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白領打的遺失行李 單槍匹馬3天3夜尋回
2008年10月24日深夜到25日凌晨1點之間。我從深圳南山區科技南路###大廈出發,打車前往福田區新洲路、福強路交匯處的賓館,隨身攜帶一個黑色拉杆行李箱,裡面有蘋果電腦,MP3,衣物,名片和票據。為了避免遺忘,上車時我將拉杆箱放在前排的副駕駛座位上。
車輛啟動後,司
機了解我是外地人,開始繞道。從事後的GPS行駛記錄上看,司機由北往南直走到底,順著南面的海岸線濱海大道東行,又繞道返回北面,再次由北往南進入新洲路。雖然我不熟悉路線,但是兩次由北往南的行程說明司機走了個「∫」形,他繞道了。停車時計價器上顯示為60多元。我質問司機,司機的答覆是「走這條路只有一個紅燈」。我十分憤慨,拿100元給他,要求他給我發票,表示我要諮詢相關部門。但是司機十分警覺,拒不給票,要求議價,最後收了我40元,並且沒有給我發票。
意想不到的事情還在後面:
我剛下車,車門即關,沒等我踏上人行道,身後的計程車轉踩油門,不走輔道,急轉上主道揚長而去。 「啊」我的行李箱就放在他右手邊不足20厘米的副駕駛座位上!
我馬上奔跑著攔車追趕,無奈燈海茫茫,夜色中只剩一片模糊的紅色車尾燈……
我抱有幻想的希望司機只是一時沒看到行李箱,看見了會送回原地,獨自在深夜的人行道邊駐等了許久。然而事後的GPS顯示,司機從關上門的那一刻起,驅車狂奔20分鐘,中途一分未停,一客未接,直奔到蛇口附近才停下車來。這不是拾遺,這是搶劫!!
我獨自在路邊,沒有發票,沒看見車牌號碼,沒有計程車公司名稱,甚至連車型都沒有看清,手足無措。
打114隨便找了個計程車叫車電話,了解到深圳關內的計程車公司有68家,共計1萬2千部計程車,2萬5千名司機,要找到這輛計程車簡直是大海撈針,難怪司機如此膽大妄為。
此時已經是深夜1:20幾分。我攔了巡警,去了案發地點所在的沙頭派出所。途中我謹慎地回憶經過的每一個線路:我從新洲路由北向南而來,司機在福強路口「走錯」向西拐進福強路;在藍天賓館門前停車打電話,此時有白色私家車上前問路;又在福強路上第一個路口掉頭往東走,掉頭的時候前面有一輛白色私家車;在新洲路口右轉停車……我根據114的通話記錄倒推下車時間,大概是在1點10分左右……
到了派出所,民警了解情況後,認為此事無憑無據,查無實證,不能立案。用心良苦地建議我打電台電話,通過廣播發布尋物啟事,可能還有希望。我深知司機不會「拾金不昧」,但還是給電台打了電話,電台的答覆是「明天9點到電台辦理業務,每發布一條5~10秒的廣告200元,發布時段任選」。我覺得這不是明智之舉,一再要求查看當完案發附近的攝像頭記錄,經過大半個小時的消耗,民警終於起身帶我進入監控室,並要求我看完儘快離開。
輔警打開新洲路口,藍天賓館門口等了幾個攝像頭,但是攝像頭的位置均不理想,或者對著人行道,或者對著遠處,加上時間不夠精確,難以排查,最終竟然沒有找到任何嫌疑車輛的畫面。而身邊的民警一再催趕,我只好空手而歸。
但是在交流中我了解到如何識別攝像頭:圓的是派出所的,還有一些形狀的攝像頭是交警的;攝像頭有編號,因為該系統近期新啟用,pol.ice也不熟悉,根據編號才能方便地找到攝像頭。
離開沙頭派出所,我馬上趕回公司,通過查詢公司的攝像頭,確定了我上車的時間是在凌晨0點40分左右。並且觀察了附近的街道,驚喜地發現在上車地點附近就有一個攝像頭,距離十分近,大有希望。我諮詢了巡夜的聯防保安,確定攝像頭隸屬於松坪山派出所,便抄下攝像頭編號,奔松坪山派出所而去。
