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義務教育法能否破解擇校困局?
年復一年,有關部門三令五申禁止中小學擇校;各地也陸續採取種種措施限制擇校。但是,擇校熱潮仍然一浪高過一浪。
新學年開始恰逢新的義務教育法實施,擇校困局能否紓解?
「禁擇」
政府之手艱難發力
新學期一開學,瀋陽市城區254所中小學的1977名教師將完成瀋陽教育史上從未有過的「大規模流動」:超編學校教師向缺編學校流動;優質學校教師向改革學校流動;城鎮學校教師向農村學校流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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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折騰」,目標只有一個:通過3年至6年的優質師資「大流動」,基本實現中小學教師資源均衡配置,杜絕擇校現象。
瀋陽市第96中學位於瀋陽市東北角的城鄉接合部,多年來由於學校硬體條件差,師資水平低,生源極不穩定。新學期一開學,隨著12位優秀教師的到來,學生報到率由往年的不到50%增加到74%;就連一些已為學生辦理轉學的家長,也紛紛將孩子轉回學校。
「擇校很大程度上是為了『擇師』。教師輪崗制,讓教師流動起來,有利於實現義務教育校際間的師資均衡。」瀋陽市教育局局長李夢玲說。
但是,華東師範大學基礎教育研究所副所長楊小微對這一做法表示擔心:名教師的成長和培養,需要良好的「生態環境」,如相對穩定的教研團隊、相對延續的學校文化等,流動輪崗隨意性較大,不利於名教師的培養和成長。
杭州近年來大力推行名校集團化建設,實施名校連鎖辦學,將複製、培訓後的名校先進管理經驗、優秀師資等教育資源擴散到新校,滿足學生就近享受優質教育的需求。
但是這一做法的後遺症也很明顯:名校這杯「牛奶」可能被「稀釋」;名校集團化加劇了文化趨同,很可能使得一批學校喪失個性;多種體制、多種融投資方式並存的教育集團,可能導致國有資產流失。
北京、上海等地,則採取強制推行「電腦派位」等措施抑制擇校。其結果則是:家長依然擇校,只是擇校門檻更高了,擇校的手段更隱蔽了。
「教師輪崗、名校連鎖、電腦派位等一系列措施,在一定區域、一定程度上緩解了擇校風。但從根本上來講,教育資源均衡的『制度瓶頸』不解除,擇校風就不能從根本上剎住。」教育問題專家、上海交通大學教授熊丙奇說。
「制度瓶頸」 拉大教育差距之「根」
教育差距日益拉大,即使在同一城市,一條馬路之隔的兩所學校,辦學條件、師資水平、教學質量也可能會有天壤之別。
是什麼造成了城市與鄉村之間、學校與學校之間的教育鴻溝?
楊小微分析,首先是教育投入政策。我國的基礎教育管理體制是「地方政府負責,分級管理、以縣為主」,教育財政制度是「教育投入與地方財力掛鉤」,由於地方經濟發展不均衡,學校間的差距自然加大。1998年,小學生人均經費最高的上海,與最低的河南相差近10倍,7年後這個差距擴大到50倍,就是一個突出的例證。
其次是示範學校政策。上世紀80年代,我國開始逐步建立一批重點中學,目的是在教育資源總體短缺的情況下,用儘可能短的時間解決人才緊缺的問題。1995年,示範高中政策取代了重點中學政策。此後,「示範學校熱」在教育領域颳起,造成新一輪教育差距的擴大。
再次是民辦公助政策。為彌補政府投入的不足,近年來,政府允許部分公立優質學校改制,實行民辦公助。即政府投入硬體、師資以及學校聲譽等有形和無形資產,允許學校提高收費水平。許多家長抱怨:民辦公助、公辦民助等改制政策實際上是弱化了教育的公益性,人為地製造了教育的不公平。
北京宏志中學校長馮洪榮說,改制學校集中了優質資源,通過高收費手段,獲得了發展資金,同時也進一步擴大了教育差距。此外,有些地方為了扶持改制學校發展,政府允許他們提前招生,好學校把好生源挑走了,進一步加大了與普通學校之間的差距。
教育不公 是誰在享用名校資源?
多年來,這已是一個公開的秘密:每到招生時節,家長想方設法托關係、找門路,拿著條子、票子敲重點學校的門。
溫州一所名校的老師在擇校生的資料中無意發現一個滑稽的事實:班裡竟有15位學生家的門牌號碼是學校附近的同一個廁所。原因很簡單:「就近入學」。
某省一位主管教育工作的省領導秘書坦言,自己的公文包里幾乎沒有斷過通過各種關係送來要求擇校的條子;而一所著名中學的校長在開學前收到的要求入學的條子竟然重達1公斤。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知名初中校長表示:在擇校生中,大多是權力擇校,有的名校招生名額甚至成了一種潛在的「公關工具」。
北京理工大學教授楊東平認為,學生的家庭背景已經強烈地影響到了受教育的機會。當前家庭社會地位高、經濟背景好的學生,靠權力、金錢擇校的比例較高,示範學校中社會中上層人士的子女佔了相當比重。
困局求解 給政府出張「試卷」
9月1日起實施的新的義務教育法明確規定,不得將學校分為重點學校與非重點學校,學校內不得分設重點班與非重點班。其主旨在強調教育資源均衡配置,在這裡,凸顯的是「公平」二字。
但這並非一日之功。熊丙奇教授說,這「意味著給政府出了張試卷」。一方面是政府必須承擔公平教育的義務,一方面是部分高收入家庭對優質教育資源的旺盛需求。這是新法實施後必須面對的兩個現實問題。
專家說,在一些發達國家,公辦學校都是平民學校,家長擇校的對象主要是民辦和私立學校,而我國的擇校卻「倒掛」,家長擇的大多是公辦學校。其根子在公辦學校之間在經費、師資等資源配置上的不均衡。
熊丙奇表示,要根治擇校,關鍵在於均衡學校之間經費、師資等資源配置,保證公辦學校收費透明;建立嚴格的收支兩條線的教育財務制度,明確學校和教育部門的財政許可權和責任。
北京師範大學教育財政專家王善邁認為,義務教育財政機制應改革以縣為主的教育撥款制度,「重心上移」,並建立從中央到縣的四級「公共教育經費撥款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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