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凰知道:生個孩子真心不容易
【導語】據新京報消息,目前,北京、河北、江蘇等至少10個省(區、市),流動人口夫妻在居住地生育第一個子女的「辦證」流程簡化,可直接在居住地辦理流動人口一孩生育服務登記。
8月6日,廣州市政協委員曹志偉曾公開展示「長征圖」,稱辦個准生證要蓋13個章。准生證也因此被稱為「史上最難辦證件」。
那麼,這個最難辦的准生證究竟長什麼樣?此次改革能帶了多少方便?
●等蓋完「13個章」孩子都會叫「娘」了
截至2012年,中國流動人口2.36億,比上年末增加669萬人。隨著戶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分離現象越來越普遍,流動人口異地准生證被稱為「史上最難辦證件」。
8月6日,廣州市政協委員曹志偉展示的辦准生證的「長征圖」顯示,「辦個准生證,涉及部門有8個,蓋13個章,辦理手續16道。」
辦個准生證為什麼這麼難?專家說,癥結在於地方計生政策不統一,操作差異導致程序繁瑣。一張生育證牽扯男方、女方戶籍地計生組織,還牽扯到居住地和單位的證明。男女雙方戶籍如果在不同地區,各地又缺乏統一標準操作時,雙方溝通交流會產生諸多不便,相互推諉的情況經常出現。
比如:有的地方必須辦結婚證時就辦好准生證,有的地方只有懷孕以後才給准生證;有的地方要先有男方章才能蓋女方章,有的則相反……於是,辦證人為了在各個環節上「蓋章」,常常要來回奔波,以致於現在很多人「孩子已經生下來了,准生證還沒有辦下來。」
●什麼是准生證?
准生證的準確稱謂,應是「計劃生育服務證」,根據相關政策,它是目前夫婦生小孩子前的必備手續,是國家管理人口的一個重要手段,也是計劃生育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
女方達到晚育年齡(24周歲以上)並且夫妻雙方均未生育或收養過子女,可以在懷孕前或懷孕後三個月內辦理計劃生育服務證。要盡量在懷孕前或懷孕後三個月內持《結婚證》、《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去申請辦理。除一些公職單位,多數單位都需回到女方戶口所在地辦理。
育齡夫妻持准生證,可接受圍產期醫療保健服務,根據需要選擇參加宣傳、諮詢、培訓,並接受生殖保健、避孕節育服務。
更重要的是,領取生育證的夫妻,在子女出生後,須持證和醫療機構出具的出生醫學證明到戶籍部門辦理孩子的入戶手續。
●流動人口生頭胎「辦證」終於簡化
8日,國家衛計委流動人口司在接受新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如果流動人口夫婦有特殊情況,不須先回戶籍地辦理流動人口婚育情況證明後,再到居住地辦理一孩生育服務登記,而可通過在居住地轄屬街道計生部門,簽署「生育第一個孩子」的承諾書,即可辦理生育服務登記。同時,居住地會代簽署承諾書的夫妻,到雙方或一方的戶籍地計生部門核實其婚育情況等信息。
●但「辦證」簡化的僅是一小步
據流動人口司相關負責人介紹,今年3月,國家流動人口系統「辦理一孩生育服務登記承諾書管理庫」正式啟用。截至8月初,已接收各地上傳的承諾書10048件。
據報道,流動人口在居住地辦理的「生育服務登記」,主要是指流動人口育齡夫妻可在居住地享受一些基本計生服務和生育保險,而這與准生證的作用相差很大。「這僅僅能替代准生證的很小一部分作用,給孩子辦戶口還要回戶籍地補辦准生證」。
如果因為沒有準生證而致使孩子無法辦理上戶,一出生就是「黑戶」的孩子,在未來的成長過程中,很難擁有分享教育等公共資源和其他社會福利的基本權利。
●「准生證」不應成為生育攔路虎
准生證制度是特殊時期落實計生國策的舉措。如今隨著環境的改變,制度的障礙、人為的阻礙,讓准生證成了不少人望而生畏的「折騰證」。對此,評論人士表示,何妨統一各地准生政策、簡化辦事手續,乃至制定符合流動人口實際的戶籍和計生管理政策?
中國人民大學社會與人口學院教授翟振武認為的,准生證上登記的相關信息,便於孩子降生後辦理「入戶」等手續,但不是唯一的「證明」。不能僅僅因為一些公章沒蓋上或證明開不出來,就成為了孩子戶籍登記乃至出生的阻攔。
●「讓孕婦們有尊嚴地生孩子」
廣州市政協常委曹志偉更是直言建議取消准生證,「讓孕婦們有尊嚴地生孩子」。他算了筆賬:2012年全國1650萬名孕婦,「按全國基本工資4134元,為辦這個證,耽誤工資已近千億。」
有人擔心取消「准生證」後,會導致很多人超生。在南開大學人口與發展研究所李建民教授看來,這是一個「偽命題」。現在有些人辦不辦「准生證」都會超生,單靠一紙「准生證」是卡不住的。如今人口流動這麼大,該證反而讓遵紀守法、符合生育條件,但沒及時或忽略辦理的人不斷被折騰。實際上,目前在內蒙古、廣東等部分地區,已經取消了「准生證」,採用的是登記備案制,卻也未見局面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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