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學與民主
阿羅悖論的起源,應該包含兩個方面。一個是歷史的起源,另一個是機制的起源。
談及阿羅悖論的歷史起源,則應該從福利經濟學說起。福利經濟學從提出至今,大致走過了三個里程碑。第一個里程碑是庇古的經濟福利學,稱為舊福利經濟學。它包含著兩個基本命題:第一,國民生產純產值越大,社會經濟福利就越大;第二,國民收入分配越是平等,社會經濟福利就越大。第二個里程碑是以帕累托最優狀態命名的新福利經濟學。他們提出的福利最大狀態實質是效率最大狀態,表述如下:在經濟運行時,如對現狀進行的改變,使得至少有一個人的福利增進了,這種改變就有利;如果使得至少一個人的福利減少了,這種改變就不利;但是,如果使得一個人的福利增進的同時,而使得另一個人的福利減少,就不能說這種改變一定有利或者不利。然而就是在此時,卻達到了帕累托最優狀態。經濟學們通過嚴格的推理證明:在完全競爭的條件下,如果消費者追求最大效用滿足,生產者追求最多利潤獲得,生產要素所有者追求最大收入,加上沒有經濟外部效應,就一定能夠達到社會福利最大的帕累托最優狀態。第三個里程碑,是以伯格森、薩繆爾森為代表的社會福利函數派。社會福利函數派認為,因為不同的收入分配會對消費和生產發生不同的影響,因此福利經濟學不應該排除收入分配問題。帕累托的最優狀態只解決了經濟效率問題,沒有解決合理分配問題。如果一個人獨霸全世界的山河土地,仍會存在著相應的一個帕累托最優狀態。他們認為,經濟效率僅是社會福利最大的必要條件,而合理分配產品收入是社會福利最大的充分條件,只有同時解決效率和公平的問題,才能達到社會福利的唯一最優狀態。為此,他們殫盡心力地尋找社會福利函數。他們以政治投票與貨幣投票具有相似特徵出發,提出用政治投票的方式構建社會福利函數。但是,遺憾的是,阿羅卻以嚴格的數理邏輯推導出了投票悖論,以形式化的方式證明了無法以投票的方式產生人人都能接受的唯一社會福利函數。這使得社會福利函數派的公平設想歸於毀滅。然而,阿羅悖論所說的投票悖論引發的更是一場深刻的經濟理論危機。阿羅悖論從最深邃的意義上可以被理解成:個人私自利益與社會整體利益無論如何必然存在矛盾,不能在滿足所有個人私有利益的前提下,邏輯地導出社會整體利益同時也被滿足的結論。
阿羅悖論使多年來福利經濟學的成果毀於一旦。同時,我們還要進一步看到悖論揭示的深刻性。因為,從亞當·斯密開始的「看不見的手」論述,即整個西方經濟學關於市場經濟導致資源配置最優化的概念,是從個人利益被滿足的同時,會自動地導向全社會資源配置的總體優化為前提的。設想,當將政治投票形式換成貨幣投票形式,則問題的嚴重性就凸顯出來。因為,阿羅悖論已經脫離了具體內容,用公理化的形式,證明了從上述的前提到結論是絕對不可能的。這樣一來,西方經濟學的整個大廈基礎都將被傾覆,市場經濟的所有現成結論都被推翻。推理很深奧,思想很深刻,挑戰很嚴厲,事態很嚴重。然而問題究竟出在何處?問題是,當理論家下意識地理解阿羅悖論時,都把人們的政治投票選擇行為等同於人們的貨幣投票選擇行為。這也包括阿羅本人。他寫道:「投票和市場的方法,是彙集許多不同的個人趣味來做出社會選擇的方式。」「同樣地,市場機制也不能產生一合理的社會選擇。」「任一社會福利函數必定要麼是強加的,要麼就是獨裁性的。」
市場有失靈的時候,需要政府進行干預和調整,制定公共政策最好的方式是民主,但民主是否也有失靈的時候呢?公共選擇理論作為經濟學的一個分支,在這個方面做了深刻的探索。人們在日常生活中所面臨的選擇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私人選擇,另一類是公共選擇。市場條件下的私人選擇,實際上是經濟個體利用自己手中的「貨幣選票」,對市場經濟內部的各項活動做出選擇和判斷,正是由於這種選擇實現了市場對資源的合理配置,構成了現代經濟學研究的主要內容;而公共選擇則是眾多個人意願的匯總,是多數人的選擇。個人意願的表達,必須經過公共選擇這個過程,在民主制度下,最為常見的辦法就是投票,暫且稱為「政治投票」。那麼,這種公共選擇會導致怎樣的結果呢?一、公共選擇理論和布坎南的主張公共選擇是從公共財政發展而來的。公共財政研究政府和個人之間的關係。正如經濟學家假設經濟人是理性的、尋求效用最大化一樣,公共選擇學派認為應當以同樣的眼光來看待政治家和政府的官僚機構。政治的交換正如經濟交換一樣是受到利益預期驅使的。詹姆斯·M·布坎南由於在公共選擇領域的貢獻而成為經濟學界至關重要的人物。公共選擇檢驗了經濟學和政治學之間的聯繫。布坎南運用經濟分析去研究政治家和政治決策。同時,他還強調理解政治過程對於經濟學研究是相當重要的。1986年,布坎南獲得了諾貝爾經濟學獎,主要成就在於改變了經濟學家研究政府和政治家的方法。凱恩斯認為市場經濟會頻繁地出現問題,應該用經濟政策工具去補救,布坎南並沒有否認市場經濟會出故障這一事實,實際上他少年時所經歷的大蕭條也支持了這一分析。布坎南反駁的是凱恩斯提出的政策措施,他否認政府官員能改善市場結果。布坎南認為,只有個人能夠了解什麼對於他們來說是好的、有益的,而任何外在的政黨或團體都不能夠客觀地決定什麼對大眾來說是好的,特別是政府和政府的官僚機構無法區分什麼對於社會是有利的,什麼是有害的,它們不能通過制定經濟政策給公眾帶來益處。另外,布坎南解釋了經濟力量是如何影響政策制定者的,闡述了良好的願望是如何失敗的,甚至導致更壞的結果。這就是反駁凱恩斯主義和反對傳統的經濟政策決策的公共選擇理論的實質。布坎南認為,「任何一個有理性的人都不會同意那些預期會給他帶來損害的事情」,因此,一個人一旦同意了某一選擇,他一定認為這是對他有利的,至少不會受損。市場機制之所以有效,就是因為在市場中達成的任何一筆交易,都是以交易雙方一致同意為基礎的,哪怕有一方不同意,交易都無法達成。這一原則對公共選擇來說也是適用的,只要某一集體決策獲得了一致同意,那就表明,它肯定沒有使任何一個參與者受損,卻至少對其中的一個人有利。用經濟學的術語來說,這就是一種帕累托效率的改進。一致同意規則是公共選擇的最高準則,但是「一致同意」成本太高,過於昂貴,每個個體的利益差別導致「一致同意」很難作到。因此,多數公共選擇採取多數同意原則,經常遇到的情況是或者三分之二原則,或者至少過半數原則,即少數服從多數原則,這樣就降低了決策成本,使公共選擇易於實現。但由於每項決策都可能在有人反對的情況下通過,這就便公共選擇帶有了強制的色彩。對此,人們通常的看法是,少數服從多數是一種「民主」的公共選擇過程,它雖然使少部分人受損,但同時卻讓大部分人獲益。因此,從整個社會的角度看,這個決策還不失為一個「好」的決策。那麼,這種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是否總是有效呢?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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