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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俠並墨,是對墨家的嚴重侮辱

墨即是俠,不但現在很多歷史愛好者這樣說,錢穆、呂思勉、張蔭麟等史學家也這樣說,魯迅在《流氓的變遷》中也說「墨子之徒為俠」,似乎已成定論。

但唱反調的也不是沒有。郭沫若在那篇對墨家大肆批判的《墨子的思想》中,把這種觀點斥為「亂認表親」。他的結論是「認俠為墨,也不過是在替墨子爭門面,然而大背事實。」

郭沫若那篇文章怎麼樣,這裡不評論;單就這個問題來講,我以為他說的有道理。

說墨就是俠,各家的「論」都信心滿滿,「墨家即以振世救弊為主,故一變而為俠」(陳柱《諸子概論》),似乎理所當然;可是「證」卻十分單薄。根據往往只是韓非的一句「儒以文亂法,俠以武犯禁」,因為韓非說過天下顯學非儒即墨,這裡又儒俠並舉,所以「可見墨即是俠」(呂思勉語)。問題是這個結論恐怕太草率了一點。

看看韓非的原文:

「儒以文亂法,俠以武犯禁,而人主兼禮之,此所以亂也。夫離法者罪,而諸先生以文學取;犯禁者誅,而群俠以私劍養。故法之所非,君之所取;吏之所誅,上之所養也。……」(《五蠹》)

《顯學》篇也有差不多相同的內容,而意思更加明確:「……立節參明,執操不侵,怨言過於耳,必隨之以劍,世主必從而禮之,以為自好之士。夫斬首之勞不賞,而家斗之勇尊顯,而索民之疾戰距敵而無私鬥,不可得也。國平則養儒俠,難至則用介士,所養者非所用,所用者非所養,此所以亂也。」

不難看出,韓非所謂的「俠」,即「家斗之勇」的一類人物,主要特徵為「立節參明,執操不侵,怨言過於耳,必隨之以劍」——也就是《莊子 說劍》中的「蓬頭突鬢,垂冠,曼胡之纓,短後之衣,瞋目而語難,相擊於前,上斬頸領,下決肝肺」之類表現的「庶人之劍」。同時韓非也明確交代了這些「俠」往往成為貴族豢養的「私劍」——說好聽了,是門客;說不好聽,是打手。

韓非子為何對「私劍」如此深惡痛絕?固然是由於這類私人暴力行為不見容於他的「君主論」,卻也跟他的心理狀態不無關係。在那篇充斥著受難哀鳴的《孤憤》中有這麼一段:「法術之士(指他這類掌握「真理」的人)奚道得進,而人主奚時得悟乎?故資必不勝而勢不兩存,法術之士焉得不危?其可以罪過誣者,以公法而誅之;其不可被以罪過者,以私劍而窮之。是明法術而逆主上者,不僇於吏誅,必死於私劍矣。」顯然,在他看來,他這樣的正義之士,是時時處於權貴的迫害和「私劍」的威脅之下的。

這一類人在當時確實相當活躍,但與墨家門風實在相去甚遠。事實上,墨子本人就多次表示過對這類好勇鬥狠行為的不以為然。《墨子》中記載了墨子與弟子駱滑氂(錢穆認為,這位駱滑氂其實就是墨家大弟子禽滑厘)的一段對話:

子墨子謂駱滑氂曰:「吾聞子好勇。」駱滑氂曰:「然,我聞其鄉有勇士焉,吾必從而殺之。」子墨子曰:「天下莫不欲與其所好,度其所惡。今子聞其鄉有勇士焉,必從而殺之,是非好勇也,是惡勇也。」

墨子對個人暴力的排斥甚至比儒家更甚,儒家至少還承認好鬥是人的天性之一,卻遭到他的激烈嘲諷:

子夏子徒問於子墨子曰:「君子有斗乎?」子墨子曰:「君子無斗。」子夏之徒曰:「狗豨猶有斗,惡有士而無斗矣?」子墨子曰:「傷矣哉!言則稱於湯文,行則譬於狗豨,傷矣哉!」

我們往往有個成見:儒家比較文弱(儒者柔也)而墨家比較剛健,其實恐未必然。孔門必修課中,尚有射御之類的軍事技能,門下亦多有子路、冉求這樣的猛士;而在墨家,此種技能卻不是人人能學。《墨子》中有一段小故事:有幾個弟子想學射箭,而墨子卻告訴他們:你們都不是國士的料,還是不要學了。而大弟子禽滑離想學一些守御之術,還要老實表現三年,再加苦苦央求才能辦到。由此看來,墨家固然以「墨守」著稱,卻並非如史家所說的那樣是一個「武士行會」。

