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股票市場簡介

    1984年- 提出建立資本市場構想     1984年11月-中國第一股發行1萬股     1986年-中國第一個證券交易櫃檯誕生     1990年11月26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成立     1990年-深圳證券交易所試開業     1991年8月28日- 中國證券業協會在北京成立      1992年5月21日-上交所取消股票交易價格限制     1992年8月10日-「810」事件     1992年10月12日-證監會正式成立     1992年8月-1994年8月-股市變冷     1994年7月30日-三大利好救市政策引發大漲     1996年12月-政策扼住股市漲勢     1999年5月19日-5.19行情爆發     1999年6月-多重利好促股市大漲     1999年7月1日-《證券法》實施打開潘多拉魔盒:從國有股減持到股權分置改革     2001年6月-國有股減持拉開序幕     2001年7月-國有股減持在新股發行中正式開始     2001年10月23日-證監會宣布暫停首次發行和增發股票時出售國有股     2001年7月-社保基金正式入市     2002年6月-國務院決定停止減持國有股     2002年12月-QFII制度正式實施     2005年4月30日-股權分置改革試點正式啟動     2005年6月-利好齊發,股改行情啟動     2006年9月-股權分置改革已近收官     2006年下半年到07年10月16日-上證指數高達6124.04點,隨後隨著國際金融局勢急轉直下,美國次貸危機 ,世界第三大投行雷曼兄弟倒閉,中國股市特有的大小非現象使得上證指數一路下滑,至2008年10月24日收盤上證指數收於1839.62點,跌幅近70%     股票性質     股票持有者憑股票從股份公司取得的收入是股息。股息的發配取決於公司的股息政策,如果公司不發派股息,股東沒有獲得股息的權利。優先股股東可以獲得固定金額的股息,而普通股股東的股息是與公司的利潤相關的。普通股股東股息的發派在優先股股東之後,必須所有的優先股股東滿額獲得他們曾被承諾的股息之後,普通股股東才有權力發派股息。股票只是對一個股份公司擁有的實際資本的所有權證書,是參與公司決策和索取股息的憑證,不是實際資本,而只是間接地反映了實際資本運動的狀況,從而表現為一種虛擬資本。     股票至今已有將近似400年的歷史,它伴隨著股份公司的出現而出現。隨著企業經營規模擴大與資本需求不足要求一種方式來讓公司獲得大量的資本金。於是產生了以股份公司形態出現的,股東共同出資經營的企業組織。股份公司的變化和發展產生了股票形態的融資活動;股票融資的發展產生了股票交易的需求;股票的交易需求促成了股票市場的形成和發展;而股票市場的發展最終又促進了股票融資活動和股份公司的完善和發展。 股票最早出現於資本主義國家。世界上最早的股份有限公司制度誕生於1602年在荷蘭成立的東印度公司。股份公司這種企業組織形態出現以後,很快為資本主義國家廣泛利用,成為資本主義國家企業組織的重要形式之一。伴隨著股份公司的誕生和發展,以股票形式集資入股的方式也得到發展,並且產生了買賣交易轉讓股票的需求。這樣,就帶動了股票市場的出現和形成,並促使股票市場完善和發展。在1611年東印度公司的股東們在阿姆斯特丹股票交易所就進行著股票交易,並且後來有了專門的經紀人撮合交易。阿姆斯特丹股票交易所形成了世界上第一個股票市場。目前,股份有限公司已經成為最基本的企業組織形式之一;股票已經成為大企業籌資的重要渠道和方式,亦是投資者投資的基本選擇方式;股票市場(包括股票的發行和交易)與債券市場成為證券市場的重要基本內容。      (1)股票是一種出資證明,當一個自然人或法人向股份有限公司參股投資時,便可獲得股票作為出資的憑證;      (2)股票的持有者憑藉股票來證明自己的股東身份,參加股份公司的股東大會,對股份公司的經營發表意見;      (3)股票持有者憑藉股票參加股份發行企業的利潤分配,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分紅,以此獲得一定的經濟股票市場的影響作用。     