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未婚生子案近一成為"90後" 超6成男方要求親子鑒定
東方網6月13日消息:據《勞動報》報道,未婚父母中,超三成是「80後」,近一成是「90後」。據上海市一中院對2008年以來審理的涉非婚生子女婚姻家庭糾紛案件分析,未婚生子家庭糾紛案件呈逐年上漲態勢,涉案父母也越來越年輕,超過六成的男方要求做親子鑒定。
「戶口本上父親一欄寫的不是我,憑什麼說孩子是我的?」「早就預料到他要賴,幸虧我把他抽剩的煙頭取走,拿去做了親子鑒定。」年過40歲的王雯獨自一人撫養兒子14年後,將兒子的親生父親李剛告上了法庭,要求判決李剛支付撫養費15萬元。1997年,王雯和李剛相識,儘管當時雙方都已經結婚,但還是發生了關係,後來,王雯發現自己懷孕了,李剛要求打掉孩子,但她堅持生下了兒子吳念。但兒子的出生證上「父親」一欄寫的是丈夫吳力華。幾年後,王雯與丈夫離了婚,幾經周折又找到李剛。開始李剛還常來看孩子,但是過了一段時間,卻玩起了「失蹤」。好不容易又聯繫上了,但卻否認自己是孩子的父親。最終,法庭認可了王雯提交的親子鑒定報告,判決李剛承擔每個月750元的撫養費用。
實際上像李剛這樣拒絕做親子鑒定的父親,在市一中院審理的類似案件中並不多。據一中院統計,有六成的案件男方為確認孩子身份而要求親子鑒定;在女方為原告的案件中,有超過一半的父親對女方所做的鑒定結論不認可,要求重新鑒定。
據悉,近年來,涉非婚生子女婚姻家庭糾紛的案件總體呈增長趨勢。2008年,一中院審理共審理了5件此類案件,佔全部婚姻家庭類糾紛案件的5.7%。2013年該類案件數量上升至16件,佔比上升至18.5%。在這些案件中,涉案父母也越來越年輕,有超過三成的未婚父母為「80後」,近一成為「90後」。
未婚生子,孩子歸誰撫養?據一中院統計,男女雙方分手後,由於生父對子女的照顧和精神投入非常欠缺,90%的孩子判歸母親撫養,遠高於婚生子女的撫養權糾紛案件。
「孩子爸爸拒絕做親子鑒定,怎麼給孩子上戶口?」這樣的問題難倒了不少未婚媽媽。據了解,對於非婚生子女報戶口條件,必須出具生父母雙方與孩子的親子鑒定證明。為了給孩子上戶口,獲得一紙親子鑒定書,成了未婚媽媽們將孩子父親送上了被告席的主要目的。除了親子鑒定,撫養費也是令未婚媽媽們頭疼的問題。據二中院發布的報告,不少非婚生子女的處境都不樂觀,尤其是生父母各自組建家庭並養育子女後,非婚生的孩子就成了「夾心餅乾」,備受冷落。同時,非婚生子女的撫養費也存在落實難的問題。「我國缺乏完善的兒童福利體系及相應的機構墊付制度,導致一些非婚生子女在父母雙方條件有限或一方不聞不問的情況下,基本的物質生活難以保障。」上海政法學院教授姚建龍在採訪中說道。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