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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第一冤案

北宋第一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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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2010年上海世博會的舉辦參展天數已接近一半,國人熱情高揚不減。主要是為我中華民族燦爛的文化而自豪,很多可能是沖著數字版<<清明上河圖>> 去的。張擇端(1085年─1145年) 的<<清明上河圖>>是中國十大傳世名畫之一。描繪了北宋年間汴京的極盛,尤其是京都水陸運輸和市面繁忙的景象。 此畫是1120是左右完成的。北宋不到十年亡國。 一個鼎盛的北宋為何在短短的幾年時間被金朝擊敗滅國 。令人深思, 一直是眾人探討的話題及課題。[注] 北宋是中國歷史上一個強盛的、繁榮的王朝。北宋時期的社會經濟非常發達,處於中國封建王朝的頂峰,向來被後世史學家稱為「中國史上最偉大時代」,經濟和文化都有明顯進步,遠超前朝。據說,北宋全盛時的一般國民生產總值,比「康乾盛世」的極盛時還要多出二倍 。[注] 北宋亡國,按照<<宋史>>的說法,主要原因是王安石變法亂國。現代史學主流認為是守舊派阻擾變法使之失敗,為元兇。 從1069年二月王安石 推行新法開始到1127年北宋滅亡。北宋主要經歷了三個皇帝:宋神宗,宋哲宗,宋徽宗。宋神宗1067年即位,1069年起用王安石。 是一個很有作為的皇帝。也有人認為他的施政方法過於簡單。 他的兩個兒子哲宗、徽宗也是一有機會就重用新黨,恢復新法,打擊舊黨士大夫集團。 皇帝、士大夫、人民大眾 這三者的關係是封建社會的基石。士大夫精英是社會的管理者,可以說是繁榮的支柱。神宗在第一次新法失敗後, 牽怒士大夫。主導兩起大案,打擊精英、士大夫集團。使社會族群之間的信任度大大降低。新舊派鬥爭加劇,國力下降。 (一)

兩個案子都發生在1079年前後。應該說神宗主要目標是拿下守舊派統帥,反對變法的司馬光。以阻止頑固派復辟。所以這兩個案子可以合二為一。前案是從民事轉為政治事件的陳世儒案,而後案是關於蘇東坡的烏台詩案 。 由於是 司馬光老練智慧,加上 太后們的疏導。事件沒有擴大到嚴厲懲處最高層的地步。然而陳世儒案中共有十九人遭致株殺。陳世儒更是千年冤魂。 陳世儒案起因是一個家庭悲劇: 國子博士陳世儒出任舒州太湖知縣。一日世儒妻子對群婢 (一群傭人)說:「博士一日持喪,當厚餉汝輩。」 既而世儒母為婢所殺。(《宋史,蘇 頌傳》) 陳世儒因母喪返回京師開封,(痛打奴婢,) 參與謀殺的奴婢張氏告發。(世儒妻指使殺母。) 時間是元豐元年(1078年)二月。 多審最後認定陳世儒與妻子李氏合謀。殺母的目的是不願意在外作官,想回到繁華的京城開封。(母喪可以丁憂回京。) 1079年九月,陳世儒與妻子及奴婢高氏、張氏等十九人均被處死刑。奴婢七人發配遠鄉。 <<宋史>> 在多處描述此案,以<<蘇 頌傳>>最為詳盡。蘇頌是第一時間審理此案的開封知府。 而蘇頌始終認定陳世儒不知情,沒有合謀。陳世儒案是一個大冤案! 首先來分析一下陳世儒有無可能殺母。或者是人有無可能殺母? 有! 此人倫悲劇常常發生。沒有錢養活母親殺母。為財殺母。