有了沙頭派出所的經驗,我拿著確切的時間和攝像頭編號,很快打通松坪山派出所民警,進入監控室。遺憾的是,這個攝像頭是一個旋轉攝像頭,旋轉一周需要30秒的時間,很有可能錯過上車的畫面。眼看離上車時間越來越近,攝像頭還在拍攝另外一側的街道……不幸還是發生了,當攝像頭轉過來的時候,計程車已經面向鏡頭,大燈照得一切都失去形態,直到車燈過去,畫面上只定格了一個模糊的剪影……長嘆一聲,無奈接受現實,眼睜睜地看著黑心司機從眼皮底下溜走了。
從松坪山派出所出來時,天已漸亮。走在異鄉郊區空曠的馬路上,手裡拿著錄像畫面的列印稿,由衷地覺得窮途末路了。
回到賓館,我羅列了行李箱內物品清單,記下印象中計程車的行駛路線,以免事後遺漏。完成後疲倦地閉上眼睛,想著一定要休息明日再戰……
第二天一早,我帶著紙筆,在新洲路和福強路一帶徘徊,腦海里浮現著夜裡的街道,重複走來時的路,記下附近的每一個派出所攝像頭,每一個交警攝像頭,每一個物業的攝像頭。
我發現賓館物業有一個面向福強路停車場的攝像頭,於是找到物業的監控室,看到監控畫面的主體是停車場,但是畫面的一角有福強路的右轉車道。經過排查,我找到一個有嫌疑的車輛遠景畫面。雖然依然看不見車型,但是可以判斷停車的時間,據此推斷,下車時間可能在凌晨1點到1點5分之間。
另一方面讓朋友們不停打114查詢各家計程車公司電話,逐一打電話說我的行李丟在車上,卻都因為沒有發票得到一樣的答覆:「我們無能為力」。
中午吃了簡單的午飯,我又抱著希望來到福田交警支隊口岸大隊,希望查看25日凌晨1點到1點5分之間案發路段的監控記錄,遭到值班幹警的拒絕,表示「沒有公共安全專家機關立案,不經過派出所,不提供錄像資料」。
華燈初上,夜幕再次降臨。此時離案發時間已經過了20個小時。拿著福強路和新洲路的攝像頭編號清單,我再次找到沙頭派出所。
有了第一天的鋪墊,加上我有明確的時間和攝像頭編號,民警也開始主動協助我調查。我又燃起希望。
在福強路新洲三路交匯處,有一個很隱蔽的攝像頭藏在馬路對面大樹後面,遠遠地拍到了這輛讓我苦苦尋覓的計程車。逐幀播放的監控畫面中,遠處的綠燈亮起,計程車左轉,掉頭,遠去了。後車窗里甚至能看見當時的我。但是遺憾的是仍然看不清車牌號,看不清公司名稱。
在福強路和新洲路交匯處,「世紀工藝」門口的攝像頭高視角地對著右轉車道的路面,只見路面被漸漸照亮,一輛紅色車身的計程車駛進畫面,如此清晰,以至於我緊張地屏住呼吸,然而因為視角太過垂直,竟然看不到車身和車尾的任何信息,車輛又緩緩駛離畫面,只剩下路燈下昏暗的路面。
順著計程車逃逸的方向,我又查看了幾個攝像頭,仍然一無所獲。卻看到自己在車流中奮力地跑的畫面,這種清晰的感覺彷彿把我拉回24小時之前,那一霎那的痛心疾首又上心頭。
我反覆查看那幾個畫面,希望能再看出一些線索,然而事到如今,所有線索都已經斷了。在凌晨3點的派出所里,在打架鬥毆的年輕人的爭吵聲中,我靜靜地靠在椅背上,身心疲憊。加上之前一個晚上通宵加班,我已經差不多3個晚上沒有睡覺了。
時間進入26日早晨,距離案發時間已經過了30幾個小時。我盲目地在案發路段和公司之間徘徊,尋找新線索。,新的線索出現在一次不起眼的攀談中:
每次打車往返中,我都有留心觀察計程車內的細節,希望能回憶起一些畫面。車門……椅套……廣告電視……這時我看見方向盤邊上有一個閃著三色燈的儀器,我問司機:
「這是做什麼用的?」
「這是GPS。」
「好像不是每輛車都有裝?」
「每輛車都有,公司是要跟蹤車輛的。不然司機把車開跑了怎麼辦?或者遇到搶劫,我們偷偷按個鈕,公司就知道我們在哪裡了。只是有些GPS是可以操作查詢的,像我這種,還有些是隱藏的……」
我隱約覺得線索來了。
於是我拿著紙筆,盤坐在公司門前的草地上,觀察每一輛經過的計程車,發現他們雖然同樣「紅身白頂」,細節上卻有很多不同點。車型有「中華」、「紅旗」、「桑塔納」;車頂燈有兩種不同形態;前車門有些印了企業標誌,有些空著,有些印了叫車電話;後車門上印
