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首家村鎮銀行陷信貸亂局:1張身份證可貸100萬--20121207

浙江首家村鎮銀行陷信貸亂局:1張身份證可貸100萬

2012年12月07日 07:35來源:東方早報 作者:張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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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擔保公司、一家村鎮銀行、80個借款人,加上最簡單不過的聯保貸款手續,一起信貸亂局就此上演。

11月30日上午,兩起由浙江玉環永興村鎮銀行以借款糾紛為由起訴聯保貸款借款人的案件在浙江省玉環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銀行狀告兩位聯保戶欠款已逾期一年未還。從文件看,這些貸款由一些當地居民組成聯合體互相擔保申請聯保貸款的方式獲得,但目前這些聯保戶已無力償還貸款。

玉環永興村鎮銀行面臨總計4700多萬元的聯保戶壞賬風險,以截至去年11月6.2億元的貸款餘額計算,這將使其壞賬率飆升7個百分點。

事實上,這已不是第一場關於聯保貸款的官司。在此之前,玉環法院已經審理了同樣涉及此次聯保貸款風波的3名聯保戶。這3名聯保戶和上述兩名聯保戶同屬一個聯保小組,共涉及借款金額500萬。

但30日當天,到法院的並不只有上述幾位聯保戶,有20多名聯保戶到場。這些聯保戶把法庭僅有的三排座位悉數坐滿,晚到的聯保戶甚至站在法庭最後一排。

「聯保貸款50多個人都還不了錢,銀行為什麼只起訴其中5個人?要告一起告!」一位聯保戶說。部分聯保戶稱,直至被銀行起訴,才知道自己是被擔保公司利用來套取銀行貸款的「工具」,並且已經在銀行欠下「巨款」。

「我朋友是擔保公司的員工,他叫我幫他公司貸一下款,說公司要成立新公司、註冊資本需要擴大,到銀行簽幾個字就好,我想都沒想就去了。」被告席上的一位聯保戶說。

對於聯保戶的態度,銀行的代理律師指出,部分聯保戶是從銀行獲得貸款以後按10%-50%的利息又轉借給了擔保公司,有這樣的高利存在,而非無緣無故被擔保公司利用。

不過,當銀行的代理律師向法庭出具確由聯保戶本人親筆簽名的借款合同時,坐在後排旁聽的一些聯保戶毫不留情地直斥銀行,「我一個一年只掙2萬塊的老百姓,連吃飯供小孩讀書都不夠用,銀行怎麼給我貸出了100萬這個天文數字?」

小小一筆貸款,雖然當事各方各持說法,但其中暴露的金融風險監控薄弱環節已經顯而易見。

4700餘萬貸款

銀行的代理律師指出,部分聯保戶從銀行獲得貸款以後按10%-50%的利息又轉借給了擔保公司,有這樣的高利存在,而非無緣無故被擔保公司利用。

浙江玉環永興村鎮銀行是浙江省內首家村鎮銀行。是次聯保糾紛發生的玉環縣位於溫州和寧波之間,屬台州轄內。

聯保戶出示的一份從銀行貸款情況表顯示,共有80人,另據公安部門統計的,已經報案且明確無力償還的聯保戶共57人。

庭審期間,銀行方面一一出具由被告聯保戶本人親筆簽名的保證函、借款申請書、借款合同、個人聯保協議、借款借據等證據,以證明聯保戶確實在銀行申請並獲得了聯保貸款。

截至目前,被訴的聯保組內五個借款人的貸款均已逾期近一年。

「借款期限自2010年12月30日至2011年12月28日止,借款月利率7.8%。 ,現該筆借款還款期已屆滿,根據《個人聯保協議》第六條約定,原告從借款人的聯保合同擔保基金中扣除20萬元,尚餘80萬本金及相應利息經多次催討未予還款。」銀行在對其中一位聯保戶的起訴書中要求,聯保戶償還扣除20萬保證金之後的80萬元借款本金、利息25480元(借款合同期內從2011年9月21日至2011年12月28日止)、罰息63414元(自2011年12月29日起按月利率11.7%。,即借款利率加收50%罰息後的利率,暫計至2012年6月25日),以及原告律師代理費41200元。

銀行的代理律師稱,五個被告所在的聯保小組成員均先後在合同上簽字確認,「在聯保協議簽署之後,銀行憑著借款人各自的申請向他們發放貸款,這足以證明我們已經向他們履行了借款,每個人都有100萬,其中保證金20萬。」