墨子在世時如此,在他去世以後,墨家倡導的和平主義也並沒有隨著時代的變遷而有所鬆動。

《呂氏春秋 去私》:

墨者有鉅子腹<黃享>,居秦,其子殺人,秦惠王曰:「先生之年長矣,非有他子也,寡人已令吏弗誅矣,先生之以此聽寡人也。」腹<黃享>對曰:「墨者之法曰:『殺人者死,傷人者刑。』此所以禁殺傷人也。夫禁殺傷人者,天下之大義也。王雖為之賜,而令吏弗誅,腹<黃享>不可不行墨子之法。」不許惠王,而遂殺之。

由此可知,墨家是主張「禁殺傷人」的「天下之大義」的,並嚴格禁止自家子弟殺人和傷人,這與那些動輒拔劍、習慣以暴力解決問題的俠士哪裡有一點相似之處呢?

《漢書藝文志》記載墨家著作有《胡非子》,此書雖已亡佚,但《太平御覽》所引《胡非子》佚文卻恰好也提到了這類人:「剽必刺,視必殺,此五刑之勇也」,並表示了明白的否定意思(胡非子推崇的是曹劌之類「君子之勇,勇之貴者」),足證此為墨者所不取。

《韓非子》多處提到墨家,卻沒有一處提及墨家與「群俠」「私劍」有任何關係。由此可知韓非所謂之「俠」,主要表現為「以武犯禁」、「吏之所誅」的暴力犯罪,與墨家幾無瓜葛。所以,拿他的一句話斷章取義,作為「俠即是墨」的根據,不但違背其原意,也沒有什麼說服力。

這裡有個問題:如果韓非並不認墨為俠,那麼為何只見他痛斥儒俠,而不見其批判墨家?郭沫若的解釋是墨家已經為秦國服務,當然要留些面子。這種說法有些根據(墨家思想頗與秦政相同,如尚同尚儉、非樂節用之類,而且秦惠王稱腹子為先生、謝子入秦等等故事,亦表明墨家與秦國關係之密切),但說墨家成為了秦國走狗,恐怕還有些牽強。我以為韓非不批墨家原因可能有兩個:一、其時墨家的主要思想(兼愛非攻之類)早已因不合時宜而不再流行,也用不著他大力批判打死老虎;二、韓非恐怕是把儒墨等量齊觀了,他說過「今儒、墨皆稱先王兼愛天下,則視民如父母。」在他看來,儒、墨儘管有這樣那樣的不同,但骨子裡都是假天真的開倒車理論,都該歸入「以文亂法」的「諸先生」一類的。

當然,韓非不認為「俠即是墨」,也並不能證明「俠不是墨」(只不過證明了「俠以武犯禁」沒有墨家什麼事而已)。那麼當時有沒有其他人認為「俠即是墨」呢?根據現存先秦古典看,只能說沒有——一個也沒有。就連第一個為遊俠立傳的司馬遷,也說「閭巷之俠,修行砥名,聲施於天下,莫不稱賢,是為難耳,然儒墨皆排擯不載。」顯然,他也是絕不認遊俠為墨家苗裔的。

那麼,「俠」到底是不是「墨」呢?現在我們應該弄明白:在墨子那個時代,「俠」到底是指什麼人?

現在我們理解的「俠」,主要是見義勇為、奮不顧身外帶有點本事的人,應該說,墨子的一些行為(如非攻)跟這個還是很靠鋪的。但問題是「俠」的這個意思,與先秦兩漢的「俠」相去甚遠。

「俠」(帶劍者)可以說是一種時代產物。春秋以降,封建等級制逐漸崩壞,一些從舊體制中脫落的部分——失去地位的貴族和武士,還有一些因制度破敗(比如「庶人無故不帶劍」之類)而不安於位的庶人也就成了「遊俠」——大概相當於日本武士制度衰敗時的浪人。

儘管沒有了過去的地位,但一些根深蒂固的觀念還在——這也正是他們最後的榮光和重新為上流社會認可的希望。

遊俠們最為人稱道的行為是「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諾必誠,不愛其軀,赴士之阸困,既已存亡死生矣,而不矜其能,羞伐其德」,可以總結為「義」和「勇」,其實也就是「君子」(上等人)主要的道德標準,可以說是某種「封建殘餘」,卻不能說是墨家新義。

