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譯OPSREY亨利五世的軍隊及對法國的征服1416—1453續1

在法國人積極準備新的戰爭,並等待借口的時候,英王卻對諾曼底漠不關心。1449年時,這樣的機會終於出現了:由於政治上的誤判,英國人錯誤的佔領了富熱爾。(Fougeres 在諾曼底西南部邊境地帶。)這年秋天,三支法國大軍湧進了諾曼底地區。數量上處於絕對劣勢,並且沒有任何得到援軍的希望,英格蘭在諾曼底的防衛迅速的崩潰了。托馬斯·克里爾爵士(Sir Thomas Kriell)帶領2500名士兵於1450年3月登陸,以解救巴約。(Bayeux 在卡昂西北)4月15日,在福爾米尼,克里爾的軍隊和克萊蒙 (Clemont 法軍統帥。但原文做Richemont,即里什蒙,可此人應該是後來出現在南部的布列塔尼軍隊的指揮官。) 的部隊開始了交戰。英格蘭軍隊結成了防禦隊形,並擊退了法國騎兵和步兵部隊的聯合進攻。英國軍隊的反攻甚至成功俘虜了法軍的火炮。隨後,克里爾又在原先的位置重新組織了隊形,但另一支法國軍隊出現在了南部。英格蘭軍隊嘗試改變陣型,但卻遭到了兩支法國軍隊來自兩個方向,同時發動的進攻。就這樣,最後一支在諾曼底的英軍被徹底摧毀了。加斯科涅的淪陷1451年6月30日,波爾多向法王查理七世投降。1452年10月,什魯斯伯里伯爵,塔爾伯特再次進入了波爾多。在第二年的夏季,有三支法國軍團進入了加斯科涅。中部軍團駐紮於卡斯蒂隆。迫於形勢,塔爾伯特不得不前去解決卡斯蒂隆的這支法軍。在1453年7月17日,英軍的一次攻擊擊退了法軍的一支前哨部隊。隨後,哨兵報告了敵軍騎馬的士兵向主營地逃跑,塔爾伯特決定發動總攻。那時,英軍的步兵還未能到位。法軍在其營地設置了大約250件火炮裝置——可能包括一些手炮,其都被安置在加固過的土築壁壘後。其附近的利杜瓦爾河是不能涉水通過的。塔爾伯特是從南部發動攻擊的,在那裡他還有足夠的空間來部署他的部隊。而法軍正在撤離的騎兵部隊很好的承擔了掩護功能。在人數處於劣勢,缺乏火炮,英軍還是發動了進攻。托馬斯·埃弗林厄姆爵士在試圖將軍旗插在法軍一塊外圍工事上時被擊斃了。在英格蘭的增援部隊到來的時候,從另一個營地趕來的布列塔尼部隊也使法軍獲得了增援。英格蘭軍隊現在在兩條前線上受到攻擊,並不得不撤退回多爾多涅河一帶。(Dordogne)由於在上一次被俘虜後,塔爾伯特曾承諾不再穿盔甲反抗查理七世,因而本次參戰他即沒穿盔甲也沒拿武器。這一次他的馬在他的胯下被擊中,而他本人被一把砍斧擊中頭部而死。除了他本人外,他的兒子萊爾領主(Lord Lisle)也在戰場上陣亡。在塔爾伯特死後,英軍逃竄回了波爾多城。之後,這座城市最終於10月10日投降,在事實上終結了英格蘭對加斯科涅的統治。軍營生活只有很少的一部分士兵才參與過真正的會戰,因為在長達37年的持續作戰之中,進行會戰的時間僅僅有8天,圍城戰是更常見的情況。士兵們經常經歷長達數周的沒有任何軍事行動的情形,而這種平靜則不時的被緊急的小鬥毆打斷。對大多數英軍士兵來說,在法國服役包括著在夏日的炎陽下行軍,並一直在追逐一個好像永遠都在拒絕進行會戰的敵人。軍紀當時英格蘭軍隊最令人矚目的莫過於其較高的軍紀水平——尤其是在早期的幾場軍事行動中所反映出來的。莎士比亞作品中的亨利五世處決了巴多爾夫(Bardolf),因為後者偷竊了一塊聖像牌。在劇中,他這樣宣判到:「我們會將所有犯下類似罪行的人砍頭。」在這一幕戲取材的記錄資料(Gesta Henrici Quinti)之中,被盜的實際是一塊黃銅製的鍍金聖體匣。(即基督教儀式用來放麵包葡萄酒的東西)在1429年,一個在阿弗勒爾英軍指揮官這樣寫到:「[貝德福德公爵]把他和其他國王的人管理的如此之好,以致於整個國家都在祝福他和他的軍隊。他就是以這樣的明智治理這個城鎮的,我對他沒有任何抱怨。」類似的聲譽不僅僅記錄在英格蘭方面的資料之中,甚至一般傾向於醜化英國人的法國資料也是如此。一位法國評論家說英國人在通往阿金庫爾的行軍途中並沒有在沿途搶劫或者強姦婦女,儘管在同一區域內的法國軍隊進行了類似的行為。聖德尼斯(St Denys)的稱英格蘭軍隊認為:「在軍營里有壞女人是一種罪惡」並認為「嚴格遵守軍事紀律」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貝德福德公爵放寬了有關隨營婦女的限制,以照顧士兵們的生理需求。在馬恩,索爾斯伯里伯爵禁止士兵蓄養自己的女人。這類的士兵將會丟掉一個月的工資,其供養的婦女將會被折斷雙手並逐出大營。這類的禁令不針對為大眾提供服務的婦女,而是禁止那些只為一個士兵服務的婦女存在————因為這被認為可能會造成士兵之間的互相厭惡和嫉妒的情緒。從1415年開始,軍事條例會定期對包括英國人和法國人在內的軍民重申。由於中世紀的士兵一般習慣於掠奪和襲擾居民,亨利五世的這類行動是非常大膽的舉動,因為這可能會削弱其在軍中的聲望並最終帶來士兵嘩變。類似的軍事條例可能僅是在公共場合宣讀的口號,但有資料顯示當時的英軍統帥盡了大量的努力來強化其實效。在行軍或者圍城戰的時候一定程度的無節制有時是必要的,但英格蘭軍隊的形象是如此之好,以致於敵對一方的巴黎市民更喜歡英國的軍隊而不是本國的。為了防止在行軍途中沿途的劫掠活動,英格蘭軍隊會要求每個士兵都隨身攜帶一定口糧:在阿金庫爾之戰前是8天的份量;而在克拉旺會戰前則是2天的份量。在克拉旺會戰之前,瓦夫(Waurin 全稱讓·德·瓦夫)做了有關英格蘭—勃墾地聯軍這樣的記錄:兩軍同意按照兩者共同約定的一系列條款來避免戰役行動中可能出現的不和諧兩國的人員應該共同構成一支不可分割的軍事力量為了保證這一點的實現,每一方的士兵都應該儘力與對方和諧相處應任命兩名執法官:一名英格蘭人,一名勃墾地人,以規制兵團中士兵的行為和紀律每名士兵都必須攜帶相當於其兩天內所需的口糧追加的食物供應將由歐塞爾市提供,這些糧秣運輸隊將先于軍隊出發,前往預定地點。每名弓箭手都應該攜帶一根木製拒馬,要求兩頭都削尖,以用於放置在陣前防禦騎兵。每名士兵必須依照其在軍中階層處於事先安排的位置;不按安排行事的士兵將受到鞭刑。120名槍騎兵,60名是英國人,60名是勃墾地人,將被派至大軍前方以充當斥候。在將要與敵人接觸時,所有人必須下馬步行。馬匹將被安置在軍隊後方半英里處,跟隨戰鬥隊伍行進。直到戰鬥徹底結束之前,任何人不得擅自抓捕任何俘虜。在攻城作戰的時候,亨利盡全力確保其部隊能按期領到軍餉。隨軍商人被安排有武裝護衛,其會在軍營附近建立集市以確保士兵不需要進行掠奪就能購買到食物。在對卡昂和魯昂圍城作戰期間,英軍的補給都是直接從不列顛島嶼船運到前線的。在那個時代,圍城作戰通常會帶來巨大的破壞,並給當地居民和攻城士兵都造成巨大的困難。防禦方一般會將城郊地區燒成一片焦土,以防止英格蘭軍隊從當地獲得給養。城鎮本身也會受到火炮的轟炸。在英軍圍攻魯昂的時候,法國長官將城內「無用的嘴」都驅逐出了城外。