婚姻受到母親阻礙殺母。因此,人,在走投無路時是可能殺母的。 這裡可以一步步來分析。 先假設陳世儒不回京城不能"生存",不能"活"。那麼有無其它方法而不殺母? 國子博士有五品,六品。知縣是七品。陳世儒的薪水最多養活七,八個人。而他家奴婢就有二十四人多。這說明陳世儒家"不缺錢"," 有錢"! 不當官一樣有錢。 陳世儒可以把太湖縣搞亂,被罷官回城;也可以辭職;更可以裝病回家。這總比殺母風險小的多吧。 再假設陳世儒是一個紈褲子弟 ,不學無術,不會去想上述方法。如果陳世儒成天吃喝玩樂、不務正業。他可能當上國子博士嗎? "國子學(國子寺、國子監)為最高學府"。教育對象乃屬於最高級統治者之子弟。"國子學一般設有博士五人,正五品上。掌教三品以上及國公子孫、從二品以上曾孫。" 北宋人才濟濟,會讓紈褲子弟去主講四書五經嗎? 絕對不會! 即使皇上一時疏忽,也不會再派他去當知縣。[注] 所以,陳世儒應該是一個有相當學問的"儒者"。他根本不具備"殺母"的條件。國子博士少說也相當於一個現在清華北大的講座教授。一個具有講座教授頭銜的一縣之長。"殺母" 不為陞官,發財,出名。只為回京城? 人世間沒有第二個。(大概有人會說: 這也為何被斬棄市。) 然而一個(科學)試驗不能被重複,這個試驗結果不能被接受。人世間找不到類似的事例。說明陳世儒沒有殺母回城。( 蘇頌顯然是正確的!) 轉過來關注一下世儒妻說的「博士一日持喪,當厚餉汝輩。」 這是導致儒母被婢所殺的關鍵之一。 儒妻出身書香名門,生母是名相孫女 (或女兒),父親是著名詩人。無論婆婆如何,絕對不該說這樣話。 然而這句話與"教婢殺母" 相差甚遠。一個人想謀殺另一個人,怎麼會對十多人講呢? 只會對一倆人發出信號指令。最可能的解釋是: 婆婆生病難伺候,"大家好好照顧老太,看上去沒有多久了" 「博士一日持喪,當厚餉汝輩。」 第二種可能,婆婆難對付,咒她死, "大家好好聽我的,老太能神氣多久?" 「博士一日持喪,當厚餉汝輩。」 第三種可能,剛與婆婆吵了一架,"氣死我了,真想殺了老太" 「博士一日持喪,當厚餉汝輩。」 結果是奴婢高氏動手、張氏直接參与謀害。 按常理,在第一,二種情況下, 奴婢不會真去謀害。但鑒於古代特殊環境,奴婢最好出路是嫁給主人作妾。陳世儒在外做官,可能在當地取妾。家裡奴婢當然希望主人在家。(《宋史,蘇 頌傳》提到「世儒帷薄事」。) 無論如何,最初法吏判定是合理的。「開封治獄,法吏謂李不明言使殺姑,法不 至死。」這一點與現代司法一致。世儒妻沒有明確指使殺母,不能判極刑。至此,這個人倫慘案已經可以結案了。奴婢高氏處死,世儒妻、奴婢張氏坐牢。世儒罷國子博士。 (二)然而,在這個關鍵時候, 某人介入了。他就是:宋神宗皇帝。此時的神宗內外交捆,新法推動不下去。王安石也不肯干宰相了。守舊派不僅不合作還一有機會喋喋不休。陳世儒案給了神宗一千載難逢的打擊舊黨的機會。 「帝召(蘇)頌曰:"此人倫大惡,當窮竟"。( 蘇頌)對曰:"事在有司,臣固不敢言寬,亦不敢諭之使重"。獄久不決。」 蘇頌在歷史上是一個正直的政治家,傑出的科學家。他萬萬沒有預料到後面的發展。連他自己也被下獄,險些喪命。面對誘供,獄中義正詞嚴地拒絕:"誣人,死不可為"。幸虧蘇頌是神宗喜歡的中間派人士,放了他一碼。罷官一年後復出。 其他牽連的人的情形就越發離奇了。陳世儒是陳執中的兒子。陳執中一生為官,是仁宗朝重臣,兩度為相。"陳執中不欺主" 的故事流傳至今。"宋仁宗是宋代帝王中的明君聖主,在位時間最長,達42年,其間國家太平,邊境安定,經濟繁榮,科學文化發達,人民生活安定。" 