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前介入,提前預防,及時制止,快速查處,努力破解土地執法難
土地執法難具體表現在制止難、查處難、執行難、處理人難。提前預防,做好政策宣傳土地管理的有關政策和法律規範宣傳不到位,廣大相對人這方面的法律意識淡薄,導致違法佔地行為經常發生。我局以區級領導、、村鎮基層幹部、農村黨員、全局幹部職工用和地單位負責人為重點,以春訓、冬訓為主,邀請省國土資源廳、市局、區紀委、區司法局、大專院校等單位的專
超前介入,做好項目服務。招商引資項目用地數量多,用地時間要求緊,領導關注程度高,客商對用地程序不了解,容易造成未批先佔,由於投資者得到地方政府的許可,一旦動工,查處難度大。我們積極主動配合,超前介入招商引資工作,為政府和用地者依法用地出謀劃策,做好參謀。監察隊主動參與編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熟知本轄區建設用地,存量土地、建設預留地、可開發利用地、基本農田的位置、面積、地形地貌等情況。在用地時盡量考慮利用閑置土地,避免用地項目過於分散,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今年有4戶紡織企業需要用地,由於前期招商過程中,我們介入了項目的洽談、論證、考察,掌握了用地性質、規模、用途及選定的位置,根據區上實際,我們建議區政府領導和招商部門把這4戶企業統一考慮,集中選址,並且壓低用地指標,原來需要100多畝地,經協調壓縮為70畝。同時分局各相關科室積極為企業做好報批手續,投資者很感動,表示土地批文不下,企業寧可等待,也不違法動工。
及時制止,做好現場控制。地違法行為發現得越遲,查處難度就越大,執法過程中引致的不和諧因素也越多。對一個農民來講,一幢房屋可能就是其一輩子的財產,拆除就意為著可能重新返貧;對企業來講,依法查處,可能是幾十萬、幾百萬甚至上億元的資金打了水漂。對非法佔地行為的處理,往往給國家、社會以及當事人造成無可挽回的經濟損失。因此,早發現、早制止、早查處,是提高土地執法效率、最大限度減少不和諧因素的有效途徑。這不僅可以減少因執法給當事人、社會和國家帶來的損失,還可以提高執法的威懾力,讓違法者不敢存有絲毫僥倖。針對近年來部分群眾利用五一、國慶、春節等長假搶建,給執法工作帶來困難。建立節假日巡查制度,實行基層所與監察隊輪流巡查,有效地制止了違法用地搶建現象的發生。該預警體系對每一級監察隊伍的工作職責和責任作了明確分工和規定,並堅持「預防為主、查處結合」的方針進行運作。只要違法現象一有苗頭出現,村級協管員事前做足群眾工作,宣傳有關政策,講明利害關係,動員群眾自行停止違法行為,同時執法監察人員就能在第一時間內趕到現場,盡量減少損失。
嚴厲查處,做好責任追究。法律雖然賦予了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的制止權,但並未賦予其強制執行權,只靠一兩個經辦人去制止、說服,收效甚微。處罰決定下發後,倘若被處罰人不執行或者不按要求執行,就要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而法院的執行需要法定的程序,需要一定的時間。致使申請強制執行的多,真正執行結案的少。在一定程度上助長了違法行為的發生。我們從案件查辦入手,強化案件查辦水平,嚴肅案件查處方式,提高案件查辦質量。辦理的每起案件都基本達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程序合法」的要求。在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灃河新區七里鋪等村的亂搭亂建進行了依法強制拆除。2005年10月至12月份,秦都區雙照鎮夏家寨村、白良村、毛村6家非法磚廠負責人未經批准和辦理任何審批手續,佔用耕地近400畝,新建非法磚廠6座,多數燒制國家嚴令禁止的實心粘土磚,謀取非法利益,破壞農用地。這一違法行為引起國土秦都分局高度重視,多次勸說、責令停止施工、下發停工通知、現場制止,但非法磚廠負責人受利益驅使,無視國家法律法規,仍各行其事,繼續建設生產。為維護國家法律法規的嚴肅性和國土資源的正常開發利用秩序,國土秦都分局多次同當地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溝通協調,成立300餘人的聯合執法組,於
探索創新,做好制度完善努力爭取部門間的密切配合,特別是國土管理部門與司法部門之間的配合,形成執法合力,徹底解決土地執法難的問題。多方面強化執法手段,建立與司法、紀檢、監察、審計等執法部門的密切合作制度,發揮監督機制的整體效益。要充分利用現有懂業務、能秉公執法的人員,充實執法監察隊伍。由於國土資源部門在查處違法案件過程中,沒有強制執行的權力而只能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如果法院不及時下達強制執行通知書或是強制執行得不夠徹底,就會導致一些案件久拖不決,有鑒於此,爭取引入公安機制,建立土地公安執法體制,使土地治安這個拳頭變得更加有力。如果將公安機制引入土地執法,辦案人員著裝執法,將會對辦案人員人身保障增強,使土地違法者有所震懾。法院宜設立專門審理和執行土地案件的機構,加強同土地公安的協作建立預警預防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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