銀行的代理律師並指出,聯保貸款是銀行的一項產品,須由一定的自然人組成聯合體,與各自向銀行借款不同,聯保貸款中的聯保體互相擔保,抗風險的能力隨之加強,如若聯保小組的成員之一無力還款,其他成員將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也就是每個成員都可能面臨最高承擔500萬的償還責任。

「至於五個聯保體當時是誰叫來的,叫來的人是不是相互認識?我們作為銀行不會幹涉你們的自由,因為你們是完全行為能力的人。」針對不少聯保小組成員互不認識的情況,銀行的代理律師強調。

在銀行舉證的過程中,不時旁聽席上的聯保戶激烈地喊出「是被騙的」。對此,銀行的代理律師指出,部分聯保戶從銀行獲得貸款以後按10%-50%的利息又轉借給了擔保公司 ,「有這樣的高利存在,而非無緣無故被擔保公司利用。」

據早報記者獲得的一份題為「浙江永興玉環村鎮銀行聯保貸款名單」,該行共有11個聯保小組,共計80人,包括五人組、六人組、九人組、十人組,聯保戶中還有小部分來自北京。另據公安部門統計,目前已明確無力還款的有57人,涉及金額4700多萬元。

一張身份證貸款百萬

銀行明明知道這些材料都是虛假的,為什麼不去審查這些借款人的實際能力,貸款雖然形式上下發到借款人的個人賬戶,大筆大筆的資金很快被擔保公司全額轉移走,銀行為什麼不做好貸後監管?

不過,部分聯保戶表示,確實直至被銀行起訴,才幡然醒悟自己是被擔保公司利用來套取銀行貸款的「工具」,並且已經在銀行欠下「巨款」。

多位聯保戶回憶了擔保公司或擔保公司實際控制人所開出地近乎一致地借條內容——「借到xx人民幣100萬元,其在永興村鎮銀行的貸款本息均由借款人承擔」。他們同時肯定地表示「沒有利息」或「借條上沒有利息」。

被告席以及旁聽席的聯保戶們表示,在銀行簽合同時,自己並不清楚知曉所申請的聯保貸款意味著什麼,他們只知道自己是把貸款「借」給了擔保公司以及公司的控制人。

「我朋友是擔保公司的員工,他叫我幫他公司貸一下款,說公司要成立新公司、註冊資本需要擴大,到銀行簽幾個字就好,我想都沒想就去了。」被告席上的一位聯保戶稱。

「其他幾個人我並不認識,擔保公司讓我去銀行簽聯保貸款合同,我就去了。」又一位聯保戶稱。

值得注意的是,浙江玉環永興村鎮銀行發放的聯保貸款單筆金額從50-100萬元不等,但其中有不少已遠遠超過借款人的實際還款能力。

一位前來旁聽的聯保戶表示,自己一年大概掙1萬元左右,沒有固定職業,「村裡有事有活忙我就去幫忙。」

另一位聯保戶則表示,家庭年收入在2萬元上下。

被告代理律師指出,逾期欠款的57個聯保戶中除極少數有少量資金使用需求外,絕大多數聯保戶並沒有任何借款需求,也沒有借款能力和互保能力,之所以願為擔保公司在銀行的借款合同上簽字,有的基於親戚、朋友的面子,有的則是出於擔保公司允諾給予的利息,許多聯保小組中的聯保戶互不認識,大多是由擔保公司介紹,去銀行簽字也有時間先後,並不符合聯保戶只見應基於互相信任而承擔連帶責任的基本要求。聯保戶們與銀行之間根本沒有借款的真實意思表示。借款合同和聯保合同都是無效的。擔保公司是利用聯保戶的身份來騙取銀行貸款,應當以貸款詐騙追究其刑事責任,銀行起訴聯保戶的案件應中止審理。

幾位聯保戶回憶稱,每次都是在銀行快下班前接到擔保公司電話,急急忙忙地到銀行簽合同,銀行也總是很高效在當天下班前就把貸款打到聯保戶的帳戶里了。「銀行放了款,就把賬戶和密碼都交給擔保公司,好像是一個季度還一次款,不過從來沒還過。」聯保戶們表示,並不知道擔保公司把銀行放給自己賬戶里的錢用到哪裡。

他們表示,在整個聯保貸款申請過程中,銀行只要求出示了身份證,並沒有提出查看能證明其借款人還款能力的有效財產證明,他們在事發之後從擔保公司的員工處獲悉,其實每一筆聯保貸款,擔保公司都配套「炮製」了包括營業執照等在內的一整套的借款人資料,直接交付銀行,而每辦理一筆聯保貸款須繳納借款金額20%的保證金亦是由擔保公司事先存入銀行。