亨利拒絕供養這些難民——聖誕節晚宴是唯一的例外,也不允許這些人進入英軍大營。因此這些可憐的人只能聚集在城牆之外。亨利很清楚的知道自己需要保持軍營的紀律,而大批赤貧的難民、飢餓的人和婦女將會擾亂其努力維持的秩序。作為對自己行為的辯護,亨利這樣宣稱:「不是我把他們扔到那裡的」,因此他將責任推給了守城的法國將領。對比那個年代的一般情況,英格蘭軍隊相對要仁慈一些,他們只在破城後進行過兩次洗劫——1417年卡昂圍城戰,以及1441年在普瓦西。(Poissy 在巴黎市郊)洗劫卡昂的慘狀是駭人聽聞的,但當士兵進入了被轟塌的城牆後,亨利就不能做什麼來阻止這類行為的。按照當時戰爭的殘酷法則,一旦一個城市在進行了一切可能的方式抵抗後被攻破,其就已經註定要被洗劫。莎士比亞劇中的亨利五世將責任推給了阿弗勒爾的長官:「我想知道城鎮長官將如何解決這個問題呢?…….你說什麼?你能放棄這樣的做法,讓這慘劇被避免嗎?或者只降罪於那些防衛者,而不進行過多的破壞?」卡昂被洗劫的慘象讓大多數下諾曼底的城市屈服了,並因而避免了另外一場艱難而漫長的圍城戰後勤來自英格蘭島嶼的補給支持對於英軍在諾曼底的早期行動時至關重要的。英格蘭王室曾試圖使諾曼底能夠自給自足,可一直到戰爭結束的時候那片土地仍然依賴著來自英格蘭的人力和財力支持。當愛德華三世飄揚過海去進行他的克雷西軍事行動時,(Crecy 在法國北部索姆省沿海,全稱克雷西昂蓬蒂約。)他15000人的部隊由700艘船運輸。那是一次掠奪性質的軍事行動,並且一開始就準備靠當地資源以戰養戰。可在1415年,亨利五世的10000名士兵卻動用了1500艘船。亨利計劃使用一種較為有效的補給方式來避免對地方的掠奪。但是,他依舊沒能搞到足夠的給養,儘管他給倫敦寫信要求「穀物、麵包或者麵粉;葡萄酒、麥芽酒或啤酒、魚、鮮肉等」,(這一段是古英語,很多詞通過猜測翻譯。原文為 「corne, brede, mele, or flour, wyne, ale or birer, fysshe, fleshe or any vitaille」)他的軍隊仍然需要依靠貝殼和未成熟的水果供養。在1511年,也有過類似的情況出現,托馬斯·霍爾這樣寫道:「士兵吃了能搞到的任何種類的肉,並在炎熱的天氣下飲用了糟糕的酒,他們還吃了任何能找到的水果。這就造成了消化不良。瘟疫在軍中傳播了開來,3000人因患病,1800人因病死去了。」因為士兵是自己準備裝備的,因此很難估算從英格蘭運輸來的補給數量一共有多少。以1417年為例:那一年,英格蘭王冠要求大批的箭枝;議會立法禁止民間使用白蠟樹做木鞋和傢具,因為這種木材是很好的造箭材料;其在命令中要求200000根箭頭;在英格蘭,各地的治安長官從每隻鵝身上都拔了6根飛羽,總計1190000根羽毛被送往了倫敦塔的英國政府處,等待調運;除了這些要調運的物資外,7794名將在當年穿過海峽抵達諾曼底的士兵也有著巨大的箭枝需求。在那個年代,士兵必須負擔幾乎自己所有的裝備,儘管他們可能會得到少許協助——如同塔爾伯特徵募自布萊克米爾的弓箭手那樣。(前文記載,塔爾伯特從布萊克米爾徵募了4名弓箭手,其箭枝由莊園負擔。)下面將要列出的一些當時有關當時箭枝價格的數據,將會部分揭示那些簽訂了類似斯凱德莫爾的契約那樣的弓箭手,將必須要承擔怎樣的經濟負擔。英格蘭王冠為每24根箭支付3便士—— 而一份源自諾曼底的記錄是每12根2先令。王室的收購價格非常可能是使用王室徵發權強制壓低的,而戰爭時期巨大的需求量毫無疑問會使得箭枝在市場上的價格急劇膨脹。英格蘭王冠還曾用2英鎊購買了8羅(gross 一羅為144件)的弓弦,每根弓弦平均才3便士。在1418年,其購買260把弓和50500根箭總共花銷了42英鎊2先令6便士。如果按照3便士每24根箭計算,則要購買50500根箭需要花費26英鎊5先令。這就只剩下了7英鎊17先令4便士來購買260張弓,每張平均下來才7到8便士之間的價格。這些數據中較有趣的是,一條弓弦的價格等於24根箭,或者一張弓一半的價格。一匹弓箭手乘騎用的馬匹大約是2英鎊。如果按這樣的價格計算,詹姆斯·斯凱德莫爾的弓箭手將必須承擔的費用為:用6便士來買箭枝;6便士來買2條弓弦,其中一條為備用;7便士來購買弓;並花2英鎊購買一匹馬。這最初的2英鎊1先令7便士的花費已經幾乎消耗掉了3個月的工資,這還必須將劍、小盾牌、護甲、馬具及馬所需的給養和備用馬匹排除在外。戰爭景象當隨軍牧師記錄亨利五世在阿金庫特之戰前對士兵的演說時,他事實上並未像一名叫托馬斯·霍斯塔(Thomas Hostell)的英軍戰士那樣往心裡去。「 我們人數不多——我們樂於如此,因為這將使我們成為兄弟之師;今天任何與我一起浴血奮戰的人,就將成為我的兄弟;將成為我永不遺棄的血親。」——莎士比亞的《亨利五世》托馬斯曾在阿弗勒爾和阿金庫爾受傷,並於1427年給亨利六世寫請願書,因為他「被一根長矛擊中了頭部,打掉了牙齒,並擊碎了下巴……傷痛不時的會發作,並且已經太老太貧窮;已經接近生活不能自理……而多年的服役卻沒能彌補這一切,也沒有得到合適的賞賜。」(以上為古英語,翻譯可能不準確 原文為:「 wounded by a springolt through the hede, lesing his oon ye, and his cheke boon broken…sore febeled and debrused; now falle to greet age and poverty; greatly endetted; and may not helpe himself…being for his said services never yit recompensed ne rewarded」)在1471年的巴尼特之戰(battle of Barnet)後,加哈德·馮·韋塞爾(Garhard von Wessel)是這樣描述那些從戰場歸來的士兵的:「這些人中很多都受傷了,大多數是傷在臉上或者身體的下半部分,看著他們的傷口真令人惋惜……那些曾帶著優良的馬匹和健康的身體出征的人,回家時僅僅帶回了滿腹的牢騷和扎著繃帶的臉,有一些被削掉了鼻子、耳朵之類。因而這類人更樂意閉門不出。」在當時,這樣的景象在會戰或小規模的騷擾戰鬥之後一定是非常常見的。一場艱難取勝的會戰僅僅比失敗好那麼一點。韋爾納伊會戰(Verneuil-sur-Avre)就是這樣一場戰鬥。瓦夫在回憶那場戰鬥的時,寫道:「他見過在阿金庫爾和克拉旺的作戰景象,可韋爾納之戰確實最艱難的一場,也是雙方最勢均力敵的一次。」英格蘭軍隊遭遇的4場失敗中,有2場是徹底的毀滅性的失敗:1450年的福爾米尼之戰,以及1453年的卡斯蒂隆之戰。在福爾米尼之戰後,據稱戰場上有3774具英國人的屍體,而其總共兵力才4000人。在卡斯蒂隆的戰場上,法軍每一發炮彈據稱都能殺死6到7名英國人。這兩場失敗分別代表了英格蘭在諾曼底和加斯科涅統治的終結。衛戍生活當一座城鎮投降以後,英格蘭的守衛部隊會安插在這個城鎮從前的警衛團之中(而不是完全代替),以避免激怒城鎮內的居民。