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農業與家畜飼養

農業的出現,被認為是新石器時代的一次革命。農業的出現,表明人類開始擺脫對自然的依賴,從此將通過從事農業生產去獲取食物,開闢一種新的生活方式,過相對安定的定居生活。  在農業出現以前,人類的生活來源主要靠漁獵和採集。哪裡有可供漁獵和採集的對象,人們就到哪裡去捕獵和採摘,所以人們還不能在一個地點長期定居下來。農業出現以後,雖然最初收穫的食物還不足以完全滿足人們自身生活的需要,不得不從漁獵與採集中補充相當部分食物,但是播下的種子總能有所收穫,每年都能使他們獲得一定數量的穀物,使他們的食物來源相對有了保證。這是極為重要的。它使人們選擇適當的地點定居下來成為可能,並在一個地點的附近不斷擴大耕地,改進耕作技術,增加農作物的產量,去滿足人們對農產品不斷增長的需求。  農業是人類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原始人在長期的採集活動中,逐漸掌握了一些野生植物的生長規律。他們看到了果實與落地的種子跟禾苗生長、發育的關係,於是進行人工栽培的嘗試。其間,他們還創造了一些適合於農業耕作的工具。《易?繫辭》中說「有神農氏作,斫木為耜,揉木為耒,耒耜之利,以教天下」,把農業的出現與神農氏聯繫起來。  農業種植的對象是禾本科植物。農業的出現是和原始人對野生植物的馴化與改造聯繫在一起的。禾本科植物的野生種與栽培種的差別很大。如野生的禾本植物,其同穗各粒分期成熟,隨時脫落;而栽培種同穗各粒一起成熟,不易脫落。兩者穀粒的形態也有差別。因此,栽培種對野生種的原有習性,在培育過程中有很大改變。這是需要很長一個過程的。把農業的出現與「神農氏」聯在一起,顯然不符合歷史事實。但它反映了古代先民對農業的出現在改變人們生活方面的巨大作用給予充分肯定,所以創造出一個神農氏來進行祭奠與膜拜。  人類社會的發展史已經證明:農業是社會發展的基礎。人類為了生存與發展,首要的問題是要解決食糧的供應。這就要求農業生產提供足夠的農產品去滿足因人口增長等因素對食物不斷增長的需求。當農業為社會提供的產品數量超過人們自身的消費所需部分而有剩餘的時候,才有可能使一部分人從農業生產中分離出去,從事其他活動,包括手工業生產活動。社會提供的剩餘農產品數量越多,手工業的專業化程度發展也越快。所以,農業生產的發展直接影響社會分工的出現,影響全社會的發展進程。  有關我國農業起源的問題,是學術界十分關心的課題。中國考古學界幾十年來一直把它作為一個重要的學術課題進行探索,在江淮河漢諸流域及廣大地域內進行調查、發掘,發現了一批遺址,如廣西桂林甑皮岩、江西萬年仙人洞、河北武安磁山、河南新鄭裴李崗、河北徐水南庄頭、湖南澧縣彭頭山等地點。前兩處遺址的年代距今約八、九千年。武安磁山遺址和新鄭裴李崗遺址的年代,也比中原地區的仰韶文化年代要早,距今已有七、八千年之久。其中最令人注目的是 1986 年在河北省徐水縣發現的南庄頭遺址。在發掘的 60 余平方米的範圍內,發現了一條小灰溝和草木灰層,出土了獸骨、禽骨、鹿角、蚌、螺殼、木炭、石料,以及石器、骨角器、木板、木棒、夾沙紅陶片等與居民生活有關的遺物。特別是作為穀物加工工具的石磨盤和石磨棒在遺址中出土,說明當時已有農作物栽培業出現。據碳 14 測定,它的年代為距今 10510±u65297X10—9690±u65305X5 年(未作校正)。它比磁山文化還早,甚至比江西萬年仙人洞、廣西桂林甑皮岩遺址還早千年之久。它是我國發現的新石器時代遺址中年代最早的一處,因此,它把我國農業起源的時間上推至萬年以前。  南庄頭遺址位於太行山東麓前沿,華北沖積大平原的西部邊緣。周圍的地形西北較高,東南低緩,與白洋淀接近。