股票市場的影響作用     股票和股票市場,無疑對資本主義國家的企業的經濟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對社會主義國家同樣適用,它的積極做用有:     1、對國家經濟發展的作用      (1)可以廣泛地動員,積聚和集中社會的閑散資金,為國家經濟建設發展服務,擴大生產建設規模,推動經濟的發展,並收到「利用內資不借內債」的效果。      (2)可以充分發揮市場機制,打破條塊分割和地區封閉,促進資金的橫向融通和經濟的橫向聯繫,提高資源配置的總體效益。     (3)可以為我國改革完善企業的組織形式探索一條新路子,有利於不斷完善我國的全民所有制企業,集體企業,個人企業,三資企業和股份制企業的組織形式,更好地發揮股份經濟在我國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促進我國經濟的發展。     (4)可以促進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發展,特別是股份制改革的深入發展,有利於理順產權關係,使政府和企業能各就其位,各司其職,各用其權,各得其利。      (5)可以擴大我國利用外資的渠道和方式,增強對外的吸納能力,有利於更多地利用外資和提高利用外資的經濟效益,收到「用外資而不借外債」的效果。      (6)作為普通散戶炒股風險是大於收益的,因為漲跌是非常不可控,相對於機構或資金大的莊家來說,散戶風險比他們大得多。          2、對股份制企業的作用      3、對股票投資者的作用          股票分類     股票可以根據投資主體的不同分為國家股、法人股、內部職工股和社會公眾個人股;按股東權益和風險大小,可以分為普通股、優先股以及普通和優先混合股;按照認購股票投資者身份和上市地點不同,可以分為境內上市內資股、境內上市外資股和境外上市外資股三類。現在比較流行的分類方法還分為:     A股     A股的正式名稱是人民幣普通股票。它是由我國境內的公司發行,供境內機構、組織或個人(不含台、港、澳投資者)以人民幣認購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B股     B股也稱為人民幣特種股票。是指那些在中國大陸註冊、在中國大陸上市的特種股票。以人民幣標明面值,只能以外幣認購和交易。     H股     H股也稱為國企股是指國有企業在香港 (Hong Kong) 上市的股票。     S股     S股是指那些主要生產或者經營等核心業務在中國大陸、而企業的註冊地在新加坡(Singapore)或者其他國家和地區,但是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掛牌的企業股票。     N股     N股是指那些在中國大陸註冊、在紐約(New York)上市的外資股。     股東權利     普通股 普通股是指在公司的經營管理和盈利及財產的分配上享有普通權利的股份,代表滿足所有債權償付要求及優先股東的收益權與求償權要求後對企業盈利和剩餘財產的索取權。普通股構成公司資本的基礎,是股票的一種基本形式。目前,在上海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中交易的股票都是普通股。 普通股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比例享有以下基本權利:(1)公司決策參與權。普通股股東有權參與股東大會,並有建議權、表決權和選舉權,也可以委託他人代表其行使其股東權利。 (2)利潤分配權。普通股股東有權從公司利潤分配中得到股息。普通股的股息是不固定的,由公司贏利狀況及其分配政策決定。普通股股東必須在優先股股東取得固定股息之後才有權享受股息分配權。 (3)優先認股權。如果公司需要擴張而增發普通股股票時,現有普通股股東有權按其持股比例,以低於市價的某一特定價格優先購買一定數量的新發行股票,從而保持其對企業所有權的原有比例。 (4)剩餘資產分配權。當公司破產或清算時,若公司的資產在償還欠債後還有剩餘,其剩餘部分按先優先股股東、後普通股股東的順序進行分配。 優先股 優先股相對於普通股。優先股在利潤分紅及剩餘財產分配的權利方面,優先於普通股。 優先股股東有兩種權利:(1)優先分配權。在公司分配利潤時,擁有優先股票的股東比持有普通股票的股東,分配在先,但是享受固定金額的股利,即優先股的股利是相對固定的。(例:如果公司不對優先股股東進行股利分配,則不能對普通股股東進行股利分配。因為優先股股東優先與普通股股東分配股利。)(2)優先求償權。若公司清算,分配剩餘財產時,優先股在普通股之前分配。 