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飛生命中的五大恥辱記錄

岳飛生命中的五大恥辱記錄

轉自:2012-05-25野史探密-紅潮網

岳飛做為中國歷史上著名戰略家、軍事家和民族英雄受人所尊崇,但每個人都會有自己的弱點,被後世神話的岳飛,也有自己的致命之傷,其實,歷史上真實的岳飛,不但屢次違反命令,大有軍閥作風,有的時候甚至還心狠手辣。下面我們就來盤點一下岳飛人生中的五大罪狀——

罪狀一、岳飛軍隊劫掠百姓,如陳亮的《中興遺傳》有記載。《三朝北盟彙編》也記載:岳飛部將韓順夫攻討曹成時「輒紮營解甲,以所擄婦人佐酒」,結果大意之下吃了敗仗,岳飛大怒之下「盡誅其親隨兵」。韓順夫,岳飛當時部下第五將,他攻入曹軍營地後,因勝而驕橫,於是「輒紮營解甲,以所擄婦人佐酒」,結果被曹將楊再興殺了個回馬槍,把命丟了。此事在《會編》卷151、宋史楊再興傳都有記載。

罪狀二、岳飛的舅舅被他親手殺掉,親手挖出心臟。據《三朝北盟彙編》記載「先是飛在洪州,與江南兵馬鈐轄趙秉淵飲,大醉,擊秉淵幾死」,和別人喝酒,喝醉了就打人,差點打死,可見脾氣很暴躁。見《傳》88-89頁,《新》237-238。《會編》卷144正月十一日條。母曰:「我獨鍾愛此弟,何遽如此?」 飛曰:「若一箭或上或下,則飛死矣。飛為舅所殺,母雖欲一日安,不可得也。所以中鞍橋者,乃天相飛也。今日不殺舅,他日必為舅所害,故不如殺之。」岳飛親手殺死母舅,而當時是儒教橫行的社會,岳飛大逆不道,不仁不孝。

罪狀三、下的士兵僅僅因為買東西粗心地多找回了幾文錢,就被他小題大做斬了首,這種借別人腦袋來樹立自己權威的作法跟曹操的借糧官的人頭來穩定人心和割發代首的陰謀手段是性質完全一樣的。岳飛手下部將傅慶,想去投奔南宋另一支軍隊的首領劉光世,岳飛知道後就殺了傅慶。殺傅慶的時間是十月十三日癸未。還未開始保衛泰州,就殺了一位抗金勇士,把自己的胳膊卸了,這是幹啥?.《三朝北盟會編》卷一百四十三:「十三日癸未岳飛斬其統制傅慶。」見《傳》69-71頁。《新》87-88頁。《傳》94頁,《新》109至110。《會編》卷155。當時,安撫使李回還因此彈劾過岳飛。 岳飛對待下級,實在苛刻,為其後來的死,打下了伏筆。

罪狀四、總之,岳飛最後的死,是他自己的責任,無論是對皇帝,或者對待自己的手下,岳飛做的都不怎麼合適。岳飛對下屬的苛刻,是岳飛之死的重要原因。向皇帝告狀的是岳飛手下大將王浚,還有岳飛手下第一大將王貴,因為王貴畏敵,差點被岳飛給砍了。而岳飛自己曾經當逃兵,人家沒殺他。岳飛不夠寬厚。

罪狀五、紹興三十二年(1153年),宋孝宗即位,準備北伐,便下詔平反岳飛,追封鄂王,謚武穆,忠武,改葬在西湖棲霞嶺,即杭州西湖畔「宋岳鄂王墓」,並立廟祀於湖北武昌,額名忠烈,修宋史列志傳記。岳飛被殺並不冤枉,而岳飛的平反完全是政治需要,但是,岳飛的平反並沒有給南宋帶來好運氣,南宋北伐慘敗。

這裡,不過是回歸歷史原貌,高宗: 明君;秦檜:忠臣;岳飛:軍閥。如果崇禎皇帝的後代,有宋朝高宗的本事,明朝就不會那麼快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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