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戀的進化之謎
圖片作者:Matt Manley
毒舌的批評家們一直以來就認為,進化生物學這門學問說得再高深,充其量也就是「亂猜」——不過事實卻恰好與此相反。最近,一批進化生物學者才確定了之前大量無法解釋的現象時如何參與到人類進化的進程中的——從解剖學,生理機能,胚胎學和行為學等角度。當然,並不是所有的問題都被解決了,就目前而言,仍然有很多無法解釋的現象,其中一個最突出的就是「同性戀的起源」(Origins of Homosexuality)。
這個問題聽起來簡單,但是它卻難倒了世界上該領域內中最傑出的頭腦。
首先說說這個問題本身。
對於任何一個特性,要參與到進化過程中的一個必要因素就是要和繁殖過程產生關聯,更詳細地說,就是成功地讓相關基因流傳到下一代。所以,如果說同性戀是進化過程的產物——並且它確實是——那麼和同性相互吸引相關的遺傳因素必定會從人對同性的偏愛中獲得某種生殖上的益處。這樣一來問題就很明顯了:眾所周知,同性戀比異性戀的後代要少,並且技術上來說,同性戀是無法進行繁殖的,那麼為什麼自然選擇沒有將同性戀從進化中「抹去」呢?
而這個悖論在那些性向獨一(exclusive)的同性戀人群身上顯得尤其矛盾;他們完全沒有任何異性戀傾向。同樣,就算是在雙性戀身上,這個悖論仍然是奏效的,因為對於整個人類來說,一點微不足道的變化都可能引起潛在的進化進程變化。
種群遺傳學的奠基人之一,約翰·伯頓·桑德森·霍爾丹(J.B.S.Haldane)有一個很著名的理論,該理論假設有兩種交替性存在的基因,其中一種可以在99.9%的人口身上找到,而另一種則在剩下的0.01%身上找到。之後他又計算到,如果這種罕見的基因僅有1%的遺傳優勢,那麼在4,000代之後——這個數字在整個進化過程中可以說不值一提——這種微弱的優勢或許能夠「反轉」。就像收取「複利」的道理一樣,在人種間互相交配幾千代之後,這種基因在遺傳苦中已經不再罕見。
從人類利益的角度考慮,這一點的意義相當重大。舉個例子,男同性戀與數量相同的男異性戀相比,生育率只有後者的20%。目前我還沒有看到可靠的女同性戀的相關數據,不過我想結果應該也是類似的。除此之外,和堅決的異性戀者相比,雙性戀的「繁殖產出率」也應該會低一些。
要解開這個謎,我們甚至不能爭論說同性戀是一種後天習得行為(learned behavior)。科學界所達成共識的是,「同性偏好」是深深紮根於生物學中的。不僅是人類,數年來,科學家們也搜集到了其它野生動物中出現的同性偏好的證據。並且就算不說動物,光是這一點跨人類種族跨文化就很能說明問題了。
上世紀90年代早期,美國國家健康研究院的一位遺傳學家帶頭進行了一次研究,研究報告指出存在一種叫做「Xq28」的等位基因(allele),這種基因存在於 x染色體上,它決定了男性的性取向。不過後續的研究證明它的機能並不是一些人(主要為同性戀,人權主義者等)希望的那麼簡單,並且部分研究還讓一些人(那些堅持「同性戀是後天的,對生活方式的選擇」的人群)對此產生了恐懼心理。
很多試圖確認 Xq28 在同性戀行為中的必要性的研究都沒有取得成功,不過越來越多的人認為這種基因的確對男性的同性戀行為有一定的影響。值得一提的是,Xq28 和女性同性戀並沒有什麼關聯。
所以比較科學的總結是,在男同性戀當中,如果過不是絕對的控制,至少同性戀取向是受到這一種或者集中等位基因所影響的。和男同性戀同理,女同性戀的發生機制應該類似,只是我們目前還沒有找到「女版」的 Xq28。
除了那些直接尋找具體的,性向決定基因之外,還有一些遺傳學證據也浮現了出來。一堆從研究雙胞胎和親生兄弟姐妹中所得出的數據顯示,這些影響性向的基因,它們的作用機理相當複雜,要徹底了解它們我們還有很長的路要走。被收養的小孩(即無血緣關係的親人)成為同性戀的概率要比同胞兄弟姐妹共同成為同性戀的概率小,而後者發生的概率又比孿生兄弟姐妹共同成為同性戀的概率小。
