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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廉政在線---突出重點 強化監督 完善機制——銅鼓縣紀工委監察分局的做法與啟示

突出重點 強化監督 完善機制—— 銅鼓縣紀工委監察分局的做法與啟示 信息來源:宜春廉政在線更新時間:2011-11-28 11:35:00點擊人次:查看

【內容概要】2010年,江西省紀委監察局在全省範圍內全面推進了縣級紀檢監察機構管理體制改革,設立了面向縣直和鄉鎮的紀工委監察分局。一年來,各地的紀工委監察分局都陸續成立並投入運行,這種監督主體與責任主體分離的垂直監督模式,有力地解決了「上級監督太遠、同級監督太軟、下級監督太難」的問題,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但是對紀工委監察分局如何開展工作還沒有統一、細化的標準和規範,也沒有固定模式可以套用,只有少數文件作為指導。大多縣(市、區)都是根據實際,將紀工委監察分局定位為紀委監察局的下屬機構,具體落實紀委各科室下達的工作計劃和任務,成為了紀委監察局的「滅火器」和「減壓閥」,並沒有最大限度發揮出派出機構的職能優勢。筆者針對宜春市銅鼓縣各紀工委監察分局當前開展工作的實際情況進行了調研,總結了一些成功的經驗和做法,提出了一些切實可行的建議,希望能夠以點帶面,為全省的改革工作提供參考,推動紀工委監察分局各項工作邁上新的台階。一、銅鼓縣紀工委監察分局工作現狀銅鼓縣按照宜春市委、市紀委監察局的統一部署,撤銷了縣直部門單位紀委、紀檢組40個,維持鄉鎮紀委9個,保留公檢法紀委、紀檢組3個和垂直管理單位紀檢監察機構8個。秉著「職能相近、業務相關」和「毗鄰相近、方便工作」的原則,組建了3個面向鄉鎮(場)、4個面向縣直單位的紀工委監察分局,於2010年11月12日正式掛牌成立。紀工委監察分局履行紀檢和監察兩項職能,在縣紀委監察局授予的職權範圍內開展工作,7個紀工委監察分局分別由縣紀委兩位副書記分管。縣紀委監察局與各紀工委監察分局是領導與被領導的關係;縣紀委監察局機關科室與各紀工委監察分局是指導與被指導的關係;紀工委監察分局與所面向單位既是指導與被指導,又是監督與被監督的關係。每個紀工委監察分局設行政編5個,工勤編1個,目前全縣7個紀工委監察分局均設有書記1名,副書記兼監察分局長1名。各紀工委監察分局按照「兩報告一巡查」制度開展工作,「兩報告」指鄉鎮(場)、部門單位要每月定期向紀工委監察分局報告工作、紀工委監察分局要每月定期向縣紀委監察局報告工作;「一巡查」指紀工委監察分局要不定期地對所面向的鄉鎮(場)、部門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進行巡查。二、亟需解決的一些問題紀工委監察分局主要履行監督檢查、查辦案件、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等工作職責,各項工作都處在「邊摸索、邊推進」階段,沒有更多的經驗可借鑒,加之新的工作體制、機制尚未健全,存在著一些問題有待於解決和完善。(一)關係沒有完全理順。一是沒有理順與紀委監察局各科室的關係。紀工委是正科級機構,而各科室卻是副科級機構,要「副科級」向「正科級」進行指導並安排工作,存在一定難度。特別是機關科室眾多,比如各地的紀委監察局都普遍設有10餘個科室,而每個紀工委只有2-3名幹部,如果同時有幾個科室向紀工委安排工作,紀工委根本無法應付。二是沒有理順與所面向單位的關係。每個紀工委所面向的單位比較多,一般都轄20餘個單位,很難熟悉各單位的情況,做不到對症下藥、有的放矢地實施監管。大多數紀工委的主要領導都是在這次機構改革中新提拔的幹部,擔任領導崗位時間不長,經驗不足,威信不夠,不敢主動監督。加上紀工委與所面向單位同屬於正科級機構,在還沒有形成具體監管制度的前提下,難以起到約束作用,有些單位在研究和實施「三重一大」問題上不會通知紀工委參加。(二)監督檢查實效不高。紀工委監察分局沒有適合自身高效運轉的體制機制和工作方法,只能以參加會議、走訪座談和上門督查等形式開展監督檢查,事前參與、事中監督不夠,監督檢查的針對性也不強,難以真正融入部門和單位的實際工作中。紀工委監察分局的知情權、參與權小,而且大多採取「派而不駐」的方式開展工作,沒有真正的進駐單位,存在著裁判員遠離比賽場地的窘境,監督的實效性不高。(三)查辦案件能力不強。