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被撞大媽:聽到將老外遣返的消息很高興
2013年12月12日 02:26來源:北京晨報
12月2日上午,在朝陽區香河園路與左家莊東街路口,一個騎摩托車的外國人撞到一名過馬路女子後,並對其用中文破口大罵。隨即,有網友發出「大媽訛老外」微博,引起網友關注熱議。但警方公布的現場監控視頻顯示,過馬路女子其實是被外籍男子騎摩托車撞倒在斑馬線上,不存在被訛情況。此後警方確認外籍男子為無證駕駛。昨天下午,北京市公安局微博「平安北京」發布消息稱,警方查明,該外籍男子及其父未經批准在京非法就業,將對其進行處罰後依法遣送出境。
原標題:「撞大媽」老外非法就業將遣返
12月2日上午,在朝陽區香河園路與左家莊東街路口,一個騎摩托車的外國人撞到一名過馬路女子後,並對其用中文破口大罵。隨即,有網友發出「大媽訛老外」微博,引起網友關注熱議。但警方公布的現場監控視頻顯示,過馬路女子其實是被外籍男子騎摩托車撞倒在斑馬線上,不存在被訛情況。此後警方確認外籍男子為無證駕駛。昨天下午,北京市公安局微博「平安北京」發布消息稱,警方查明,該外籍男子及其父未經批准在京非法就業,將對其進行處罰後依法遣送出境。
昨天下午,北京晨報記者從警方獲悉,根據錄像及核實的情況查明,該當事外籍男子存在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二輪輕便摩托車、車輛無號牌、二輪輕便摩托車載人、逆向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已合併給予其行政拘留7日並處罰款1500元。
此外,警方查明,該外籍男子及其父未經批准在京非法就業,根據《出境入境管理法》相關規定,依法給予其行政拘留5日並處罰款5000元,給予其父行政拘留14日並處罰款10000元,處罰後依法遣送出境。同時,警方對非法聘用二人的用工單位依法罰款2萬元。
北京警方相關負責人表示,外國人在華應遵守中國法律法規。警方將依法保護在京外國人的合法權益,為他們在京工作生活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同時,警方將對在京外國人依法進行管理,對不法行為依法予以查處,確保首都社會治安秩序良好。
當事人感受
沒有「對不起」 心裡有彆扭
北京晨報記者致電被撞的李女士,她表示已從家人處得知了警方對老外的處理。「說實話,我聽見將老外遣返的這個消息之後很高興,覺得咱們警方處理得很好。誰有錯都應該受到處罰。」
李女士說,至今也沒有聽見老外說一聲「對不起」,讓她心裡還是有些彆扭。「這件事經過民警的調查才還給我清白,我很感謝民警。雖然到現在沒有聽到道歉的話,但是我也不打算和他計較了。」李女士表示目前仍在北京養傷,過一段時間後準備回東北老家。
律師呼籲
規範外籍人士國內就業
北京觀道律師事務所的吳立宏律師表示,該外籍男子在中國沒有「就業兩證」就屬於違法用工,觸犯了《出境入境管理法》,應予遣返。現在在國內非法就業的外籍人員很多,對國內就業秩序造成了一定的負面影響,呼籲國內有關部門對於外籍人員在國內就業予以規範。
相關法規:我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37條規定,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停留居留,不得從事與停留居留事由不相符的活動,並應當在規定的停留居留期限屆滿前離境。第41條規定,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工作,應當按照規定取得工作許可和工作類居留證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聘用未取得工作許可和工作類居留證件的外國人。
在第43條中明確指出外國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屬於非法就業:(一)未按照規定取得工作許可和工作類居留證件在中國境內工作的;(二)超出工作許可限定範圍在中國境內工作的;(三)外國留學生違反勤工助學管理規定,超出規定的崗位範圍或者時限在中國境內工作的。
第六章第62條規定,外國人有非法就業嫌疑將予以遣返。
晨報記者張靜雅
推薦閱讀:
※天津一大媽身背大量京牌被舉報
※當涼席遇到超市大媽
※李嘉誠800億合併交易遭否決 數百大媽小股東反對
※三觀不合:中國大媽們永遠聽不懂的拒婚理由
※大媽,你確定你這不是在玩兒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