對那些英國征服了的地方來說,唯一發生了變化的就是英語的滲透。一些英國的守衛在當地存在了超過30年,很多是在類似瑟堡(Cherbourg)那樣幾乎沒什麼戰事的地方,他們的生活很可能非常輕鬆。守軍與當地婦女的通婚,以及他們對當地財產的所有使得新到的英格蘭人和當地諾曼居民融合在了一起。在1450年,當英格蘭徹底丟掉了諾曼底後,很多英國人留了下來,因為他們已經在當地扎了根。衛戍部隊一般由衛隊長指揮,但實際情況是其一般分屬很多部門管轄。例如,小隊長一般實際負責管轄各個哨點。警察長和執法官也對衛戍部隊有一些權力:如警察長很可能也承擔城鎮防衛建設,並會代表小隊長實行管轄;執法官則負責維持部隊的紀律。然而,類似的職責劃分在現實中往往不是那麼特別明確。在衛隊會設置專門的辦事員,其承擔的職責包括:採辦給養、徵募新的守衛以及其他一些隊長下達的任務。在1449年,塔爾伯特的辦事員,小約翰·拉·普林斯(John le Prince 『The younger』)就負責為他的軍隊採辦火藥、火炮以及爭取索爾斯伯里伯爵在英軍攻佔富熱爾後,應得的那一部分賞金。普林斯在整個15世紀40年代都曾是一名士兵,因此這類辦事員一般是由士兵而不是文官充當的。有的專門負責採購食物,(victuliar 職位名)另外一些則負責哨兵的管理。(clerc de guet 職位名)維持紀律和軍事條例在部隊中的實行,是部隊管理的重中之重。根據現存的記錄顯示,那些負責守衛的士兵並非什麼善男信女:他們會因為飲酒、賭博、婦女以及所有剛登陸英國士兵都有的語言問題而製造麻煩。在1428年,在迪耶普(Dieppe)的妓院里,一名諾曼水手和英格蘭士兵發生了爭吵,因為後者拒絕喝葡萄酒(cervoise 古英語,據一些相近辭彙推測出,可能不準確。)而想要啤酒。(biere)每一隻單獨的衛戍部隊都會被派駐有審計員,這些人直接從王室領餉,因而不屬於衛戍部隊系統的管轄範圍。他們的職責是依照軍事條例和僱傭契約協助維持當地部隊的紀律。在每3個月一次的檢閱中,這些審計員會檢查士兵和他們的裝備,以確定其符合僱傭契約上的要求。在兵種方面,衛戍團的槍騎兵和弓箭手一直保持著1:3的比例。從1430年起,其中接近一半的槍騎兵都是法國人或者諾曼人,但弓箭手仍幾乎都徵募自英格蘭、愛爾蘭、威爾士或者加斯科涅,在1434年,這種情況又發生了進一步的改變,因此大約八分之一的全部守軍都已經由法國人或者諾曼人承擔。弓箭手中也出現了諾曼人或法國人,但其在整體守軍人口中所佔的比例沒太大變化。從1418年開始,如果所駐地軍民對守軍的抱怨沒有得到解決,其工資就不會被發放。而從1428年開始,這類民間的事務已經會被安排一名專門的文官管轄。發放工資的證明必須附屬有那位官員(vicomte)的簽名,而該官員必須先確定當地居民對守衛部隊沒有太多的不滿。1430年二月,在聖洛(St Lo 諾曼底城市),連續兩天,一條政府公告在鬧市區被大聲宣讀,以要求那些對守軍有任何不滿的人到長官處報告。現實中,這個制度似乎運行良好——以那個時代的標準來看。庫唐斯守軍本應於1429年12月31日領導的工資被延後了,因為其證明沒開出來,直到1430年1月11日其各項手續才完畢。在這個例子中,發放工資時間的特別,可能是造成延後的主要原因,(新年大家都忙著慶祝)但當時的守衛軍一定十分急切的想領到軍餉以慶祝新年。對這個系統運作的最後的記錄是有關1435年的法萊斯的。在那之後,該制度就由於資金的嚴重不足而逐漸崩潰了。移居者儘管不是衛戍部隊的正式組成部分,移居者也在防衛城鎮中扮演了一個重要的角色。在諾曼底的阿弗勒爾、翁弗勒(Honfleur)、卡昂以及瑟堡都有著大量的移民定居。戰爭中被遺棄的郊區土地被授予了士兵。亨利五世也鼓勵工匠和商人移居諾曼底,以爭取恢復1415年已經破敗不堪的諾曼底地區的經濟。生產的增長帶來的稅賦增長可以為當地守軍提供給養。對城市內住宅和郊區地產的賦予一般跟隨著被授予者軍事義務的承擔。這是一種使士兵在僱傭契約到期後回歸平民生活的方式。在諾曼底,非僱傭狀態的士兵已經製造了持續的麻煩,並擾亂了當地的秩序。作為對該類授予的回報,這些士兵一般都會被要求承擔一定軍事義務。在城市裡,其一般是充當臨時守衛(guet et guard)—— 一種古老的法國體制,即當地居民每人每年都輪流駐守當地城牆一段時間。可人們一般不樂於履行這類職責,尤其是在和平時期。有證據顯示,這種義務最後變成了給守衛部隊提供一定的金錢補償,這樣這些守軍就能在履行自己職責的同時履行付款人的義務了。當格林家族(Grey)被授予唐卡維林的長官的職務時,他們也發現自己將要負責維持當地的城堡和守軍的工資。約翰·帕夫(John Popham)被授予了托里尼(Thorigny在旺代)地區的要塞和封建權利,(Seigneurie 中世紀指封建主對上級封建主的義務和獲取自下級農奴等的權利的總稱。)但他同時也必須給國王的軍隊提供一名槍騎兵和三名弓箭手,裝備費用由其負擔。另外,他還要在需要時協助卡昂的防禦。有許多證據都顯示,英格蘭軍隊的退伍老兵將諾曼底當成了他們自己的家鄉。沃特金·古德金的故事僅僅是其中的一個例子。1421年,約翰·米爾森(John Milcent)被授予了一塊在卡昂的封地。1436年,他成為了一名下馬槍騎兵(lance a pied),那時候他自稱「卡昂公民」。(bourgeois de Caen)在他進行過的財產交易中,有一次的內容為;將巴奇旅館(Hotel des Bachins)租給馬丁·卡普蘭(Martin Cappelain)經營30年——很顯然,米爾森家族對其能在諾曼底待到1462年非常自信。在1439年的卡昂守軍名單中,另外一些米爾森據推測應該是老米爾森的兒子們。「造箭者」約翰·普勞(John Plonner 『dit Flechier』)曾在1436年到1441年在卡昂擔任守衛。而在1444年的時候,他仍居住在卡昂,據推測是以造箭者為謀生職業。聯姻能從另一個方面反映英國守軍和當地諾曼人的融合。在1417年9月14日,大約最初對卡昂圍攻的10天之後,亨利五世允許約翰·康渥斯(John Convers)和理查德·科內(Richard Caunet)的女兒結婚——後者是卡昂人。康渥斯最後被授予了科內家族在卡昂的房產和附近郊區的地產。這可能是一次在戰爭殘酷現實面前,愛情的偉大勝利;也可能僅僅是出於利益的考量——男方可以分享女方的家產,而女方家族可以靠嫁入英格蘭征服者的家庭而保全自己的財產。但沒有資料能夠對這兩種假設中的任何一種加以佐證。軍隊訓練在英格蘭,長時間以來,所有成年男性進行軍事訓練不僅僅是一項社會義務,而且是一項法律要求。當時不存在我們現在所熟知的那種軍事操練,儘管當時肯定有為保持槍騎兵在戰場上緊密隊形,而進行的訓練。當時的藝術作品顯示,無論是弓箭手,還是步兵,還是騎兵都是僅僅結成鬆散的隊形,而不是嚴謹的橫隊或者縱隊。戰術一般是很簡單的:軍隊被分割為3或4部分,並很快就會在混戰中擠成一團。士兵接受的命令一般比較簡單——很可能只是「放箭」「前進」或者「消滅他們!」