遺址座落在萍河和雞爪河之間,面積兩萬平方米,海拔 21.4 米。據孢粉分析證明:在度過了晚更新世冰期之後,當時的氣候雖然較涼偏干,但針葉樹和闊葉樹喬木花粉形成小的峰值,生活環境比全新世之初要好。因此人們已從丘陵下到離山較遠的平原地區活動,並開始了種植業。當時種植的農作物應是粟類穀物①。  ①  保定地區文管所等:《河北徐水南庄頭遺址試掘簡報》,《考古》1992 年第 11 期。  粟,俗稱小米,是黃河流域古代居民主要的農作物。目前在河北、河南、陝西、甘肅、內蒙、遼寧、山東等省的數十處新石器時代遺址中均有發現。由於這一地域氣候乾燥,雨量變率大,又缺乏灌溉設施,使古代居民選擇了耐旱的粟作為主要糧食作物。它宜於在黃土地帶生長,耕作簡單,成熟期短,又易於保存,所以是我國北方地區古代居民首選的栽培作物。在河北省武安縣磁山遺址清理的 300 多個窖穴中,有三分之一的窖穴內都發現了粟類作物的遺存,說明 8000 年前生活在磁山遺址的居民已將粟作為種植的主要作物。在磁山文化、裴李崗文化等新石器時代早期遺址中出土的石磨盤和石磨棒,是加工粟類作物的工具。因此,徐水南庄頭遺址中雖然尚未發現粟類穀物的遺存,但從出土的石磨盤、石磨棒等穀物加工工具來看,有理由認為古代中國北方地區種植粟類穀物的年代很可能上推至萬年以前。  南庄頭遺址中發現的灰溝、灰層、陶片及豬、狗等家畜,反映了居民們已經過著相對安定的定居生活。但遺址中出土不少雞、鶴、狼、麝、馬鹿、麋鹿、狍、斑鹿及水生的鱉、中華原田螺、蛛蚌、蘿蔔螺、扁卷螺、微細螺等動物,反映了漁獵在經濟生活中仍佔有重要地位。  在長江以南地區,由於雨量充足,氣溫較高,古代先民選擇水稻作為栽培的農作物。1973 年在浙江省餘姚縣河姆渡遺址中發現了豐富的稻作遺存。在第 4 層居住區內,稻穀、稻桿、稻葉和穀殼的堆積一般厚 20—50 厘米,最厚的地方超過 1 米。出土時稻穀已經炭化,但許多穀殼和桿葉保持原來的外形,有的穎殼上稃毛尚清晰可辨,有的葉脈和根須還很清楚。經鑒定,這些稻作屬栽培稻的秈亞種晚稻型水稻。從文化層中發現水生草本植物粉以及有關動物的習性等方面考察,這個遺址的周圍,當時為大片沼澤。這為種植水稻提供了良好的生態環境。據碳 14 測定,河姆渡遺址第四層的年代大約距今 7000 年。  河姆渡遺址出土的生產工具有石器、骨器、木器等多種,其中以骨耜的數量最多,僅第四層中出土的骨耜就有 170 余件。它是主要的農業工具。這種工具用大型哺乳動物的肩胛骨製成,長 20 厘米左右,肩臼處一般橫鑿方孔,骨板正面中部琢磨出淺平的豎槽,淺槽兩側各鑿一孔。木柄則豎向緊貼骨板的淺槽安裝,方孔中穿纏藤條與木柄綁緊。此外還有石耜和木耜。這些工具的出土,反映了河姆渡遺址的居民們所用的耕作方法,已超越了刀耕火種的階段,進入了耜耕農業的時期。  1988 年在湖南澧縣彭頭山遺址中發現的稻穀與稻殼,把我國出現稻作農業的時間又向前推了 1000 余年。考古工作者發現,這裡出土的陶器碎片中夾有大量稻殼和稻穀,唯因全部炭化,已無法從陶片中將它們完整地剝離出來。但經體視顯微鏡觀察,屬稻穀和稻殼無疑。通過顯微放大,稻殼的內部層理及中間網路結構均較清晰,經碳 14 測定,彭頭山遺址的年代為距今 8200—7800 年(未作校正)間①,比河姆渡遺址還要早。因此,這裡發現的稻作遺存是我國目前所知年代最早的一處,也是世界上已知年代最早的稻作農業標本。  彭頭山遺址地處澧水北岸的澧陽平原,是湖南境內最大的平原之一。它介於武陵山余脈與洞庭湖盆地之間,東連湖區、西北鄰近山地,海拔 36—40米,屬河湖平原。對遺址文化層的孢粉分析表明,該地屬暖性針葉林為主的森林——草原環境,氣候暖濕,氣溫較現代略低,但正處於全新世早期的升溫期。森林——草原環境既可保證狩獵與採集,獲得主要的生活來源,又可在水系邊緣開荒種植水稻。