陳執中為「仁宗盛治」做了很多好事,為官清廉。但也被指固執呆板。 慶曆三年(1043年),宋仁宗決意改革,推行「慶曆新政」,新政觸犯了大官僚大地主的利益,遭到他們的強烈反對,社會矛盾激化。慶曆五年初,陳執中拜相。 主持廢止新政, 廢棄一切改革措施。所以可以說陳執中是守舊派的前輩師爺。 因此,陳世儒下獄,舊黨必出面相救。當然首先是姻黨。世儒岳母是名相呂夷簡的孫女(或女兒)。呂夷簡第三子呂公著當時任同知樞密院事,相當於掌管兵權副宰相。公著是基本反對新法的 (只對一點表示認可)。他最反對的是新黨第二號人物呂惠卿。王安石罷相後,惠卿當政。 世儒岳母請呂公著出面說情。御史何正臣上書彈劾呂公著,說呂公著插手陳世儒案。呂公著及兒子呂希績, 呂希純,侄子呂希亞均被逮捕。 陳世儒朋友的女婿晏靖在一次郊遊中與司馬康談到陳世儒案。"康竟入獄" 。這司馬康就是司馬光的兒子。此時,執政者距離抓司馬光---這一成功的標誌只差一步。司馬康應該是沒吐一言,救了舊黨。("恰逢帝染疾不豫,少問政事, 文彥博又去位,光力孤,惠卿遂暗結御史舒檀,以陳世儒案興大獄,實攻光也。光子康竟入獄。" ) [注] 陳世儒與司馬光還有另一層關係。世儒岳父是司馬光,蘇軾、蘇轍的詩友。神宗熙寧七(1074)為要求讓司馬光、蘇軾、蘇轍參與主政,被貶為和州團練副使。對陳世儒下獄, 司馬光顯然無須兒子提醒。然而司馬光是大政治家,就是不咬這"誘餌"。 司馬光沒被拿下,陳世儒案進入第二年1079。文壇上著名的"烏台詩案"登場了。"烏台詩案,是北宋年間的一場文字獄,結果蘇軾被抓進烏台,被關4個月。御史中丞李定、舒檀、何正臣等人摘取蘇軾《湖州謝上表》中語句和此前所作詩句,以謗訕新政的罪名逮捕了蘇軾,蘇軾的詩歌確實有些譏刺時政,包括變法過程中的問題。" [注] 蘇軾七月二十八日被逮捕,八月十八日送進御史台的監獄。二十日,被正式提訊。"到九月份,御史台已從四面八方抄獲蘇軾寄贈他人的大量詩詞。有一百多首在審問時呈閱,有三十九人受到牽連,其中官位最高的是司馬光。王安石罷相的次年(1077年),蘇軾寄贈司馬光一首《獨樂園》:「先生獨何事,四方望陶冶,兒童誦君實,走卒知司馬。撫掌笑先生,年來效喑啞。」實為司馬光重登相位大造輿論。御史台說這詩諷刺新法,蘇軾供認不諱。" "烏台詩案" 為逮捕司馬光製造了新的,更直接的機會。會不會是為逮捕司馬光製造了烏台詩案??! 蘇軾不肯誣陷司馬光和其他友人。自己一人認「罪"。儘管司馬光沒有被捕,舊黨在二案中受到沉重打擊。"烏台詩案" 出場後,陳世儒案結案。據說呂公著父子被(太后)藏了起來。神宗身心遭受很大的壓力。 神宗之後, 高太后聽政。 司馬光果然任宰相,徹底廢除新法 。司馬光之後,呂公著獨任宰相。"光疾革,以國事托之,獨當國三年"。 高太后之後, 哲宗親政。新黨章敦任宰相。恢復王安石變法,反擊舊黨。這樣,幾個回合下來,北宋滅亡。 (三) 說陳世儒是王安石變法的犧牲品一點不為過! 宋神宗借一個家庭悲劇處死 陳世儒夫妻及奴婢多達十九人是極不明智的。陳世儒案加深了新舊黨之間的仇恨是一個不爭的事實。(蘇軾在給吳子野的一封回信中表露無疑。) 實際上最同情陳世儒的是該案的第一任法官蘇頌。蘇頌後來官拜宰相,卻無力為陳世儒平反。留了十首詩給自己的子孫,連同為"烏台詩案"寫的四首,共十四首。前四首與後十首是聯同的。前四首中的 "詩人囁囁常多難,儒者凄凄久諱窮。" 儒者在此是一語雙關。 "久諱窮"延用的是皇上的"當窮竟"。 後十首的第一首是這樣的: [ 元豐己未三院東閣作. 