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會提出建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倒查機制
公報摘要2
加強改進黨對依法治國領導
●全會明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任務,這就是: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加強憲法實施;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保證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強全民法治觀念,推進法治社會建設;加強法治工作隊伍建設;加強和改進黨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領導。
專家解讀
依法治國需要頂層設計
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副院長王敬波對新京報記者表示,這裡的關鍵詞有兩個:一個是加強,中國共產黨作為中國的執政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國家治理模式的根本改變,堅持黨的領導既是依法治國的題中應有之意,也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基本特點。一個是改進,也就是要全面提升黨對於依法治國的領導方式和水平,重在通過依法執政,促進依法行政,強化司法公正。第三個關鍵詞是,強化黨的宏觀領導、統籌協調和法治保障,弱化黨對於具體司法過程和案件的微觀干預。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過程中,黨要起到核心、引領、統籌、協調、保障作用。
在她看來,不管是行政決策機制完善、司法體制改革,還是科學、民主立法工作,都是依法治國體系的重要領域,「如果沒有執政党進行頂層設計,靠各個領域單兵推進,就很難實現全面推進的效果。」
四中全會強調,要完善保證黨確定依法治國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的工作機制和程序,加強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統一領導、統一部署、統籌協調。
如何實現兩個統一和一個統籌,黨對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領導,客觀上需要一個機構實施,王敬波分析,這個具體機構,可能是一個領導小組,也可能是目前政法委的「升級版」。
王敬波認為,不管黨統籌領導依法治國工作機構的實現形式是怎樣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透露的信號是,黨要強化依靠法律治國理政,通過依法執政,深化依法行政,促進公正司法,引領全民守法。黨要淡化對於具體案件的微觀干預,避免對法治進程造成負面影響。新京報記者 許路陽
公報摘要3
完善全國人大憲法監督制度
●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
●健全憲法實施和監督制度,完善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憲法監督制度,健全憲法解釋程序機制。
●完善黨對立法工作中重大問題決策的程序,健全有立法權的人大主導立法工作的體制機制,依法賦予設區的市地方立法權。
專家解讀
人大有望設憲法監督機構
知名憲法學者、武漢大學教授秦前紅接受新京報採訪時說,我國「冰封」已久的憲法監督制度有望被激活,今後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有望成立專門機構行使違憲審查權,各級權力部門的違憲行為將被糾正。
秦前紅說,習近平總書記曾提出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憲法的生命和權威在於實施。
秦前紅說,根據憲法第67條,全國人大常委會負責解釋憲法,監督憲法的實施,「過去這一條文基本處於"冰凍"狀態,沒有形成一個具有可操作性的機制,今後憲法第67條可能被激活。」
中央黨校政法部主任張恆山告訴新京報記者,當前有些黨政幹部在憲法法律範圍內活動的意識還是不強。地方政府有的政策或行為違反憲法,比較突出的違憲現象,就是地方黨委決定征地拆遷,不經必要的法律程序,由政府直接付諸執行。
秦前紅認為,根據四中全會的部署,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有望成立一個專門機構負責監督憲法實施。
張恆山建議,在現有體制下,由全國人大設立憲法委員會來專門負責憲法監督實施比較可行。憲法委員會要有一定的獨立性,不僅能監督違反憲法的行為,同時也要對人大常委會的立法行為進行監督。憲法委員會應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產生,至少應該和常委會並設,不應該隸屬於常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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