同樣地,在不同國家,地區和種族中,同性戀所佔人口的比例大致都相同。這些都成為了同性戀具有遺傳性的證據。 不過和同性戀相關的基因到底有怎樣的偏好呢?什麼樣的人和家庭更容易帶有這樣的基因呢?——我們現在還不知道。
下面是一些可能的解釋:
科學家推測說,利他主義(altruism)或許可以遺傳——如果和利他主義相關的基因獲得了遺傳優勢的話。而同性戀也是一樣。在同性戀中,生殖能力和排卵等功能要麼被削弱,要麼就無用。從進化的角度看,它可能的益處就是能夠幫助他們的兄弟姐妹分擔撫養後代的工作。
不幸的是,目前還沒有發現同性戀在協助親人上花了更多時間。不過,研究者們所做的調查時基於問卷的,而非實地觀察。並且,現代文明畢竟和幾百萬年前不一樣,人類的社會屬性比從前任何時期都要強,所以這也可能是同性戀在現代沒有展現出更多協助家人,撫養後代的特性。
近來一項在薩摩亞群島所做的研究,對象是當地的傳統人口。男同性戀在當地被叫做「fa"afafine」,它們沒有後代,但是完全被社會所接納,也被家庭所接納。他們在家庭中會花更多的時間照顧自己的侄子侄女——和他們自己有25%相同基因的親人。
有人類學研究的證據顯示,在農業文明時期,男同性戀有更多的機會能成為牧師,薩滿巫師等神職人員。他們比它們的異性戀同胞獲得了額外的社會威望,而這種基因從他們的異性戀同胞身上開始向下一代流傳。這樣的家族中出現同性戀的概率也會增大。這個假設很吸引人,不過同樣,它缺乏經驗主義上的支持。
雖然絕大部分生物學者都堅持自然選擇更多發生在個體,家庭單位上而非群體之中,不過仍然有可能,人類是自然界中的一個例外。或許同性戀群體在某種分工中表現一直就比異性戀要出色,於是他們「保留」了這一「傳統」。這一假設最近引起了不少爭論,不過在贊同聲中最中肯的說法來自人類學家 Sarah B. Hrdy。他、她說,在人類進化史上,撫養後代從來就不單單是父母雙方(尤其是母親)的職權。我們的祖先們很積極地參與到了家庭後代的撫養中——尤其是那些有血緣關係但是沒有後代的親屬在這上面做出了很大的貢獻。
在靈長類動物的族群中,新生嬰兒出生後都非常需要幫助,這也是為什麼智人能將這一「共同撫養」的系統維持下來的原因。當這些撫養後代的助手都是同性戀時,族群的收益才能最大化,這也是群體選擇的意義所在——動物的社會行為,作為避免因過大密度使群體滅絕的密度調節機制,由群體選擇而進化形成。
同性戀作為一種遺傳素質(genetic predisposition),當和某種特定基因相結合起作用時,可能會帶來一種補償性的利益,比如著名的地中海貧血症,其中的致病基因在特定的地區可以起到防止瘧疾發病的作用。雖然目前導致同性戀的基因還沒有被最終確定,但是這種可能性仍然存在。
有無可能有這樣一種或者多種基因,它預先就偏向於同性戀(或者偏向於更弱的繁育後代可能性)——但是僅僅在一個性別中——而在另一性別中,同樣地基因又會提高繁育後代的能力?雌雄兩性在進化過程中處於競爭的態勢,他們永遠不可能在進化中「皆大歡喜」,對雄性有力的基因往往會阻礙雌性同類相關的適應性。
一項研究發現,男同性戀的女性親屬往往生育了更多的後代。這可能就證實這種基因的存在——他們對男性生育能力不利,但是可能增強了他們女性親屬的生育能力。
同性戀行為可能既不是適應性行為,也不是適應不良的行為,它可能是非適應性的。這就是說在進化過程中,它沒有被「選中」,但是它仍然存留了下來。他們也在社會中尋求一種配對關係(pair bond),以及精神和生理上的滿足。至於為什麼這會存留下來,可能是因為那些擅長於和其他人類溝通,進行配對的人,生育後代的能力也更強。
[via: Chronicl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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