(其實「柔弱」的儒家是很講這一套的:子路問「成人」,孔子給出的最低標準是「見利思義,見危授命,久要不忘平生之言。」換言之,做君子的門檻就是「義勇」。子還曾經曰過:「志士仁人,無求生以害仁,有殺身以成仁」、「當仁不讓於師」、「見義不為無勇也」等等,曾子也強調「君子人」的標準「可以托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臨大節而不可奪也」,這些也恰恰正是遊俠們所標榜的行為規範。)

再看看什麼叫「立節參明,執操不侵,怨言過於耳,必隨之以劍」,這其實也是「君子」的表現之一,即對名譽和尊嚴的維護,正所謂「士可殺,不可辱」。《呂氏春秋》中有個故事,可以叫我們了解這種維護有時會到何種極端的地步。

齊莊公時,有勇士賓卑聚。一日夢見一個衣著光鮮的壯漢對他厲聲呵斥,還在他臉上吐了唾沫。醒來以後他非常堵心,找來朋友說:我這輩子從來就沒受過委屈,現在老了,倒在夢裡叫人侮辱了一把。我得報仇,報不了就不活了。於是每天在街上的行人中找那個夢中人,找了三天沒找到,回來自殺了。《呂氏春秋》的評語是「謂此當務則未也,雖然,其心之不辱也,有可以加乎?」這是說:行為未必正確,但精神是可取的。

自然,這些唐吉柯德式的道德準則,在現實中不可能被完全信守——甚至可以說,大多不會被信守,但不能否認這些道德給整個遊俠群體造成了某種光暈效應,正如中世紀歐洲騎士多不過是些粗野的混蛋,卻也能留下個「騎士風度」,叫不少人「少女情懷總是濕」是一個道理。

墨家活躍的戰國時代,也正是遊俠的黃金時代:列國紛爭,專尚暴力,遊俠們遂成了列國和卿大夫們網羅的對象——這就是我們熟知的「門客」或「私劍」,司馬遷《遊俠列傳》:「近世延陵、孟嘗、春申、平原、信陵之徒,皆因王者親屬,藉於有土卿相之富厚,招天下賢者,顯名諸侯,不可謂不賢者矣。」《漢書》亦曰:」戰國合縱連衡,力政爭彊,繇是列國公子,魏有信陵,趙有平原,齊有孟嘗,楚有春申,皆藉王公之勢,競為遊俠,雞鳴狗吠,無不賓禮,而談者以四豪而稱首。」當然,不排除這些門客中包含了部分墨家弟子,但顯然不是一個相互重合的關係。

秦滅六國,遊俠的好日子過到了頭,惶惶如喪家之犬的遊俠們只好「到民間去」做黑社會頭子——也就是所謂「布衣之俠」。在西漢前期還十分活躍,後來隨著大一統王朝的鞏固,這種遊離於專制權威之外的草根力量受到殘酷打擊,基本已經喪失了公開發揮作用的空間。錢穆說《史記》、《漢書》有《遊俠列傳》而以後史書則無,原因不僅在於班馬比後世史家「好奇」,主要是因為西漢以後,遊俠已經不能作為一個社會階層獨立存在了。

司馬遷做《遊俠列傳》,為俠打抱不平,發了一通「何知仁義,已饗其利者為有德」、「竊鉤者誅,竊國者侯,侯之門仁義存」的牢騷,他不滿意正義為當權者壟斷,所以要歌頌一下「布衣之俠」。說「其行雖不軌於正義,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諾必誠,不愛其軀,赴士之阸困,既已存亡死生矣,而不矜其能,羞伐其德,蓋亦有足多者焉。」他強調的不是俠的身份,而是是否表現出了某種精神價值,同時他又把「朋黨宗彊比周,設財役貧,豪暴侵凌孤弱,恣欲自快」等等行為(其實這正是「俠」的「主營業務」)與他歌頌的俠區分開來,認為是「遊俠亦丑之」。可以說,太史公是第一個給「布衣之俠」賦予了理想色彩的人。

