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別「鄉土中國」之後,這代人怎麼辦?
最近一個月,我所居住的小區正經歷一場「革命」:業主們通過合法程序建立了新一屆業主委員會,一致決定把在此經營了七八年之久的物業公司「炒掉」,另請高明。
風起於青萍之末,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老物業公司對小區安防設施疏於維護,部分攝像頭形同虛設,終至在「偷盜界」名聲在外,引來一波又一波竊賊光顧,每到晚間,更是成了警察巡邏車輛燈光所及的焦點。除此之外,老物業公司對屬於全體小區業主共同共有的地面車位停車秩序的維持也乏善可陳,佔道停車搞得怨聲載道。於是有了開頭所說的業委會炒掉物業公司的決定。
老物業公司的撤離也顯得頗為「奇葩」。經過人們事後諸葛亮的反察,他們大約提前一周就開始做「光榮撤退」的準備,將所有信息資料銷毀,在中秋節前夜半夜雞叫,撒手逃離。一個月來,前半段是徹底的「無組織狀態」,後半段新物業公司接手,另起爐灶,一點一點拼圖,逐漸整理出整個小區600多戶人家的基本情況。
新聞圖片:成都某小區業主委員會成立
在這個過渡時期的緊急狀態中,業委會建了包括數百個小區業主在內的微信大群。凡決大事,必群中討論,集思廣益;但見陋俗,也立此存照,張榜公示。在這個平台基礎上,業主們的溝通互動延伸到線下,每到晚上,三三兩兩的志願者與新的保安人員一道夜巡,各項公共設施的修繕和道閘維護也重新啟動。
因為對社區生活空間和未來命運的共同關切,平素毫無往來的個體忽然間有機團結起來,並不斷激發出某種集體行動,的確令人興奮。
現在有一種很流行的說法,叫做「加強社區共治,激發多元主體活力」。多元共治是一個美好的理想。其中的多元,主要是「三駕馬車」:居委會、業委會、物業公司。這三者兩兩制約,互相之間都各有一些共同職能,也都各有一些天然的對抗之處。比如,居委會代表居民,業委會代表業主,物業公司代表企業。業主與居民的身份可能一致,但在大流動的時代也很可能分離。業主擁有房屋所有權,居民擁有房屋居住權(承租權),而物業擁有小區的「實際管理權」。城市小區里的這種所有權、居住權和管理權的三權分離,像極了農村的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的三權分離,也很像歷史上業權與佃權之間的角力。三權分離的另一面,其實是三權平衡。所謂「多元共治」「創新社會治理」,無非是想把這門平衡術練得更加精益求精、爐火純青。
可是這三者的關係往往錯綜複雜,不容易理順。業主大會是一個權力機構,業委會是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居委會是一個致力於社區事務的居民自治組織,物業公司與業主之間應當是一種委託代理關係。這裡面很關鍵的角色是業委會。如果物業不作為,業委會又不及時終止變更委託代理關係,那麼業主權利就會受損。而如果業委會親力親為、親自操刀,深度介入小區管理,則可能把業委會變成了一個議行合一的機構,這種管理的質量和可持續性也值得懷疑。
我父母所在的小區,這三方的制衡與協同比較到位,任何一方都不敢不負責任。每年底這三家就密密麻麻往業主信箱里塞各種年度報告,彙報這一年的房屋維修資金怎麼花的,花到什麼地方了。遇到麻煩之處,也把問題和盤托出,把球踢給業主,讓他們自己裁決,而不敢有所僭越。比如有車的人嫌地面車位不夠,要求新辟車位,沒車的人和有環保意識的車主則反對再佔用綠地、減少公共空間。像這種事,居委會、業委會和物業就把問題列出清單,利弊都講清楚,請業主自己表決。最後業主們提了建議,要求居委會出頭聯繫上面相關部門,提出把小區側門一條馬路劃成夜間免費停車地點的請求。這就是一個運轉得比較有效的機制。
二社區,本是一個泛指意義上的社會學術語,費孝通先生在上世紀三十年代從德國社會學家滕尼斯的《社區與社會》(今譯《共同體與社會》)中譯出後開始被廣泛使用。滕尼斯意義上的社區是在區域、利益、社會交往和文化方面具有某種共同點和一定認同感的「小共同體」,基於這樣的共同點和認同感,能夠產生某些「集體行動」。在今天,社區一詞則被廣泛使用於城市甚至農村社會治理之中,對應著特定的行政層級。類似XX社區、XX社區委員會、農村新型社區的字樣比比皆是,給人們的理解帶來不少困擾。
社區的行政化,在計劃經濟時期似乎並無不妥,甚至可說是相當匹配。在低流動性的年代,農村人口與公社制綁定,「三級所有、隊為基礎」鎖定了生產隊作為農民的基本認同單位和行動單位;城市人口則與單位制綁定,除了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普遍的工業化衝動造就的大大小小的工礦企業,也在城市中形成了錯落有致的單元房。生產節奏與生活節奏無縫對接,工作場所與居住空間比鄰而建。城鄉、工農,到處一派同質化的景觀。公社下發通知,工廠傳達指示,挨家挨戶敲門肯定是一個不少。這時的社區,本身就是單位的延伸,是一種不自覺的被行政化。
