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單身不代表沒有愛過
Paul Signac · The Pine Tree at St. Tropez
連岳:
你好,我知道你很忙,可是還是希望能夠回復我!因為你是我知道的最懂得女人的男人!
我今年三十二歲,離異一年多,雖然大家覺得離異的女人理應內分泌失調,可是我覺得自己還算調整的不錯,偶爾很嗨,偶爾負能量,負能量的時候自己給自己打雞血,看上去比沒離婚的時候更加貌美如花。
我離婚的直接原因是對方出軌,可是我知道責任不完全在他,結婚時我二十八歲,他二十九歲,大家都趕上了婚姻的末班車,雖然性格迥異,還是因為軟弱走到了一起,因為少了情由心發的關愛,兩年多的婚姻生活里彼此之間少了很多理解和寬容。婚姻因為無愛所傷,不過是求仁得仁,與人無尤,所以現在沒有任何怨懟;下一次的婚姻決心從愛情開始,卻背負了很多朋友的質疑,因為大家已經不再相信愛情,尤其在我們這樣一個六十萬人口的小城市,可以產生愛情的對象很少。
其實周圍的壓力還在其次,來自內心的陰影才是致命的,我覺得我沒有能力長久地留住一個男人。我談過五次戀愛,結婚前四次,離婚後一次,除了前夫,對象都是同一類型,感性的,強勢的,自我的,能言善辯的;每一次戀情都很短暫,每一次我都收穫好人卡。第一次是高中同學,他脾氣很差,我的大大咧咧常常讓他發火,戰爭不斷,處了兩個月後我們分手;第二次是網友,處了不到一個月,對方突然玩失蹤,連環奪命CALL之後說我太黏人了,覺得不合適,兩年後跟我懺悔,說當時是因為前女友回頭找他,所以棄新歡取舊愛;第三次是朋友介紹的,一見如故,差不多兩個月之後卻跟我說我不會照顧人,要分手,可笑的是分手之前一個星期已經帶我見家長,並且打算把結婚提在日程上了;第四次,是前夫,談了一年之後結婚,兩年之後離婚,離婚時告訴我是我逼他結婚的;第五次,是我現在還在愛的男人,說我是他遇過的最好的女人,可是不願意再跟我生小孩,忍痛分開了;最近的一次,我決定跟對方開始的時候他撤退了,說預感到我會愛上他,可是他無法真正愛上一個女人,這樣會讓我痛苦,所以無法再繼續了。
我無法相信他們說的我真的是個好女人,如果真的好,怎麼會要離開呢?我也無法再把這些都歸結於運氣不好,我想我的性格一定有什麼重大缺陷吧?為什麼很多女人一次戀愛就結婚了,就天倫之樂其樂融融了,而我每一次戀愛都真誠執著,卻不得善終。我自認不是一個任性的人,也公認溫柔善良,尤其戀愛起來更是把自己放低到塵埃里,因為太怕失去。很多戀愛達人告訴我,戀愛要心機、要技巧、要城府,可是我一旦真愛一個人,就會武功全失;也有些人說,戀愛里要掌握主動權,而我總是繳械投降,把控制權交給對方,因為過分信任,所以我總是習慣被對方引領。太多的理論讓我不得要領。
連岳,教教我,如果是愛的人不對,那麼請告訴我怎樣「理性"地讓自己愛上對的人;如果是戀愛真的需要有絕世武功,那麼請告訴我怎麼做一個在情場里所向披靡的女人。
小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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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
看著鐘擺,如果沒有,就在腦子裡想像一個鐘擺。我要用它來教你怎樣成一個在情場里所向披靡的女人。
鐘擺搖到左邊最高點時,它會發生什麼?它會停止,然後向右掉落。
鐘擺搖到右邊最高點時,它會發生什麼?它也會停止,然後向左運動。
鐘擺無法超越極端,也必從極端回歸。
當一個正常人,是得到愛情的前提。
人這個鐘擺,將其擺到絕望的最左邊生活,告訴他(她),這世界沒有愛。他會反向運動,認為人還是需要一點愛的。這點你應該感受很深,為婚姻而婚姻的無愛婚姻,維持它很難,就像開一部無法加油的汽車,它走不遠。
把婚姻當成某個時間點必須完成的事,自己若認同這形式感,那就容易在絕望時認輸。
一個知道無愛婚姻任何時候都太早的人,「三十歲時,人就一定得結婚」、「人一定得結婚」這種觀念就無法壓迫他(她)。
婚姻已經不再是必要,不婚比例也不低。北上深廣這樣的大都會,智力與觀點相對密集,單身人口的比例也就遠遠高於中小城市。這事實並非說明愛情越來越少,而是相反,文明創造出空間讓人珍惜愛情,尊重自己和他人,不會用「唯婚姻主義」害人害己。
費翔有句話說得好:一生單身不代表沒有愛過。
同理,一生都在婚姻中不代表愛過。
於是我們得到了正常人愛情規則第一條:正常人相信有愛,而婚姻並不是愛的唯一體現形式。這規則讓你不從眾,不產生不必要的自我懷疑,從而在絕望中匆忙做決定。草率的婚姻只會回報你草率,甚至少一點,只會回報你:草!
人這個鐘擺,將其擺到最右邊,告訴他(她),這個世界只有愛,地球就是一大間巧克力工廠,在這個完美世界,上帝是甜的,撒旦也是甜的。一個正常人,也知道這是這幻覺。
「愛」這種字眼太過美妙,所以會有迷幻效果,以至於認為怎麼「為愛迷失」都是對的:為愛把自己「把自己放低到塵埃」是對的;為愛「繳械投降」是對的;為愛造作是對的;為愛壓迫是對的;為愛殺戮都變成對的……這些都是錯的,愛情是人生最重要的決定之一,而人只有在自由而理智中做的決定,犯錯的概率才低。
上面說到,不要在絕望中做決定,這裡補充一下,也不要在狂喜中做決定。
正常人愛情規則的第二條是:正常人相信有愛,但愛不是唯一。你的自由、尊嚴、理性都不能失去,你還得有自己的生活與追求,甚至有點自己的無聊。
人的情緒會在絕望與狂喜中搖擺,愛情會增加它的烈度,學會掌握它的節奏,在兩個極端間的正常狀態中生存。
祝開心。
連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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