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守底線倫理,警惕民主投機

堅守底線倫理,警惕民主投機

我談民主之四

民主是什麼?筆者難以用幾句話說得清楚完全。但至少,可以肯定的一點是,民主是一種行為規則,是一種社會制度。這種規則和制度是公開透明的,是公平公正的,是普適於每一公民個體的。民主制度不是靠某個人或某些人的意志來維持,而是靠一套可以為所有公民個體所認可、所熟知的法律規則定來運轉;這些法律保障每一公民個體的基本權利,反對各種各樣的腐敗與特權;這些規定平等地面向所有公民,所有能夠獨立行使權利並承擔義務的人,不分性別、貧富或種族。這意味著,任何人——包括訂立和維持民主規則的人——都不得凌駕於民主規則之上。

民主規則的背後,是自由、平等、博愛等普世價值觀。或者說,民主制度就是建立於普世價值之上,普世價值構成了民主制度的思想基礎。民主制度需要每一公民個體獨立運用自己的理性,爭取和維護自己的權利,而非依賴於、仰給於他人,所以,民主制度的最初建立,往往伴隨有一場啟蒙運動,而民主制度之維持運轉,也離不開得到啟蒙的成熟了的公民個人。

民主作為一種行為規則和社會制度,就是要保障每一個人的天賦權利,包括生存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借用美國總統羅斯福的話來說,民主制度就是要保障每一公民享有不可被剝奪的自由,包括言論自由、信仰自由、不虞匱乏的自由和免於恐懼的自由。所以,民主制度不是要人們大公無私、犧牲奉獻、超凡脫俗、盡為舜堯,而是要每個人都成為他自己,每個人都在尊重規則、尊重他人的前提下獲得收益,實現夢想。民主制度所要反對的是只有某些人有而其他人絕不可能都有的特權,反對的是某些人可以公然損害他人的基本權利,並以此來謀取名利滿足私慾。

可見,民主不是一件多麼高貴的事情,民主就是要每個人都有機會實現夢想,獲取私利。與此同時,民主又是一件公平、公正的事,每個人都平等地享有自由權利,任何人都不得搞只是某些人才能有的特權。所以民主並不要求人們無私奉獻的道德高標,而是有賴於人人都必須遵守規則、尊重他人的底線倫理。

但是,在民主思想剛剛興起,民主規則最初建立的時候,那些啟蒙思想家,那些民主實踐者,卻不可能僅僅滿足於追求自己的安全、自由和幸福,止步於謀取自身的私利。在從專制到民主的社會轉型過程中,一個人如果既不想做奴隸,也不想做奴隸主,那麼,他必須反對奴隸制度。試想一個真正獨立自由的人,如何在普遍奴役和壓迫的社會情境之下,總是能夠自在逍遙、明哲保身呢?那些能夠為自己,同時也為所有人爭取自由的人,就是在努力謀取和實踐公平、公正的民主規則,他們事實上已經開始追求超越於倫理底線之上的道德高標,不啻我們這個時代的仁人志士。不要忘了,對於民主制度的追求,必然觸及某個特權階級的壟斷利益(包括政治、經濟以及意識形態上的壟斷),不可避免要冒丟飯碗甚至丟性命的風險,需要作出某些方面或某種程度上的自我犧牲。

然而,追求道德高標必須堅守底線倫理,無視倫理底線的道德高標,就是偽善,就會走向善的反面。錢鍾書先生說得好:「世界上的大罪惡,大殘忍——沒有比殘忍更大的罪惡了——大多是真有道德理想的人乾的。沒有道德的人犯罪,自己明白是罪;真有道德的人害了人,他還覺得是道德應有的代價。」「真有道德理想的人」如何能夠干出殘忍的事情呢?因為他們往往用自己的道德理想來強迫他人,來綁架社會,罪孽深重而不自知。他們最大的問題就是踐踏了人人必須堅守的底線倫理,把自己的道德理想視為人間至善,不計一切代價去追求,結果反而給社會與他人帶來更大的損害,從而走向善的反面。正可謂「生下的是龍種,收穫的是跳蚤。」

底線倫理如此重要,那麼,我們應該守護怎樣的倫理底線?1993年世界宗教議會通過的《走向全球倫理宣言》,為我們提供了現成答案。這一宣言確立了世界性倫理的兩項基本要求,即「每一個人都應受到符合人性的對待」和「己所不欲,勿施與人」;以及四條不可取消的行為指令,即「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說謊」,「不可姦淫」。上述兩項基本要求及四條行為指令,構成了人類普世倫理的底線,不管你來自哪裡,何種膚色,什麼民族,怎樣的信仰,貧窮還是富有,官員或者平民,每個人都必須嚴格遵守。追求民主自由、力求公平公正的仁人志士,焉能拋棄如上底線倫理於不顧?