1949年後從蘇聯東歐引入的筒子樓
這種行政化的慣性延續到改革開放之後,就導致社會治理與經濟發展之間的巨大背離。這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多種所有制形式催生了個體經濟、私營經濟、民辦非企業、社會中介組織等新興社會組織,相應地形成了個體戶、私營企業主、自由職業者等新興社會階層。這些「增量」部分的出現和「存量」部分的改革,消解了單位制的經濟基礎。二是上世紀九十年代後的住房商品化改革與城市規劃和開發進程的加快,使原有的固著於特定人事、身份關係的社區內角色,在新的房屋產權的契約關係基礎上重新洗牌並自由組合。這些「增量」空間結構的出現和「存量」空間結構的調整,打亂了單位制的傳統布局。上述二端疊加,造就了城市快速擴張過程中社區數量和結構的根本性改變,令傳統基於單位制的行政化管理手段難於應對。
為什麼發達地區人際交往頻度、親密關係程度都很低?這是特定行業或部門的共性,還是特定區域的特性?路徑依賴強化了這種淡薄的交往程度。以學校為例,當新教工入職後,會看到其他人結婚後發喜糖而不是擺喜宴發通知,那麼,當你自己要結婚的時候,也就一定要遵循此一慣例,這既是文化上的沿襲,更確保利益上的平衡(互不相欠)。同事的直系親屬生病、去世,好像也無須湊份子或探望,這都是個體化範圍內的事情。如果要過問、慰問,有組織(工會、黨)在。可以說,這是與發達地區集體制特別是嚴密的單位制率先瓦解密切相關。
作為生產組織的城市單位、農村公社幾乎同時瓦解,但作為生活空間的農村社區仍然還在起作用,而城市居委會則幾乎不起作用。發達地區不需要那些宗族性較強或傳統性較強的傳統文化資源來支撐嗎?貌似不需要。這麼做也有好處,簡單,其前提是自食其力,不添亂就是幫忙,也就是其實不需要幫什麼忙。那麼,難道中西部地區如今還保有的這種風俗,僅僅反映了他們很落後,還需要互助、幫忙?恐怕也不能這麼說。還是有一定的社會網路建構的作用。
始建於20世紀二三十年代,現已成為文保單位的上海隆昌公寓
個人的自由流動、自由更換職業與身份,在瓦解了舊秩序的同時,卻並未建立新的有機聯繫,產生新的集體行動,達致新的穩態。所以,我們會傾向於不和陌生人說話;對住了幾年的鄰居一無所知,忘記買蔥了也不好意思像老輩人在筒子樓或弄堂里那樣找街坊鄰居去借;每天只有遛狗的時候才會注意到其他同樣遛狗的住戶,而實際上很可能狗與狗之間都已經氣味相投了,人與人之間卻還沒有混得臉熟。
三個體化的時代,人們對「公共人的衰落」習以為常。上述情形,與美國社會學家帕特南在其名著《獨自打保齡——美國社區的衰落與復興》所描述的場景頗為神似。這本書的名字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保齡球運動的背後隱含著社會交往的深層含義,人們在運動之餘休息時可以喝啤酒、吃甜點、談天氣、談理想,這使得它成為一種公共空間。一個人獨自打保齡,指的就是公共性的喪失。
由僵硬的傳統社區匆忙一躍,進入碎片化的後現代社區,如何在呵護個體自主性的同時,重建社區的公共性?這需要對公共空間的營造、公共利益的關切和公共活動的設計。
一些有遠見的開發商開始在小區內部公共空間規劃和建設上做文章,不只是綠地,還可以有健身場所、廣場乃至食堂餐廳。這種服務延伸,在老齡化的背景下,似乎總被人們認為是一種養老概念的炒作,民政系統也只注意所謂老年配餐,這是視野太狹窄了。要看到大家都懶得動手、一大批人整體性地在變懶這個現實。英國的快餐業是工業革命後出現的,日本的便當也是明治維新後出現的,都是一批原來的自給自足者被捲入城市化後,把原屬家庭內務的部分外包出去,形成了一個巨大服務業空間和市場需求。所以,如果說五十年前人民公社搞大食堂是超前的、強迫性的、註定失敗的,現在辦社區食堂、社會食堂,是真有需求。而開發商之所以能夠賺錢,正是填補了政府退出(卸載公共服務責任)和私人蛻變(分工細化)後仍存在巨大需求的社會空間。
人類的真正生活須臾離不開社區。在個體化的現代社會,人們對共同體的追求一仍其舊。「原子式的個人」這種說法,其實深究起來是一種同義反覆。因為Individual(個體)這個詞,從造詞的結構上來看,前面的in意味著否定,否定什麼?否定後面那個dividual。這不就是「不可再分」(原子)的意思嗎?
人們從宗法社會的強力束縛中走出,來到城市呼吸自由的空氣,然而這種獨立和自由的感覺並不牢靠,可能還會有更大的無助和無奈,需要在自由人的基礎上重建新的共同體。在一盤散沙的原子化個體間重建自組織的能力,在陌生人社會中重建社區的認同感和歸屬感,在物質豐裕的年代重建人與人之間相互依賴的內生聯繫。這是一項宏大卻也富有意義的計劃。
原標題:自由人的聯合與公共性的復興
推薦閱讀:
※鄉土(外五章)/攝影配文:包國卿
※有形的守望 無形的鄉土
※田園將蕪 鄉土崩潰前的平靜
※榕蔭茶坊:何淡如的鄉土對聯
※費孝通:《江村經濟》與《鄉土中國》(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