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調脂治療的幾個問題,不容忽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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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山東省濟南醫院糖尿病診療中心主任醫師 王建華
來源:醫學界內分泌頻道
1、因肝臟合成膽固醇主要在夜間進行,而他汀類藥物又主要是通過抑制膽固醇的合成起作用的,因此,他汀類藥物宜晚上服用,這樣可以獲得最好的降脂效果。
2、他汀類藥物可導致肝損害及肌炎,其發生與用藥劑量有關。因此,必須注意用藥安全,在用藥前及用藥過程中應注意監測肝功和肌酶。
3、他汀類藥物與貝特類藥物合用,可顯著增加藥物的毒副作用,尤其是使肌溶解的風險大大增加,故一般不主張兩葯聯用。即便病情確實需要兩者聯用,也要降低各自藥量,而且早晚分開服用,以降低副反應的風險。
4、儘管他汀類藥物對糖代謝有一定影響,但相對心血管獲益而言,他汀類藥物對血糖的影響微乎其微,因此,糖尿病人不可因噎廢食,因為擔心影響糖代謝而失去心血管獲益的機會。
5、降血脂不能急於求成、頻繁換藥。因為降脂藥物明顯見效往往需要一、兩周甚至更長的時間。
6、血脂降至正常後不可擅自停葯。這只是藥物發揮了作用,並不是患者本身的代謝正常了,一旦停葯,高血脂會再次升高反彈。原則上,只要沒有嚴重不良反應,降脂葯就應長期服用,只有這樣,才能使心血管獲益。
7、糖尿病人的脂代謝紊亂,不能完全依賴降脂藥物,還要重視生活方式干預和對原發病(即糖尿病)的治療。事實上,有些以甘油三酯升高為主的2型糖尿病人,在血糖得到理想控制以後,血脂也隨之恢復正常。
8、用藥期間,除了要觀察藥物的療效以外,還要注意監測藥物不良反應,定期複查血脂、肝功能、肌酶和血尿酸等,以便調整藥物或換藥、停葯。(「調脂治療期間如何監測病情?」見拓展閱讀)
9、血脂檢查結果在化驗單正常範圍內並不一定代表血脂控制達標。這是因為化驗單上的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是以正常人為標準的,然而根據國內外各種指南,對於心血管病高危、極高危患者,其血脂控制應該比正常人更嚴格,分別應控制在2.6 mmol/L、1.8 mmol/L以下。
拓展閱讀:調脂治療期間如何監測病情?
首先,在開始用藥前,應先檢查患者肝、腎功能及肌酸激酶,作為基礎對照。
血脂監測:在開始服藥治療4~6周檢測一次;其後每2~3個月檢查一次;若降至並保持在理想水平,此後每檢查一次。若治療3~6個月血脂仍未達到目標值,則調整劑量或藥物種類,或聯合藥物治療,再經4~8周後複查。達到目標值後延長為每半年至一年複查一次。
肝功監測:他汀類藥物引起的肝損害多發生在用藥後1~3個月,而且與用藥劑量有關。因此,在開始治療的頭1~2周後應查一次肝功,如若正常,在2~3個月以後再次複查,如果還是正常,此後可每隔每半年至一年複查一次肝功。當然,當病人增加他汀類藥物用量後,要及時複查肝功。
肌酶監測:他汀類藥物引起的肌病相對少見,至於嚴重的橫紋肌溶解就更罕見了。一般是在開始用藥1~2周後查一次肌酸激酶(CK)。一般不需要常規定期檢查,用藥期間如有不明原因的肌肉無力、疼痛、尿色改變,需及時檢查肌酸肌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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