槍騎兵對貴族來說,精通騎兵武器是社會對其的要求。對侍從來說,戰場是吸引「仁慈的」國王注意力的,非常理想的場所,他可能會因此被封為騎士。騎馬槍騎兵(lance a cheval)和下馬槍騎兵(lance a pied)的軍事功能是有著顯著不同的,下馬槍騎兵也有馬匹,但他們馬匹的質量一般不怎樣,而且其也沒有專門用於馬上作戰的武器,並一般未進行過相關訓練。每3個月一次的檢閱有時會有一些人缺席,其原因是去參加騎槍比武大會或者騎術錦標賽。例如在1446年9月—12月的檢閱中,考德貝科(Caudebec)的守軍就有8名馬上槍騎兵、2名下馬槍騎兵和6名弓箭手缺席——當時在德·阿克渡口正在舉辦的槍術大賽。他們很可能是去參加當地的比賽,因為其一般在考德貝科訓練。8名馬上槍騎兵以外的人可能是去充當這八名槍騎兵的助手,他們也可能僅僅是去參加有關別的軍事科目的競賽。在1434年6月30日到7月4日之間阿朗松守軍的記錄上,蒙多納特·德·鮑德(Mondonnet de Baude)被標記為「缺席」去觀看正在勒芒舉行的騎術大賽,因此這類比武競賽也能被視作某種意義上的公共假日。弓箭手在中世紀的英格蘭,射箭可以被視作一種所有階層都喜愛的國家性體育運動。在最後有關倫敦塔親王的記錄中——是在1483年,其正在進行箭術練習。射箭技術是一項父子相傳的技術。1549年,拉蒂默的主教追憶起了他自耕農出身的父親教授他射箭技術的情景:「在我那個時代,我可憐的父親是如此堅持不懈的教我如何拉弓射箭——他還沒曾那麼熱心的教過我其他手藝。所以我想,是否其他人也是這樣教育他們的孩子的。他教我如何拉弓,如何使用我的身體去撐開弓而不是僅僅用我手臂的力量——就像外國人一般做的那樣,而應該是像我國人那樣使用身體的力量。隨著我年齡和力量的增長,我父親會為我購置新的弓箭。由於我的力量和箭術逐漸精湛,因此弓的磅數也越來越大。可以說沒有人能夠熟練的掌握弓箭,除非他是從小接受訓練的。」這也解釋了,為何經常能發現曾經弓箭手的後代又再次追隨其先人的腳部擔任地區首位及英格蘭十分有作戰效率的野戰軍種的士兵。儘管沒有正式組織弓箭訓練存在的證據,但我們可以說那些不在職的弓箭手會在任何空曠的地方豎起棍子,釘上布塊(做目標)來練習箭術。他們也會把簡單製成的目標放在土丘上或者土丘前當做靶子。除此之外,他們還會將一塊小布放在地面上,用來練習「敲打射擊」——即使箭枝垂直的從空中紮下的技術。在法國戰場上,他們很多時候無法直接從正面觀察到目標,因此這種技術非常有用。(比如兩軍相隔一個小緩坡。) 這也解釋了,為何經常能發現曾經弓箭手的後代又再次追隨其先人的腳部擔任地區首位及英格蘭十分有作戰效率的野戰軍種的士兵。儘管沒有正式組織弓箭訓練存在的證據,但我們可以說那些不在職的弓箭手會在任何空曠的地方豎起棍子,釘上布塊(做目標)來練習箭術。他們也會把簡單製成的目標放在土丘上或者土丘前當做靶子。除此之外,他們還會將一塊小布放在地面上,用來練習「敲打射擊」——即使箭枝垂直的從空中紮下的技術。在法國戰場上,他們很多時候無法直接從正面觀察到目標,因此這種技術非常有用。(比如兩軍相隔一個小緩坡。)在戰場上在當時,會戰並不常見。亨利五世短暫的軍事生涯就經歷了2次會戰,而這在當時一般是很少見的。在那一時期里,僅僅發生過8場會戰——如果加上阿金庫爾就是9場,以及2場海戰。這些會戰大多集中在最初的10年,和最後的3年之中。會戰可能帶來的嚴重後果是法國人躲避英軍的原因之一 ——很明顯,前者已經從14世紀的經驗中學到了教訓。當時不存在有關如何組織會戰的「說明書」,但我們能夠從一般的信息中去重建當時典型的作戰模式——其建立在14世紀傳統之上,並有所改進。英格蘭的指揮官一般傾向於打防禦會戰,因為這樣就可以在法國人和自己的槍騎兵交戰前,使用弓箭手對其進行有效殺傷。弓箭手一般都會被安置在側翼,槍騎兵在中央。側翼弓箭手的位置比起中間的槍騎兵一般會稍稍靠前——儘管有關當時準確的陣型布置還有許多爭論。弓箭手一般會靠拒馬「以英格蘭的方式」來保護自己——如在阿金庫特、瓦爾蒙、克拉旺和韋爾納伊所做的那樣,或者是如同在福爾米尼之戰中那樣挖掘壕溝。拒馬一般會呈交錯裝安置,而不是一整條陣列線,這樣弓箭手們就能隨時跨越它們。箭枝一般被裝在編織袋,而不是箭囊里。在戰鬥中,其一般會將箭扎在腰帶上或者放在地下。將箭頭插在土中,可以讓其沾上土壤中用於增加肥料的腐殖質,因而任何傷口都可能帶來感染並很快化膿。宗教是中世紀生活中的一個非常重要的方面。據說,在戰鬥發生前一般會舉行彌撒儀式。軍中的重要人物一般都有自己私人的牧師,以便在戰鬥前給他進行私人的懺悔。普通士兵只能用幾個隨軍牧師舉行的公共儀式應付——後者要完成給全軍進行宗教儀式的任務也十分艱難。一旦擺下戰鬥隊形,全軍都會下跪,並在地上劃十字元號,然後親吻之。戰鬥一般由指揮官命令下的弓箭齊射開始——當時的人不會喊「開火」(fire),因為弓箭攻擊一般不包括「火」。在阿金庫爾,這些弓箭打擊引誘法國人率先發動了攻擊;在韋爾納伊則是一場和蘇格蘭射手的對射;在克拉旺,那是用於掩護推進中槍騎兵的彈幕;在福爾米尼,那是和法國人火炮的一次較量。弓箭手也會使用「打擊式箭法」(clout shoot 讓箭枝垂直落下)以將箭枝扎入敵軍的頭部。在戰鬥中,飛箭如蝗,箭羽擦過天際,發出了尖銳刺耳的聲響。我們只能從這些推測出的景象里,想像出當時箭雨在視覺和聽覺上起到的,粉碎敵軍士氣的恐怖效果。在韋爾納伊的戰場上,法軍里有大隊的蘇格蘭弓箭手;而在福爾米尼和卡斯蒂隆,法國人有著大隊的火炮軍團。因此,英國人並沒有遠程火力上的壟斷性優勢。例如在阿金庫爾之戰中,英格蘭弓箭手必須面對漫天襲來的箭矢,並保持秩序以齊射回擊對方。瓦夫對韋爾納伊之戰是這樣記錄的:「他們開始互相對射,其箭枝殺傷力是如此之可怕,情景是如此之殘酷,以至於我已經不敢直視。」在這類的火力戰之中,獲勝的唯一方法就是比敵人更快的射出箭枝,更準確的放出箭枝,以及使用殺傷力更大的弓————士兵們只能咬緊牙關,忍受傷痛以求敵人先於自己崩潰。在瓦爾夫的描述中,這一階段的槍騎兵只能低下頭,並隆起肩膀以儘可能的利用板鎧甲保護自己,同時耐心等待自己出擊的命令。接下來會發生的就是敵軍槍騎兵的推進————在克拉旺和韋爾納伊率先行動的是英國人。一些軍事史學家推測,戰鬥進行到了這一階段,弓箭手的箭枝一般會瀕臨枯竭,除非他們從死去、受傷同伴的身上獲取了箭枝,或者有軍夫(boys原文為,應該指一些年紀較小的,隨軍提供次要服務的人員。)從後方的輜重車隊處帶來了補充彈藥。這是因為,一個弓箭手僅僅能攜帶24或48枝箭矢,而他們平均每分鐘就能射10枝箭。斯凱德莫爾的契約中明確要求每名弓箭手必須至少自備40枝箭。當時的藝術作品中,經常能看到可以攜帶40枝箭的大編織袋。每分鐘射10枝箭並不是什麼誇張的數據:因為在當代歷史條件重現的實驗中,弓箭手最多每分鐘發射24發箭,而且是用磅數很高的弓。然而,如果目標相對較遠,以這樣的速率發射就等同於浪費箭枝,(因為速射會降低準確率)而且在發動彈幕式齊射攻擊的時候,發射的速率也比在隨意射擊的情況下慢的多。