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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軾與「烏台詩案」

蘇軾與「烏台詩案

烏台詩案,發生於宋神宗元豐二年(1079年),為蘇軾政治生涯重大轉折,幾至於死亡,後經力保,改謫黃州團練副使安置。

所謂「烏台」,即御史台,因官署內遍植柏樹,又稱「柏台」。柏樹上常有烏鴉棲息築巢,乃稱烏台。 蘇軾於當年移知湖州,到任後上表謝恩,朝臣以其上表中用語,暗藏譏刺。御史何正臣上表彈劾蘇軾,指其「愚弄朝廷,妄自尊大」,又以蘇軾動輒歸咎新法,要求朝廷明正刑賞。御史李定曾因不服母孝,受蘇軾譏諷。於此案中,也指蘇軾有「悛終不悔,其惡已著」、「傲悖之語,日聞中外」、「言偽而辯,行偽而堅」、「怨己不用」等四大可廢之罪。 御史舒亶尋摘蘇軾詩句,指其心懷不軌,譏諷神宗青苗法、助役法、明法科、興水利、鹽禁等政策。於是,神宗下令拘捕,太常博士皇甫遵奉令前往逮人。

蘇轍時在商丘已預知消息,托王適協助安置蘇軾家屬,並上書神宗陳情,願以官職贖兄長之罪。蘇軾受捕,寫信給蘇轍,交代身後之事,長子蘇邁則隨途照顧。押解至太湖,蘇軾曾意圖自盡,幾經掙扎,終未成舉。捕至御史台獄下,御史台依平日書信詩文往來,構陷牽連七十餘人。

蘇軾自料必死,暗藏金丹,預備自盡。 押解途上,蘇軾與蘇邁約定,如有不測,則單送魚至牢中。親戚送飯時,一時不查,蘇軾以為將死,遂寫下二詩與蘇轍訣別: 「聖主如天萬物春,小臣愚暗自亡身。百年未滿先償債,十口無歸更累人。是處青山可埋骨,他年夜雨讀傷神。與君世世為兄弟,又結來生未了因。 」「柏台霜氣夜凄凄,風動琅璫月向低。夢繞雲山心似鹿,魂驚湯火命如雞。眼中犀角真吾子,身後牛衣愧老妻。百歲神遊定何處,桐鄉知葬浙江西。」 後因太皇太后曹氏、王安石等人出面力挽,蘇軾終免一死,貶謫為「檢校尚書水部員外郎黃州團練副使本州安置」,前往黃州,為其文學創作生涯的重要階段。蘇轍被貶江西瑞州任筠州酒監,與蘇軾平日往來者,如曾鞏、李清臣、張方平、黃庭堅、范縝、司馬光等29人亦遭處分。張方平、司馬光和范鎮都是罰紅銅三十斤,其餘各罰紅銅二十斤。

緣由:

《湖州謝上表》「陛下知其愚不適時,難以追陪新進;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養小民。」 句中「其」為自稱,他以自己同「新進」相對,說自己不「生事」,就是暗示「新進」人物「生事」。古代文人因為客觀環境使然,總是習慣於在譴詞造句上表現得十分微妙,而讀者也養成一種習慣,本能地尋求字裡行間的含義。比如御史台里的「新進」們。六月,監察御史里行何大正摘引「新進」、「生事」等語上奏,給蘇軾扣上「愚弄朝廷,妄自尊大」的帽子。明明是蘇軾在諷刺他們,而他們反說蘇軾愚弄朝廷。偷梁換柱正是小人們的慣技。這裡還有一點背景,王安石變法期間,保守派和變法派鬥爭激烈,兩派領袖分別是兩位丞相司馬光和王安石,因前者給後者的長信中有「生事」二字,於是「生事」成了攻擊變法的習慣用語;「新進」則是蘇軾對王安石引薦的新人的貶稱,他曾在《上神宗皇帝》書里說王安石「招來新進勇銳之人,以圖一切速成之效」,結果是「近來樸拙之人愈少,而巧進之士益多」。後來正是曾擁護過王安石的「巧進之士」呂惠卿把王安石出賣了,使其罷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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