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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精選:我是街上的遊魂,你是聞到我的人

發布:花花 時間:2014-07-30 00:51 

我是街上的遊魂,你是聞到我的人。

忘了有多久,或許至少是四五年前,換台的間隙在某個綜藝節目上恰巧聽到這句話,當時並不知道是什麼意思,但卻再沒有忘掉。直到某一天,初遇法國作家安東尼·德.聖埃克蘇佩里筆下那有著一頭小麥般頭髮的小王子,那朵只能用刺保護自己的有著虛榮愛意的玫瑰花,還有那隻等愛的小狐狸。小王子有一雙不一樣的眼睛,看得懂的人看小王子,可以看見生命最真實的表情,就像小狐狸告訴他的那個秘密——肉眼看不清事物的本質,只有用心才能洞察一切。每一個街上的「遊魂」,也只有用心才「聞」得到。而我,如此之幸,「聞」到了兩千多年前,那個面對「園有桃,其實之餚」的詩人,一瞬間迸發的靈魂。

最先接觸「桃」這一意象,自然是《詩經》中《周南.桃夭》之名句,「桃之夭夭,灼灼其華」。寫盡女子之風華正茂,嬌艷明麗。《雜詩》中「南國有佳人,榮華若桃李」。一句佳人,以桃而寓,經世不衰。也難怪今人以「桃花運」來形容遇見愛情了,如此光彩照人,嬌艷嫵媚的女子怎能讓人不動心動情呢。而《魏風》中的這句「園有桃,其實之餚」,卻不禁讓人長歌當哭,潸然淚下。然而這淚,哀而不傷,傷而不餒,乃在於由數量而累積的震撼。漫山遍野,佇立其中,彷彿滿目的桃樹,肥碩的果實,肆意而張揚地散作乾坤。怎能不讓人有「念天地之悠悠,獨愴然而涕下」的情難自已。我想,於那位「心之憂矣,且歌且謠」的詩人而言,這不是強加的憂國憂民,亦不是所謂的懷才不遇,而是一種莫名的情懷,正如面對茫茫大海的悵然若失,行走於無際田野間的無端失神,亦或是置身於千軍萬馬之中的振聾發聵......所有用數量累積起來的浩大,都具有一種神奇的誘惑和吞噬的力量,如磁石般牽引出濃重的情感的迸發。

「寄千古,無言畫幕,陌上行人,花態度,雪精神,挾彩霞髣髴。一笑嫣然繁華歇處,人去遠,羨一舸載途,春生秋落,盡賦詩書。歸夢散,微情難,夏濃未覺輕雲面。海晞不語愁,容未變,東風梳掠彈指,一樹桃餚百里杉。元應嘆,青絲倦綰。生有涯,思無涯,丹桂曾攀。何處吾廬三徑,幾晌東籬貪歡。幽篁一曲,流水浮燈,天上人間。」不久前,在公交車上看著擁擠的人群,感受著城市裡夏日的熱浪撲面而來,默默發獃,似乎一切車水馬龍,人山人海都與自己無關。眼前似乎浮現出自己內心深出最渴望的一幅幅畫面,幻想著一片淡遠悠然的美好,邃寫下這首姑且可以稱作詞的詞。我想,人活著,真的不需要太多的東西,最羨慕顏回的「一簞食,一瓢飲」,然不堪其憂,不改其樂。喜歡素馨花和悠然草,喜歡維梅爾,喜歡艾米麗.迪金森,就那樣靜靜地在時光深處,在山水飄搖間尋一方凈土,流水浮燈,幾卷詩書,守著自己的自由與歡欣;洒脫,曠達,隨遇而安,溫暖展顏。

而此刻,卻恰恰失了那種悠然,將自己關在小小的屋子裡,空氣中回蕩著的是朴樹聲嘶力竭的吶喊,「我在這裡呀,就在這裡呀!」,人之為人,生於何處,去向何方,而他如此堅定地吶喊,「驚鴻一般短暫,如夏花一樣絢爛」,十年前的生如夏花!我聽到那靈魂最深處的聲音,又一次將自己撕扯地面目全非,鮮血淋淋。無論我嘗試和努力多少遍,終究還是無法擺脫那種被矛盾撕扯的狀態。記得有一天,弟弟突然說,我有兩個很明顯的自己。是吧,一個安靜而淡然,一個熾熱而破碎。已經敏感到無法再接觸任何新的東西,每一個人每一句話每一個場景每一個美好的或是破碎不堪的事物,似乎都化作利劍,不,是一雙雙長滿鋸齒般指甲的完美的雙手,就那樣生生地將五臟六腑撕扯著,眼睜睜看著,生疼著,卻又戀戀不捨地痴迷著由這種疼痛所帶來的精神上的快感。