註:當公司決定連續幾年不分配股利時,優先股股東可以進入股東大會來表達他們的意見,保護他們自己的權利。後配股是在利益或利息分紅及剩餘財產分配時比普通股處於劣勢的股票,一般是在普通股分配之後,對剩餘利益進行再分配。如果公司的盈利巨大,後配股的發行數量又很有限,則購買後配股的股東可以取得很高的收益。發行後配股,一般所籌措的資金不能立即產生收益,投資者的範圍又受限制,因此利用率不高。後配股一般在下列情況下發行: (1)公司為籌措擴充設備資金而發行新股票時,為了不減少對舊股的分紅,在新設備正式投用前,將新股票作後配股發行; (2)企業兼并時,為調整合併比例,向被兼并企業的股東交付一部分後配股; (3)在有政府投資的公司里,私人持有的股票股息達到一定水平之前,把政府持有的股票作為後配股。垃圾股 經營虧損或違規的公司的股票。績優股 公司經營很好,業績很好,每股收益0.5元以上. 藍籌股 股票市場上,那些在其所屬行業內佔有重要支配性地位、業績優良,成交活躍、紅利優厚的大公司股票稱為藍籌股。     3、可分為     ①記名股票和無記名股票。這主要是根據股票是否記載股東姓名來劃分的。記名股票是在股票上記載股東的姓名,如果轉讓必須經公司辦理過戶手續。無記名股票,是在股票上不記載股東的姓名,如果轉讓,通過交付而生效。 ②有票面值股票和無票面值股票。這主要是根據股票是否記明每股金額來劃分的。有票面值股票是在股票上記載每股的金額。無票面值股票只是記明股票和公司資本總額,或每股占公司資本總額的比例。 ③單一股票和複數股票。這主要是根據股票上表示的份數來劃分的。單一股票是指每張股票表示一股。複數股票是指每張股票表示數股。 ④普通股票和特別股票。這主要是根據股票所代表的權利大小來劃分的。普通股票的股息隨公司利潤大小而增減。特別股票一般按規定利率優先取得固定股息,但其股東的表決權有所限制,特別股票又叫優先股票。 ⑤表決權股票和無表決權股票。這主要是根據股票持有者有無表決權來劃分的。普通股票持有者都有表決權,優先股票在某些方面享有特別利益的持有者,在表決權上常受到限制。無表決權的股東,不能參與公司決策。     4、根據股票交易的活躍程度,我國投資者將股票分為一線股、二線股和三線股:  股票基礎     1,報價單位      A股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0.01元人民幣。如:您要買進深發展,填單的價格為:10.02元,而不能填10.002元。B股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0.001美元(滬市)      2,漲跌停板      每日市價的最高漲至(或跌至)上日收盤價的10%幅度      ST股,ST是英文Special Treatment 縮寫,意即「特別處理」。該政策針對的對象是出現財務狀況或其他狀況異常的上市公司。漲跌幅度為5%      新股上市與漲跌停板     新股上市當天價格漲幅上限為發行價格×(1+1000%),下限為發行價×(1-50%)。但第二天則要遵循漲跌停板規則。      3,新股上市 的限價規定     新股上市當天價格在委託時,要遵守一些規則。如深市規定:新股首日上市集合競價範圍為其發行價的上下150元,連續競價的有效競價範圍是最近成交價的上下15元。滬市對新股首日上市連續競價的有效競價範圍是當時股價的10%。     4,一手      一手就是100股。股票買賣原則上應以一手為整數倍進行 但由於配股中會發生不足「一手」的情況,如10送3股,您有100股,變為130股,這時可以賣出130股。也就是說,零股不足「一手」可賣出。     5,現手 就是當時成交的手數     6、總手:總手是指某日或某一時段內股票成易量的總計,一般會顯示在K線圖片的下方,總手可以用來判斷股票成交量的大小。     7、T+1     T是英文Trade(交易的意思)的第一個字母。目前滬深兩所規定,當天買進的股票只能在第二天賣出,而當天賣出的股票確認成交後,返回的資金當天就可以買進股票。     8、集合競價 (開盤價如何產生)     每天交易開始前,即:9點15分到9點25分,滬深證交所開始接受股民有效的買賣指令,在9點30分正式開盤的一瞬間,滬深證交所的電腦主機開始撮合成交,以每個股票最大成交量的價格來確定每個股票的開盤價格。下午開盤沒有集合競價。集合競價不適用範圍:新股申購、配股、債券。      9、連續競價     集合競價主要產生了開盤價,接著股市要進行連續買賣階段,因此有了連續競價。集合競價中沒有成交的買賣指令繼續有效,自動進入連續競價等待合適的價位成交。