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金燦:偉大源於悲憫——從《伍子胥列傳》看《史記》
小說筆法
按照《史記·伍子胥列傳》(以下簡稱《伍子胥列傳》)的敘述,楚國驟變來臨之時,太子建先避難到宋國,而伍子胥在父兄被楚平王擒獲之後,逃亡的路線是先往宋國,適逢宋國內亂,就與太子建一起「俱奔於鄭」,之後奔晉。然後太子建在晉頃公的慫恿下又回到鄭國,準備作為晉頃公的內應滅掉鄭國。陰謀敗露之後,太子建被殺,伍子胥攜太子建之子倉皇逃往吳國,途中還經過楚國的昭關,險遭楚人捕獲,最後在江上漁父的幫助下才得以脫險。
隨後的歷史,大家都知道了,伍子胥率領吳國的軍隊攻入楚國首都郢,將楚平王開棺鞭屍,以報父兄被殺這一不共戴天之仇。
可是《左傳》關於伍子胥逃亡過程的記錄卻與《史記》不一樣:伍子胥在父兄受擒之後,徑直便往吳國去了,並沒有和太子建一起,也沒有經歷了這麼多曲折才到達吳。關於伍子胥的逃亡經歷,與《史記》敘述相仿的是《呂氏春秋》、《戰國策》以及《吳越春秋》等書,可是就史實的可信度而言,這些典籍要比《左傳》低。
況且,根據《伍子胥列傳》所寫,伍子胥在逃亡的最後一程里,竟然冒著巨大的生命危險通過昭關、穿楚抵吳,而不是選擇從其他國家抵達吳國,也有點不合常理,畢竟昭關地處「吳頭楚尾」,是楚人重兵把守之地。而據《史記·十二諸侯年表》顯示,伍子胥出奔吳國,事發在昭公二十年,而太子建的被殺,則發生在昭公二十三年。可是在列傳里,事情的發生順序是先有太子建被殺,然後才有伍子胥到吳。這意味著在同一本書里,傳和表自相矛盾了,也頗令人迷惑。綜上兩點,《伍子胥列傳》關於伍子胥曲折的逃亡經歷這一敘述,在可信度上要打個折扣。
不可思議的是,費無忌和楚平王的對話,以及伯嚭和吳王夫差的對話,在這個傳里都寫得很詳細,尤其是伯嚭在吳王面前中傷伍子胥的那段話(「子胥為人剛暴,少恩……願王早圖之」),更是不加停歇地揮筆就一大段。這在邏輯上是行不通的,因為如此機密的事情,司馬遷最多也只能知道個大概,不可能像筆下所寫的那樣掌握得如此精確。這是史書裡面典型的小說筆法,錢鍾書先生就以「非記言也,乃代言也」評價《左傳》「公言私語,蓋無不有」這一做法,對於《史記》此舉,錢氏此語同樣適用。
在《史記》中,類似這樣的紕漏為數不少,前人已有很多關於這方面的研究著作,如梁玉繩的《史記志疑》、郭嵩燾的《史記札記》等,都是出類拔萃之作。但即便如此,也絲毫不能降低《史記》的價值,這是因為,《史記》灌注了司馬遷剛強不屈的精神以及高瞻遠矚的歷史眼光。
無感情,不學問
細考歷史,不難發現,用小說筆法寫史的做法是有其緣由的。中國人注重文獻的積累及傳承,但在漢代,統治者似乎還沒有意識到編修國史的重要性,因此並未設立專職的史官,也沒有「修史」這一概念。在當時,太史令這個官職的功能,與後代的史官不完全一樣,「固主上所戲弄,倡優蓄之」(《報任少卿書》),地位不高。而《漢書·百官公卿表》載:「奉常,秦官,掌宗廟禮儀,有丞。景帝中六年更名太常。屬官有太樂、太祝、太宰、太史、太卜、太醫六令丞。」又《後漢書·百官志》載:「太史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天時、星曆。凡歲將終,奏新年曆。凡國祭祀、喪、娶之事,掌奏良日及時節禁忌。凡國有瑞應、災異,掌記之。」據此可知,在漢代,太史令只不過是個六百石的小官,主要職責是主管天文曆法和祭祀,掌管資料,記載朝廷大事,官方並未賦予其修撰史書的責任。
在東漢,班固因在家私修《漢書》而下獄,隨後才是「奉詔修史」。漢明帝時有大臣進諫,要求設立專職的史官修史,但被明帝拒絕,可知修史之事在東漢時仍未引起朝廷重視。一直到了魏晉時期,朝廷設置著作郎一職,才算是有了正式修史的專職官員。
關於《史記》一書,司馬遷在《報任少卿書》說得很清楚:「藏之名山,傳之其人。」又《太史公自序》謂:「整齊百家雜語,藏之名山,副在京師,俟後聖君子。」從這兩處自述可知,《史記》在當時並非官書,否則就用不著「藏之名山」了。