儘管英格蘭的弓箭手付出了如此多的努力,他們從未能在法國人與自己槍騎兵交手前將之完全消滅。在阿金庫爾,英格蘭軍隊的陣線在打擊下被迫後退了一矛(a spear)的距離。而在瓦爾蒙和帕提,法軍的衝擊撕裂了英軍的陣地。英格蘭軍隊中槍騎兵的數量總是大大低於法軍。因而英軍弓箭手的任務就是通過遠程殺傷來扭轉這種劣勢——其通常能造成大量的傷亡來擊散法軍的隊形。這就使得法國人的衝擊力大大減弱了,因為同伴被弓箭手殺傷的慘象使得剩下的人變得猶豫不決。在阿金庫爾,弓箭手發射的彈幕大批大批的殺傷了擠成一團的法國軍隊,而後者也沒有足夠的空間來揮舞武器。一旦雙方已經短兵相接,弓箭攻擊就會停止。弓箭手們會丟下弓弩,拔出佩劍,然後迂迴到法軍側翼加入肉搏戰。法國的槍騎兵也一般會帶有兩把武器,一主一副,並且比英格蘭弓箭手的防護要更好。因此他們在肉搏戰的時候並不懼怕單獨的弓箭手。但是,在這個時候,英軍的主力部分——弓箭手的比例大約超過其總兵力四分之三,已經迂迴到了法軍的側翼,這就在一些點上給英國人帶來了絕對的兵力優勢。在韋爾納伊會戰之中,在騎兵衝擊中倖存下來的弓箭手從輜重車處重新組織並對法軍側翼發動了進攻,因而使得勝利的天平擺向了英國一方。這類戰鬥(弓箭手對法國槍騎兵)也可以被比作鬥牛遊戲,(bull baiting 將一支公牛套在繩索內,然後放出多支獵犬與其相鬥。)在其中較小的動物通過數量來戰勝他體型較大的對手,他們會持續的威脅其敵人,直到對方疲憊在給予其致命一擊。只要法國槍騎兵能迫使英格蘭弓箭手使用副武器(近戰)與其作戰,他就是相對安全的。但這名槍騎兵如果摔倒了或者已經疲憊不堪,其就給了敵方弓箭手一個絕好的機會突然衝過來然後攻擊他身體上沒有足夠防護的部分。一旦法軍槍騎兵的防禦能力(因為疲勞等原因)減弱了,弓箭手們就會蜂擁上前,用武器刺穿他護甲上的薄弱位置。英格蘭弓箭手就是以這種方式在肉搏戰中協助其槍騎兵的。戰鬥節奏的掌控對英格蘭弓箭手來說也是至關重要的。如果法軍的增援部隊在較開闊的地形上發動了對英格蘭弓箭手部隊的攻擊,後者就會失去其本身通過迂迴創造的部分上的數量優勢。作為一種輕步兵,他們無法戰勝法軍中的槍騎兵。這就是在福爾米尼會戰中發生的情景:當克萊蒙(Clermont)的部隊與英軍進行肉搏戰,承受著巨大的壓力的時候,里什蒙(Richemont)的援軍及時趕到了。海軍北歐的船隻是以重疊板(clinker-built 參考北歐維京戰船的船體,其船體的木板都是互相交疊的,表面類似魚鱗那樣凹凸不平,但十分堅固。)結構製成的。這種技術用互相重疊的厚木板來搭建船隻的主體骨架,其他的一些次要部分是隨後加上的。柯克戰船(cog)是傳統北歐樣式的平底型號——平底構造可以增加裝載量。這種船一般僅有一根桅杆,掛著正方形的帆,其船身的寬度要比船體的高度大的多。柯克船可以通過帆桁控制。(Sailyards 帆桁,即帆上的橫木,可以上下拉伸控制帆面積的大小。)當時支配著地中海海域的是槳帆船(Galleys)和卡瑞克船。(carrack)這些船使用一種堅固而厚重的結構來支撐載重,其木板是以水平的方向釘在船體結構上的,(而不是北歐式的疊板法)因而其船體看起來更加平滑,維護起來更容易。槳帆船一般有兩根桅杆,掛三角形的帆,這種帆能更好的利用風力,但卻不能很好的應付逆風的情況。這些船也利用漿的推進力來航行。從13世紀90年代一直到1419年,總部設在魯昂的法國皇家船塢就一直維持著一支由槳帆船組成的艦隊。造船工匠是從法國南部僱傭的,因為地中海地區的造船工藝還沒傳到法國北部。在1416年和1417年的戰鬥中,英國人俘虜了大批的槳帆船,因而他們僱傭了威尼斯造船工匠來維護這些艦船。儘管做了許多維護工作,1420年,其中的2艘還是在拋錨停泊的時候沉沒了。1421年,為了防止類似的事件發生,英國人另外鑿沉了兩艘槳帆船。當時的英國造船匠人將他們所掌握的工藝發揮到了極限。在1413年到1420年之中,在北歐地區新下水的大型戰艦之中,有4艘是英國製造的:「聖父聖子聖靈保佑皇室」號(Trinity Royal)排水量540噸;「神聖祈願」號(Holigost)排水量740噸;「耶穌」號(Jesus)排水量1000噸;「讚美我主」號(Grace Dieu)排水量1400噸。這些巨型戰艦被建造的目的是來反擊那些法國僱傭的熱那亞卡瑞克戰船,其一般有400到600噸的排水量,比當時海峽地區的大多數英國船隻都要大。其中前三艘「大船「參與了海峽地區1416年到1417年之間的軍事行動。而那一年中英軍俘獲的8艘卡瑞克船中的7艘,是在與這些「大型戰艦」的交戰中被俘虜的。「讚美我主」號戰艦卻是華而不實的。直到1420年時,這艘船才完成建造。而她的首航卻以水兵嘩變和在懷特島附近的徹底慘敗而終結。這艘船最終被停泊在了漢普郡的漢布爾河裡。1439年,她被閃電擊中,並隨後在大火中燒成了灰燼。「讚美我主」號是第一艘有三根桅杆的英格蘭艦船。很多時候,皇家艦隊並不能應付戰爭的全部需求,因此很多商船都被徵調來服役。船主每3個月能領一次薪金,具體數額是每1噸的排水量3先令4便士。在1415年,英格蘭王冠總共徵調了1500艘船。甚至到了1449年和1450年的時候(據後文,那時的英國艦隊由於沒有法國敵人的競爭,已經縮編了。),為了滿足來自法國的增援要求,英格蘭仍在第一年調集了62艘戰船,而第二年調集了81艘。為了進行戰鬥,所有的船隻都在船頭部分、中部和船尾部分立有登船塔。這些木製的架構提供了一種作戰的平台,並且使得作戰人員能從較小的英國柯克戰船上進攻較大的槳帆船和卡瑞克戰船。戰艦上有時也會搭載有火炮,但其實際使用非常有限。在1416年到1417年之中,總計參戰的大約30艘戰艦中,僅僅有15艘攜帶有火炮,而且其也僅僅總共裝備有42門火炮。而攜帶火炮最多的還是「神聖祈願」號戰艦,其攜帶有7門炮。當時的戰艦攜帶如此之少的火炮,是因為當時的主流戰術是接舷登船,然後通過肉搏對戰來消滅對方船員並俘虜船隻。這類戰鬥中的失敗者幾乎沒有任何撤退的機會。(因而火炮也一定會落入敵手。)海軍也是通過僱傭契約招募的。從1440年5月26日起,約翰·斯帕克爵士(Sir John Speke)依照條約被要求複議六個月,其兵力包括140名槍騎兵和280名弓箭手,並被要求協助在阿弗勒爾附近的圍城作戰。海軍士兵也會依照契約預先領導三個月的軍餉,而在第一次集中檢閱的時候,其會再領導3個月的軍餉,任何對(一般為半年期)合同延長而新取得的薪金都只能在第9個月後獲得。早期的艦隊指揮官,如馬奇伯爵埃德蒙德(Edmund, Earl of March)就曾「掠過海面」來搜尋法國艦隊。其最終在阿弗勒爾附近和法國人發生了2場海戰。與海軍人員的僱傭契約也會有劃定其巡邏區域的條約,以及他們能在港口內停留的時間—— 一般除了有糟糕的天氣外,都僅僅是一晝夜的時間以補充給養,還有對戰利品劃分的方法。到了亨利五世死去的時候,幾乎整個北部法國的海岸都落入了英格蘭及其同盟軍的手中。因為那時法國人已經沒有海軍據點來威脅海峽地區的通航了,因此皇家艦隊的30艘戰艦就成了某種意義上的奢侈品。