查辦案件是紀檢監察組織的主要職能。由於紀工委監察分局成立時間短,人員少、業務不精、經驗不足,很難獨立查辦案件。紀工委監察分局的幹部大都是從其它單位調入的,有的沒有從事過紀檢監察工作,既缺少黨紀、政紀和法規等知識,又缺乏談話技巧和突破案件的能力。在實際辦案過程中,紀工委監察分局的幹部缺乏查辦大案要案的經驗、技巧和敏感性,對群眾反映問題的調查只停留在表面上,不善於發現一些深層次、實質性問題,造成信訪件成案率不高,導致大要案案源流失。但是紀檢監察工作業務性、法規性、原則性都很強,要紀工委監察分局的幹部在較短時間內精通業務不太現實,必須通過大量的黨紀法規學習、辦案理論培訓、跟班學習和實踐鍛煉等方式才能真正提升辦案能力。三、銅鼓縣紀工委監察分局的主要做法銅鼓縣主要針對紀工委監察分局在履行職能中存在的問題,組織了精幹力量進行了專門攻堅,並廣泛聽取各方建議,創新了一系列適合紀工委監察分局的工作方法和體制機制,取得了較好的成效,可以總結為「一一四六」模式。——突出一個重點,量化重大事項,破解監督難題。銅鼓縣以監督「三重一大」事項為紀工委監察分局的工作重點,要求各單位「三重一大」會議必須邀請紀工委監察分局領導參加。為使監督者與被監督者能夠準確把握某項工作是否屬於「三重一大」範疇,銅鼓縣對「三重一大」事項的內容予以明確和量化,明確了凡10萬元以上的投資項目、中層以上幹部的任用、新進機關幹部的選調、5萬元以上的資金使用等都屬於「三重一大」範疇。各面向單位在召開「三重一大」會議時,必須提前向紀工委監察分局發出邀請。紀工委監察分局領導在列席會議時,行使監督權、詢問權和建議權,對不符合黨紀條規以及違反組織原則的事項,列席的紀工委監察分局領導有權提出不同意見。對研究「三重一大」事項時不通知紀工委監察分局參會的單位,按迴避監督論處。——設立一個機構,加強溝通聯繫,提升工作效率。在紀委設立協調管理辦公室,由分管幹部管理工作的紀委副書記任主任,幹部室承擔具體日常工作。協管辦是密切縣紀委監察局與各紀工委關係的橋樑和紐帶,其主要有兩項職能:一是負責各紀工委監察分局工作任務的統籌、協調和分流,做到科學安排工作,避免了科室與紀工委職能交叉重疊或因科室下達紀工委任務過多而導致工作效率低下的問題,形成了紀委與紀工委,各紀工委之間相互配合、密切合作的工作合力。二是代表縣紀委監察局直接監督管理各紀工委監察分局,具體監督紀工委領導履職情況、工作任務完成情況、日常考勤、學習培訓、勤政廉政、機關作風和環境衛生狀況等,努力打造學習型、服務型、高效型的紀工委監察分局機關。——建立四項制度,明確崗位職責,促進規範運行。一是《紀工委監察分局管理體制》,明確了紀工委監察分局的性質、工作任務、管理體制,與縣紀委監察局、所面向單位以及各紀工委之間的關係。二是《紀工委監察分局工作職責》,明確了紀工委監察分局的監督檢查、受理舉報、調查核實、督促指導等具體職責。三是《紀工委監察分局工作許可權》,明確了紀工委監察分局的監督權、檢查權、調查權和建議權的職權範圍。四是《紀工委監察分局工作運行制度》,明確了紀工委監察分局的日常報告制度和重點檢查制度。將四項制度以文件形式下發,並以圖片展板的形式懸掛在各紀工委監察分局的醒目位置,做到了制度上牆入心。——創建六本台帳,形成全面監督,強化監督效果。實行「兩報告一巡查」制度的同時,在全縣各單位指導建立了6本台帳,把日常監督與外部監督融為一體,涵蓋了監督檢查的各個方面。據統計,全縣各紀工委監察分局共接受「三重一大」事項報告83次,列席所面向單位「三重一大」會議63次,建立幹部廉政檔案658份,監督「三公」經費支出1291萬元,接受工程項目備案57件,受理信訪舉報24次,參與查辦案件5件,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90餘萬元, (一)緊扣「准」字,建立重大事項台賬,在明確監督重點上求突破。明確了各地各單位凡中層以上幹部的任用、新進機關幹部的選調、10萬元以上的投資項目、5萬元以上的大額資金使用等都屬於「三重一大」事項。各地各單位凡召開涉及「三重一大」事項的會議時,應提前向紀工委監察分局發出邀請,紀工委監察分局按需要派員參會。列席會議的紀工委監察分局領導有權提出不同意見和建議。對於未提交會議研究的「三重一大」事項,紀工委監察分局要進行專項檢查。對於研究「三重一大」事項時不通知紀工委監察分局參會的單位,按迴避監督論處。各地各單位在每月25日向紀工委監察分局報送《重大事項報告表》,要求詳細填報本月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重大決策部署、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三重一大」事項議事和落實等情況。