事實上,只有堅守底線倫理,才不會讓某些道德理想走向善的反面,底線倫理正是道德高標的解毒劑。同時,是否堅守底線倫理,也是判斷真民主還是假民主的一個重要標準,也就是說,底線倫理可以充當民主自由的試金石。

特別是「不可說謊」一條,同民主規則所要求的「公開透明」相一致。每個個人在投出自己寶貴的一票之前,是應該首先熟悉民主規則,並擁有充分地了解公共事務和公共人物的知情權的。所以,民主規則建立於事實真相之上,民主人士則必須誠實守信,不說謊不作假。民主規則怎麼可能靠暗箱操作來運轉呢?民主人士怎麼可以憑說謊作假、欺瞞哄騙來贏得民眾呢?

是否堅持「不可說謊」的底線倫理,是否言行一致,是否人己一致,正是我們判斷民主陣營中仁人志士與投機分子的一個重要標準。民主投機分子有許多種,其共同之處都是以民主的名義來行騙,不是立足於成就包括自己在內人人必須遵守的民主規則,而是藉此製造只有自己才有的新的特權,特別是話語權,並以此謀得種種私利。

一種投機分子是把民主作為政治權術,利用民主,玩弄民主。「喊著哈維爾,想著洪秀全。」(見易中天:《韓寒的新衣》)這句話看來很能形容這些投機分子。但是,投機分子真正所想的,恐怕並非洪秀全,而是另有他人。洪秀全造反失敗了,他也並不以民主相標榜。以民主自由起家,以民主自由為鬥爭手段並取得勝利的人,不是洪秀全,而是毛偉人。這一點,我們只要簡單翻一翻毛偉人和他的戰友在49年之前的文集和社論就很容易看到。不管是韓寒還是易中天,他們的革命論的確是有革命性的。他們無情地否定了整個中國近現代革命史,明確指出革命勝利之後,那些掌權者僅僅是一批玩弄權術、心狠手辣的人。他們一旦大權在握,就把民主自由一腳踢開了。

另一種投機分子,是把民主作為一個商業品牌,販賣民主,消費民主。「什麼時髦就來什麼,怎麼有利就怎麼做。」(見易中天:《韓寒的新衣》)販賣民主就是趕時髦,就是吸引大眾眼球,就是成為偶像明星。然後,再利用自己的明星身份明顯效應,出書、講學、表演、代言,真是一本萬利,財源滾滾。很不幸,先生力挺韓寒,然而韓寒自己卻有販賣民主生財有道的嫌疑;先生恭維韓寒,結果韓寒自己恐怕才是那個光著屁股什麼也沒穿的皇帝。

還有一種投機分子,是把民主作為博取國際主流社會同情的籌碼,作為出國移民、領取綠卡的敲門磚。他們刻意把自己打扮成一個「異見分子」,刻意做出與專制政權相對立的姿態,目的只是為了吸引國際主流社會的注意,取得境外政治勢力的保護,得到出國移民的機會。在我們這兒,看似危險的「異見分子」,也有人山寨,也有人冒牌,只要其中有利可圖。

不管哪種投機分子,不管玩得多大,目的都是為了一己私利。他們不會真心實踐民主,不會真正反對特權。他們往往以民主為名義,來製造新的特權,並以此盈利。他們絕不可能真正為民主自由而自我犧牲。必要的時候,他們會犧牲別人,自己則投奔權貴,華麗轉身。

如上所言,辨別這些民主投機分子並不難,就是看他們是否真正堅守了底線倫理。他們是否言行一致,是否人己一致?是否說一套做一套,對人一套對己一套?他們是否明顯或暗中維護了某些人的特權?是否製造著於己有利、於人有損的新的特權?

在今日中國,在我們這兒,追求民主自由,是無利可圖的;做一個仁人志士,不可能把個人私利放在第一位。這不僅需要獨立思考,需要勇敢精神,甚至還需要自我犧牲。民主自由的好處和收益是屬於整個人類世界的,不僅僅屬於某些人;當民主自由真正到來時,那些曾為此而努力奮鬥的人,並不會從中獲得多少額外的好處。二戰中領導人民捍衛民主、英勇作戰的英國首相丘吉爾,戰後卻在國內大選中落選了。蘇聯領袖斯大林為此幸災樂禍,出語譏諷。丘吉爾則從容回應說:「我打仗就是保衛人民有罷免我的權利。」甚至,在民主自由真正到來的一天,「那時,我們已經死了……」(見楊恆均:《感言:對2012年的願景和夢想》)

筆者就以楊恆均先生的一段話為本文作結:

「我對未來有信心,但如果沒有今日的努力與犧牲,未來也許永遠不會到來。對於我這種人,讓美好的未來早日到來,就是目標,就是理想。至於未來到來之後幹什麼,其實並不重要,而且,越是美好的未來,付出的代價越是高。我理想的未來到來的時候,我們這些為那個未來打拚的人可能都會筋疲力盡、傷痕纍纍,甚至早就……但,那又有什麼關係呢?」

施文,201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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