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男人向前妻發起猛烈攻擊 錢江晚報
本報通訊員 辛成 本報首席記者 肖菁
一對曾經的夫妻,女兒都已經十來歲了。離婚後,前夫在數年時間裡,在各種網站論壇發了上百篇所謂的「揭秘」「舉報」信,直指他的前妻。這些信里充斥各種不堪入目的話語。甚至,還把所謂的大字報貼到了女方老家縣城的街頭。 女方以名譽侵權為由,把男人告上法庭。去年年底法院判決,今年女方來申請強制執行。昨天上午,杭州市江干區法院,對這起名譽侵權的強制執行案剛剛結案。隨後記者得知,在上城區法院,女方,女方的律師,還有女方律師所在的律師事務所,又起訴了3起名譽侵權,被告統統指向這個男人。他到底怎麼了。 離婚時
埋下的怨氣
1994年,兩人結婚。男人是二婚,女方是頭婚。女方後來說,結婚後她才知道,他向她隱瞞了自己曾經有過婚姻的事情。
後來兩人一起生活了十多年,生了個女兒。這十多年裡,按女方的說法,她努力打拚做生意,可男人好吃懶做,還常常對妻女大打出手,實在忍不下去了,提出離婚。
男人則說:「是我帶她入門做的醫藥生意。離婚完全是被她騙了,說是為了生二胎。」
總之,兩人在2008年協議離婚。
那些不堪入目的
網路侮辱
女方說,在離婚之後,男人在揮霍完分割給他的幾套房產之後,看看女方生意紅火,就心生不滿。
起訴書中,有關男人的網路暴力,女方除了做證據公證,還列出了長長的帖子清單。律師說,據統計,被告發布的文章多達36篇,至今仍在源源不斷地發布,涉及的網站達500多個,點擊、瀏覽的網民有幾百萬之多。
這些帖子儘管現在已經大部分刪除,但是從百度快照里依舊能夠看到不少。大意說女方做的是醫藥生意,不僅到處賄賂醫院負責人,還涉及大量男女關係,用詞非常污穢。
男人不僅發帖,還在每次發帖後電話或者簡訊通知女方,他在什麼什麼地方又發了帖子,請女人去看。他還直接寫信給女方的業務單位。同樣的騷擾,連女方的父母都沒有躲過。男人跑到女方老家縣城,把大字報直接貼到了大街上,並且將女方的父母一併指名道姓。為此,當地公安機關還將男人拘留過8天。
去年8月,女方起訴男人名譽侵權。去年12月,江干法院判決侵權成立,男人必須消除所有網站上侮辱、誹謗原告的文章;今後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原告名譽權、肖像權、隱私權等;男人在百度網首頁上公開賠禮道歉一個月,以恢復和挽回原告的名譽影響。另外還有精神損失費和律師費共計3.4萬元。
男人這樣的行為
女方還可以起訴誹謗罪
判決之後,男人的態度也不是很積極。後來女方再申請強制執行。今年4月份,男人總算按照判決要求做了,執行案件得以結案。
但是事情沒有結束,記者從女方律師處了解到,新一輪官司又將在上城法院開啟。這一回有三個官司,原告分別是女方、女方的律師、律師事務所。原因是男方繼續發帖,這一回帖子的內容,將律師和女方「粘」到了一起,說他們有男女關係,而且還點出了律所的名字,所以連律所都坐不住了。
本報精英律師團婚姻法律問題專家、乾衡律師事務所律師柯直說,這樣的情況,名譽侵權肯定是成立的。充滿了虛假事實,主觀上故意,客觀上給對方造成實際損害,情節嚴重的話,女方還可以起訴男方誹謗罪。
誹謗是一個刑事罪名,跟其他刑事案件走公訴路徑不一樣的是,誹謗一般都是自訴案件,由法院裁定,一旦罪名成立可以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柯直說,不管當年離婚是不是有委屈,但婚姻已經結束了,雙方共同生活十餘年並且有孩子,請住手吧,不要再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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