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捕在美外逃貪官刻不容緩
07-24
拘捕在美外逃貪官刻不容緩 貪官外逃他鄉,是近年來得到重視的反腐新問題,由於防止資本外逃相關的法規和管理體制不完善、金融外匯管制系統尚未對大額資金外流進行有效監控的預警機制,再加上一些貪官跟海關、邊防等系統中的腐敗分子相勾結攜帶鉅款出境以及許多地下錢莊從中也扮演著將不法資金轉移和洗錢的角色,使得外逃貪官問題日益嚴重。 近年來,有不少國有公司在美國虧損,但負責人及其親屬卻在幾年內成了富翁,更有許多中資外貿企業宣布破產前,部分資產和利潤早已被轉移到境外,落入私人名下。中國腐敗官員外逃的形式,除了持有合法證件公然外逃之外,用假身份證辦理真護照、通過旅行團出境轉逃第三國及偷渡等幾種方式是貪官們慣用的手法。他們的不義之財,也通過虛假投資、合同,或者子女、家屬出國而外流。 據環球時報12月17日報導,近年來有不少大貪官逃到美國,在洛杉磯、紐約等華人聚集的大城市,經常可看到開豪華轎車、穿昂貴時裝,出入豪宅的中國人。消息來源指出,外逃貪官的一大特色就是「買房買地」,比如洛杉磯就是一個明顯的例子。近年來,洛杉磯房價一直居高不下,其中的主要原因與當地的華人新移民越來越多有關,這些人當中不乏大款和貪官。據一位當地的地產商人指出,這些新來的華人購置房產都採取用現金一次性付款,連美國人看了都吃驚。而一位老華僑表示,有些中國官員在和美國公司進行交易時,犧牲國家利益給外商大量好處,從中撈取巨額回扣,並通過這些美國公司,把這些款項以貪官的名字直接存入銀行,或直接將房產置入這些官員或貪官子女的名下,一旦問題暴露,這些貪官就潛逃到美國居住。 近些年,有不少中國貪官外逃,如: 1.蔣基芳,河南省煙草專賣局原局長、煙草公司原經理、原黨組書記。 2.盧萬里,貴州省交通廳原廳長。 3.許超凡、余振東、許國俊等人,乃中國銀行廣東開平支行原行長,三人共同把4.83億美元轉移到美國和加拿大等國並乘機出逃。 4.程三昌,河南豫港公司原董事長,曾任漯河市市委書記。 5.董明玉,河南省服裝進出口公司原總經理,攜款外逃,現住美國新澤西州。 6.藍甫,廈門市原副市長,與賴昌星案有涉,案發後攜妻倉皇出逃澳大利亞,2000年1月21日歸案。 7.羅慶昌,雲南省旅遊集團公司原董事長。 8.陳傳柏,昆明捲煙廠原廠長。 最近,在美國影響最大的要被稱為「溫州女巨貪」的楊秀珠,原任浙江省建設廳原副廳長,曾任溫州市主管城市建設的副市長,其今年4月,攜女兒、女婿和外孫,使用化名,先到新加坡,後逃到美國,據悉,其在紐約黃金地段置辦了至少5處高級房產。 報導中說,幾十年來,許多國家的貪官在美國購置房產、汽車和各種奢侈品,使得美國成了他們逃避法律懲罰的天堂,但在「911」事件以後,美方已逐漸關注此一問題。美方認為,外國腐敗官員對美國經濟產生很大危害,因為這些官員往往在美國以昂貴的價格購入房產,而其目的只是希望將現金轉成不動產,結果導致美國房產市場產生泡沫;此外,貪官在美國銀行的存款使當地金融行業產生穩定的假象,使當地金融系統陷入險境。為此,美國國土安全部、司法部和國務院聯合成立了「移民和海關執法局」,此單位有權沒收涉嫌貪污腐敗的外國高官經由洗錢渠道進入美國的財產。據《紐約時報》報導,「移民和海關執法局」日前已對6個拉美國家的9名貪官進行調查,其中包括尼加拉瓜的前總統阿萊曼和多明尼加共和國銀行業的腐敗高官。 雖然,外交部副部長張業遂近日代表中國政府,在墨西哥舉行的聯合國高級別政治會議上,簽署了《聯合國反腐敗公約》,期能加大對外逃貪官的打擊力度。但中國若要抓捕外逃的貪官,目前仍存在以下難度和障礙有待突破: 一.目前中國的相關法律未和國際接軌,且中國也不是全球性反洗錢組織的成員,沒有法律依據,則兩國的合作只能以談判為基礎,因而容易受到中美外交關係的影響,如果雙方關係惡化,很可能致使談判無法正常進行。 二.兩國存在引渡問題。目前與中國簽訂引渡條約的國家只有泰國、蒙古等十幾個國家,許多被外逃者視為理想避難的國家都不在其列,其中包括美國。沒有引渡條約,那麼貪官外逃到這些國家以後,往往就很難再把他引渡回來,目前只能以個案的形式和這些國家談判,這不僅耗時費力且很難順利合作。再加上,美國的「死刑不引渡」、「政治犯不引渡」和「雙重歸罪」等原則,容易形成對貪官的保護傘,而使其繼續逍遙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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