但即使如此,還是抹不去「遊俠」身上的灰暗色調。看看他讚美的幾個人:除朱家「所藏活豪士以百數,其餘庸人不可勝言。然終不伐其能,歆其德,諸所嘗施,唯恐見之。……專趨人之急,甚己之私」,理想色彩比較濃厚(其實此人的非凡人脈和財力,顯然也不是「家無餘財,衣不完采,食不重味,乘不過軥牛」之類的艱苦樸素所能辦到的)之外,其餘幾位都跟「以武犯禁」脫不開干係:田仲「以俠聞,喜劍」;劇孟「以任俠顯諸侯」,七國之亂時,周亞夫得劇孟,喜曰:「吳楚舉大事而不求孟,吾知其無能為已矣。」顯然是一股頗為強大的地方豪強勢力;郭解「少時陰賊,慨不快意,身所殺甚眾。以軀借交報仇,藏命作奸剽攻,休乃鑄錢掘冢,固不可勝數。」年長後才「折節為儉,以德報怨,厚施而薄望」,然而畢竟積習難改,「其陰賊著於心,卒發於睚眥如故」,「而少年慕其行,亦輒為報仇,不使知也。」足以說明他仍然維持著黑幫老大地位,只不過從台前走到了幕後而已。

這幾位本來都是陰賊亡命之徒,只是成名之後開始「脩行砥名」,轉變形象,實際上也不過就是太史公批評的「盜跖居民間者」,更很難說與墨家思想有多大的關聯。

再來看其他先秦兩漢典籍中的「俠」都是些什麼形象吧:

《列子》:虞氏者,梁之富民也,家既充盛,錢金無量,財貨無貲,登高樓,臨大路,設樂陳酒,擊博樓上,俠客相隨而行,樓上博者大笑,鳶飛,適墜其腐鼠而中之,俠客曰:虞氏福樂之日久矣,常有輕易人之志,乃辱我以腐鼠,率徒屬而滅其家。

《史記》:甯成抵罪得脫,乃詐刻傳,出關歸家,稱曰:仕不至二千石,賈不至千萬,安可比人乎!乃貰貸,買陂田千餘頃,役使數千家,數年,產至千金,為任俠,其役民重於郡守。

《淮南子》:北楚有任俠者,其子孫數止之,不聽,縣有賊,大搜其廬,事果發覺,夜驚而走,追及之,其所施德者,皆為之戰,得免,反謂其子曰:汝數止吾俠,今有難,皆賴而身免,汝諫不可用也。

《漢書》:

丞相公孫賀子敬聲,以皇后姊子驕奢,擅用北軍錢千九百萬,發覺下獄,是時詔捕陽陵朱安世,不能得,上求之急,賀自請逐捕安世,以贖敬聲罪,上許之,後果獲安世,安世者,京師大俠也,聞賀欲以贖子,笑曰:丞相禍及宗矣,南山之竹,不足受我辭,斜谷之木,不足為我械,安世從獄中告敬聲與陽石公主私通,及使巫祭祠,當道埋偶人,祝詛有惡言,下有司案驗,賀父子死獄中。

從這些例子,我們就可以明白秦漢時代「俠」的真正形象,用現在話說,是「帶黑社會性質的流氓暴力團伙」。這些遊俠自然也有某些好的表現(急人所難云云),但其主流還是暴力不法的破壞性力量。這就好比近代的黃金榮、杜月笙之流,肯定也有某些「可稱」之處,但如果因此就認「青紅幫」為「俠義道」,是怎麼說也不通的。

直到三國魏晉時期也還是這樣。《三國志》里有幾位頗有「俠」名的,可是幾乎都跟「無法無天」劃等號,如甘寧「……少有氣力,好遊俠,招合輕薄少年,為之渠帥;群聚相隨,挾持弓弩,負毦帶鈴,民聞鈴聲,即知是寧」,顯然這個「遊俠」的意思,跟「山(水)賊」差不多。董卓、呂布這一對「父子」,一個「少好俠」,一個「劍客」,也算得上「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了。還有一位著名的「俠」是袁術,當然也不是什麼良善之輩;只有一個張邈「少以俠聞,振窮救急,傾家無愛,士多歸之」,似乎才有一點我們認可的「俠氣」——但這個其實也就是朱家郭解式的「江湖義氣」。《魏志》中記載了一位楊阿若,「少遊俠,常以報仇解怨為事,故時人為之號曰:東市相斫楊阿若,西市相斫楊阿若。」簡直就是位業務繁忙的職業殺手;而《世說新語》中記載曹操袁紹少年「好為遊俠」的事迹,是劫持人家的新娘子;說「王平子形甚散朗,內實勁俠」,放在今天,這怎麼看都是好話,可是別忘了,這章叫做《讒險》,這後半句可不是誇他如何俠義,而是說他內心險惡。

可以說,在先秦兩漢直至魏晉,俠的名聲一直不佳。也正是到了魏晉時期,俠的含義開始有了變化,形象也開始變好,這是因為當時的讀書人開始反潮流,玩個性,對蔑視權威、快意恩仇、放縱不羈的遊俠也就歌頌起來。引幾首魏晉南北朝的俠客詩:

