愛看這些劇本的姑娘,很多人在感情上是百般不順。

有一天,另一個閨蜜提醒她,別再看這類書,就是這類書看多了。她丟掉了這些書,後來確實時來運轉,愛情也是順風順水。

瓊瑤阿姨的劇本當然寫得好,其他很多寫愛情故事、寫私會情人、寫傾城之戀以及穿越之戀的劇本也寫得很好看。可是,一旦沉迷劇本其中,以為劇本中的愛情與戀愛就是真實生活中的愛情故事,悲劇就不可避免了。

我們總是以劇本中的某一個男主角的樣子來要求身邊的男友,或者以一個被劇作家美化的形象來苛刻對待生活,就會發現生活並不如人意,非常粗糙。身邊的愛情,跟電視劇相比也是平平淡淡,身邊的男友跟劇本里武功高強、懂得憐香惜玉、踩著七彩雲而來的大俠相比,怎麼看怎麼不順眼。

很多姑娘就是把劇本里的世界看得太認真,對現實生活中的人太苛刻,結果總是愛情不順。生活就是生活,有它真實的模樣,劇本寫得再好,也是夢幻與想像。

雖說「藝術源於生活,超越生活之上」,但凡藝術化的東西,就理想化與美化了,有很多理想的元素包含在其中,這些正是現實生活所無法實現的部分,被作者通過靈動的一筆賦予了劇本中的人物,讓男主人公的形象無比光輝偉岸。

但真實里的生活與劇本里的世界是兩回事。生活不是模板,也不是電視劇,需要的是自己用心打磨與經營。只有懂得在現實生活中用心經營自己的愛情,才能有好的結果相隨。你若是一直活在劇本中,又怎能在現實生活中找到理想的歸宿?

PS:很多文藝女年青都迷戀靈魂伴侶,被吸引,也被傷。而當才華與靈魂交鋒與共舞時,某些時候,不一定是愛情到了,可能真的只適合做朋友,相互欣賞,如同高山流水,伯牙子期。而真正要結婚生子,更多還是需要日日的一蔬一菜,一飯一香,夜夜的相伴相知相擁。「食色,性也」,這是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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