元豐戊午夏予,尹京治陳氏獄 ,言者以為推劾不盡, 詔移大理, 而理官推跡陳氏姻黨干求府政, 縱出重辟, 事下御史推求己未歲予自濠梁赴台訊, 鞫卒不涉干求之跡, 而大理反有傅致之狀, 雖蒙辯正, 聽命久之不得出, 邑邑不已作詩十篇記一時事, 非欲傳之他人但以示子侄輩, 使知仕宦之艱耳] 構虛為實盡枝辭,直道公心自不欺。眾口鑠金雖可畏,三人成虎我猶疑。忠邪所賴圓穹鑒,通塞須憑大衍推。況是聖神方燭理,深冤終有辨明時。 "通塞須憑大衍推"是蘇頌要後人理清案情必須採用的方法。 大衍指的是算術並含有邏輯的意思。"深冤終有辨明時" 是蘇頌對本案作的結論。蘇頌已經盡了最大的努力。但執政者一意孤行,無論轉換多少人多少地,一定要治陳世儒死罪----"儒者凄凄久諱窮"。蘇頌能作的只能是告訴後輩: 任開封尹"治陳氏獄"時,我沒有"推劾不盡" 要寬大陳世儒夫婦, 這個案子總有一天會真相大白! 陳世儒案被牽連的人都在神宗死後執政 ,竟沒有能為案子公開平反,相信是為顧及皇權的尊嚴。加上涉案人員全被處死了,大多數官員又不懂蘇頌的"大衍"推理。皇族後來嫁了一個公主給陳世儒的兒子,應該可以看作是有限的平反。條件大概是只能做武官,儘管這一點不能十分確定,但為陳世儒案加了一點喜劇色彩。然而一場更大的悲劇正在等待著北宋的幾乎每一個家庭。 [注] 維基 <<清明上河圖>> [注] <<宋史>> [注] 蘇頌詩<< 十四篇>> [注] 百度百科 <<北宋>> [注] 百度百科 <<烏台詩案>> [注] 百度百科 <<國子學>> [注] 彭一萬<<蘇頌的成就及其影響>> "為了維護真理,主持公道,保護百姓利益,他真的不怕丟官,不怕殺頭"。 在濠州任上,蘇頌因陳世儒案件的牽連,被捕入獄;「 烏台詩案」發生,蘇東坡被御史中承李定以莫須有的「訕謗漫罵」、「愚弄朝廷」、「諷喻皇上」之罪誣告入獄。兩蘇關在一牆之隔的御史台囚室。蘇頌寫詩為蘇東坡打抱不平:「詩人囁囁常多難,儒者凄凄久諱窮。」蘇東坡也始終堅守凜然的氣節,將生死置之度外。獄吏想引誘蘇頌虛構事實,誣告陳世儒參與謀殺。蘇頌義正詞嚴:「使某誣人,死不可為!」 [注] 阿越在<<新宋>>書中從文學的角度設計了很多情節。 [注] "陳世儒鐵釘案" 有明顯假造的痕迹。開始有《續資治通鑒長編》"諸婢以葯毒之不死,夜持釘陷其腦骨,以喪還京師"。 後來變成<<陳世儒鐵釘案>>:" 奴婢受主 人指使後,先用毒藥謀殺張氏,但張氏命大,並未被毒死。於是陳世儒及其妻李氏半夜用釘子合力將張氏釘死。這樣,陳世儒最終因母喪而順利地返回京師開封"。 當年沒有飛機,陳世儒如何能一夜往返幾百里? [注] (宋) 周必大 證明 十四篇詩為蘇頌所作。"蘇子容丞相元豐戊午歲尹開封,治陳世儒獄,言者誣以寬縱請求。是秋亦自濠州攝赴台獄,嘗 賦詩十四篇,今在集中,序云:子瞻先已被系,予晝居三院東閣,而子瞻在知雜南廡,才隔一垣。其詩云:遙憐北戶吳興守,詬辱通宵不忍聞。注謂所劾歌詩有非所宜言,頗聞□詰之語。" [注] 宋神宗推動變法從主觀上可能代表百姓的利益。"一次宋神宗和文彥博討論變法之事,神宗說:「更張法制,於士大夫誠多不悅,然與百姓何所不便?」文彥博說:「為與士大夫治天下,非與百姓治天下。" [注] 蘇軾文集 [注] 陳世儒可能沒有為自己作直接的辯護。任憑處置。可能是一個相當勇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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