著計程車公司的名稱……
此時手裡這張模糊的監控錄像截圖彷彿在訴說一些信息:這是一輛車型方正的車輛,可能是「紅旗」或者「桑塔納」;前車門上有一圈光暈,似乎是一排字或者圖案;後門上有兩個光暈,應該是兩個字——那是一個名字是兩個字的公司,前面的字看起來更模糊,筆畫更多。
經過一段時間的統計,我發現前車門上所有企業的標誌都很小,不足以形成截圖中前車門上的大面積光暈。只有叫車電話才佔有這麼大的面積。帶有叫車電話的車輛目前只看到「96511」和「安達」兩家。而後車門上的光暈,這應該是「運發」、「鵬運」之類的名字,他們筆畫繁多,而不會是像「小山」這樣少筆畫的名字,也不是「深港」、「迅達」這樣筆畫平均的名字。
我首先撥打了96511。18號接線員接通我的電話:
「您好!我在25日凌晨坐96511的計程車,行李遺落在車上。」
「96511旗下有多家計程車公司,請提供發票和計程車公司名稱。」
「我沒有發票,但是現在我已經通過公共安全專家局的攝像頭明確是96511的車。請問前車門上印有96511,企業名稱是兩個字的車輛有多少?」
「恩1300~1400台左右。」
「請問其中桑塔納有幾部?」
「幾百部吧。」
我頓時精神百倍,倦意全無!
「我需要提調你們的GPS紀錄,我現在在公共安全專家局,我的通話有錄音,請您協助調查,並且保管好24日至25日的GPS紀錄!!」
一段時間之後,我的電話響起,18號接線員耐心地諮詢我的行駛路線和時間,我對著監控錄像,精確到秒地告訴她我的上車時間,下車時間,關鍵路口的轉彎,掉頭的時間。於是幸運之神降臨了:
「陳小姐您好!根據您提供的信息,我們基本已經鎖定了一輛計程車,剛才我們聯繫了司機,司機在休息,說不記得了。」
我心想:不記得就是有了!!我說:「我希望司機以『歸還失物』的方式把物品還給我,我可以重金答謝他,而不是等我在公共安全專家機關立案接受調查。」
不一會,我的電話再次響起,18號接線員說:「車隊副隊長已經讓司機寫下事情的經過緣由,並將物品送到公司。請您27日早上到梅村路4號運發集團總部認領。」
答案來得如此之快,就像是寫在測試題的反面。
此時是26日下午,距離案發已經有40個小時。
我的電話又響起,18號接線員說:「陳小姐,剛剛得知司機25日凌晨撿到箱子後直接就送回總部交給大隊長晏隊長,副隊長並不知情。」
請提供一下車牌號和警方核對:
粵B66F38
我無心高興,隱約覺得有個陰謀在等著我,馬上趕往派出所,一方面希望得到pol.ice的幫助,一方面希望找到更直接的錄像證據。然而pol.ice的態度是「沒有什麼證據能說明他是搶劫,不能立案」。事後了解,這是因為立案數量影響派出所的考核,所以pol.ice都不願立案。其實憑藉我所收集的證據,司機的行為至少可以構成侵占罪,且侵佔金額較大,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得不到pol.ice的幫助,我只能回到賓館。至少這一夜我比較安心地睡著了。
27日上午我來到位於梅村路4號運發集團二樓三大隊的辦公室,一進門我便看到了自己黑色行李箱。晏寶男隊長要求我出示證件,我一邊給晏隊長看證件一邊問我的東西在嘛?晏隊長說這個我不知道的!昨晚送來就沒動過,按照規定我們是不能私自查看客人遺失物品的。你自己看好了!(注意:18號接線員說的是25號凌晨已經直接送網公司了)我先拉開側面看到我的電腦還在,非常開心,一邊感寫隊長一邊拉開正面的拉鏈……鼓鼓的箱子已經扁了,我開會準備的衣物和資料還有先前成都出差的發票都不見了,也就是說我幸運的找到了相對於司機比較值錢的東西。
詢問晏寶男隊長不是沒人動過我的東西嗎?怎麼空了?