按照其旨意,亨利命令將艦隻出售以償清政府所欠下的債務。而勃墾地伯爵,好人菲利普(Philip the Good, Duke of Burgundy)的倒戈,以及法國在1435年—1436年間戰役中對迪耶普(Dieppe)的佔領,使得法國的海軍力量再次回到了海峽地區。《對英格蘭政府政策的批判》(Libelle of Englyshe Polycye 15世紀時期作於英格蘭的詩,其反對英國廢弛海軍的政策。並陳述了不列島和大陸貿易往來的重要性,要求對加萊地區的保有。)就攻擊了這類政策——其使得英格蘭艦船暴露在了法國的掠奪之下,一如14世紀70年代中的情況。英國國會的反應是要求軍隊全力收復迪耶普,儘管英格蘭最終也沒能實現這個目標,可來自法國的,有預謀的針對英格蘭的掠奪行動直到1457年前都沒出現。火炮亨利五世是圍城作戰的專家,他最初是在威爾士學到了這些技巧。鑒於當地不友善的居民,維持大量的要塞以使潛在的叛軍不敢發動叛亂是很必要的。這一歷史時期也見證了許多在火炮技術方面的重大改進——正是這些改進使得查理八世於1494年成功入侵了義大利。在1415年時,火炮仍然被要求盡量向城鎮「內」開火。在阿弗勒爾圍城戰中,亨利命令「炮兵向那些城鎮里的建築物開火」(古英語,可能不準確,原文為:Plaid at tenys with them that were in the toune)直到「那些建築物,到城鎮中心那個距離內的,全部被徹底摧毀了或者已經快要倒塌而無法居住」。(古英語,可能不準確,原文為:really fine buildings, almost as far as the middle of the town, were either totally demolished or threatened with inevitable collapse)這是14世紀標準的炮兵戰術。例如1346年在加萊,「炮手們要充分發揮自己的技術,將炮彈射進城市內,並將那些建築物轟炸成廢墟。」(古英語,可能不準確,原文為 Gonners to schew their art/ Into the town in many a part/ Schot many a full great stone)飢餓是那個時代用來對付守軍的主要方法。魯昂的抵抗從1418年7月31日開始,直到1419年1月19日,維持了大約6個月時間,儘管城市「遭到了很嚴重的轟炸,不管是外層防禦設施還是城內的建築物,因為英國人有如此多的大型加農炮」。但最後,使魯昂屈服的還是飢餓。這類的情況還出現在了其他地區,在1418年的瑟堡堅持了7個月;蓋拉德城堡(Chateau Gaillard)則堅守了6個月,那時其要塞內水井上的繩子都已經磨壞了。但這種情況很快就發生了改變。在阿弗勒爾,亨利還命令他的炮兵向牆體以及上面的木製支撐架開炮,這很可能是為了削弱城防火炮,而不是要在城牆上炸開一道口子——後者成為了後來攻城戰中的標準做法。到了15世紀20年代,很多城鎮投降不再是因為飢餓,而是因為其防禦設施已經無法有效發揮作用了。在1423年,勒芒、聖敘藏(Sainte-Suzanne 在今天法國馬耶訥省。)、馬耶訥拉祖赫(Mayenne-la-juhez)、蒙特米拉(Montmiral)以及加拉東爾(Gallardon)都是以這樣的方式陷落的。在聖敘藏,索爾斯伯里伯爵「擁有9門巨大的迫擊炮和很多大口徑火炮,其還安置了很多捕鳥炮。(fowler 一種中世紀火炮。多節拼接成,鐵制。)這些火炮,在差不多8到10天那樣的準備工作後,就開始了日夜不停的轟炸。最後,上面說的那座城市的城牆被轟塌了,火炮大約在1弓箭的距離外。」飢餓仍然是對付守軍的一種辦法:在1440年的叛亂中,阿弗勒爾對英國軍隊的抵抗持續了6個月。在1450年,拉索爾描述了法軍圍攻達克斯(Dax )前的準備工作的——其中很多做法都是在英格蘭軍隊的圍城技術的基礎上發展而來的。「在命令下,觀察哨設立了起來。我們的親王又派出了一支含有土工作業人員的先遣隊。整個晚上,他們都在挖掘著一條接近敵軍城牆的壕溝,在這些壕溝里架設火炮,以及放置防禦性的掩體。這些人工作的是如此賣力,以致到第二天黎明的時候,火炮已經可以開始攻擊了。與此同時,我主親王閣下命令將土填充在柳條或者木柴之中,以做成外表類似一個小土丘似的小棚子,用來掩護那些負責引導火炮攻擊的前哨哨兵。在第二天的時候,壕溝已經如此完備,以至於一個人能很容易而安全的從一個圍城壕溝區移動到另一個壕溝區。他們還能以同樣的方式來到他們火炮所在的地方,甚至能把頭探出戰壕。而土工作業先鋒隊還在日夜不同的工作著…..除此之外,那些大型火炮一直在日夜不停的開火。在幾天之內,這些火炮就造成了巨大的破壞,一部分的防禦塔……以及一小段外牆都被炸成了廢墟。我們的炮兵在城牆上打開了巨大的缺口,在那裡仍有敵人的哨兵。因而我們繼續用火炮轟擊那個地方,當敵人嘗試在那裡搭建新的工事,或者搶修損壞的牆體時,我們的火炮總是能造成他們的傷亡,並將他們的新防禦工事炸成碎片。」火炮技術的改進在1400年的時候,迫擊炮炮筒的寬度是炮彈直徑長的一到一點五倍。當時的裝填過程十分複雜,而且要求其炮筒內60%的空間的填塞著火藥,20%的空間是空的,而在這上面會放置一個木製塞子,炮彈就放在這個塞子上。後來,濕泥土被用於將炮彈封進炮筒,以防止在有風情況下的壓力流失。每次射擊後,炮筒就需要冷卻。這種非常複雜番長的發射過程,使得這種火炮每天只能發射三次。在1430年的時候,炮筒的寬度大約達到了炮彈直徑的三倍或者更多。開火後,炮彈在炮身中的時間變成了,因此其初速度有了極大的提升。因為炮彈的動能會因初速度的增加而同時得到平方式的增加,(Ek=1/2mv^2 動能公式,其中v就是指要計算時間點的速度。)這個改進因而極大的提升了火炮的效能,尤其是其射程。用泥密封的做法已經不再實行了,因而發射的速率也有了很大的提升。隨著冶鐵技術的提高,火炮變得更加便宜了。「貝德福德」迫擊炮重達8000磅,而其每磅的造價是3.3便士,而14世紀的平均價格是4便士每磅。鐵制火炮投入了使用,且在1417年的時候,勃墾地公爵購買了一門能夠發射20磅重石彈的火炮。從1372年開始,英國人就開始嘗試將火藥製作成顆粒狀的:(即一粒一粒的,更像小石子,而不是細砂。)他們把製造火藥的各種成分在濕潤的情況下混在一起,然後在晾乾它們——這樣火藥就不再是非常細的粉末狀。據說,這種顆粒狀的火藥的各成份不會在運輸的過程中分層,(傳統的火藥在運輸中,硫磺之類比較重的成份會沉到底部,因此很多時候在使用前不得不重新將其攪合在一起。)而且還宣稱擁有曾經火藥威力的三倍。火藥威力的提升使的其燃燒效力也提升了,因而製造火藥需要硝石的份量也下降了——這就降低了製造火藥的成本。這種技術在1410年左右的時候也在歐洲大陸推廣了開來。(由於本人的火藥知識比較粗淺,這一段的翻譯可能不太準確,可能會出現較明顯的差錯。讀者最好結合當時有關火藥製造工藝的資料閱讀,並自行判斷。)法軍火炮1440年,查理七世分別任命讓·布隆(Jean Bureau)和加斯帕德·布隆(Gaspard Bureau)擔任法國的財政部長和火炮大臣。兩年之後,法國在火炮上的花費就已經超過了在其他戰爭資料中花費的兩倍。在布隆兄弟的操辦下,法軍的野戰部隊配備了輕型和易於移動的火炮。在福爾米尼和卡斯蒂隆,火炮第一次在野戰中發揮了巨大的作用。法軍最終掌握了一種比英格蘭長弓更強大的野戰武器。在1494年,查理8世入侵義大利所使用的戰術,最初就是在諾曼底和加斯科涅發展來的。阿弗勒爾,這座曾經兩次抵抗了英國人數個月的城鎮,1449年在17天的轟炸後就陷落了。1450年,巴約(Bayeux)的城牆支撐了16天。一份那個時代的資料顯示,由於法軍大量使用火炮,在1450年一年就有100座英國控制的城鎮陷落了。而1451年加斯科涅城鎮也以相同的速度落入了法國手中。