正因為這樣,司馬遷的創作態度才更自由,感情才更為奔放。他是帶著充沛的感情去寫史的——《史記》的偉大,有這一方面的原因。其實,這也給了後人一個啟示:「無感情、不學問。」做學問跟寫詩一樣,都需要充沛的感情,才能做好。
以事類入傳,是《史記》的一個做法。《伍子胥列傳》是復仇事迹的彙集,裡面的每一個人物都灌注了司馬遷的感情。他將各種各樣的「仇」組合到這個傳里去——伍子胥報家仇,夫差報父仇,伯嚭報祖仇,申包胥報君仇,勾踐報己仇,白公報父仇。其中「白公報父仇」事發在伍子胥死後,與伍子胥沒有多大關係,但仍被司馬遷列入此傳。
如此多報仇之事合在一起,「復仇」之意貫穿全篇,意在昭示「報仇」是基於人性的合理行為。古人極重人倫,認為那些破壞人倫的人,一定要受到懲罰。我們可以看到,《春秋》贊同復仇,《禮記》明言「殺父之仇不共戴天」,《大戴禮記》認為「朋友之仇,不與聚鄉;族人之仇,不與聚鄰」。今人讀史,不能輕率地用今天的法治思想去苛責古人。
司馬遷對伍子胥的褒揚,在寫伍子胥的兩處說話上,很容易就使人察覺到。一處是他與哥哥伍尚說的那一番話:「楚之召我兄弟,非欲以生我父也,恐有脫者後生患,故以父為質,詐召二子。二子到,則父子俱死……。不如奔他國,借力以雪父之恥。俱滅,無為也。」另一處是伍子胥將楚平王鞭屍三百之後,回應申包胥的詰難:「吾日暮途遠,吾故倒行而逆施之。」兩段敘述,都有「代言」之疑,但讓人對伍子胥自然而生「了解之同情」:前者刻畫伍子胥的明智及堅忍,後者讚許伍子胥的坦蕩。
忍辱負重、堅貞不屈,何嘗不是司馬遷的品格?
悲憫情懷
「代言」這一做法,也有其歷史原因。唐代設立國史館,皇家修史制度在法理上確立,修史的人必須遵從朝廷的意志,並且按照嚴格的程式進行。具體的做法表現為對文本的依賴增加,而對口述材料的引用減少,大段描寫人物對話的情景也開始變得稀少。然而,人物對話的情況,在「前四史」當中是很常見的。這是因為司馬遷等人在修史的過程中,佔有資料的難度要大於後世,尤其是在西漢,其時普遍的文字載體還是竹簡,真正廉價實用的紙張尚未問世,雕版印刷術更未產生。因此,即使有文獻存在,也難以搜集、保存。
在資料匱乏的前提下,史書中出現涉及秘密的人物對話,也可說是迫不得已的事情。假如沒有了這些對話,那麼《史記》就會是第二部《春秋》:晦澀簡約。學問的發展,其形式一定會有所變化。《春秋》固然卓越,但司馬遷不可能再用《春秋》筆法去修史,因為天下遭逢連年兵燹之後,古道變得幽微起來。而以周公、孔子自任的司馬遷需要闡發古人的思想、暢論自己的見解。在這個時候,《春秋》那種不溫不火、內斂無華的筆法,就顯得無法完成這一使命。因此,《史記》摻入小說筆法、行文夾雜時語,就成了一種權變。
只有懂得經權互濟之人,才能超越他的時代。孔子如是,司馬遷也如是。
《史記》有小說筆法,但絕對不能把《史記》視為小說來看待。司馬遷的創作態度是非常嚴肅的,他之所以會摻入小說家的筆法,跟他本人的志向有關:「鄙沒後世而文采不表於後。」他不僅是要「成一家之言」,也要「文史合一」,很多學者喜歡把此句中的「文采」理解為「文章」,然而正所謂「言之不文,行之不遠」,如果行文不具文學性,文章又如何傳諸後世?
雄奇的文字橫絕百代,這就是司馬遷的業績。客觀來講,「二十四史」愈往後便愈追求嚴謹,但後期的史書,在價值上無法與《史記》、《漢書》相提並論,這與其文採的匱乏息息相關。
對於《伍子胥列傳》,若用一言以蔽之,可說成是:「棄小義,雪大恥。」此語見於太史公在篇末對伍子胥的評語。可以這樣說,整篇《伍子胥列傳》都是在為這句話作註腳。而通過這個註腳,很容易發現作者在描寫屈原、項羽、韓信、賈誼等優秀人物時,都體現了一種悲憫的情懷。不止如此,即使是小人物或者被定論了的負面角色,只要其人有一絲高貴之處,司馬遷也會寄予同情,甚至不惜筆墨為之揄揚。
書以人傳,《史記》正因為司馬遷的這種悲憫情懷而偉大,它閃耀著作者對高尚人格的追求之光,成為中國人的一個精神符號。
推薦閱讀:
※讀《史記
※每天讀《史記》: 高祖本紀第八(22)
※史記卷三十二 齊太公世家 第二
※龐林森讀史記 張良之初露鋒芒 - 百家講壇 - 復興論壇
※為什麼屈原和賈宜在史記列傳里要合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