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開1040陽光工程傳銷迷霧
在幾位讀者的諮詢中,它們均提到達一個講法,1040陽光工程是一個國家工程。北海市一直對1040工程維持高壓嚴打政策,所說的「國家支持」的講法不值一駁。最近幾天,就接到達好幾位讀者相關1040工程的諮詢。廣西南寧警方 2011年也對新華社記者表達,「資本運作」經過假造事實和歪曲國家政策,給其套上合法的外衣;同時,把工商、公安部門對個別舉報難於取證,說成當地政府「默認」;把傳銷擔任職務的人的較多的說成是有助於拉動當地消費,增進地方經濟發展,受當地政府熱烈歡迎。其實,政府打壓傳銷神情一直很堅決。依照介紹人的講法,當變成老總後,其直接或間接吸納的錢數已經達到達25407200元,那裡面百分之45繳給上級國稅,餘下百分之10繳給上級個人收稅,這些人人將會獲得 25407200*(百分之1-45-百分之10)=11433240元,折去各項所說的的花銷後會獲得1040萬元。1995年,國家開始在廣西的玉林做做試驗的地方,到1996年下半年才正式移到北海」。王先生最近幾天糾結,到盡頭該不該把錢借給鐵哥們小張。記者查閱多份法院有關審理決定看見,法院均將所說的1040工程確定地認為傳銷,理由是其以「純資本運作」的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加入者以交納花銷的形式取得參加資格,並依照一定順著次序組成了三級以上的層次,直接還是間接以發展擔任職務的人的數目作為返利根據,引逗加入者接著發展別人加入,騙取財物,胡攪經濟社會形態秩序。」陳小姐說,她聽了好幾次也沒清楚這個 「資本運作」是怎麼運作出1040萬元的,敬辭這是實在嗎?記者理解到,2013年以來全國各地都顯露出來了所說的的「1040陽光期望工程」;也稱為「自願連鎖經營業」、「自願連鎖銷售」還是「純資本運作」。1040萬元?向來關心注視新聞的王先生對這個數碼感受並不生疏,上網一查才曉得,這很有可能是一個各地執法部門打壓的1040陽光工程。於是,在一個窩點被政府明令禁止後,它們又換一個地方接著發瘋發展下線。與王先生同樣,陳小姐也向詢問相關1040萬元高額回報的事。依據法院判決文書,鄭某等 3人投資的是對外聲稱「1040工程的自願連鎖團體」,在投資兩年、3人均晉陞為老總後,它們才發覺1040萬元是個遙不可以及的夢。事情的真實情況上,這個「國家隱蔽的事政策」的傳銷謊話,已在北部灣的上面的天空幽靈般盤旋積年。然而,就在執法擔任職務的人加大打壓1040工程傳銷騙人圈套的同時,一些人卻還是在向親戚朋友宣傳這一「國家工程」。為了早一點擺脫這個傳銷團體,鄭某等3人今年前一年九月蒞臨溧陽公安局自首。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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