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這個時代的理想主義
今年,哈佛請來了美國能源部長、諾貝爾獎獲得者朱棣文,而斯坦福則請來了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安東尼·肯尼迪(Anthony Kennedy)。前者的演講主題是關於環境能源保護與人類可持續發展,在氣候危機面前,每一個人都有參與幫助改進這個世界的責任,因為每一個人在未來都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而後者的演講主題則強調了捍衛法治與自由的重要性。自由和法治是在法律中被時時提出的一個重要命題,對此,這位1988年就由里根總統提名出任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的法律人自然深諳於心。法律人信奉的理念,是法律可以給人以自由,因為法律是我們這個時代使人人都能尋求和獲得正義的工具。法治代表著正義、公義、尊嚴和法律至上的威權,而自由則代表著人人與生俱來的表達、信仰和免於匱乏、恐懼的權利。法律人深信,自由與法治並不是某種文明的專利,而是全人類共同的財富。但是千百年來直至今天,世界上依舊有藐視法治的威權政體在赤裸裸地利用壓制性手段和謊言嚴密地控制公民的自由意志,從而導致相當一部人依舊生活在尊嚴遭受踐踏、權利被肆意剝奪的恐懼之中,因此,更年輕的一代人,他們所承擔的職責、所從事的事業,必須以法治高於秩序和珍視自由為基本信念,去傳播並幫助人們建立起對自由的嚮往以及對法治的信任。
在講演中,肯尼迪鼓勵年輕一代要敢於擔當與冒險,對習以為常的思想勇於提出挑戰。有趣的是,他的這個觀點是以中國法學院的建設為背景延展開的。 2008年10月,北大在深圳成立了國際法學院,這是國內600多所法學院中第一所採用美國J.D.法律博士培養模式的法學院。當問及面試學生是什麼因素激勵他們攻讀法學院的時候,肯尼迪驚奇地發現,這些中國學子對於法律的熱情,大部分都來自於一部好萊塢電影《律政俏佳人》的影響。該電影描繪了一位金髮碧眼的芭比美女艾莉·伍茲如何歪打正著的上了哈佛法學院,之後又如何在男性權威文化和官僚政治的雙重壓力之下保持自我,堅持法律信條的勵志故事。
北大國際法學院的成立,無疑對促進中國法律教育的國際化具有十分積極的影響。然而這裡肯尼迪更想告訴大家的是,在提升法律教育水平之外,個體也應該將自由之精神存於心間。如果對自由的追求在我們心中死亡,對法治包含民主、自由、平等等價值觀的概念缺乏踐行,那麼任何憲法,法律和任何法院都無法拯救自由。在中國,從孫志剛案、邱興華案到孫大午案、釘子戶案和肖志軍案,這許許多多的案件中,自由都是法律人心中的隱痛。美國的《外交政策》雜誌2008 年就曾刊登過一篇文章,題目是《10條最糟糕的中國法律》(The 10 Worst Chinese Laws)。文章里列舉了諸如《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等10條立法不當的法律條文。從1989年《行政訴訟法》頒布實施,到2007年《物權法》、《勞動合同法》的制定,人們的自由和權利在法律的天平中就開始一次次稱量。因此,如果年輕一代法律人也在這積習深重、法治在國家權力的名義之下時時讓位於人治的大環境里逐漸隨波逐流日益犬儒,丟失掉對於法律最起碼的尊重和敢於擔當的那股子冒險精神,那麼我們又有什麼希望可以相信,法律能夠帶給這個社會、帶給他人以自由?
肯尼迪和肯尼迪們的畢業演講並不辭藻華麗,甚至可以被認為太過於美國式的理想主義。但是聯想到當下中國的高等教育,我們似乎更有理由追問,我們對於「理想主義」的談論是否太少了?我們是否愈發迷失於功利主義與投機主義的現實浮躁里?在今年美國亞利桑那州立大學的畢業演講上,美國總統奧巴馬告誡畢業生們,美國經濟的衰退和道德的衰落有著密不可分的聯繫,華爾街對於金錢的貪婪早已蔓延到美國的教育體系之中,許多大學向學生灌輸的是追求金錢、名譽和地位,是登上富人榜、坐寬敞的辦公室、掛花哨的頭銜,而這樣做的結果,卻是「將外表置於實質之上,名聲置於人格之上,短期利益置於長期成就之上(appearance over substance, celebrity over character, short-term gain over lasting achievement)。」這一切,都需要年輕的一代站出來,發揮他們的勇敢精神、熱情和精力,去改變。這份希望,也應該同樣適用於中國的年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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