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部今年將農地改革列首位 已形成土改框架建議
國土部起草農地入市文件首要研究如何「出讓、租賃、入股」
「我買的房子有5年了,房屋產權證拿到手好多年了,但是土地使用證卻遲遲拿不到手。」四川省廣元市旺蒼縣東河鎮居民秋宏為此一直奔波。像她這樣,因土地問題沒有辦好手續買房子的,在旺蒼縣還有很多,他們大多數人買的是縣城周邊的房子,這些房子從嚴格意義上來說,都是手續不全的小產權房。
秋宏考慮到今後沒有產權或者手續不全的房子,可能面臨很多問題,因此她想趁早完善房屋手續。為此,她曾多次向當地房管部門、國土部門諮詢過,但得到的答案並不理想,要麼說可以補辦,但要交一大筆土地出讓金;要麼乾脆回應說辦不了。
因土地問題引發的問題何止這些,與此相關的諮詢也越來越多。於是,征地制度改革被列為國土部今年的首要工作,但改革的難度依然存在。其中,最為突出的問題是如何提高征地補償標準及突破現有法律的障礙。
本報記者採訪國土部獲悉,在完善改革土地制度的過程中,國土部門已形成關於改革完善土地管理制度的框架建議,但與補償相關的爭議還尚未達成一致,而這也是困擾各方的難題。
征地補償標準難定
雖然多個地方開始醞釀提高征地補償標準,但與廣大市民的期待尚有差距。
「在探索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方面,如何有序推進試點工作,各方首先需要面對的問題就是提高征地補償標準。」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農村部研究員劉守英認為。
在這一問題上,海南省的土改正在試著給出一個答案。據悉,海南省率先提出了按照「先行試點、分步實施」的思路,以撬開農地入市的大門。「要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權,穩定農村土地承包權,其中的一項重要舉措就是提高征地補償標準。」2月10日,海南省國土廳廳長陳健春首度公開表示,改革征地制度必須完善補償機制,切實維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
言及集體土地補償標準,陳健春坦言,海南省現行的補償標準是2009年制定的,已經不再適用。「現在,海南省已經有一些市縣提高了征地補償標準,3月前全省都會調整到位。」陳健春說,在今年3月前將出台新的征地補償標準。
在土地改革中,征地補償難題由來已久。「現在,公開醞釀提高征地補償的省份並不多。」在劉守英看來,這涉及如何分配利益的問題。比如在安徽農地入市的試點中,宅基地退出也遭遇補償難題,且當地出台的措施,並不令當地農民十分滿意。
「這涉及到市場資源的重新配置,傷及既有的利益格局。」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姜明安告訴記者,在現有的法律框架下,農地轉為建設用地,農民獲得的賠償不足。「農民要獲得更多的經濟補償,還應成為農地入市的交易主體,自願參與其中。」姜明安說,解決好補償相關的征地制度改革,農地市場化後農民的權益才會得到保證。
中國房地產(行情 專區)學會副會長陳國強則表示,在《土地管理法》未修訂前,首先要防止地方政府任意擴大征地範圍。「因為不論是在《土地管理法》還是在《憲法》中,均沒有對公共利益的土地事項做明確列舉,這是問題的實質。」陳國強說,這是導致征地的補償標準至今尚未達成一致的根本原因。
「土地無論國有私有,都應同地同權同價。」中國土地學會副理事長黃小虎表示,農地入市是未來的方向,要真正落實好並不容易。「過去10年,一直醞釀的農地入市的全國性改革文件至今尚未面市。」黃小虎認為,各地以地生財,如果允許農地自己入市,這個問題如何解決,至今官方尚無說法。
農地改革位列首位
新年剛過,負責土地宏調的國土部便開始落實「土地改革」具體工作,包括起草備受外界關注的「農地入市」指導意見。
「此前多是說說而已,但現在需要的是把這個難啃的骨頭啃了。」國土部一位內部人士2月11日向本報記者證實,今年國土部首推農地改革,研究起草「農地入市」的文件,被提上國土部工作的重要議程。
這不是空穴來風。「中央已經明確深化國土資源領域改革的方向,要引導和規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國土部副部長徐德明在年初召開「2014年全國國土資源工作會」上如是透露。徐德明說,國土部要選好試點,積極穩妥地推進重點領域改革。而在徐德明的闡述中,重點領域的重要一部分就是「農地」。
「這表明農地入市拉開帷幕。」上述國土部人士說,要規範農地入市,首先要研究出台農地入市的「出讓、租賃、入股」的具體措施。記者查閱國土部部長和相關文件顯示,農地改革內容涉及三大部分,即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農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引導和規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
在規範農地入市上,徐德明的表態讓人記憶猶新。他說,國土部為此明確了「修法立法」的幾大主題:一是要加強與全國人大法工委、國務院法制辦的協調配合,做好《土地管理法》的修改;二是研究起草不動產登記、集體土地徵收、集體建設用地流轉、國家土地督察等行政法規。
而記者採訪獲悉,自去年9月開始,國土部內部便成立專題研究小組,謀劃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方向。有媒體隨後稱,國土部門已形成關於改革完善土地管理制度的框架建議,在完善改革土地制度的過程中,與補償相關的征地制度改革是最大難題。
「新一輪土地改革的核心,是如何打破土地二元結構限制。」北京市京鼎律師事務所律師杜兆勇說。據他介紹,根據我國現行土地管理法,土地所有權歸屬分兩類:一是全民所有制,即國有土地;二是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主要指農村集體土地。
「除重新修訂《土地管理法》外,還需要立即制定《農村集體土地徵收補償條例》、《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流轉指導意見》等。」杜兆勇認為,未來農地征補過程中,農民不僅有望獲得較高的補償收益,還可以逐步成為農地入市的交易主體。「沒有法律的約束,恐怕是不現實的。」杜兆勇說。
杜兆勇還認為,目前既要制度創新推動農村土地資源的流轉,又要給農民公共政策陽光。杜兆勇提供的材料(行情 專區)顯示,農地改革的難點在於,實際上農民主體地位被架空,政府和農民之間價格談不攏,往往引發劇烈的社會衝突,農民意見很大。「不管是否出於公共利益需要徵收土地,如果敢於給農民主體地位,那麼農民土地徵收會是多贏的結局,反之亦然。」杜兆勇說,土地改革方向有了,但具體的尺度很難拿捏。
而其他部委也在今年的工作會上慷慨陳辭,如將征地制度改革列為國土部、農業部等部門2014年改革工作的重點內容。黃小虎表示,從中央到部委的表態看,土改的基調是以穩健為主,較為一致的觀點是,要警惕農民權益邊緣化。
在土改上,一號文件的表述還是相對「保守」。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辦公室主任陳錫文在解讀一號文件時強調,土地制度改革「要守住底線,試點先行」。
(責任編輯:DF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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