記得前不久去看海,最初的那一刻,是歡快,發自內心的歡快,像個孩子一樣驚喜著這裡的一切,想要變成一隻蝴蝶,自在輕盈,翩然翻飛。可是任何翅膀,只要沾上水,就會變得無比沉重。只有一個念頭,走進去,走進去,越走越遠,越走越遠。海是具有這樣的魔力的。而我也是真的走火入魔了。我不知道怎樣形容,當自己真正痴迷於某個事物的狀態。我只知道,我看到了一種寬廣和浩瀚,詩經中某個詩人看到滿目桃子時的感覺一樣,被一種蓬勃的生命力和寬廣所包圍,並非感傷於自己的渺小,而只是想要融入那一種寬廣,想要肆意地飄蕩,順著海水,靜靜地消散,被巨大的漩渦吞噬,化作海。我知道,那不是一種無病呻吟,也不是對人生的消極退縮,而是一種主動,一種迷戀,對自由的迷戀,很用力地去愛我愛的一切。但是很多東西,美到極致,便是無路可退。所以,在幾乎是如遊魂一般逃離那裡之後,有生之年,再也不會去看海。我開始懼怕,那種無比寬廣,有巨大生命力的一切,之於西藏,亦是如此。對於我所愛的每一個朋友,親人,無論心底的感情有多麼深重糾纏,但我必須遠離,否則只會像手中的細沙,握得太緊,便流走的越快。

曾經發瘋一般地否定自己,為什麼別人輕而易舉做到的事情自己卻怎麼都做不好,無論如何都無法達到自己想要的狀態。一次又一次地將自己埋進塵埃里,一次又一次地下定決心要改變,要變成一個把所有一切都安排的井井有條的自己,從容,獨立,精明,善於溝通,可以很隨意地和別人嬉笑怒罵。直到如今,我終於清醒地意識到,那不是我。再也不會強迫自己去改變,再也不要想把自己縫補成一個精緻完美的布偶,很多事情就順其自然吧,去做最真實的自己。一個人靜靜地讀書,聽音樂,去做我想要去做的事。或許在人群中,依舊是那樣,不想說話,也不想強迫讓自己說話,偶爾局促不安,偶爾瘋狂洒脫。我知道,自己在其他方面,笨得一塌糊塗,但其實人也沒必要事事精通。最喜歡錢鍾書的「痴」氣,「竭畢生精力,做做學問」。是的,一生只做一件事就好,何況自己現在已經有了兩件竭盡畢生精力想要去做的事呢——讀書和教育。朋友還嘲笑我,再這樣下去,真的找不到男朋友的。不過,又何必去找,沒有人喜歡我又如何,依然相信緣分,像絲線般牽扯的命運,有一天會牽引著一個溫潤如玉,待我如寶的男子,在某個清晨的露珠中款款走來,微笑著,帶來一路的春暖花開。談笑間,心照不宣,就像田曉霞留給孫少平的那幾個簡簡單單的字「不要見怪,不要見外。」我明白,愛我的自然會接受我的一切,美好與殘缺,所以,不會為了任何別人的期望和要求而改變,除非是發自內心地想要自我完善。

但是,這唯一的兩件事,融入骨髓的兩件事,我不知道,愛上它們,是幸還是不幸。書,總是讀了開頭或讀到一半,便不忍心讀下去,也或許是我總是偏愛那種折磨到讓人不忍心讀下去的書。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與罰》,至少是現在,我已不敢貿然去翻。僅僅是讀到,拉斯科尼科夫在夢裡的場景,那匹老馬,拖著無比沉重的車子,而那些人,面目猙獰,怒罵著,鞭打著,用斧頭砍它的頭,小小的拉斯科尼科夫拚命想要跑過去抱住它,保護它,可是卻被父親牢牢抓住,只能眼睜睜地看著殘忍發生。一瞬間,彷彿看到了也終於明白了,1889年的尼采,是怎樣瘋狂、脆弱、心痛、悲憫地在都靈大街上抱住那一匹正在被馬夫虐待的馬的脖子。一種不被理解的偏執與孤獨,讓拉斯科尼科夫走向了罪惡,但是他應當慶幸,最終獲得了靈魂的救贖。而尼采,風雨飄搖的一生,他曾經唯一的溫暖,那個叫做莎樂美的女子,亦是帶著焰火的絢爛明麗,走進他的生命,然後如風暴般傲然獨立地遠去,開闢了自己一生的傳奇。我並不為此感到惋惜,因為這世上有一種不平衡,「真想為你好好活著,但我,疲憊已極。在我生命終結前,你沒有抵達。只為最後看你一眼,我才飄落在這裡。」這樣的愛情,太過乞求,太過卑微。所以,睿智如莎樂美,從來不會對此流連忘返。只是希望,尼採的靈魂,終究能,少一些孤獨,多一些輕靈,銀白地,輕捷地,像一條魚,或者駕著他的小舟駛向遠方。

於杜拉斯而言,愛情只是一種嗜好,一種習慣,而於我而言,每次去接觸一個絢爛到極致的事物,去認識書中的每一個人物,去品味一句歌詞,便像將一切赤裸而美好的肉體徹底掏空,去粗暴而殘忍地抓出每一個深埋的靈魂。將一切剖開,只留下一顆沉默的心,這似乎成了我的嗜好... ...(文/閱讀時間網讀者·悠然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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