因此,森林——草原環境很可能是最有利於農業起源的地方。不過,居住在彭頭山遺址的先民能夠建造地面建築,製作釜、缽、盆、碗、盤等多種陶器,生活條件較舊石器時代明顯改善。這裡發現的水稻可能還不是我國最早的稻作遺存。  ①  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湖南澧縣彭頭山新石器時代早期遺址發掘簡報》,《文物》1990 年第 8 期。  過去,人們對亞洲水稻的起源,一般認為印度最早,然後傳入我國。現在河姆渡、彭頭山等古遺址出土的稻穀、稻殼及有關遺物,證明最早的栽培稻是我們的祖先培育出來的。  我國的栽培秈稻被認為是從普通的野生稻演變而來。以後,在秈稻的傳播與栽培過程中,為適應氣溫較低的生態環境,產生變異分化,又出現了粳稻。據鑒定:上海市青浦縣崧澤遺址下層出土的稻穀和米均為粳稻。桐鄉羅家角和吳縣草鞋山遺址第 10 層出土的稻穀,大部分是秈稻,一部分是粳稻。在長江中游地區的京山屈家嶺、天門石家河、武昌放鷹台等遺址中出土的稻作遺存全是粳稻。其中屈家嶺出土的粳稻是我國稻作中顆粒較大的粳稻品種,和現在長江流域普遍栽培的粳稻品種比較接近。  據碳 13 測定提供的古代居民食譜訊息,證實我國古代居民的食譜存在南稻北粟的格局。同時證實北方地區居民食譜中粟的比重在增加。例如居住在西安半坡、寶雞北首嶺的仰韶文化的居民食譜中,粟的成分佔了將近一半;到了龍山文化時期,山西襄汾陶寺的居民食譜中粟的成分佔了 70%。而且豬的食譜中也有較多粟的成分,說明家豬的飼料中粟或谷糠的數量也增多了①。  ①  蔡蓮珍、仇士華:《碳十三測定和古代食譜研究》,《考古》1984 年第 10 期。  農業出現以後,人們在長期的生產實踐中不斷摸索,積累經驗,使耕作技術逐漸得到改進。但是,無論是北方還是南方,最初的耕作方式都是很粗放的。他們大概都經歷過火耕階段。所謂火耕,是用石斧等工具把樹木砍倒,晒乾後用火焚燒。這樣既開闢了荒地,燒後的草木灰也成了肥料。經火焚燒後的土地也較疏鬆,人們就用一端砍尖的木棒掘洞,在洞內點播種子。此後,人們就等待穀物成熟,屆時再去收穫。那時,人們還不懂得施肥與中耕。一塊地種了幾年,等肥力減少時,就棄置不用而另開耕地。這種耕作方法在近代的一些落後民族中仍能看到。  大約在距今六、七千年前後,我國古代先民已掌握了鋤耕或耜耕方法。在一些新石器時代遺址中出現了石鏟、石耜、骨耜等掘土工具,表明人們已經懂得播種前要先翻土地。用工具翻土,能使土質疏鬆,改良土壤的結構,延長土地的使用年限,並擴大耕地面積。這對提高農作物的產量有重要意義。石鋤、蚌鋤的出現,可用於中耕鋤草;石鐮、蚌鐮、帶孔的石刀、陶刀等則是收割穀物的工具。原始農業發展到這個階段,農作物的收穫相對有了保證。人們可以較長時間定居在一個地點,在幾塊土地上輪流倒換種植農作物,不必經常為開墾新荒地而遷徙流動。  新石器時代的居民們大多選擇在河流的二級台地或河網地區居住。那裡離水源較近,居民的飲用水就近汲取,比較方便。當掘井技術被人們掌握以後,井水除了供人們飲用外,有的還可用於灌溉。崧澤遺址中發現的屬馬家浜文化的直筒形水井,是迄今發現年代最早的直筒形水井,距今約 6000 年左右。此外,吳縣澄湖、崑山太史淀、嘉興雀幕橋、餘姚河姆渡(上層)等地距今 5500 年—4000 年間的古遺址中也都發現了水井。這些水井是否都已用於灌溉,似還不能一概而論,但據水稻生長的特點推測,河姆渡遺址的居民在耕種水稻時,已初步掌握了依地勢高低開溝引水和做田埂等排灌技術。  隨著農業生產技術不斷改進,農作物產量增加,人們居住在一個地點的時間也就越來越長。因此,在新石器時代中期出現了具有一定規模的居民聚落。例如秦安大地灣、西安半坡、臨潼姜寨等遺址,就是其中有代表性的地點。