A 在運輸船上 1410s這張彩圖顯示的是15世紀10年代,在英吉利海峽上某處的英格蘭士兵。他們的任務是以水兵的方式將其他的法國船隻驅離海峽,並保護穿越海峽的運輸航道。海軍契約一般會規定槍騎兵和弓箭手的比例為1:2,而軍隊主體構成的比例一般是1:3。A1 騎士,15世紀早期這名騎士所穿的15世紀早期類型的裝甲,參考的原型是威廉·韋爾科特(死於1411年)的棺雕。在其前額上的紋飾出現的字樣是「拿撒勒的耶穌」,而「耶穌」的字樣也反覆出現在其劍鞘上。「耶穌」字樣的圖案是經常出現在棺雕上的,儘管我們還從未在當時藝術作品中見到「活的」人物穿戴有帶類似圖案的裝甲。這類圖案可能更多的與表現宗教獻身精神,而不是出於軍事目的。他的頸圈上帶有蘭開斯特家族「SS」的標誌。塗漆的腰帶上,以14世紀典型的樣式懸掛了一把劍和一把匕首。在15世紀的時候,佩劍更多的掛在皮製的腰帶上,其呈對角線狀纏繞在臀部。在這幅圖中,兩種樣式的腰帶同時出現了。他手持的矛斧是作戰時的主要武器。A2 &A3 弓箭手,14世紀圖中的弓箭手是以14世紀的樣式裝備的。那名更年長的士兵的裝備要好一些,他很可能是曾在威爾士的軍事行動中為亨利五世服役過的老兵。他裝備有腿甲、鐵護膝和護脛甲來保護腿部,而且還戴有尖頂頭盔和鎖甲護脖。那名較年輕的士兵,正因為暈船而難受,其所戴的是那種比較便宜的用鐵片附加在金屬框架上製成的頭盔。在頭盔下,他還加罩了一層鎖甲頭巾。大多數法國方面的資料都顯示,作為英軍標誌的聖約翰十字是直接被繪製在衣物和護甲上的,而不是通過一件額外的白底罩袍顯示。兩名弓箭手穿的夾克是14世紀的樣式。他們兩人都懸掛著佩劍,及格鬥用小盾牌。放在他們旁邊的是其戰弓,及用於儲存和搬運箭枝的編織袋。

B 博熱之戰 1421在1421年,克拉倫斯公爵托馬斯,是亨利五世的指定繼承人,以及整個法國大陸英格蘭軍隊的總指揮。克拉倫斯沒有參加阿金庫爾戰役——這就解釋了為何他在此處發動了輕率的攻擊。在得知法軍已經到達博熱附近的後,他沒等弓箭手部隊到位,就率槍騎兵出發了。自從1415年以來,他一直極力追求著勝利的光榮,可類似的行為最終在這裡吞噬了他的生命——以及他手下許許多多戰士的生命。儘管博熱的失敗並沒有給當時英國在法國大陸的軍事地位帶來很惡劣的影響,克拉倫斯的死還是給英格蘭軍隊的士氣帶來了很大打擊,並終結了英軍不可戰勝的神話。B1 克拉倫斯公爵,托馬斯此圖中的克拉倫斯是以馬上槍騎兵的樣式裝備的。圖中的形象取材自克拉倫斯在坎特伯雷教堂中的棺雕。他除了鏈甲護脖之外,還在頸部包裹了一層板鎧甲,這就給他的喉嚨提供了雙層防護。他頭盔上的面罩是尖嘴式的。克拉倫斯公爵的主武器是一把巨大的重型木製騎槍,右胸上的凹點,作為某種槍托,會在他發動騎槍衝鋒的時候起支撐作用。他馬匹罩袍上藍白相間的圖案是蘭開斯特家族的標誌,罩袍上的根部相接的三根狐尾狀的紋章標誌也是其家族象徵。克拉倫斯公爵衣飾上所繪製的,和他坐騎上展現的紋章標誌都顯示了他本人是英格蘭皇室,金雀花家族的一員。他的兄弟(亨利五世)正在爭奪法蘭西的王位。亨利五世有關穿著帶紅色十字架標誌衣物的規定,並未影響到那些靠紋章罩袍顯示自己身份的貴族。在本圖中,克拉倫斯公爵的戰馬是一種專用於衝鋒的軍馬。(destrier)其軍馬的頭部也帶有板鎧甲護具,而在罩袍下也有著鎖鏈甲或者板鎧甲製成的馬身鎧。乘騎用的高橋木製馬鞍以及長馬鐙意味著克拉倫斯公爵實際上是「站」在馬上的。B2 軍旗手軍旗手負責攜帶克拉倫斯的正方形旗幟,以使得戰場的每個人都能知道他們指揮官所在的位置。依照公爵隨從的標準,該士兵的防護裝備也非常完備——這也是因為其由於手持軍旗,而不能很好的保護自己。他的主武器是佩劍,而且該武器也僅僅用於自我保護。在不久後的博熱之戰中,他將不得不抽出佩劍保護所攜帶的軍旗。他戴的壺盔有著較寬的帽檐。這種設計是為了抵擋對針對頭部的打擊或箭枝攻擊,寬廣的盔檐有利於在打擊真正到達頭部前就抵銷掉其一部分衝擊力。在頭盔下,他還加罩了一層鏈甲頭巾。這名士兵的坐騎是一匹長途緩步馬。(ambler 專門用於指那種耐力較好,性情較平和,但是一般不用於衝鋒的馬)這種馬被訓練更多的使用一邊的腿,而不是成對角線式的運動, (即盡量同時用兩條前腿,兩條後腿。而不是一般的一前一後,如左前腿和右後腿,右前腿和左後腿一起運動。) 這就使得乘騎者會感到更加的舒適。這種馬一般是下馬槍騎兵所配備的馬,他們騎馬機動,下馬作戰。

C 火炮小隊 1410s儘管備受矚目,但在實際的戰爭中,當時的火炮僅僅被使用於攻城作戰。只有攻佔城鎮,其附近的領土才能被有效佔有,而亨利五世當時的首要目標就是佔據諾曼底地區。在當時的戰爭中,火炮已經是必不可少的裝備。但和弓箭手一樣,只有少數有關當時火炮的資料存世。這些人的裝備基本上是14世紀式的簡單甲衣,這類夾克一般也是弓箭手所選用的。火炮小隊也攜帶武器,但僅僅是用於自我保護的。圖片中的士兵非常的放鬆,好像就處於停戰期一般;如果這座城鎮沒有得到進一步的增援,她最終還是會投降。儘管城鎮里已經烈火熊熊,其城牆還基本上是完好無損的————這主要是因為當時向城市內開火以迫使其投降的戰術,而不是試圖在城牆上轟開一道口子。圖中的火炮小組正在享用早餐。亨利五世曾經說過「戰爭中沒有火,就像吃香腸不放芥末一樣」——圖中的士兵們更希望他們還有一些芥末。(疑似少見的俏皮話……)圖中所顯示的是一門迫擊炮,這類火炮是14世紀晚期與15世紀攻城作戰中的主力。他們被裝在大馬車上,以一種非常慢的速度運輸,並因而拖慢了整支軍隊的行軍速度。這類火炮的一個還留存余今天的樣本就是在愛丁堡要塞(Edinburgh Castle)中的蒙斯·馬格大炮。(Mons Meg)

D 圍城坑道圍城坑道是攻城作戰中另一個重要的部分。通過從底部侵蝕城牆中的防禦塔,一個火力平台會被摧毀,並還能在城牆上打開一道缺口。如果塔樓倒向城鎮一方,其還會對附近的人造成額外的殺傷。在1415年,專門的坑道兵的存在就能說明這類工作的重要性。亨利五世非常關注坑道作業,並且至少曾訪問過土工小隊一次——那是在一次對抗法國掠奪小隊的戰鬥之中。沒有記錄當時土工作業細節信息的資料存世,但其很可能與第一次世界大戰中的坑道類似——即炎熱又潮濕,而且僅僅能通過聲音來辨認敵人的方向。法國人也會展開反坑道作戰,他們攔截並嘗試摧毀英國坑道。在圖中,右上方的法軍反坑道士兵已經發現了這條隧道。在微弱的燭光——很可能會在打鬥中熄滅,中的戰鬥很可能是非常短暫卻激烈的。由於視線不佳,混斗的士兵很可能會不小心殺傷自己的同伴。