而全國各地的股民此時還在連續不斷地將各種有效買賣指令輸入到滬深證交所電腦主機,滬深證交所電腦主機也在連續不斷地將全國各地股民連續不斷的各種有效買賣指令進行連續競價撮合成交。     10、配股填單      是填「買入」還是「賣出」。有人說,配股我拿錢買,當然填「買入」了。這在深市配股是對的,填「買入」。但在滬市配股時,就應填「賣出」。這個「賣出」不是「賣」配股,而是「賣」配股權,得到配股。      11、增發新股 的規定是:     上市公司申請增發新股,除應當符合《上市公司新股發行管理辦法》的規定外,還應當符合最近3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於10%,且最近1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低於10%等條件      股票指數股票價格指數即股票指數: 是由證券交易所或金融服務機構編製的表明股票行市變動的一種供參考的指示數字。由於股票價格起伏無常,投資者必然面臨市場價格風險。對於具體某一種股票的價格變化,投資者容易了解,而對於多種股票的價格變化,要逐一了解,既不容易,也不勝其煩。為了適應這種情況和需要,一些金融服務機構就利用自己的業務知識和熟悉市場的優勢,編製出股票價格指數,公開發布,作為市場價格變動的指標。投資者據此就可以檢驗自己投資的效果,並用以預測股票市場的動向。同時,新聞界、公司老闆乃至政界領導人等也以此為參考指標,來觀察、預測社會政治、經濟發展形勢. 計算股價平均數或指數時經常考慮以下四點: (1)樣本股票必須具有典型性、普通性,為此,選擇樣本對應綜合考慮其行業分布、市場影響力、股票等級、適當數量等因素。 (2)計算方法應具有高度的適應性,能對不斷變化的股市行情作出相應的調整或修正,使股票指數或平均數有較好的敏感性。 (3) 要有科學的計算依據和手段。計算依據的口徑必須統一,一般均以收盤價為計算依據,但隨著計算頻率的增加,有的以每小時價格甚至更短的時間價格計算。 (4) 基期應有較好的均衡性和代表性。股價指數是運用統計學中的指數方法編製而成的,反映股市總體價格或某類股價變動和走勢的指標。 根據股價指數反映的價格走勢所涵蓋的範圍,可以將股價指數劃分為反映整個市場走勢的綜合性指數和反映某一行業或某一類股票價格走勢的分類指數。 例如,深證綜合指數反映的是深圳股市整體走勢,而深圳B股指數反映的是在深交所上市的B股價格走勢,深圳行業分類指數則反映深圳股市中分類行業的價格走勢。 綜合指數/成份股指數 按照編製股價指數時納入指數計算範圍的股票樣本數量,可以將股價指數劃分為全部上市股票價格指數(即綜合指數)和成份股指數。 綜合指數是指將指數所反映出的價格走勢涉及的全部股票都納入指數計算範圍,如深交所發布的深證綜合指數,就是把全部上市股票的價格變化都納入計算範圍,深交所行業分類指數中的農林牧漁指數、採掘業指數、製造業指數、信息技術指數等則分別把全部的所屬行業類上市股票納入各自的指數計算範圍。成份股指數 是指從指數所涵蓋的全部股票中選取一部分較有代表性的股票作為指數樣本,稱為指數的成份股,計算時只把所選取的成份股納入指數計算範圍。 例如,深圳證券交易所成份股指數,就是從深圳證券交易所全部上市股票中選取40種,計算得出的一個綜合性成份股指數。通過這個指數,可以近似地反映出全部上市股票的價格走勢。上海的上證30指數是上交所的上證成份股指數。 計算方法 股價指數的計算方法,有算術平均法和加權平均法兩種。 1.算術平均法 是將組成指數的每隻股票價格進行簡單平均,計算得出一個平均值。 例如,如果所計算的股票指數包括3隻股票,其價格分別為15元、20元、30元,則其股價算術平均值為(15 20 30)/3=21.66元。 2.加權平均法 就是在計算股價平均值時,不僅考慮到每隻股票的價格,還要根據每隻股票對市場影響的大小,對平均值進行調整。實踐中,一般是以股票的發行數量或成交量作為市場影響參考因素,納入指數計算,稱為權數。例如,上例中3隻股票的發行數量分別為l億股、2億股、3億股,以此為權數進行加權計算,則價格加權平均值為(15×l+20×2+30×3)/(l+2+3)=24.16元。 由於以股票實際平均價格作為指數不便於人們計算和使用,一般很少直接用平均價來表示指數水平,而是以某一基準日的平均價格為基準,將以後各個時期的平均價格與基準日平均價格相比較,計算得出各期的比值,再轉換為百分值或千分值,以此作為股價指數的值。 例如,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發布的綜合指數基準日指數均為100點,而兩所發布的成份指數基準日指數都為1000點。 