晏隊長馬上答:我昨天打開就是這個樣子的!
我馬上又反問你不是沒開過我的箱子嗎?
晏寶男不但不關心實事,反而怒目相視的說不是的,昨天箱子拿過來我有當著司機的面開箱子看過就是這個樣子的!況且我還不認為這箱子是你的!你有什麼證明這箱子是你的?
我馬上輸入電腦密碼開機告訴晏寶男隊長,我能打開機器在機器里找到我的照片,你能不能?
「你剛才不是說你沒看過嗎?我裡面還有衣服和資料。」
晏寶男依舊態度強硬:「那你怎麼證明你裡面有衣服?」
這時我看到他桌面上有一份紙面文件,是司機寫的事情經過,物品描述里儼然有「衣物」兩字,上面還有司機的簽名。司機叫盛明。我馬上將該文件拍照留做證據,並擬制了接受物品清單要求晏寶男簽字確認,以免他事後抵賴。
晏寶男理虧,一面說去打電話叫找司機盛明來當面對質。其實是一直在聯繫運發集團的相關領導到場商議!
中間除晏寶男大隊長外陸續有2位領導粉末登場,開場白都是質疑我是幹什麼的?為什麼在這裡亂講話!幾翻對話了解我非文盲後輪流應對逐一出去商量對策。黑心司機盛明在兩個小時之後才出現。
第一句話就是「我沒有看見什麼衣服。我只玩了電腦。」
我指著皮夾問他:「名片夾你動了嗎?上面可以查到指紋。」
黑心司機盛明猶豫後說:「我生氣你說我饒路,就把名片扔了……十幾塊錢而已,賠給你就是了」
此刻大隊長晏寶男和在場的2個領導才綠著大怒,拍桌子訓斥。或許是因為認清了黑心司機的無恥行為,也可能是因為驚愕司機的無知,敗露了商定的包庇計劃。
混亂中我乘機偷偷操作他們的GPS系統,列印出粵B66F38當晚的行使路線。逃逸路線足以說明黑心司機的動機和犯罪過程。
至此,真相已經大白了。這是一個愚昧的司機被貪慾沖昏頭腦,所犯下的低級錯誤。
然而為了維護運發集團的聲譽,運發集團各級領導還在繼續包庇,晏寶男說:「失物當天就歸還了,因為歸還的大隊長,副隊長不知道。」事實上從GPS顯示,當夜司機根本沒有回總部。「那份文件是我自己寫的,我根據自己的
猜想寫的,我想裡面應該有衣物,這不是司機寫的,不能證明裡面有衣物。」事實上文件有黑心司機的簽名。
董事長(蘇漢偉)說:「不要找媒體,不要找公共安全專家,我們可以協商解決。像這樣的司機我一定要嚴懲他,開除他,註銷他的資格證。」在這位德高望重的伯伯安慰下事態緩和下來,漸漸的消除了我的戒備,了解到我不是深圳市民,急需趕回工作單位復工。董事長(蘇漢偉)逐漸又變了口氣:「你可以找pol.ice立案嘛,我們以按pol.ice的判斷為準。」
對眼前這位長者人性的本色展現我已經不似先前那般懊惱,朋友催促我儘快離開這個是非之地的手機鈴聲讓我的心漸漸回暖!而我也必須要趕回上海上班,實在不能再和運發集團這些無德的伯伯們及黑心司機糾纏了。
離開深圳之前我做了最後的努力,將事情經過和證據傳真給深圳公共交通管理部門「28號上午先是致電給深圳交通投訴部門83228000,接線員聽完我的描述後要求我把已有證據和過程描述發給他們,傳真號碼是83228111。立即趕到賓館前台把GPS路線圖,司機簽名文件。公共安全專家拍攝錄像傳真到83228111。傳真結束後再次電話溝通,投訴部門保留我的電話號碼後要求我等待15日必有反饋。現在已經過了15日沒有接到任何反饋」。
我雖然找回了我的蘋果筆記本和比較有紀念價值的心愛禮物!仍然很想知道深圳的pol.ice找得回做真pol.ice的感覺嗎?運發集團年過半百還在玩弄陰謀阻礙社會文明發展的大叔大伯們這一生還能活得明白嗎?沒受到法律制裁的黑心司機在他們的雙重保護下還能夠接受教訓愕然回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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