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協忍讓,但是不選擇分手,這樣好嗎
07-24
曾經在書上看過一句話;女人,天生就是弱者。是的,我也是女人,我們常常徘徊在感情的邊緣,猶豫不決。對於那些結婚有孩子的更加為難:孩子是我們身上掉下的肉;老公也是我們自己選擇的,當初也是我們自願的。可是對於一個不負責任的男人來說,我們的努力和堅持似乎變得微不足道。我們所維持和守候的,只是心中那個空空的幻想而已。當然,聽到這裡有人會說:那很簡單,分手!可是分手又能怎麼樣呢?沒有孩子一切還好,分開就是分開了,也許我們身心還帶著傷口,可是時間會沖淡一切,最後我們還可以重新選擇我們的愛情;有了孩子有不一樣了:帶著孩子離開很難再嫁人,或者很難再嫁一個好人。而不帶孩子,你捨得嗎?我們十月懷胎生了他,那樣的母子之情怎麼割捨?所以我們常常妥協,選擇了忍讓和忍受,哪怕自己苦一點也不想委屈孩子,這一切是在我們委屈自己的幸福的前提下才選擇的。我們如果放棄了孩子選擇了離開,將來會被罵,孩子會恨你,為什麼丟下我不管,你這個不負責任的媽媽!孩子的恨我們只能無理由接受,因為是我們先離開的。如果我們選擇了堅持,也許有一天那個男人改變了,他終於明白了老婆的苦,決定不管再難也不能苦了老婆孩子,他變得很努力,也懂得了付出。最後全家人獲得其樂融融,幸福美滿!可是這樣的結果對於一個極不負責的男人來說,幾乎是不可能。另外一種情況我們得到是這樣的結果:男人還是和從前一樣,我們還是帶著孩子受苦。但是我們於心不忍,不想傷害,而選擇委屈自己的幸福,那也許是無謂的堅持,最後忍無可忍最後是艱難地選擇了離開,不管是哪種離開,我們都是無比痛苦的!孩子,我愛你的!你是媽媽的心頭肉啊!!!而還有一種選擇:我們選擇帶孩子離開,這是最苦的選擇,也是最孤獨的選擇。也許我們又找到合適的人擁有了我們的幸福,也許我們這樣孤單的過了一生。但無疑的是,我們必須承擔所有養孩子的費用,我們會過得很辛苦,一邊養孩子一邊掙錢。這也許不如不要分手忍著過下去,可是這樣還有幸福的轉機,而繼續忍受只會帶來更多的痛苦和更大的傷害。而男人呢?他們也許會很痛苦,可是過一段時間,傷口不再痛了,他們完全可以再找新歡,過著從前的生活。他們照樣可以不負責任,重複從前的生活;他們可以徹底改變,變得懂得養家,和現在的老婆孩子過著幸福的生活。而以前的老婆就成了犧牲品,沒有人會過問她和孩子過得可好,她依然默默地過著辛苦又孤單的生活…我就是這樣的女人,我一直徘徊在這裡怎麼樣都走不出來,一直沒有勇氣。哎。女人啊,自己捨不得就不分手嗎?有時候我也在想,為什麼不學學外國人,我們不能為了我們的下一代而放棄自己應有的幸福。即使離婚了,孩子永遠都是自己的,我可以用另外一種方式去愛他,不是非要犧牲自己的一生,這樣才算是愛他的吧。等他長大了,應該會理解我的無奈吧。畢竟幸福是一輩子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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