E 早期槍騎兵E1 14世紀的槍騎兵圖中的槍騎兵是以十四世紀的風格裝備的,他還戴了尖頂頭盔,並附加有尖嘴護面罩。這種裝備在1416年仍有使用,他所穿的松垮的外衣上沒有任何紋章標誌,很可能是用來防止糟糕的天氣對其護甲造成損害的。雖然他手持著一根長矛,但在步行作戰時大多數槍騎兵都會使用矛斧。E2 約翰·拉文斯普 蘭開斯特公爵爵位的繼承者(John Leventhorpe Receiver of Duchy of Lancaster)約翰·拉文斯普是蘭開斯特公國的繼承者。蘭開斯特家族的領地遍布整個英格蘭和威爾士地區,並且是王室很重要的收入來源。作為繼承人,拉文斯普的重要職責之一就是收稅,以用於支付戰爭的消耗。他也可能會直接從自己的領地上徵募士兵。到了1420年的時候,已經很少能看到板鎧甲出現鎖鏈甲的情況了,例如鎧甲護脖已經取代了鏈甲護脖,而鎧甲裙也已經更多的使用扎甲而不是原來的鎖鏈甲。而所採用的尖頂盔的頂部已經比早期型「圓」了不少,因而看起來更像之後的圓頂盔。除了這些變化之外,他們的盔甲從整體上仍是呈非常平滑的沙漏形,就像彩圖A中那名騎士所穿的那樣。E3 托馬斯·蒙塔丘特 索利斯伯里伯爵(Thomas Montague, Earl of Salisbury)托馬斯·蒙塔丘特提議度過盧瓦爾河以追捕法國皇太子查理。圍攻奧爾良就是保證英軍能順利度過盧瓦爾河的重要步驟,但托馬斯本人卻在這場圍城戰中被法軍的炮火擊斃了。他的死,以及聖女貞德到來標誌著英格蘭勝利時代的終結。他護甲的樣式和拉文斯普類似,但卻沒有配備腿鎧甲和胸前加附的兩塊鐵甲片。(是E2里胸甲上凹凸不平的那個,而不是說用來保護腋窩那兩個小圓片。)這些的新的發展點出了新式鎧甲要力主面對的防禦性問題。從14世紀型的板鎧甲演進到15世紀的典型樣式,圖中的腿鎧甲以及胸前的兩片附加鐵鎧甲片是重要的新增要素。板鎧甲的發展也是循序漸進的,而不是一瞬間完成的線性演進。

F: 晚期槍騎兵F1 威廉·菲利普,巴多爾夫領主(William Phillip, Lord Bardolf)威廉·菲利普穿的護甲已經配備了小塊的腿鎧,以及兩片加附的護胸鐵鎧甲片,並且掛著水平和對角線狀的兩條腰帶。他與F3中新式盔甲的最顯著不同就在於胸甲的部分。他脖子上戴著有「SS」標誌的項圈(蘭開斯特家族標誌)。同樣在脖子上佩戴的嘉德勳章,顯示他是嘉德騎士團的一員,(Knight of the Garter)因而也非常適宜擔任亨利六世的近身護衛。他護甲上紋章的邊緣也是經過高度裝飾的,且如同彩圖A中的騎士一樣,精心印刻的宗教箴言遍布前額和劍鞘。F2 理查德·比徹姆,沃里克伯爵(Richard Beauchamp, Earl of Warwick)理查德是亨利六世的私人教師。他於1437年7月起在法國擔任指揮官,直到他於1439年4月死去為止。他穿的護甲看起來不倫不類的,且很少出現於15世紀晚期的玫瑰戰爭之中。儘管,圖中護甲的樣式是取材自他自己的棺雕。護甲裙已經進一步縮短了,腿凱的保護範圍進一步變大。肩甲和肘部護甲變的更大了,且整件盔甲像哥特式鎧甲那樣凹凸不平。在他的右胸部有著騎槍托,用於在騎槍衝鋒的時候分擔重型騎槍的重量。F3 約翰·克里斯爵士(Sir John Cressy)約翰·克里斯爵士曾在駐法英軍中擔任指揮官,一直到他去世為止。他所在僱傭小隊1441年5月26日的集結名單上顯示,他是那個小隊的頭領。他穿著鎧甲的樣式介於F1和F2之間。他的護甲裙和腿鎧甲很像F2中的樣式,而胸部的加固鎧甲片和護肘甲很像F1中的樣式。他已經裝備了肩甲,但其樣式並不像F2中的那麼誇張。他的棺雕上顯示他沒有戴任何頭盔,但他的頭盔很可能是當時很流行的圓頂盔。

G 制服與偽裝G1 弓箭手,15世紀在亨利五世的命令下,所有的英軍士兵都必須穿帶有紅色聖約翰十字架標誌的衣物。但並沒有資料顯示,其一定要搭配白底色。大多數15世紀的藝術作品都顯示十字架是直接被繪製在胸甲或者其他甲衫上的。14世紀的藝術作品則沒有類似的標誌出現。圖中的弓箭手形象的資料來源是一副作於15世紀的繪畫,現存於巴黎的法國國家圖書館。(Biblioteque Nationale, Paris.)G2 英格蘭衛兵,倫敦塔圖中的倫敦塔英國守衛正在看守奧爾良公爵。(duc d`Orleans)他並沒有裝備護甲,在諾曼底戰事比較少的地區的守衛可能也採取了類似的裝束。他身上的紅色十字架標誌是印在白底罩袍上的。還沒有資料能說明這類罩袍是在何時被一般英國士兵採用的。G3 弓箭手,蓬圖瓦茲(Pontoise 巴黎西北市郊地區稱謂。)1437年2月13日在1437年2月13日的黎明,索爾斯伯里伯爵,約翰·塔爾伯特發動了突然襲擊,並攻佔了蓬圖瓦茲。他的軍隊通過跨越被冰封凍的瓦茲河(Oise)到達了城牆下。在晚上渡河的時候,他們身披床單及毯子作為偽裝,然後就開始攀爬城牆。圖中的弓箭手戴著不帶面罩的圓頂頭盔,穿著馬靴以在很厚的積雪中移動。由於正在下馬步行,他靴子上的馬刺已經被拆掉了。

H 諾曼底的淪陷 1449—1450H1 諾曼裔弓箭手在百年戰爭晚期,英格蘭弓箭手的裝備已經有了很大的提升,並且大部分都備了馬匹。圖中的弓箭手戴著一頂有面罩的圓頂盔,並還在片鎖甲下加罩了一件鏈甲衫。為了搭配腿鎧,他的馬靴的靴口出已經被折了下來。他攜帶著陶制的水壺。這名士兵的主武器依舊是長弓,他還攜帶了佩劍和一面小盾牌。在他的背後還有一個喇叭。這名弓箭手是諾曼裔出身,被僱傭擔當軍中的號手。他的任務可能還包括和法國人交涉。H2 約翰·塔爾伯特,索利斯伯里伯爵(John Talbot, Earl of Shrewsbury)約翰·塔爾伯特在法國待了三十年,而且是因為服役卓越而獲得了他的爵位。他是當時最有活力的駐法英軍統帥之一。但即使是他也無力在1450年抵抗法國人的進攻。圖中他穿著無袖短上衣(Tabard),而不是更早的那種緊身的外袍(Jupon)。儘管他在1450年曾被英軍俘虜,塔爾伯特的聲望並沒有受到太大影響。作為被釋放的條件之一,他承諾不再穿上盔甲反抗查理七世——1453年,他在卡斯蒂隆之戰中遵守了這個承諾。(意思是此人無甲出戰。)H3 輕裝鉤鐮兵 (billman)輕裝鉤鐮兵最早出現在百年戰爭末期的法國軍隊之中。他頭戴沒有面罩的圓頂盔,身穿一件米蘭式板鎧甲護胸,並加罩一件鏈甲衫,還裝備有片甲裙和腿鎧。他的主武器是鉤鐮,(bill)其被設計來穿刺,砍擊頭部。這種武器弧形的刀刃也可以用來鉤住敵人,或者攻擊敵人一般無護甲防護的雙腿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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