「銀行已經構成了違法發放貸款罪,銀行明明知道這些材料都是虛假的,為什麼不去審查這些借款人的實際能力,貸款雖然形式上下發到借款人的個人賬戶,大筆大筆的資金很快被擔保公司全額轉移走,銀行為什麼不做好貸後監管?」被告方的代理律師指出。

神秘的擔保公司

「我們一直都以為張漢學在北京做得很大,實力雄厚,他是商會會長,現在回頭想想他回來開擔保公司就是為了拿著我們的錢拆東牆補西牆。」一位聯保戶稱。

早報記者注意到,聯保戶一直提及的擔保公司似乎是整個案件的核心,而其背景也頗為神秘。

根據相關資料,這家擔保公司是2008年進入玉環縣的北京永興匯通擔保有限公司及其玉環分公司。

北京工商局官方網站的信息顯示,北京永興匯通擔保有限公司在2008年8月成立,註冊資本2000萬元,主營中小企業提供貸款、融資租賃及其他經濟合同的擔保、個人消費信貸擔保、汽車消費信貸擔保、項目投資等。

擔保公司的法人代表人、董事長為現年44歲的張漢學、總經理為42歲的蘇金法。張漢學同時還是北京沃菲爾德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長、玉環北京商會會長。而蘇金法是北京玉環商會秘書長。

「我們一直都以為在張漢學在北京做得很大,實力雄厚,他是商會會長,現在回頭想想他回來開擔保公司就是為了拿著我們的錢拆東牆補西牆。」一位聯保戶稱。

早報記者獲得的一份聯保戶向銀監會遞交的舉報信顯示,浙江永興村鎮銀行與上述擔保公司簽訂合作協議時,擔保公司的註冊資本金僅為1000萬元,並不具備異地業務的擔保資質,浙江永興村鎮銀行還指示擔保公司可以提取由其為聯保貸款增信擔保所存入銀行的保證金。

而據被告律師稱,北京永興匯通擔保有限公司在2008年8月21日註冊成立,驗資成功7天以後便把資金抽走,在2010年10月增資1000萬,當月又被抽走。其行為已經構成虛假出資、抽逃出資罪。

蹊蹺的是,整場庭審中,銀行方面也始終不願承認擔保公司除介紹客戶外其實更深入地參與了聯保貸款業務。

到底擔保公司在聯保貸款中扮演了什麼角色?是介紹人還是擔保人?

針對法官的這一疑問,銀行的代理律師確認再三:「只是介紹人,只是介紹人。」

但爾後,庭審現場一位聯保戶出示的由銀行發給聯保戶的催款通知單顯示,北京永興匯通擔保有限公司赫然印在聯保貸款的擔保人一欄。

一位曾在擔保公司工作的員工道出銀行與擔保公司的關係——「村鎮銀行缺存款,擔保公司在外面拉高息存款,甚至借高利貸存到銀行,而對於擔保公司放在銀行的保證金,銀行也允諾擔保公司可以隨便用。」

「2011年7月,銀監會到銀行檢查的前一晚,趙行長打電話叫我們帶著擔保公司的公章到銀行,趙行長當時在那發抖,說『這裡一千萬的註冊資金,這裡貸款貸出一億多,怎麼這麼多』,隨後要求我們把新批的2000萬註冊資金的營業執照傳真給他,用新的營業執照替換了原本合作協議里的營業執照,好應付銀監會的檢查。」

特別值得關注的是,公開資料顯示,玉環永興村鎮銀行註冊資本1.6億元,其中蕭山農村合作銀行出資6400萬元,持股比例40%,為第一大股東;玉環縣農村合作銀行和浙江榮盛控股集團公司、蘇泊爾[10.08 1.92% 股吧 研報]集團公司等29家企業共同出資9600萬元,持股比例60%。但另據了解(被告律師援引公安筆錄、聯保戶、擔保公司人士的話稱),北京永興匯通擔保有限公司董事長張漢學自浙江玉環永興村鎮銀行開業起便以玉環海洋經濟發展有限公司的名義持有其356萬股,與蘇泊爾集團並列該銀行在玉環縣最大的民資股東。

最新的情況是,玉環海岸經濟發展有限公司股本結構已幾經變更。「2008年至2011年8月25日,張漢學持有公司40%股份。而在案發後,他已將其中的35%股份轉讓給了他人。」被告律師稱。

關於張漢民,最新的消息是,擔保公司的法人代表人、董事長張漢學、總經理蘇金法已分別於2011年11月和10月被玉環縣公安局逮捕,並被當地檢察機關以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提起公訴,涉嫌以公司需要增資、投資生意、資金周轉為由,按10%-50%不等的利率向126人非法吸收資金,出具憑證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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