指數校正 在實踐中,上市公司經常會有增資和拆股、派息等行為,使股票價格產生除權、除息效應,失去連續性,不能進行直接比較。因此在計算股價指數時也要考慮到這些因素的變化,及時對指數進行校正,以免股價指數失真。      股票上市 股票上市是指已經發行的股票經證券交易所批准後,在交易所公開掛牌交易的法律行為,股票上市,是連接股票發行和股票交易的「橋樑」。在我國,股票公開發行後即獲得上市資格。上市後,公司將能獲得巨額資金投資,有利於公司的發展新的股票上市規則主要對信息披露和停牌制度等進行了修改,增強了信息披露的透明性是一個進步,尤其是重大事件要求細化持續披露,有利於普通投資者化解部分信息不對稱的影響。  股票基本特徵     (l)不可償還性。     股票是一種無償還期限的有價證券,投資者認購了股票後,就不能再要求退股,只能到二級市場賣給第三者。股票的轉讓只意味著公司股東的改變,並不減少公司資本。從期限上看,只要公司存在,它所發行的股票就存在,股票的期限等於公司存續的期限。      (2)參與性。     股東有權出席股東大會,選舉公司董事會,參與公司重大決策。股票持有者的投資意志和享有的經濟利益,通常是通過行使股東參與權來實現的。 股東參與公司決策的權利大小,取決於其所持有的股份的多少.從實踐中看,只要股東持有的股票數量達到左右決策結果所需的實際多數時,就能掌握公司的決策控制權。     (3)收益性。     股東憑其持有的股票,有權從公司領取股息或紅利,獲取投資的收益。股息或紅利的大小,主要取決於公司的盈利水平和公司的盈利分配政策。 股票的收益性,還表現在股票投資者可以獲得價差收入或實現資產保值增值。通過低價買人和高價賣出股票,投資者可以賺取價差利潤。以美國可口可樂公司股票為例。如果在1983年底投資1000美元買人該公司股票,到 1994年7月便能以 11 554美元的市場價格賣出,賺取10倍多的利潤。在通貨膨脹時,股票價格會隨著公司原有資產重置價格上升而上漲,從而避免了資產貶值。股票通常被視為在高通貨膨脹期間可優先選擇的投資對象。      (4)流通性。     股票的流通性是指股票在不同投資者之間的可交易性。流通性通常以可流通的股票數量、股票成交量以及股價對交易量的敏感程度來衡量。可流通股數越多,成交量越大,價格對成交量越不敏感(價格不會隨著成交量一同變化),股票的流通性就越好,反之就越差。股票的流通,使投資者可以在市場上賣出所持有的股票,取得現金。通過股票的流通和股價的變動,可以看出人們對於相關行業和上市公司的發展前景和盈利潛力的判斷。 那些在流通市場上吸引大量投資者、股價不斷上漲的行業和公司,可以通過增發股票,不斷吸收大量資本進入生產經營活動,收到了優化資源配置的效果。      (5)價格波動性和風險性。股票在交易市場上作為交易對象,同商品一樣,有自己的市場行情和市場價格。由於股票價格要受到諸如公司經營狀況、供求關係、銀行利率、大眾心理等多種因素的影響,其波動有很大的不確定性。正是這種不確定性,有可能使股票投資者遭受損失。價格波動的不確定性越大,投資風險也越大。因此,股票是一種高風險的金融產品。例如,稱雄於世界計算機產業的國際商用機器公司(ibm),當其業績不凡時,每股價格曾高達170美元,但在其地位遭到挑戰,出現經營失策而招致虧損時,股價又下跌到40美元。如果不合時機地在高價位買進該股,就會導致嚴重損失。  漲跌停板制度     漲跌停板制度源於國外早期證券市場,是證券市場中為了防止交易價格的暴漲暴跌,抑制過度投機現象,對每隻證券當天價格的漲跌幅度予以適當限制的一種交易制度,即規定交易價格在一個交易日中的最大波動幅度為前一交易日收盤價上下百分之幾,超過後停止交易。 我國證券市場現行的漲跌停板制度是1996年12月13日發布,1996年12月26日開始實施的,旨在保護廣大投資者利益,保持市場穩定,進一步推進市場的規範化。制度規定,除上市首日之外,股票(含A、B股)、基金類證券在一個交易日內的交易價格相對上一交易日收市價格的漲跌幅度不得超過10%,超過漲跌限價的委託為無效委託。 我國的漲跌停板制度與國外製度的主要區別在於股價達到漲跌停板後,不是完全停止交易,在漲跌停價位或之內價格的交易仍可繼續進行,直到當日收市為止。在國外發達股票市場,當股票市場發生巨大波動時,個別股票的漲跌停板限制才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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