西晉張華《俠曲》:

俠客樂險幽,築室窮山陰,棲遲熊羆穴,容與虎豹林,雄兒任氣候,聲蓋少年場,偕友行報怨,殺人駔市傍,吳刀鳴手中,利劍嚴秋霜,騰起如電激,迴旋如流光,生從命子游,死聞俠骨香,沒身心不懲,勇氣如四方。

梁吳筠詩:

結客少年歸,翩翩駿馬肥,報恩殺人竟,賢君賜錦衣,握蘭登建禮,拖玉入含暉,顧看草玄者,功名終自微。

周王襃《遊俠篇》:

京洛出名謳,豪俠競交遊,河南朝四姓,關西謁五侯,鬥雞橫大道,走馬出長楸,桑陰徙將夕,槐路轉淹留。

不難發現,這些被文人們連篇累牘歌頌的俠,不過是鮮衣怒馬、風流年少、玩得就是心跳、砍頭(主要是別人的)權當風吹帽的牛逼人物,一個混合著各種補償心理的理想形象而已。符合現代人趣味的俠,大概是出現在唐傳奇之類流行以後。

所以說俠的源流,萬萬不可不顧及「俠」的流變。既然「俠」在先秦兩漢並不代表我們現在所認可的「俠義精神」,那麼,被我們認為具有這種「俠義精神」的墨家,自然也就跟當時的「俠」拉不上多大關係了。

如果說墨子代表的俠義精神,不能因為「俠」的變亂而否定,那麼程嬰杵臼、專諸要離、弦高燭之武、伍子胥、申包胥……這些墨子之前的人未必不可叫做俠、未必不可叫做俠義精神的源流。墨家固然有「赴湯蹈火、死不旋踵」的壯烈,但與其說是墨家開俠之風氣,不如說是墨家沾染了俠風,因為「視死如歸」遠比墨家思想源遠流長,孔子也說過「當仁不讓於師」、孟子說過「雖千萬人吾往矣」,甚至「見危受命」「見義勇為」之類可以作為「俠義」註腳的詞句皆出於《論語》,那麼說俠出於儒,也不能說沒有道理吧?

墨子之後有兩個人值得注意,一個是荊軻,一個是魯仲連,這兩位大概是可以被稱為「為國為民、俠之大者」的了(姑且不把荊軻看作太子丹豢養的打手)。那麼他們是否跟墨家有什麼關係呢?

荊軻出自何門何派,我們難以確定,司馬遷《刺客列傳》說荊軻「好讀書擊劍,以術說衛元君」,他會不會學的是墨家之術?恐怕不太可能,衛這個彈丸小國是用不著聽什麼「兼愛非攻」的大道理的,恐怕還是縱橫之術一流。而且荊軻「嗜酒,日與狗屠及高漸離飲於燕市,酒酣以往,高漸離擊築,荊軻和而歌於市中,相樂也,已而相泣,旁若無人者」,實在也不像禁慾苦行的墨家所為。而魯仲連,則是被明確歸入儒家的(《漢書藝文志》)。

把墨家等同於俠的說法,不見於先秦或兩漢的任何一家,又是從何而起呢?我能找到的最早的(如果有更早的,望方家賜教)竟是清儒陳澧《東塾讀書記》:「墨子之學,以死為能事,戰國俠烈之風,蓋出於此」。康有為本之,以兩漢遊俠盡入墨家門牆。又趕上末世,維新派和革命黨為救亡圖存,自然要大張俠烈之風——這一點看看當時梁啟超等人對「中國武士道」的大力鼓吹就可明白,譚嗣同《仁學》亦言:墨有兩派:一曰「任俠」;一曰「格致」。於是俠出於墨之說,儘管缺乏過硬根據,卻風行草偃,牢不可破。不但影響了一代歷史學者,連魯迅筆下那一位大俠墨子,其實也受了這種風氣的影響。

墨子人格之高尚、救世之熱誠,門下弟子「赴湯蹈火、死不旋踵」之表現,《墨經》之科學、邏輯學價值,都足夠讓人肅然起敬,所以近代以來,人們對這一門派給予同情甚至美化(我以為,與儒法相比,墨家思想較單薄,很難長期競爭),都是可以理解的。然認墨為俠,確如郭沫若所言,是在「亂認表親」。墨家所倡所為,自有其獨特價值與可風之處,也實在用不著拿一個不相干的「俠」來給他壯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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