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雙方滿足五種心理需要有助婚姻和諧

妻雙方滿足五種心理需要有助婚姻和諧
[ 作者:佚名|轉貼自:家庭保健報|點擊數:19348|更新時間:2008-4-21|文章錄入:linzer ]

尊重的需要

人的自尊心從小就有,受到尊重,會感到欣慰和滿足。夫妻間的相互尊重、信賴,是深化愛情和事業成功的基本保證。任何訓斥或輕視貶低愛人的做法都會損害對方的自尊心。

自主和表現的需要

人人都希望按自己的思想和意志辦事,這就是自主的需要。每個人都希望在別人面前表現自己,運用自己的智慧創造出可觀的勞動成果,使自己的表現心理得到滿足。夫妻之間應常常通過語言或行為來使對方歡悅、驚奇、著迷,進而讚賞自己。

交往的需要

社會是人生活樂趣的源泉。那種不準愛人與他人交往的做法,不但不能保證愛情的專一,還會破壞對方的心理平衡,讓對方對家庭生活感到厭倦,對愛人產生反感。

愛好和感情的需要

每個人的愛好不同,應儘可能滿足對方的心理需求並為對方提供方便。感情的需要以愛為中心,持久的愛會使對方得到最大的心理滿足。否則,失落感便會油然而生,不滿、煩惱、怨恨也會接踵而至。

宣洩的需要

心裡不痛快時,總想找人訴說一番,這時宣洩的對象當然是自己的愛人,夫妻均以對方為宣洩的最佳對象。因此,任何一方都不應嫌對方嘮叨,而應進一步勸慰、疏導,排解其內心的痛苦,使對方從內心矛盾中解脫出來,這樣夫妻感情也會得到進一步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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