(二)突出「細」字,建立工程項目台賬,在防治工程腐敗上做文章。要求各地各單位每月25日向紀工委監察分局上報《工程項目報告表》,主要包括建設單位及工程名稱;招投標情況;工程項目的準備情況;施工、監理、設計單位情況;工程面積、造價情況;項目資金使用情況;開工時間;工程進展情況等,內容涵蓋了工程建設的方方面面。各紀工委監察分局通過對工程項目的動態監管,有效禁止了幹部插手工程分包,從源頭上杜絕了工程腐敗現象發生。(三)強化「責」字,建立信訪舉報台賬,在化解矛盾糾紛上促和諧。各地各單位在受理信訪舉報過程中,嚴格落實首問負責制和限時辦結制,對於本單位難以化解的信訪糾紛及時報紀工委監察分局處理,並將信訪舉報處理情況詳細記錄在《信訪舉報情況報告表》上,在每月25日報紀工委監察分局。紀工委監察分局對較突出的信訪舉報事項明確專人負責跟蹤督辦,努力從中發現深層次、實質性問題,避免大要案案源流失。(四)立足「嚴」字,建立「三公」經費台賬,在控制財務支出上出新招。各地各單位每季度向紀工委監察分局上報一次《「三公」經費支出情況報告表》,著重監督本季度各項「三公」經費較去年同期的增減幅度、新購車金額、公款接待幹部數及客商數、出國事由及回國日期等情況。對「三公」經費增長明顯的單位,要求其說明原因。認為存在問題的,紀工委監察分局可以立即審查票據等資料。(五)注重「防」字,建立幹部廉政台賬,在加強幹部廉潔自律上敲警鐘。為強化對領導幹部的廉政監督,最大限度防止幹部違紀違法,各紀工委監察分局對所面向鄉鎮(場)、部門單位的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都建立了《幹部廉政檔案》,要求幹部填報本人及其家庭主要成員的基本情況、幹部收入情況、幹部住房和車輛購置情況、幹部收受禮品(禮金)上繳情況和幹部本人及近親屬婚喪喜慶事宜情況等。紀工委監察分局對廉政台賬實行信息化管理,採取電子檔案的形式進行存檔、查詢、移送和更新。(六)著眼「廣」字,建立工作報告台賬,在規範紀工委管理上下功夫。各紀工委監察分局按照「兩報告一巡查」制度的要求,每月28日向縣紀委幹部室上報《紀工委監察分局工作報告表》,內容涉及其所聯繫單位貫徹執行縣委、縣政府重大決策部署;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貫徹民主集中制及「三重一大」事項;受理對所聯繫單位黨政組織、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的檢舉、控告、案件檢查以及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不服處理的申訴;對所聯繫單位開展反腐倡廉工作巡查;本月工作開展等情況。四、幾點啟示  (一)要繼續健全政治保障。要繼續推進縣級紀檢監察機構改革,將紀委機關科室由副科級升格為正科級,強化機關科室對紀工委的指導效果,充分發揮業務科室的指導作用,努力破解下級不敢監督上級的難題,促進縣紀委進行有效的監督檢查,確保中央、省、市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執行,維護政令暢通,促進科學發展。  (二)要繼續健全制度保障。要儘快健立全省統一的規章制度,研究出台有關條例和工作細則。讓紀工委監察分局行使職權時有的放矢,有依據、有方法、有成效,能夠說話,能夠否決,能夠充分發揮懲治和預防作用,使紀工委監察分局的工作進一步制度化、規範化。  (三)要繼續健全後勤保障。一要配備足夠的人手力量。由省紀委統一組織招錄公務員,按照核定的編製數逐步使紀工委監察分局所需人員到位;二要建立健全經費保障制度。將紀工委監察分局公用經費和紀檢業務經費全額納入財政預算,參照政法機關管理,最大限度爭取中央財政轉移支付;三要完善和改進辦公設施。配備必要的辦公用房、用車和其他辦公設備,建設高標準的辦案點,全面推進紀工委監察分局各項工作的科學發展。(作者系銅鼓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 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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