考古研究證明,一個聚落中的人群世代相傳,在勞動、生息、繁衍中,前後經歷的時間可達一、二百年至數百年之久。  由於耕作技術的進步,人們培育的品種也越來越多。鄭州大河村遺址一座仰韶文化的房屋基址中出土一件陶瓮,瓮內儲藏的糧食已經炭化,經過鑒定,被認為是高粱。甘肅東鄉林家遺址,在馬家窯文化的一個袋形窯穴中,整齊地放置著當時割下的捆成小把的稷穗,其儲量達 1.3 立方米。50 年代在安徽亳縣釣魚台的一個陶鬲中發現了小麥。因有人懷疑陶鬲並非龍山文化遺物,故不被引用。後來在甘肅民樂縣東灰山遺址中發現了炭化糧食,經鑒定,有小麥、大麥、粟、高粱、稷等品種。碳 14 測定的年代為距今 5000±u65297X59年。其中炭化小麥大多為短圓形,形態完整,胚部清楚。大粒型被認為是普通小麥種,小粒型可能屬密穗小麥。這些發現表明,雖然粟是北方地區先民們耕種的主要作物,但人們還培育了其他穀物品種,人們對穀物的需求已逐漸多樣化。  同時,生長在長江以南的水稻,也逐漸向黃河流域落戶。本世紀 20 年代在河南省澠池縣仰韶村曾發現過稻殼;50 年代在陝西華縣泉護村的仰韶文化遺存中也發現了類似稻穀的痕迹,不過數量很少。近年在發掘陝西扶風的案板遺址時,發現了水稻遺存,經灰像法鑒定得以確認。在河南臨汝李樓遺址的龍山文化遺存中也發現了炭化稻穀。這說明黃河流域的居民至少在龍山文化時期已經種植水稻了。水稻雖然起源於熱帶與亞熱帶地區,但它的適應性較強。只要滿足它對水與日照的要求,氣溫較冷的地帶也是可以種植的。  在新石器時代許多遺址中都發現了植物果實,如裴李崗遺址中有梅、酸棗、核桃;河姆渡遺址中出土有葫蘆、橡子、菱、酸棗、薏米、桃等等,這些都是當時的居民所採集的野生果實。但到仰韶文化時期或其前後,許多地方已經出現了初級園藝,種植了蔬菜。如西安半坡遺址的 38 號房基內一個小罐中貯存的芥菜或白菜的菜籽;秦安大地灣遺址中出土的油菜籽;杭州水田畈、吳興錢山漾遺址中出土了西瓜籽和甜瓜籽等。長期以來,西瓜被認為來自西域,但上述發現說明西瓜早在新石器時代即被長江下游的居民所培育。  經過鑒定,吳興錢山漾、杭州水田畈遺址中還出土了花生、芝麻、蠶豆、菱角、毛桃、酸棗、葫蘆等植物種籽。其中花生已經炭化,形狀近似小粒種;芝麻的內部已空,所剩種皮比較新鮮,顆粒比現代的栽培品種略大;蠶豆呈半炭化狀態,與現代的栽培品種不很相似;菱角已炭化,形狀與現在嘉興南湖所產的雙角菱相似,但個體略小。有人認為上述品種中有相當一部分種籽是良渚文化先民種植的農作物。它們的形狀與現代品種的差異,是 5000 年來在長期栽培過程中因人工選種等因素造成的。  新石器時代晚期的耕作技術又有進步。一些地方已進入犁耕農業的階段,還出現了原始灌溉工程,這使農作物的產量進一步提高。農業提供的農產品除了滿足農業生產者自身的消費外已經有了剩餘,因此社會中有一部分人已脫離農業生產,去從事其他生產活動,出現了農業與手工業的分工。繼專業陶工之後,琢玉、牙雕與金屬冶鑄業等陸續出現。在這種情況下,私有制迅速得到發展。一些地方出現了早期城市。所有這些,預示著社會正朝文明時代過渡。  畜牧業與農業一樣是人類社會發展到一定時期的產物。它只有在人們的生產技術與經驗積累到一定水平的時候,家畜的飼養才能產生。原始人類最初的食物來源主要靠狩獵和採集,動物的馴養則是狩獵經濟發展的結果。弓箭出現以後,提高了狩獵的效果。網罟、陷阱、欄柵等在狩獵中的使用,使人們能夠捉到活的動物。人們捕獲的動物時多時少。當捕獲的動物數量較多的時候,人們沒有立即將它們全部屠宰,而用繩索捆綁或用圈欄圈養起來,待食用時再去屠宰。特別是捕獲的幼仔,食用又嫌肉少,它本身又不傷人,圈養以後還日見長大,這或許是引發人類去馴養動物的始因。其中,狗經過馴養以後,還成為狩獵時的幫手,因此,狗被認為是最先馴養的動物。  河北徐水南庄頭遺址出土的動物遺骸,經過鑒定,認為狗與豬可能均已被馴養成家畜。南庄頭遺址是迄今我國新石器時代遺址中年代最早的一處。因此,這一發現為我國的家畜飼養業起源於萬年前後的推測提供了重要的依據。  家畜飼養業一經出現,馴養動物的品種也不斷擴大。例如武安磁山遺址中,發現除了豬、狗在當時已被馴養為家畜外,出土的雞骨經過鑒定,證明雞在當時也已成為家畜。其中,家豬遺骸中,未成年豬佔了將近 30%,新鄭裴李崗遺址中也發現了這三種家畜。餘姚河姆渡遺址中,除家豬外,還有羊和水牛,特別是水牛的數量很多,在出土的動物遺骸中佔有相當比例。豬與羊還被做成陶塑品,在遺址內也有出土。我國是世界上最早飼養豬的國家之一。河姆渡遺址中出土的小陶豬體態肥胖,腹部下垂,四肢較短,前後軀體的比例為 1∶1,介於野豬(7∶3)和現代家豬(3∶7)之間,整個形態和野豬相去甚遠。在考古發掘中,幾乎每個新石器時代遺址內都發現有豬的遺骸。許多實例表明:凡是以農業為主要經濟的氏族部落,都以豬作為主要家畜來飼養,並成為人們食用肉類的主要來源。河姆渡遺址出土的水牛遺骸是目前已知年代最早的家畜標本。作為家畜,它供人們役使,肉供食用,牛肩胛骨還被製成骨耜來使用。所以,長江下游地區可能是飼養水牛的發源地。在黃河流域,大約在仰韶文化時期已飼養黃牛。在龍山文化時期,又增加了馬和貓。這樣,到中國新石器時代晚期,馬、牛、羊、豬、狗、雞這「六畜」,均已成為家畜而被人們飼養了。  反映這種飼養情況的,還有圈欄遺迹。河姆渡遺址中已發現木柵圈欄。在臨潼姜寨遺址內也發現了兩處圈欄,呈圓形,直徑約 4 米,周圍有木柵,欄內有 20~30 公分厚的畜糞堆積。此外還有兩個牲畜夜宿場,面積達 100多平方米。這說明當時飼養的牲畜已有一定的數量。  動物馴養成家畜以後,它們繁殖的後代也陸續傳播到各地。例如水牛雖然最初在長江下游被馴養,但從考古發掘的情況看,在年代較晚的大汶口文化、龍山文化中也已被發現。其中,河北邯鄲澗溝與陝西長安客省庄都距長江下游甚遠,但在龍山文化遺址中都發現了水牛的遺骸。  家畜飼養業與農業是差不多同時出現的。在這之前,由狩獵與採集而得到的野生動植物,是人們食物與生活資料的主要來源。這在很大程度上是依賴於自然界的恩賜。自從農業與家畜飼養業出現以後,雖然仍有狩獵與採集活動作為獲取食物與生活資料的來源之一,但已基本上改變了人與自然的關係。人們開始從耕地上獲得糧食,從家畜飼養業中得到肉食,這是人類靠自己的勞動來增殖天然產品,為自己找到了比較穩定、可靠的衣食來源。同時,家畜飼養業為製作骨質工具與用具、武器及裝飾品等提供了部分原料。例如,河姆渡遺址中出土的農業用工具骨耜,有一部分來自飼養的水牛。用骨料製作的骨匕是人們的食具;骨簪、骨珠、骨管是人們常用的裝飾品;骨鏃則是當時重要的武器。因此,家畜飼養業的出現與農業的出現一樣,在歷史上具有重大意義。  當家畜的價值被人們逐漸認識之後,人們飼養家畜的數量也逐漸增多,並被視為財富,成了人類最早的私有財產之一。這種情形在新石器時代晚期已經出現。少數人將家畜與其他隨葬品一起放入死者的墓穴,以顯示死者生前的富有。隨葬家畜的數量與墓穴的大小成正比,墓穴越大數量也越多。山東泰安大汶口墓地的 133 座墓葬中,有 43 座放有豬頭、豬下頜骨,一共放有96 個,最多的一墓放有 14 個。山西襄汾陶寺墓地的大墓中隨葬的豬下頜骨,少的有幾個,多的達幾十個。這種情況正說明當時的家畜飼養業有了較快發展。它的發展,為農業與畜牧業、手工業的分工創造了條件。而農牧業的發展,是使腦力勞動從體力勞動中分離出來的物質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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